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生价值观 二、劝善戒恶 三、热爱和平 四、倡导团结 五、鼓励学习 六、讲究卫生 七、饮食禁忌 八、善待双亲 九、伊斯兰婚礼 十、伊斯兰教的殡葬仪则
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族、维吾尔、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塔吉克族等十个民族,他们和我国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在一定的心理状态和一定的历史地理及气候等条件下逐渐形成了自己的一套特殊的,较为固定的传统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而从这些习俗的特点来看,绝大部分来源于伊斯兰教教义的一些具体规定,也有一部分是和其他民族和宗教相互影响而形成的。
在大讲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今天,穆斯林的某些习惯和风俗,对促进人类的进步和人们的身心健康是有益的,应该继续发扬光大。现在把穆斯林优良传统和风俗习惯分述如下:
一、人生价值观
受六大信仰的熏陶,经五大功修的锻炼,慕圣贤嘉行之教化,仰伊斯兰教法的约束,穆斯林立足令,面对现实,展望未来,向往后。视今生为后之之田园,积极耕耘,抛洒汗水。后世亨受佳美的甜果。因之就自然形成了穆斯林的人生价值观:“敬上爱人,爱国爱教,乐观通过,两世吉庆”。
二、劝善戒恶
勉励人行善,劝戒人作恶,是穆斯林道德建设的根本课题。自己以身作则,不做坏事,尽力阻止坏人坏事的产生,对社会善莫大焉。劝善戒恶是穆斯林的天职,为此人人要敬主爱人,光明磊落。胸怀坦荡,公正无私。爱憎分明,疾恶如仇。孝顺父母,敬老爱幼。怜悯孤寡,亲善邻友。洁身自重,廉洁奉公。虚心好学,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常记后世,珍视现实。不屈不挠,积极进取。勇于开拓,勤劳致福。谨言慎行,遵纪守法。先人后己,戒除贪欲。宽宏忍让,以诚待人。任劳任怨,安贫乐道。抑恶扬善,急公好义。以德报德,无私无谓。乐善好施,济困扶贫。
穆斯林把做到以上各项视为自己的应尽义务,但也不能独善其身,而要对社会的一系列丑恶现象,坚决制止,决不听之任之,坐视不理,甚至同流合污。扬善必须戒恶,戒恶才能扬善。只有惩治了假恶丑,才能褒扬真善美。穆斯林戒除一切丑恶现象,兹检举如下:忤逆父母,虐待老人,欺凌弱小,拐买妇女,买卖儿童,贪污盗窃,行贿受贿。强暴妇女,狎妓嫖娼,同性相恋,骄俊谣秽。高利盘剥,欺行霸市,短斤缺两,为恶乡里。说谎造假,诈骗陷害,制毒贩毒,危害社会。赌博看相,占卜未来,污染水源毒化空气,坑人利己,损公肥私。流氓浪迹,不劳而获,骄慢自大,不可一世。沽名钓誉,炫耀斗富。投机钻营,不务正业。非法倒卖,谋取暴利,制假售假,坑害百姓。凡此坏人坏事,你我穆斯林大众,发挥正义感,群起而攻之,使之不再记滥,危害社会。一尽穆斯林劝善戒恶之天职,建设文明美丽的新社会。
三、热爱和平
安拉说:“你们要全体加入和平!”(2: 208)。
伊斯兰教是一个主张和平的宗教。伊斯兰的本意就是和平。穆斯林就是主张和平的人。众所周知,穆斯林见面相互问好说“色兰”,即祝你平安。可以说,“和平”二字充满了穆斯林生活的各个领域。
人类需要和平,穆斯林需要和平。只有和平,人类才能进步,国家才能富强,人民才能幸福。《古兰经》说:“你们是人类中最优秀的民族,你们当命令人走正路,禁止人走邪路”(3: 110)。这是伊斯兰教最大的特点,也是穆斯林的基本信条之一。目的就是维护和平,造福人类。和平的敌人就是战争,因此,要维护和平就必须制止战争。如《古兰经》说:“如果两位穆民发生格斗了,你们就要从中调停。如果一方压迫另一方了,你们就要对压迫的一方进行战斗(49:9)。这是伊斯兰教和平观的基石,也就是主持正义,维护和平、反对战争。伊斯兰教是酷爱和平的,但是对发动战争的责任者,绝不姑息。如《古兰经》说:“你们不要侵略,的确安拉不喜欢侵略者”(2:190)。伊斯兰教同情并支持受侵略者拿起武器。进行反抗。《古兰经》说:“遭受侵略的人,已因受迫害而得到抗战的许可”(22: 39)。当然,制止战争的方法是多种形式的。如穆圣说:“谁发现罪恶,就让谁用手改变它;如果用手不行,就用嘴;用嘴再不行,就用心。”
