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沙甸事件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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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沙甸事件始末

来源: 时间:2010-01-22 点击: 我来说两句

    纵观中共主政中国大陆以来对少数民族(含宗教)的政策,客观地说,是比较成功的,也赢得了少数民族的欢迎。不过,也有让人不堪的失败,其中包括发生在1975年的云南“沙甸事件”。本文是目击者30年后的回忆。

  1975年7月下旬一天中午,所在单位的“革委会主任”突然来办公室找到我,告知要我代表单位去完成一项“紧急任务”。具体是参加“省级机关工作队”,要立刻乘车连夜奔赴离昆明200多公里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县的鸡街公社沙甸生产大队“回民闹事”现场做善后工作。

  我们这个工作队是由当时云南省民族边疆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长猛(回族)带队,李长猛和我是在40年代云南大学时的同学。他对这次沙甸回民事件整个过程知之颇详,他在工作队会上或私下和我谈了一些事件经过及许多鲜为人知的情况。


1975年前后,云南回族赴北京代表合影。右六为马伯华

 “文革”埋下了祸根

  沙甸地处从开远至个旧公路的中途,是昆明至个旧、蒙自的必经之地。它有数百年历史,在云南是较大的回族聚居村寨,有1500多户、7200多人,在其相邻处还分布了大庄、茂克、新寨等较小的回族聚居村。

  沙甸事件是从“文革”中的“破四旧”、“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的血雨腥风里开始的。当时,红卫兵把沙甸回民的宗教信仰当作“四旧”破除,清真寺被当作“封建堡垒”加以封闭。教民礼拜活动被禁止,伊斯兰教经典被查抄焚毁,阿訇、教长和虔诚信仰宗教的民众被批斗。

  1968年3月,“云南省革命委员会”成立,其负责人谭甫仁推行林彪“以人划线,层层站队”的路线,将全省民众组织,分成势不两立的“八派”(八二三无产阶级派)和“炮派”(毛泽东主义炮兵团)两派。省革委负责人公开声称“八派”是革命造反派,而“炮派”站错了队,是“保皇派”。此时沙甸的多数民众因倾向于“炮派”观点,被认为站错队而遭到打击、迫害。

  在与沙甸相邻近的个旧、开远、蒙自等市县革委会对“站错队”的民众大肆抓捕、揪斗、游街示众的“红色恐怖”。有些人为避免遭受迫害,自发来到沙甸避难,多达500余人。与之对立的造反派组织,此时大肆宣传,散布“沙甸集聚着炮派武斗干将,有上万人枪及四部电台,准备武装暴动”的流言蜚语,将沙甸诬为“反革命基地”,称“马蜂窝要用捅马蜂窝的办法,以巩固文化大革命成果”。

  1968年12月上旬省“革委会”以“宣传毛泽东思想”为名,派出一个加强营编制的宣传队到沙甸“捅马蜂窝”。他们逐户搜查强行把外来避难的人集中关押办“学习班”,进而把他们打成反革命的“滇南挺进纵队”。不久,开远、蒙自革委会派人到沙甸把避难者押回单位,实行专政,挂上“滇南挺进纵队政治土匪”的牌子。沙甸的宣传队还把回民200多人集中起来进行吊打批斗,其中84人被扣上“反军乱军黑干将”罪名,使用种种刑罚,造成14人被迫害致死。

  瞒上欺下,激化矛盾

  1971年“九一三”事件后,中共云南省委按照中央高层指示,从上到下逐级传达林彪外逃有关文件。许多人强烈要求纠正“划线站队”错误。1972年初,沙甸一些民众写信或到北京上访,要求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开放清真寺,让民众进入寺内做礼拜,为受害者平反。并反映一些基层官员多记工分、多分粮食,要求撤换这些人。结果,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1973年10月,沙甸回民为了做礼拜,自行打开了被封闭的清真寺。消息传出后红河州和蒙自县的革委会立即派出由部队和地方官员组成的近百人的工作队进驻沙甸搞“反复辟”,封锁道路,不准回民到清真寺做礼拜。民众绕道进去,工作队即用高音喇叭进行干扰,并说“打开清真寺就是否定文化大革命”。

  1974年4月“批林批孔”运动中,工作队又扬言“批林批孔要结合批清真寺”,并点了沙甸代表马伯华、马绍华等人的名,逼得他们进京上访。

  5月10日,他们到京后即写信给周恩来、邓小平,希望中央责成云南省委撤走驻沙甸的工作队(宣传队),落实民族宗教政策。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将此信摘报中央政治局,5月14日中共中央就沙甸问题对云南省委明确指示,认为云南此类事件已多有发生;为此,提出应由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主任周兴亲自抓一下民族政策的落实,并把有关情况报告中央。

