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穆斯林与一方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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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穆斯林与一方坟墓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7-03-05 点击: 我来说两句
    活着的与死去的生命之间,究竟有没有质的系联?我确信人对自我以及世界的认识是存在着很大的局限,未知的世界仍然是这样深远不可企及。在众多的祭祀方式中,难道普遍的只是种种情感的倒流,或者说是对死者的种种怀念?
    那么,穆斯林呢? 
    这是一个平常的晚秋的黄昏,晕黄惨怛的落日在最后一瞬把所有的余辉抛洒给了大地,然后沉没了下去。这是一片墓地,穆斯林的拱北,四周的树林被迷蒙的暮色染织成一条带状的围屏,拒绝了外界尘世的喧嚣。我踩着带着余温的沙石,漫步而入,渐渐地,一种异常的宁静渗进了心里,世界刹那间便静止了,隐隐有一种莫名的声音伴随着一种难言的情绪缓缓从我的心底向上升腾,仿佛是一种凄艾悠远的乐曲不断地将浓稠沉重的情愫提升。
     这是一片远离城市的戈壁边缘与土地接壤的穆斯林的墓地。 
     穆斯林以其特殊的葬礼把自己的亲人安放在这里。我希望有一天,当自己生命结束的时候,也能够获得这种礼遇,众多穆斯林齐声为我轻诵讨白,白帽子并肩接踵,我将以最为真诚至善至美的心灵与所有活着的人了却纷争与爱恨,在圣洁的水的沐浴下,了无牵挂地轻松离去,身化泥土,魂归极乐。我一直认为穆斯林的葬礼是最能体现生命的本质规律的,与一切葬礼相比较,它最为直接地使物质归结一体,使精神升华。尤其较棺木盛殓、灵幡招摇,纸灰满天的葬礼,比起鹰啄虎噬的天葬,更显得朴素,本真、肃穆庄重而圣洁,更为圆满与美好! 
    这时候,我就因某种机缘站在一方墓碑前,这樽用瓷砖贴璜、形体高贵大方的坟墓似乎是一座微型的豪华圣殿。我以最为直接地想念亲人的方式想念并反思自己,一顶白帽子,一句清真言就是我有限生命的特定符号!虽然生命的本质一样,但生命的完成和存在的形式却不同,这种生命的符号,我相信不是生理的遗传,更多的是生命的、文化的精神关照! 
    虽然社会或历史的发展必然将使人类向共同的生命习惯和精神方式进步,我相信,存在的差异正是这个世界生存与发展的动力,而且世界永远不会到达绝对的统一,如果会,那一定是人类的消亡。当我们还无法超越或把握自己时,过早地走出民族的边缘是一种危险,或蹒跚学步,因为它可能使我们完全地失去自我。 
    父亲点香诵经,他以自己特有的声音与语调以及近似正弦曲线的起伏节奏与亲人对话,这是一种极富磁性且极具穿透力的表达方式,而我的确难以理解这种特殊的语体以及它所述及的内容,我曾几次想问及,却被一股无形的不可抗拒的力量压了回来,我知道父亲虽然每日必诵,五番礼拜,虔诚之至,但他对这种语体及他烂熟于心的经文内涵真义却无法用生活中最为普通的语体阐释,也许根本就没有想到要阐释。我理解一个精神至上的追求者在向更高更远处行走时的沉默,他默默地遵信着固有的生活方式,他对至大至美、至纯至净的信仰是那样的坚定。每次大净后他诵经的表情是那样庄重肃穆,在这种庄重肃穆的后面,我知道有一颗激动兴奋甚至因激动和兴奋而失去知觉的心灵,接嘟哇或叩拜时的那种颤抖的声音近似哀求……现在,他又一次跪倒虔诚祈祷默诵,他相信有一只耳朵已经听见,一个心灵已深切地体会到了这一切情感。
    我忽然把他与另一方墓穴很快联系了起来,站在墓穴外的将是我,那时候,我将以什么样的方式与他交流,以什么样的方式怀念并祈祷呢?我想如果能以他现在这种方式,他应该是幸福而满足的。这并非因为失语的自卑,因为亲缘除了血肉之间的联系外,还有文化精神的联系,只有这种联系的存在,那怕这种语体将是无义或无声的,亲缘与民族都不会消亡。    如果说墓穴只是用来盛放肉体的,那么用什么来盛放人的灵魂呢?生命的结束与开始之间有没有距离?我想一个人与一个民族同样都面临着死亡,同时他们的精神都期待着永生,那么决定死亡与永生的根本又是什么呢?
    离开墓地的时候,我抬头看到一弯新月在深蓝的天空里显得十分素净,普撒着圣洁的光。 
    噢!还有――

    夜气是这样的清凉……

关键词

   穆斯林伊斯兰教(Islām)与佛教、基督教并列的世界三大宗教之一。7世纪初产生于阿拉伯半岛。其创始人为穆罕默德。中国旧称天方教、清真教或回教。伊斯兰一词原意为顺从,即顺从真主意志的宗教。主要传播于西亚、北非、中亚、南亚、东南亚等,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西欧、北美、非洲等地区迅速传播。现约有信徒9亿多,是最有活力的世界性宗教之一。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称为穆斯林。

    拱北:拱北的汉语意思就是“圣徒墓”。拱北下埋着圣徒的埋体。见于伊斯兰苏非派中尕地忍耶、哲赫忍耶等的门宦。拱北的建筑除了带有伊斯兰的风格外,还具有浓浓的中国特色。门宦中的传人教众尊称为老人家或太爷,在穆斯林群众中多具有崇高的威望。

    古兰经:《古兰经》是阿拉伯语文中首先加以记载的典籍,换言之,在《古兰经》之前,阿拉伯人并没有什么书籍,故研究阿拉伯文学史的人,必须研究《古兰经》,因为公历第六世纪和第七世纪初期,阿拉伯人的理性生活和文艺生活,都表现在《古兰经》里;在那个时期中,典雅的文章、各种的旨趣和文体,都是以《古兰经》为先导的。《古兰经》独具一种新奇美妙的文体,既不是依照韵律的,又不是以若干押韵的短节来表达一个意义的,也不是没有节奏和韵脚的散文。《古兰经》每章分为若干节,每节能表达一个独立的意义,各节互相衔接;每节终了,刚好是读者在气势上和情感上需要停顿之处。阿拉伯人是以诗歌和词章著名于世的,他们听了《古兰经》,觉得非常美妙。《古兰经》是在二十三年(公元六0九――六三二年)的期间依照临时发生的事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陆陆续续地零星启示的。最初启示的是:“你当奉你的能创造的主的名义而宣读,他曾用土块创造人。你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以人所未知。”(96:l-5)最后启示的是:“今天,我已为你们成全你们的宗教,我已完成我所赐你们的恩典,我已选择伊斯兰做你们的宗教。”

                                                                                                       (责任编辑:带露折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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