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伊斯兰教在内的各个宗教不懈追求的一个目标。
同其他宗教一样,我国的伊斯兰教既经历过社会动荡时的痛苦,也享受过和谐安定时的温馨。广大穆斯林群众深知,伊斯兰教之所以能够健康地发展到今天,群众生活之所以能够幸福安康,同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会安定、各民族的和睦团结、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是分不开的。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做为社会和谐的直接受益者,伊斯兰教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应当也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服务,贡献力量。
首先,伊斯兰教具有社会和谐的历史传统。例如,先知穆罕默德在迁徙麦地那后,极力推进辅士与迁士互结兄弟。真主在古兰经中说:“在他们之前,安居故乡而且确信正道的人们,他们喜爱迁居来的教胞们,他们对于那些教胞所获的赏赐,不怀怨恨,他们虽有急需,也愿把自己所有的让给那些教胞,能戒除自身的贪吝的人,才是成功的。”(59:9),这就是兄弟情谊的最高体现,穆斯林们虽人不同体,但心却溶而合一。再例如,穆圣当年曾同麦加多神教徒签订过“候代比亚协约”,协约规定:(1)双方休战十年;(2)古莱氏方面逃来的人,由穆斯林送还,穆斯林方面逃来的人,古莱氏可不遣回;(3)穆圣当年不朝天房,暂时回去(回麦地那),明年再率众弟子前来,待古莱氏人离开麦加后,穆斯林可进城滞留三日,进城时,除佩刀和弓箭外,不得携带任何武器;(4)各阿拉伯部族可自由选择归属穆斯林或归属古莱氏。这些条款,虽然部分穆斯林难以容忍,但穆圣却全部接收,并劝告穆斯林说,祈真主让那些逃逆之人远离我们,我们将送回前来归附我们的人,真主将赐予他们便利和归宿;穆圣在二十三年的传教生涯中,废除活埋女婴、歧视妇女儿童、虐待俘虏等恶习、摒弃多神崇拜、统一一神信仰。最终创立了政教合一的民族,使一盘散沙、愚昧堕落的阿拉伯半岛在思想和生活上逐步趋向统一,为阿拉伯各部落从此过上文明、安定、和谐、有序的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二、伊斯兰教有保证社会和谐的认识体系。
伊斯兰教六大信仰中的前定观告诉穆斯林,一切行为的发生皆在真主的前定之中。它要求穆斯林遇喜应感赞、遇忧不抱怨,坦然、从容地面对今世生活。这样就会从内心深处化解因暂时的挫折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从而形成心理上的和谐。而心理和谐则是行为和谐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伊斯兰的后世观告诉穆斯林,今世行善则后世幸福,今世作恶则后世受罚,因而,穆斯林会选择今世上循规蹈矩地生活,从而自觉形成与社会的和谐相处;对动物生命的尊重,是穆斯林与自然界和谐相处的一个侧面。伊斯兰教认为,一切生命皆由真主所给。穆斯林在屠宰动物时,须凭真主之名,以求得掌握其生命的主宰的允诺,为减轻其痛苦,要求快断其气管和血管,用最大的诚意体现对动物的怜悯;伊斯兰教认同,人类都是阿丹(亚当)的子孙,真主说:“人类啊!我却已从一男一女上创造你们”(49:13)。古兰经说:“真主是仁爱众仆的”(2:207)。人类都在享受真主的普慈,无论是信教者还是非信教者,真主都要给以慈悯,并提供给养。这种人类同源和普慈众世的思想则决定着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理当保持生活氛围的某种和谐。
第三、伊斯兰教有促进社会和谐的宗教功修。这些功修分别是:念、礼、斋、课、朝。五功都与和谐建设有着内在的联系:“念”是念诵伊斯兰教信仰的总纲领,穆斯林长期背念这一纲领,旨在纯洁自己的信仰:信奉的主是同一个,信奉的圣人是同一个,从而在心灵上达成认识上的统一,减少摩擦和分歧,做到和谐共处;“拜”能使人养成清洁、守时、安静、有序的习惯,体验团结、平等的生活;“斋戒”是心理的功修,是对忍耐、意志和自觉的锤炼,斋戒期间,既不可胡言乱语,又不可放荡不羁,否则,此项功修不能成立。穆斯林的斋戒生活可称为和谐生活的一个缩影;“课”是伊斯兰教济贫扶弱的法定功修,关注弱势群体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向,是培植同情心、实现平等均富的保证,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朝觐”更是为世界各地穆斯林的平等团结、和睦相处提供了一个最佳平台,目睹过朝觐过程的人都承认,穆斯林朝觐生活堪称和谐生活的典范。
第四、伊斯兰教富有和谐社会所必需的伦理道德。伊斯兰教的道德资源是极其丰富的,仅《古兰经》中就有几乎占全经四分之一的内容,而穆圣则集种种美德于一身,他的言论也是道德思想的重要源泉。由于伊斯兰的伦理道德来源于经训,具有神圣性,因而有强劲的心理调节功能,可以有效地净化人们的心灵,平衡人们的心理,并可促使“心灵的欢快、思想的高贵、自由、亲切、朴实、友好和善于交际。”
和谐社会的构建已成为今后一个时期党和人民奋斗的新目标和我国社会发展的新方向。如果说,过去在我国宗教已经做到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话,那么,在倡导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宗教则必须做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和谐”。宗教与社会相和谐是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部分,进一步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并达至和谐的路子,是宗教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伊斯兰教要实现从“适应性”到“和谐性”的跨越,并能更好地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服务,今后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做好自己的工作:
一、按照和谐社会倡导的要求,深入经训研究,积极推进教法创新,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思想支持和理论支撑。