伊斯兰教认为,和平必须建立在完全平等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否则,不会有真正的和平。安拉对我们申令:“你们要在行善与敬畏上互助,而不要在罪恶与侵略上互助!”(5:2)。作为一个穆斯林,要自觉地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加强团结,维护和平、造福人类。
四、倡导团结
精诚团结是伊斯兰教的特征之一。因为伊斯兰教的宗旨是消除人类之间的一切隔阂,使各民族共同建立一个平等、团结、互助友爱的大家庭。“老回回心齐”,这是其他兄弟民族对回民的历史的评价。的确,这种心齐,既有历史和生活习俗的因素,也有经济的原因,更和他们的心理状态有关。如《古兰经》说:“穆民皆兄弟,你们应对兄弟之间的纷争进行调解”(49:10)。还警告我们说:“你们不要纷争,否则,你们必定胆怯,你们的气势必定消失”(8: 46)。穆圣也教导我们说:“穆民和穆民就象一个完整的建筑,各部互相拴紧。”等等。这就是伊斯兰教主张团结的思想和理论基础。我们说,这种团结在历史上对伊斯兰教的生存和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也是后来逐渐形成我国回回民族的重要因素。从全国穆斯林的居住状况来看也说明了这一点。他们“大分散小集中”的居住特点,有利于他们本身的团结互助,又有利于他们和其他兄弟民族共同生息,取长补短。
我国回回民族和各兄弟民族一样历来具有反对欺辱、抗击外侮团结奋战、保卫祖国的光荣传统。如在日本帝国主义的铁蹄践踏我们祖国神圣领土的时候,回回民族和汉族等其他兄弟民族一起拿起武器为捍卫祖国而浴血奋战。如奋战抗日的回民支队。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他们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之下,和各兄弟民族肩并肩,推翻了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从而共同创造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证明,各民族若团结,祖国就进步,人民就幸福。相反,民族间闹不团结,祖国就落后,人民就遭殃。今天的实践更进一步说明,我国56个民族谁也离不开谁,这是不可逆转的历史必然。
五、鼓励学习
伊斯兰教一贯重视并极力提倡学习,认为学习是每个穆斯林的天职。穆罕默德传教初期,阿拉伯民族处于半开化状态,急需提高文化素质和思想觉悟。所以,当时穆圣大力提倡和鼓励学习。穆圣对学习方面的训谕是很多的。如:“学习对每个穆斯林男女都是天职。”这就把学习任务提到最高的限度。又说:“你们要寻求知识,那怕远在中国!”鼓励我们为了学习,不怕走遍天涯海角,要下决心不怕任何艰难险阻。还说:“你们要学习,从摇篮学到坟墓。”这就要我们学习必须持之以恒,即活到老学到老。
学习是多方面的,学习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凡是对人类有益的,能促进社会向前发展的一切文化知识和科学技术等等,都属学习的范畴。
在穆圣的大力提倡和鼓励下,阿拉伯人顿时出现了学习热潮。他们不仅努力学习本国的文化,而且认真学习希腊、波斯等国的科学、文化和艺术,同时大力兴办各种教育事业。他们不仅善于学习新的东西,而且能够把古代的文化遗产发扬光大。因此,他们在历史上曾对人类文明作出过重要的贡献。
我国穆斯林和全国其他兄弟民族一样,勤劳、勇敢、智慧,对祖国的历史和光辉灿烂的文化作出过一定的贡献。我们一定要发扬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努力学习文化及各种科学知识,提高穆斯林的素质,争取对祖国,对人类作出更大的贡献!
