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闹市拍戏涉嫌滥用公共资源,市民可索赔
闹市区拍电影 一月三次扰民
晨报广州讯 7日,央视数字电影《烈火男儿》剧组在广州环市路区庄一带因拍摄造成塞车持续3个小时,这也是该剧组近一个月来造成三次扰民事件,在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前天上午,广东省委常委、广州市委书记朱小丹指示相关部门迅速妥善处理好该事件,避免同样事件再次发生。
7日早上8时许,越秀区环市东路金叶大厦,电影《烈火男儿》一场消防人员勇救被困人员的大戏正在拍摄。拍电影导致大塞车,汽车长龙足足延伸了六七公里长,众多上班族被困车龙内。不少市民斥责,该剧组绝对可被称为“本年度最牛剧组”,这场戏则是“本年度最昂贵的戏”。据了解,《烈火男儿》在去年12月7日和12月24日都曾在闹市拍摄,交通一度严重堵塞。
前晚,《烈火男儿》剧组发出致歉函,函中写到,由于考虑问题严重程度不足,而影响市民出行及生活,《烈火男儿》剧组深表歉意,并对给相关政府部门造成的不良影响及麻烦深表歉意,并保证该类事件绝不再发生。
昨天,处于“暴风眼”的剧组仍在金叶大厦继续拍摄。但剧组人员已经相当低调,附近交通也没再明显受影响。(何雪华)
律师说法
市民可通过诉讼索赔
《烈火男儿》剧组在热闹的广州大街上导演了一场“救火”大战,造成交通拥堵,此举是否涉嫌违法?记者为此采访了北京市忆通律师事务所的李劲松律师。他告诉记者,剧组的行为在客观上扰乱了社会秩序,应当是不合法的,即使剧组在拍戏之前得到了有关部门的批准,也是不合适的。
李劲松律师告诉记者,市民当天因塞车而延误上班,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剧组索要相应赔偿,如误工损失等。此外,如果有更大的意外在剧组拍戏时出现,比如,有患者在送往医院途中经过拍戏地点,受塞车影响而耽误治疗,患者和家人可以起诉剧组要求更高额的赔偿。
此前,个别影视剧组对自然环境的破坏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受到相应的处罚。有关专家称,《烈火男儿》剧组的行为已涉嫌滥用公共资源,是对社会环境的破坏。据了解,这种情况绝非偶然,在国内其他城市也有发生。为此,专家呼吁,影视单位要自律。审批部门在下决定时,也应先咨询市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