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绍兴市修订出台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办法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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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绍兴市修订出台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办法:
资助对象为户籍在市区,通过高校招生计划录取,家庭特别困难的全日制大学生。资助类别和标准:第一类:考
上重点大学的,4年资助12000元;第二类:考上本科(二本)大学的,4年资助10000元;第三类:考上本科(三
本)大学的,4年资助8000元;第四类:考上大专院校(不含民办大专)以及职业技术院校的,3年资助6000元。
资助经费支出时间为每年8?9月。资助资金来源坚持“政府拨一点、慈善总会助一点、部门单位出一点、社会各
界募一点”的原则。建立“市区贫困家庭子女大学助学资金”专项帐户,实行专款专用。财政部门把助学经费列入年
初预算,每年安排约占年需资助资金总数60%?70%的专项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