六、讲究卫生
1、基本习俗
穆斯林一般都有讲卫生的良好习惯。他们勤沐浴常冲洗,这是很可贵的。分析这些习惯的来源和养成,是与伊斯兰教教义的规定分不开的。如《古兰经》说:“你应当洗净自己的衣服”(74:4)。这是因为伊斯兰教的发源地沙特阿拉伯地处沙漠,天气干旱,雨水奇缺,洗衣服非常困难。因此,当时阿拉伯人的个人卫生很差,经常发生各种疾病。《古兰经》的命令,对改变当时社会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起了主要的作用。从此,穆斯林逐渐养成了在气候温和和雨水较多的情况下,洗勤换衣服的好习惯。伊斯兰教还规定,每个成年的穆斯林在礼拜前必须做大净和小净。如《古兰经》说:“信教的人们呀!如果你们要举行拜功了,就当洗脸和两手直到胳肘,摸头和洗两脚直到两踝骨。如果你们身子不净了(失去大净)就应当洗全身。”(5:6)从卫生学的角度看,经常做大净(沐浴全身),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再进一步看,破大净的主要原因是夫妻交媾。而交媾过多,往往使身体虚弱。规定性交后必须做大净,这里也有节欲的含意。无疑,这对提高人们的身体素质是有好处的。经常用温水洗两遍,有助于防止各种炎症和痔疮等症的发生。
教法经还规定穆斯林要常剪指甲、理发、净腋毛和脐下毛等。尤其男孩子到了七、八岁时就要进行割礼,也叫作“亥特奈”即割去生殖器官过长的包皮,以免储存脏物。俗称作“逊奈”这在生理卫生上也颇有益处。同时还非常注重和保护妇女的身体健康,教法规定妇女在行经期间严禁房事,妇女分娩后过40天才能交媾,等等。
讲究卫生,无论对个人,对民族和国家都是有好处的,应该大力提倡和发扬。
七、饮食禁忌
穆斯林很注意饮食的选择,而且很严格。我们说这些饮食的选择,多数与宗教教义的规定有关。如《古兰经》说:“信教的人们呀!你们要食用我所赐给你们的洁美的食物”(2:172)。穆斯林禁食的东西很多,最主要的有四种:即猪肉、自死物、血液和酒。正如《古兰经》第二章第一百七十三节所说:“他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关于自死物,(凡未诵安拉的尊名而屠宰的动物均以自死物论),伊斯兰教规定绝对不许食用。即便是牛、羊、鸡、鸭的自死,如病死、冻死、摔死、砸死以及压死等,均不可食。理由很简单,那就是凡自死物,其血液未从体内全部流出,而血液中难免含有某种病毒菌之类的东西。因此,不可食。至于血液,即使是因屠宰而流出的血液,包括牛、羊、鸡等血,为了防微杜渐,也不可食。而酒也是伊斯兰教禁止食用的东西。如《古兰经》说:“信教的人们呀!酒、赌博、偶像、抽签,只是秽物,是魔鬼的行为,你们当远离它,以便你们成功”(5:90)。先知穆罕默德也说过:“酒是万恶之源。”伊斯兰教禁酒,既有历史背景又有生理卫生方面的道理。饮酒过多者,不仅损其脾胃,酒醉后失去理智,因言行不能自主而往往干出许多非礼的事情。在朋友间,因酒后失言而发生斗殴者也是常有的事。正如安拉说:“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5:91)。伊斯兰教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宗教。原则上严禁饮酒和食猪肉,但在被迫的情况下食用无妨。不过需知,所谓被迫,是指如果不食用就要饿死或被杀害,只有这时才可食,否则绝不可食。
穆斯林除了不吃猪肉外,或医治疑难杂症,还有一些动物也不食用。大致的区分是:凡是反刍的、吃草的畜类,吃谷子的禽类都能吃。如牛、羊、驼、鹿、兔、鸡、鹅、鸠、鸽以及河海中的鱼、虾等都可食用。相反,吃肉的、有爪子的、不反刍的兽类,鹰勾咀、吃腐肉、性情凶暴的禽类,都不能吃。如驴、骡、狗、豹、狼、鹰、鹞等。上述这些可食与否的划分,都是根据教法家的主张而定的。
八、善待双亲
伊斯兰教的伦理观是教人们孝敬父母,善待双亲,这是每个穆斯林的道德修养及精神文明的重要内容之一。因为,在人们的生活中,生儿育女最为不易,教养子女责任重大,尤其作母亲的更是辛苦。所以伊斯兰教把孝敬父母提到天职的高度来看待,甚至与拜主相提并论。如《古兰经》第十七章第二十三节这样说:“你们应当只崇拜安拉,应当孝敬父母。”(古兰经》在这方面的指令是很多的。如第三十一章第十四节:“我嘱咐人们要孝敬他们的父母,他的母亲极其疲倦地孕育了他,生下后二年才断奶。你们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从人之常情来讲,也应当侍奉和孝敬父母,以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古兰经》还进一步启示我们说:“我的养主呀!我求你慈悯他俩(父母),就像我小的时候,他俩培育我一样”(17: 24)。伊斯兰教特别强调对父母讲礼貌,不可对父母任意放肆,出言不逊。《古兰经》第十七章第二十三节说:“当他俩年迈的时候,不要对他俩说:‘哼!’不可呵斥他俩,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应当毕恭毕敬地服侍他俩。”先知穆罕默德说:“你们不要嫌弃你们的父辈,谁嫌弃自己的父母,谁就是忘恩负义者。”又说:“天堂在母亲的脚下”。