  周兴即按照中央要求亲自到沙甸调查处理,召开各种会议,听取民众意见,民众提出四个方面意见:1、落实民族宗教政策,打开被关闭的清真寺。2、纠正“划线站队”错误,对被批斗民众给以平反。3、清理生产队工分账目,撤换多拿多占的基层官员。4、将沙甸改为经济作物区,增加口粮供应,解决民众生产生活上的困难。周兴对开放清真寺,准许回民进入清真寺内做礼拜和纠正“划线站队”错误问题没有表态,对另两个问题则表示可以解决。但在实际工作中对已答复可以解决的问题也未完全兑现。

  在此情况下周兴却向中央报告:“沙甸问题已经解决。”不仅如此,1974年9月云南省委还发出通知规定:“已经关闭或改作他用的清真寺不得再打开作宗教活动场所,已经强行打开的清真寺,要在作好工作的基础上,由群众自行关闭。”

  这一通知传达下来,回民不能接受。于是组织几百人到昆明上访,继后又有红河、文山、玉溪等地回族群众1000多人到昆明游行,并两次爬上开往北京的火车,要求赴京告状。在这矛盾不断加深的情况下,红河州革委会却在鸡街成立了主要针对回民的“鸡街地区民兵值勤指挥部”,将矛盾推向极端。沙甸回民也成立了“沙甸回民兵团指挥部”与之对抗。不到半个月就在开远、蒙自、建水等地发生民众抢夺军队枪支,并出现严重武斗,造成人员伤亡日益严重的动乱局面,引起了中共高层的高度重视。

  “性质变了”,武力镇压

  中共高层于1975年1月上旬召开专门会议,提出“首先收缴武器,停止武斗”,进而“通过学习讨论提高思想,增强团结,恢复社会秩序”。在此期间,中共中央还发出《关于禁止抢夺武器的通知》,责成有关部门立即收缴被抢夺的武器。

  在京的云南省委常委对执行这一通知,做出了“坚决拥护,保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的保证。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收缴武器时,又出现偏袒一方压制另一方,引起回民更为不满,抢枪武斗事件仍然不断发生。

  为此,云南省委常委又在北京召开了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当时的中共高层王洪文、华国锋等人曾参加会议。最后形成经中央审查批准的《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向中央的报告》,声称要纠正过去执行政策上的缺点错误,必须认真落实中共的民族政策。

  据此,云南省委、省革委决定派出工作队,在解放军协助下进驻沙甸。文件传达到基层,沙甸回民鉴于1968年“捅马蜂窝”时被残酷打压的惨痛教训,不让工作队进村,要等去北京的回族代表带来解决问题的精神才让工作队进村。

  6月下旬,云南省委向中共高层汇报并提出“军事包围,政治解决”的方案,遭到否决。6月20日中共一些领导人又接见了云南省委和红河州委负责人,指出对回民问题要有一个基本估计,要做好面上的工作。同日也接见了沙甸回民代表马伯华等10余人,要他们做好民众工作。并且以中共中央名义发出一个经毛泽东圈阅的指示,强调要彻底收缴枪支弹药及武斗凶器,拆除武斗工事,应欢迎解放军及工作队进村。

  回族代表马伯华等人知悉这一指示后,向中共高层及毛泽东写了保证书,翌日即从京返回沙甸等各村寨。对工作队进村的问题,马伯华等人提出只能进少而精的工作队,进入村内不要抓人等,这些要求和省里安排出现分歧并发生争执。

  马伯华等人及时向中共高层写报告,批评省委反映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此时省委向中央也写报告,强调马伯华等人的错误是抵制对抗中央指示,还积极进行武斗准备。因此认为沙甸问题“性质变了”,做出“政治解决已无可能”的结论,向中共高层提出应采取军事解决的请示。

  经中共中央批准,在省委书记周兴于7月29日凌晨开始调动驻于邻近的军队,对沙甸以及附近大庄、新寨、田心、茂克、车白尼等回族聚居村实行军事包围。黎明时分,开始用榴弹炮轰击,其中沙甸、茂克两村遭到非常严重的损害,大部分房屋被毁,并造成包括马伯华等人在内130余人死亡的严重后果。

  我们工作队是在部队清理了被炮击现场之后才进入沙甸的,此时明确工作队的任务是,为被毁坏的房屋进行实际勘测,做出恢复重建规划。由原来各家各户分散式建筑改为相连式分户建筑,其中清真寺等公共建筑则在原址按原面积恢复重建,计算出所需材料及费用后由云南省财政等有关部门落实实施。这些工作都是由分批来到沙甸的工作队具体实施的,直至一年以后才建成结束。

  由于“沙甸事件”是被定性为“反革命武装叛乱”,当作“敌我矛盾”处理,因而采取了武力解决的办法。

  “四人帮”倒台后,中共云南省委和昆明军区党委才于1979年2月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报经中央批准联合发出通知为“沙甸事件”平反,检讨了执行民族宗教政策上的错误,彻底推翻一切污蔑不实之词。

  摘自北京《炎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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