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伊斯兰教钱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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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伊斯兰教钱币(四)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8-01-17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五、独具民族特色的新疆铜元
    机制铜元产生于19世纪末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产物。中国的机制铜元,在形制上摹仿了外国铜币,逐步替代了在我国流行两千多年的圆形方孔制钱,是我国钱币铸造技术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我国钱币形制的一次革命。
    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两广总督张之洞为解决制钱缺乏,购买英国机器,在广东开始铸造“光绪元宝”,中间有方孔,这是我国最早的机制铜币,是我国机制铜元的前身。光绪二十六(1900年),在港仙和外币影响下广东开始制造铜元,随即各省纷纷设局开制,至1905年底,全国已有17个省开造铜元,设局20处。
    机制铜元在广东开制后,因其币制整齐精巧、重量、成色划一,普遍受到各省欢迎。新疆于光绪三十三年,在布知政使王树楠任期内首先在省城迪化局开制。现存新疆最早的机制铜元为迪化制造的“光绪元宝”。而史书正式记载新疆最早的铜元是迪化造“宣统元宝”。这两种铜元仿内地式样,正、背面均无维吾尔族文字。
    自1907年迪化局开制铜元后,喀什局和阿克苏局相继开制铜元。在这三个铸局中,以喀什局制造的铜元数量和版别最多,阿克苏仅制造了一个种类。新疆所制造的铜元,以内地铜元版式为基础,融入了维吾尔族文字,形成了既保持铜币的形制特征与内地的统一性,又有地方民族特色的新疆铜元。下面,将各局制造的铜元概述如下:
    (一)迪化局制造的铜元
    1.新省光绪铜元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制造。此币正面全汉文,中间珠圈内为“光绪元宝”,珠圈外上方为“新省”,下方为“市银二分五厘”(当红钱十文);背面有不同的龙纹图案,可分坐龙、立龙两种版别。
    2.新疆宣统铜元 清宣统元年至三年(1909-1911年)迪化局制币,仅十文一种币值。钱币正面中间珠圈内为“宣统元宝”,圈外上方为“新疆通用”,下方为“当红钱十文”;背面为坐龙图案,上方有无纪年和“庚戍年造”、“辛亥年造”三种,下方通为维文。辛亥年造的铜元正面又因花星不同,可分三种版式。
    3.新疆壬子双旗铜元 民国元年(1912年)迪化局制币。仅十文一种币值。钱币中间珠圈内为“中华民国元年”,珠圈外一周文字为“新疆通用•当红钱十文”;背面为两面交叉象征五族(指汉、满、蒙、回、藏)共和的五色旗(北洋政府国旗),上为“壬”字、下为“于”字。此币又因背面双旗的大小不同,分为大旗、小旗两种版别。
    4.新疆通宝双旗铜元 民国元年(1912年)迪化局制币,有二十文、十文两种币值。此币正面中间珠圈内为“新疆通宝”,中心有花饰,珠圈外为“中华民国•当红钱十文”或“二十文”;背面为两面交叉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正中竖一旗杆,旗斗下为杆桩。这两种面值的铜元造量甚大,流通新疆全省。
    5.新疆省城造中华民国双旗铜元 民国十八年(1929年)和民国十九年,迪化局分别制造了己巳和庚午两种纪年的中华民国双旗铜元,己巳年币有二十文、十文两种币值,庚午年币仅有十文一种币值。两个年号的铜元正面中间珠圈内均为“中华民国”,圈外上方为“新疆省城造”,下方为“当红钱二十文”或“当红钱十文”;两种币正面版式不同地方为一种是两侧为“己巳”二字、一种是“庚午”二字,两种币中心的花星也不相同;两种年号钱背面图案相同。背面图案为两面交叉国民党党旗(“青天白日”旗)和国民党政府国旗(“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两旗交叉中心有一立杆,下有旗杆桩座,上半部旗杆两侧有汉文“铜币”二字。根据背面双旗的大小和左右排列不同,可分多种版别。
