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继去年京杭大运河全程考察之后,在郑州再次启动大运河保护与申遗考察活动。这次活动,主要是全面考察河南、安徽两省境内隋唐大运河的保护和考古发掘等方面的情况,推动大运河保护与申遗工作更好地开展。
据报道,国务院已将京杭大运河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且,大运河已经被国家文物局列入重设的《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为此还成立了大运河联合申遗办公室,当下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正在积极稳步地推进。
保护好大运河这一珍贵文化遗产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如同其他文化保护和申遗项目一样,需要认真考虑实施过程中如何遵循文化发展的自身规律,切忌把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变成又一项“打造文化”活动。
著名作家冯骥才先生曾经在《人民日报》著文,“文化可以打造吗?”他在文中指出,所谓“打造文化”的口号多是由一些政府部门喊出来,其初衷固然是出于良好的愿望,然而,最为明显的还是经济目的——发展旅游,把老祖宗在不经意间留给后人的文化作为永远的“经济增长点”。因此,这种的“打造文化”的本质“便是一种市场化改造,即对历史文化大动商业手术……”
在这一次京杭大运河全程考察活动中,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也同样提出,“要注重深入挖掘运河文化丰富的内涵,不要将运河文化简单化、商品化;注重保持运河文化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要随意“打造”运河文化。”应该说,这是京杭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中必须坚持的重要思想认识之一。
不可否认,工业化社会为当代人创造出了太多的物质福利,社会大众的消费需求得到了极大的满足,由此还形成了具有现代特点的消费文化。但是,这种快餐式、商品化的消费文化也是需要进行检视和反思的,尤其是在文化消费的模式上更应该自觉抵制一些短视、轻率的方式。
具体到京杭大运河的保护与申遗这个问题上,由于京杭大运河具有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双重属性,绝不可以把大运河及其文化作为“重新打造”的消费对象,正如全国政协副主席徐匡迪指出的那样,要“坚决克服重申报、轻保护,重开发、轻管理的倾向,防止建设性破坏……”一切“涂脂抹粉”、“添油加醋”、“插科打诨”等子虚乌有的“文化再生产”,对于大运河而言,都将是破坏性的不负责行为,无益于保护和申遗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