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以来,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水利建设资金总数超过20亿元,为湖南省少数民族地区水利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财力支持,使少数民族地区水利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一、防洪减灾能力得到新提升。自启动全省“四水”治理以来,共投入中央财政资金1.5亿元用于全部24个少数民族市县的城市防洪建设,建成了一大批高规格、高标准的城市防洪大堤,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方面投入中央及省级资金4亿元,改造加固病险水库100余座。
二、人饮安全建设取得新进展。在全部24个少数民族市县均安排了国债投资。近几年来,共投入9500余万元,建成一大批饮水工程,解决饮水困难人口近百万。
三、农田水利建设谱写新篇章。2000年以来,安排2498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大中型灌区工程续建配套工程建设,建成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890亩。
四、农村水电取得新突破。“十五”期间,全省共安排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电气化建设县9个,占全省30%。为靖州等7个民族自治县新建、改扩建水电站9个,110千伏线路1条。安排农村电气化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4000多万元,占全省电气化县建设中央补助资金的35%,拉动社会资金投入农村水电开发10多亿元;安排农网改造资金6.06 亿元,占全省地方农网改造资金总额的38%。
五、生态环境保护得到新加强。“十五”以来,累计投资11600万元,其中国家投资5628万元,省级财政投入1200多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监督执法、监测预报等方面的水土保持建设。湘西自治州的龙山、永顺、吉首、凤凰、泸溪等5个县(市)、怀化市的芷江、新晃两县都先后被列入“长治”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不土保持项目、国债水土保持项目等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湘西自治州猛洞河、怀化市芷洒中阳溪等3个国家级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示范区已基本建成,成为湖南省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样板工程。
来源:湖南省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