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台《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促民族医药发展
3月21日,科技部、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民委等16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医药创新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讲话。
《纲要》确立了中国中医药创新发展的总体目标:通过科技创新支撑中医药现代化发展,不断提高中医药对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巩固和加强中国在传统医药领域的优势地位;重点突破中医药传承和医学及生命科学创新发展的关键问题,争取成为中国科技走向世界的突破口之一;促进东西方医学优势互补、相互融合,为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医药学奠定基础;应用全球科技资源推进中医药国际化进程,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为人类卫生保健事业做出新贡献。《纲要》指出,中医药创新发展的基本任务是:“继承,创新,现代化,国际化”,将中医临床研究、中药产业发展、基础理论研究、标准规范研究、创新体系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确定为中医药发展的优先领域。
国家民委副主任丹珠昂奔在新闻发布会上讲话
丹珠昂奔在新闻发布会上说,《纲要》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加快中医药继创新,推进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战略定位,对于保障人民健康,带动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发展都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应在系统继承和保持特色优势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民族医药的自主创新,落实好《纲要》提出的六大战略目标和四项基本任务,从而实现民族医药在重要战略机遇期的跨越式发展,保障和完善民族地区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丹珠昂奔说,中医药泛指中华民族传统医药,包括中医药和民族医药。民族医药包括藏医药、蒙医药、傣医药、壮医药、苗医药、瑶医药、彝医药、朝鲜族医药等。民族医药是中华传统医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上曾长期作为民族地区的“主流医药”,在保障各民族群众身体健康、生存繁衍方面,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目前,我国55个少数民族中,已有35个民族进行了民族医药的发掘与整理,已有931个民族药品种列入了国家标准。民族医药已经成为国家医疗卫生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民族医药发展是实施《纲要》的重要内容。
对于民族医药的发展,丹珠昂奔要求:一要下决心解决障碍民族医药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充分发挥民族医药的特色优势和医疗服务功能;二要积极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打造集人才培养、科研攻关、临床应用于一体的平台,改善就医条件,提升医疗水平,拓展服务范围;三要加强民族医药的发掘、整理、研究与推广,推进民族医药研究机构建设;四要加强民族医药人才培养,通过学科体系建设、扩大院校教育规模、加强继续教育和基层培训,逐步解决民族医药人才断层严重,后继乏人甚至后继无人的问题。
来源:国家民委文化宣传司、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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