    (二)喀什局制造的铜元
    1.新疆喀造民国铜币 民国元年(1912年)喀什局制币,有五文、十文两种币值。此币正面竖写“中华民国”四字,左右为“铜币”二字;背面中间珠圈内中间为象征五族共和的一面五色旗(北洋政府国旗),五色旗的周圈为维吾乐文,圈外上方为“当红钱十文”,下方为“新疆喀造”四字。
    2.新疆喀造洪宪铜币 民国五年(1916年)喀什局制币,仅十文一种币值。此币正面珠圈内为“洪宪铜币”四字,圈外上方为“当红钱十文”,下方为“新疆喀造”;背面为两面交叉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国旗,上、下方均为维吾尔文。根据上方维文两侧有没有花草图可分为两种版别。
    3.丙辰喀造民国铜币 民国五年(1916年)喀什局造币,仅十文一种币值。此币正面中间珠圈内为“中华民国”四字,圈外上方为“当红钱十文”,下方为“丙辰喀造”;背面为两面象征五族共和的交叉五色旗,上、下均为维吾尔文。是品存世极少,多年不易一见。
    4.新疆喀造中华民国铜币 此币始铸于民国二年(1913年),喀什局造币,有十文、五文两种币值。钱币正面中间珠圈内为“中华民国”四字,珠圈外上方为“当红钱十文”,两侧为“铜”、“币”二字,下方为“新疆喀造”;背面有两面交叉的北洋政府国旗,上、下均为维吾尔文。十文铜元有四历1331年至1335年、1339年六种纪年,五文币仅见1331年一种纪年,按面、背有无花星、花饰及纪年的位置不同,可分多种版别。
    5.新疆喀什造、喀造中华民国、民国铜币 民国十年(1921年)和民国十一年喀什局造,三种版式的铜元,均为十文币值。三种铜元的正面,一是中间为“民国铜元”,周圈文字为“当红钱十文•新省喀什造”;一是中间为“中华民国”,周圈文字为“新疆喀什造•当红钱十文十年”;另一种是中间为“中华民国”,周圈文字为“新疆喀造•当红钱十文十一年”。三种币背面均为两面交叉象征五族共和的五色旗,上、下为维吾尔文。因正面花星及背面维文位置不同,又分若干版式。
    6.戊辰新省、新疆喀造民国党徽铜元 民国十七年(1928年)喀什局造,三种仅十文一种币值。钱币正面,一种为“中华民国•新省喀造•戊辰•当红钱十文”,一种为“民国铜元•新省喀造•戊辰•当红钱十文”,另一种为“中华民国•新省喀造•戊辰•当红钱十文”;三种铜元背面均为国民党党徽,但版式较多,其中在党徽内有“维文”、“日”字、“铜元”等,党徽又有空心、实心等几种版别。
    7.己巳新疆喀造中华民国党徽铜元 民国十八年(1929年)喀什局造了两种版式的己巳纪年铜元,均为十文币值。两种铜元的正面中间珠圈内都为“中华民国”,下方“当红钱十文”和两侧“己巳”版式相同,唯有上方不同,一是“新疆喀什造”、一是“新疆喀造”,中心花星分有花星和无花星两种版别;背面为国民党党徽图案,党徽中又分汉文“铜元”二字和维文两种版别。民国十八年,该局还造有一种与上两种正面相同,背面为国民党政府国旗和国民党党旗的铜元,因党旗和国旗左右位置不同也分两种版别。
    (三)阿克苏局制造的铜元
    阿克苏局于民国元年(1912年)开始铸币,先铸了一种翻砂版铜元,粗糙低劣,文字模糊,民国三年改用半手工式的机制铜元,质量有所改进,但不久即停铸。此币分翻砂版和机制版两种。两种铜元的正面均为汉文“中华民国•新疆阿造•当红钱十文”,背面为两面交叉五族共和的五色国旗,上为维文“民国”或“中华民国”,下为维文“红钱十文”或“当红钱十文铜币”,回历1332(1914年)。此币有纪年、无纪年和竖条五色旗等不同版别。
    (四)新疆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铜元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十一月,新疆维吾尔族分裂分子于南疆喀什噶尔叛乱,成立了伪“东土耳其斯坦共和国”。同年,在喀什开铸伪政权铜币,有二十文、十文两种币值。铜元正面为两面交叉旗,上方为汉文“当红钱二十文”或“当红钱十文”,下方为维文。背面除花草饰环外,全为维文。该币制造粗劣、版式繁多,制币材料多系利用以前行用的各种铜元重新压制而成。次年三月,随着伪政权的兵败溃散,此币停止制造了。
