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1日,乐平市塔前镇村民吴华朝在本市涌山镇一煤矿操作绞车时发生机械性事故,导致右手掌中段离断,经鉴定为四级伤残。
2007年春节前,家境穷困、四处索赔无果的吴华朝,将煤矿股东告上法庭。作为煤矿主要股东的王某、徐某因为其投资的另一个煤矿发生事故外逃,案件审理遇阻。
3月下旬,外逃的王某主动投案,乐平法院的法官在第一时间提审王某,并说服王某通过家属来履行本案的赔偿责任。5月15日,王某的哥哥及时将所有赔偿款9.6万元交至法庭,原、被告也分别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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