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聘工作证办理须知
最新资讯:
Duost News
国内 国际 公司 人物 视频 伊朗华语台
协会组织
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回顾

特聘工作证办理须知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7-07-19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一、受理对象

根据《 关于引进留学人员来青工作的若干规定》(青发 [2000]14 号) 第二十一条:留学人员短期应聘来青工作或投资创办企业以及出国前系外省、市人员来青工作原单位不放的留学回国人员,均可按规定办理“蓝印户口”或“特聘工作证”,享受本市常住户口的有关待遇。

二、需提交材料

1、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位证书复印件;未获国外学位的,需出具国内学位证书和国外高校、研究单位进修一年以上的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2、新、旧护照首页及留学签证页复印件,验看原件;

3、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复印件,验看原件;

4、二寸或一寸照片两张(半身免冠照片);

5、其他相关材料。

拟创办企业留学人员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企业章程

2 、可行性报告

3 、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

4 、留学人员个人简历

三、办理时限 :十个工作日


 

分享: 更多
点击排行
人气排行
图片甄选
京ICP备11021200号 本站内容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Coppyright2022@duost.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域名版权归北京中清色俩目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