    民国中期,国内铜元泛滥,各省人民经济和生活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但因新疆地处西部偏远地带,铜币制造,自成体系,受当时政治、经济的影响较轻。1936年以后,各地军阀逐步走向衰落,四大家族开始统一币制,控制金融,市场货币以纸币为主,铜元也逐渐被镍币所替代了。
    机制铜元,在我国虽然铸行只有半个多世纪,但对新疆乃至全国商品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新疆铜元又以其独有的民族特色,成为了我国钱币艺术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六、新疆地方银行纸币和印有维吾尔文的人民币
    在清政府执政的268年间,官方只发行了三次纸币,而在民间流通的纸币中,大都是地方和民间印制发行的。清末至民国初的纸币,在中国纸币史上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它继承了宋、金、元、明的直型老式纸币,又开创了西欧式的横型纸币。因此,这个期间的纸币是丰富多彩的。
    清代,新疆最早流通的正式纸币是光绪十四年(1888年),由喀什发行。喀什是南疆的商业中心之一,对货币的需求量较大,当时民间行用的红银比较缺乏,因此喀什道袁尧龄请准向藩库借银5000两,设喀什官钱局,并印发面额为红钱四百文的纸币,合银一两,在喀什、和田两地区流通,但此票数量太少。宣统元年(1909年),新疆委托北京官报局印制新疆伊帖,此币正面除汉文面额壹千文和局名等字外,还在钱币正、背面用汉、维两种文字印有宣传纸币好处的四百字左右的短文一篇,颇为奇特。这个时期的纸币存世极少。下面,将新疆几个时期发行的纸币,依序概述如下:
    (一)新疆财政厅库官票
    辛亥革命以后,新疆协饷断绝,杨增新将新疆官钱局改为新疆财政厅库官票,前者称旧票、后者称新票。1913、1915和1914年分别发行了面值为四百文(合银一两)和一百文(合银2钱五分)两种竖版的库官票。库官票分带颜色底和全黑色之分,正面和背面都印有汉、维吾尔两种文字。早期的库官票由北京财政厅代印,印刷纸张和印刷质量还是很好的,后有当地印制的库官票,无论是纸质或印刷非常粗糙。财政厅除印制发行大型竖票外,还印有低面值的油布票,每张为红钱40文(合银壹钱),以备找零之用。以后,库官票陆续发行,这些票涨落不一,沿用了十余年之久。
    当时,在新疆除通行全省的库官票外,还在各道发行了地区性流通纸币,发行的范围在喀什、和田、塔城、阿尔泰等地区。
    (二)新疆商业银行纸币
    1928年杨增新被刺,金树仁主持省政,仍沿用新疆财政厅库官票。1930年7月1日创立新疆省银行,资本省票五百万两。曾发行一角、二角、五角等省银行票。1931年以后,在喀什、伊犁、塔城等处设立分行。1933年4月,盛世才逐金树仁后主持省政。由于十几年来主持新疆省政的人员频换,加之省内货币发行管理问题,造成了新疆货币极为混乱。1938年2月,毛泽民受命赴新疆负责全省财金工作,到任后即被盛世才委任为新疆省财政厅副厅长,着手改革新疆省金融,筹建新疆商业银行,大量招商股,属官商合办。1939年1月1日,新疆商业银行正式成立,毛泽民任理事长,废两改元,以便和省外交易结算。自1939年起,商业银行发行了四种主币(1元、3元、5元、10元)和六种辅币(1、2、5角,1、3、5分)。规定新币1元与大洋1元等值。第一套纸币上有毛泽民的签字。毛泽民于1943年9月被盛世才杀害,所以1943年以后发行纸币上,无论是再版或改版均为彭吉元或贾尼木汗签字了。1940年至1948年间,商业银行陆续发行了伍元、拾元、壹佰元和最高面额到伍拾万元的14种纸币。这个时期发行的纸币,币面上没有维吾尔文,只有背面印有维文的行名和面值。
    (三)新疆省银行纸币