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当前,伊斯兰教的理论研究应紧扣社会和谐这个主题,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进行伊斯兰和谐观的分析和探讨,把古兰经和圣训中的和谐思想充分地挖掘出来,并积极探讨伊斯兰教的历史、现实、社会功能以及伊斯兰教与和谐社会各方面的关系,逐步建立起适应现代发展需要的新的理论体系。在研究时,要注意古兰、圣训的原则性和教法的时代性特点,找准与中国社会和谐的切入点和连接点。当前尤其要解决的是,穆斯林应如何把握友爱与正义的范围?如何在穆斯林社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在大多数穆斯林都在西北这个生态环境相对恶劣的地区生活的现实情况下,怎样做到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自然的和谐共处?怎样将穆斯林宗教操守上的自觉性逐步引向和谐社会建设中去等等,这些新问题都给伊斯兰教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要求。伊斯兰教学者应当立足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加强对策研究,给出符合教法原理的判断和回答,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以及指导性较强的精品“吾儿兹”,在穆斯林群众中推广应用,以此来引领和推动宗教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积极查找并化解各种不和谐因素,减少教内外的矛盾与纷争。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认真排查并化解一切不利于和谐的因素。就伊斯兰教而言,一是排查穆斯林内部存在的问题。伊斯兰教作为一个多元化宗教,派别较多,国内有,国外更复杂,因派别问题而引发的矛盾和分歧时有发生。在我国,本来就有新老问题、门宦问题,近年来,随着朝觐功课的逐渐放开,国外教派也可能随之进入,这就使派别问题复杂化,个别地区甚至还出现了宗教极端主义思想;这些矛盾有的是因个别人、个别寺坊的唯我思想所致,有的是因对个别经训的理解不同所致,也有的是个人思想素质较差所致。二是排查穆斯林与社会之间存在的问题。由于穆斯林所处的社会是非穆斯林群体占多数的社会,在长期的生活交往中,一方面,穆斯林的文化和风俗偶尔会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另一方面,穆斯林也有时没有很好地履行自己对社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个别人因自认为属少数民族群体而唯我独尊,甚至蔑视法律和政府,如抗交税务、拒交过路费或过桥费等。由于所处的社会环境普遍存在着矛盾和利益的冲突,加上社会公平力的失衡、诚信度的下降等因素,个别穆斯林随波逐流现象突出,各种不情愿而又盲目有悖教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如吸毒、贩毒、打架、造假等。除此之外,个别地区的穆斯林还存在着重商轻文、重宗教教育轻文化教育的不良现象。三是排查穆斯林与自然界存在的问题。如过度开发建设,不注意保护自然环境等。
三、大力推进科学教育事业,全面提高穆斯林整体文化素质。
伊斯兰教非常重视知识的学习,伊斯兰教有丰富的文化和灿烂的科学文明史,《古兰经》中说:“有知识者和无知识者一样吗?”(39:9),穆圣教导穆斯林“学习要从摇篮直到坟墓。”在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多达十个,且大都分布在西部地区,文化教育相对落后。当前,伊斯兰教要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这个东风,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加强对穆斯林地区文化、教育的宣传,切实改变伊斯兰教育现状,使穆斯林整体素质向新台阶迈进,为全面促进社会和谐创造条件。
四、注重培养一批致力于和谐社会建设的伊斯兰教宗教职业人才。
真主说:“他以你们为大地的代治者。”(16:165)构建和谐社会,归根结底还是要人去做。伊斯兰教职业者在穆斯林群众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推动宗教与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然而,目前教职人员无论是在寺院教育水平,还是在宣教效应方面,仍然薄弱。因此,必须着力培养一支既有宗教学识和政策水平,又能够将宗教教义与社会发展有机结合,既善于协调矛盾,又敢于迎接挑战的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利用他们的影响,鼓励和带动穆斯林群众进行和谐社会建设,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五、加大伊斯兰道德价值的宣传力度,把提升道德能力当作一项长期任务来抓。
从我们所要构建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科学内涵来看,“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项项都离不开伊斯兰道德能力的提升。因此,必须加大伊斯兰道德价值的宣传力度,把提升道德能力当作今后的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穆圣说:“我受遣降世,是为了弘扬各种美德”。“道德最完美的信士,就是性格最和善的人”。当前,应强调的是:(一)宣传伊斯兰教命人行好、止人干歹的号召作用,提高穆斯林的自觉守法、维护和谐意识;(二)宣传伊斯兰教公平正义的导向作用,树立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价值观;(三)宣传伊斯兰教诚信友爱的影响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际环境。(四)宣传伊斯兰教慷慨为善的激励作用,激发穆斯林投身和谐社会建设的热情;(五)宣传伊斯兰教坚韧宽容的控制作用,培养穆斯林自觉维护安定有序的和谐局面。(六)宣传伊斯兰教怜悯同情的调节作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真主在古兰经中命令人们“优待亲戚、怜悯孤儿、救济贫民,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款待旅客,宽待仆人。”(4:36)真主为人类规定的这些法度,既是伊斯兰教以人为本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真主号召穆斯林积极服务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因此,在和谐社会的构建中,穆斯林没有理由不成为民主法治的拥护者、公平正义的推崇者、诚实友爱的象征者、充满活力的建设者、安定有序的向往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带头者。
(作者单位:郑州伊斯兰教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