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制定并实施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划,划定保护区范围和级别,设立规范化的保护区标志。其次,坚决取缔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工业排污口。第三,对饮用水源水质构成环境安全隐患的工业企业进行集中整治、限期整改。第四,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饮用水污染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据宁夏环保局介绍,宁夏饮用水源地第一轮执法检查显示,宁夏饮用水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全区36处饮用水源地除银川市南郊、北郊、东郊和吴忠市金积水源地已明确划定范围外,其他32处水源地均未正式划定保护级别和范围,各处水源地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排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