    新疆商业银行于1948年改组为新疆省银行,同时发行了壹佰万、叁佰万、陆佰万元三种面额的纸币。当时正值国民党政府币制改革,推出了金元券,因此在新疆流通的新疆省银行纸币上加印有“折合金元券××元”的字样。1949年,新疆省银行发行了叁仟万、陆仟万、陆亿、叁拾亿和陆拾亿元的主币,同时发行了壹分、伍分、壹角、贰角、伍角的分币和辅币,还发行了壹元的主币,以备找零之用。当时的新疆币60万元折合金元券一元,60亿元相当金元券一万元。60亿元面额的纸币,堪称我国纸币之最。同时,纸币上把两种币值相当的代价印在一起,实属罕见。新疆省所有发行的纸币背面行名和面值,全为维吾尔文,均有贾尼木汗签字。解放后,1950年该行仍发行了伍元和两种版别的拾元三种纸币,背面签字均改为了辛兰亭。
    (四)军阀马虎山在和田发行的纸币
    1933年1月,甘肃军阀马仲英率所部36师二进新疆,为争夺地盘与新疆省军激战于天山南北。第二年,在省军与苏联军队的夹击下,马仲英将所率36师交其姐夫马虎山指挥,马虎山率36师进入了和田地区。1936年8月,新疆省边防督办盛世才与马虎山双方签订了和平条款,省方划叶城、巴楚、皮山、和田、于田等9县为36师防区。从1934年7月到1937年10月期间,马虎山不服从省府的规定,在所辖区域内不用中央政府和省政府实行的货币,而自行印制发行桑皮纸币,流动于和田地区,从而在新疆的货币史上留下了独特的一页。
    桑皮纸币是以和田区行政长或行政公署名义印制发行,有和田区行政长印钞票“红钱一百文”,和田行政公署流通钞票“壹两”,还有和田行政长印钞票“叁两”,人称“马虎山票”。其中,和田行政长印钞票“叁两”(见图),桑皮纸质,木雕版套色印刷,票幅长150mm左右、宽100mm左右。正面为汉文“和田区行政长印”、面值“叁两”,右为竖写印制时间、左为钞票号码;背面文字中右为汉文5行半,左为维文6行,并加了回历纪年。此票有民国22年24年25年和26年四种。
    1937年春,马虎山自以为实力已足,准备与喀什的马木提师长联合,举兵反盛世才,图谋攻占省城,占据全疆。盛世才再次借兵苏联,并与苏联部队分头进击马部,马虎山36师节节败退,最后全军覆灭,马虎山只带少数亲信逃亡印度。10月,省军38团进驻和田。至此,马虎山印制的桑皮纸币也成为军阀割据年代的物证。
    (五)新疆省银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维文纪行、纪币人民币
    1949年9月16日,中共中央浱邓力群由苏联经伊犁去迪化(今乌鲁木齐),敦促新疆和平起义。9月25日—26日,原新疆国民党警备司令陶峙和政府主席包尔汉发出通电宣布起义。10月,解放大军入疆,从此新疆解放。
    新疆和平解放后,政府没有立即统一当地货币,而是暂时保留银行票为新疆合法的临时流通货币,用以统一新疆的货币。经过两年多经济恢复工作,全疆物价稳定,全国币制统一的条件已成熟(除西藏、台湾)。1951年9月21日,中华人民共国和政务院发布命令:“为了统一币制,并照顾新疆各民族的习惯起见,决定在新疆省发行带维吾尔文的人民币,兑回新疆省银行发行的银元票”。11月1日,新疆省发行了伍佰元、壹仟元、伍仟元、壹万元四种面值的人民币;钱币正面的图案主要以放牧、骆驼队画面为主,背面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面额,均为维吾尔文。其中壹仟元的纸币,票幅为134×70mm。随着人民币的发行,限期收回了新疆省发行的银元票。从此,人民币在新疆已成为统一的、唯一合法的货币。自1955年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起至1999年10月1日发行的第五套人民币,除第三套人民币中蒙、维、藏、壮四种少数民族文字书写的行名、面额在钱币正面外,其余几套均设计在钱币背面。维吾尔文的“中国人民银行”和面额数皆用维文草体,所以这五套人民币上的文字书写略有差异,不是一个版别。
    新疆货币,历经数代,以其独特的地域、特点,促进了中西方社会经济的发展。又以其浓郁的民族色彩,丰富了钱币文化的内涵,汇入了中国悠悠几千年货币史的长河之中。

○崔长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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