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卫生局向全市医疗机构下发有关通知,通知规定,今年将给14万医务人员全部建立医德档案。
据报道,所谓“医德档案”的建立,往往先让医生自拟一份“医德自传”,把自己从事医疗工作以来在医德医风方面的表现,以及何时何地何原因受过何种表扬、奖励和批评、处分,目前自己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之处等,先行表白一番,然后提交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此后,医疗机构内部逐月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和年终总评。 在这个过程中,某些医疗机构对自己的医务人员,能够真正建立一份真实的“医德档案”吗?部分医务人员以钱为本而不是以患者为本,往往是医疗机构或明或暗的硬性指标“规定”出来的。对于这些医院而言,它会拿自己的医生“开刀”吗? “医德档案”贵在真实。自己给自己的员工建立一份“医德档案”,遵循的仍然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游戏规则,难免会走过场。 其实,要使“医德档案”真正反映医德、监督医德,最终推动改善和提高医德,需要更多的人(比如患者)来参与记录这一档案。有论者指出,公正的医德评价必须打破“一言堂”,建立多维评价标准,其中患者的评价最具客观性、最有发言权,应该多多听取出院病人和社会人员对医务人员的反映,甚至可以聘请独立的社会调查公司了解群众对医院及医务人员的满意度,公布排名,以此促进医院对“医德档案”的重视。 同时,“医德档案”还应当在医疗服务场所向社会公开,甚至可以进入医院的电子查询系统,某位医生医德如何,患者上网一查便知。透明和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关起门来自说自话的“医德档案”,很难实现实施社会监督的目的。 此外,建立了“医德档案”,并不意味着医患双方从此太平。医德问题,其本质是通过医务人员对社会职责的履行,保障和维护医疗职业的存在和发展,维持社会和谐与稳定,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要想真正拯救沦丧的医德,仅凭人的自觉是靠不住的。因此,把医德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用法律来约束和规范医务人员的行为,使其对法律保持足够的敬畏之心,更应成为当务之急。 |
《国际金融报》 ( 2007-04-05 第06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