伊斯兰教主张的孝敬父母是辩证的有条件的。不是封建的唯命是从,即不是在任何情况下对父母的任何话,都要百依百顺。也就是说,如果父母怂恿你违法或干坏事,你完全可以不听从,不能认为这是不孝。如《古兰经》第三十一章第十五节说:“如果由于你无知,他俩强迫你作恶,你就不要服从他两个。”
总之,伊斯兰教规定父母有教养子女的责任;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是作为一个穆斯林必须奉行的。而有的人不仅不孝敬父母,反而虐待双亲。这既违背伊斯兰教的教规,也为社会公德所不容。
九、伊斯兰婚礼
伊斯兰教法规定,男女穆斯林成年后,即可结婚。结婚是“瓦直布”(阿语意为当然)和“逊乃”(阿语意为圣行)。先知说;“结婚是圣性,违背者不属于我的教门。”穆斯林结婚必须遵循善良、平等、互悦的原则。虽不计较门当户对,但在家庭背景、宗教信仰、职业、文化、性格、身份及经济状况方面大体相配。以保持婚姻的长久、和谐与幸福。不许嫌贫爱富,而看重双方的品德和才貌。禁止看八字,论生肖相属相克等陋习,也不许争要高额彩礼(聘仪)。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男女的结婚,规定了一些必备条件:
1、求婚仪式:男方或女方任何一方向对方正式提出结婚请求,穆斯林称之为“伊扎布”(阿语意为提请、明誓)。求婚前一般还要相亲,即男女双方在家长的参与下,初次见面相识,互悦满意就可提亲,也就是求婚。
2、允婚仪式:对求婚的女方正是表示允诺。允婚的方式有口说同意、微笑、点头、低头不语、暗示母亲说同意均可。明确反对者为拒昏。允婚穆斯林称之为“盖卜莱”(阿语意为接受)。即女方正是接受男方求婚,这是婚姻得以成立的最重要的一环。伊斯兰坚决反对逼昏,《古兰经》有明文规定。
3、证婚仪式要求有两位理智健全、品德良好的成年人在场,直接明确的听见男女双方求婚、允婚的明确语言表示,当场为男女双方同意结婚庄严作证,穆斯林称之为“舍哈德”( 阿语意为作证)。无证婚人的苟合乃视为非法婚姻。
具备了以上条件和程序,男女双方可以结成合法夫妻。而在正式举行婚礼前,男方必须向女方馈赠适量的聘仪。聘礼的数额中世纪规定最底为十枚银币,获取当时当地通行的一般标准。这只是男方当事人向女方履行的一项联姻义务,表示对女方的爱意和尊重。聘礼的应受人是准妻子,任何人无权分享。
4、婚礼典仪:穆斯林结婚都要举行庄严而隆重的庆典仪式,届时男方接亲女方送亲。婚礼一般由男家操办。双方邀请亲朋好友及嘉宾参加,越多越好。双方的见证人必须到场,双方的家长或长辈要出席。婚礼一般由清真寺阿訇主持或德高望重的领导人物主持。请阿訇教念清真言,然后为双方当面念诵“伊扎卜”经(俗称婚配经),附念几节《古兰经》经文,念毕带领大家捧手作“杜瓦”(祈愿祝福)。婚宴是婚礼最后的也是最重要的一个节目。宴请参加婚礼的来宾,婚宴一般安排下午或晚上,席终人散,婚礼完成。
十、伊斯兰教的殡葬仪则
伊斯兰教殡葬仪则、教法规定穆斯林实行土葬。《古兰经》云;“凡有血气者,都要尝死的滋味,我以祸福考验你们,你们只被召归我”(21:35)。认为穆斯林死亡为一个人最后的必然归宿,是肉体的消失和精神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不是生命的终结。穆罕默德说:“你们宜速埋亡人,如属幸福者,宜早使其获福;如系不幸者,亦当尽快使其远 避火狱之灾。”“如早晨死了,不可停放过午;黄昏死了,不可过夜。”
因故滞留不得超过3日。教法规定速葬为“穆斯泰哈布”(Mustahabb,即嘉许的行为)。伊斯兰教葬礼三项基本要求是土葬、从速、从俭。教法规定善葬亡人,是活人的善举义务。在亡人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服孝,禁止袭用非教法规定的一切习俗。
1、准备亡人的殓衣(即克凡)。根据圣训、教法规定,殓衣要用白棉布,不宜用色、丝、绸(无白棉布时,妇女可通融使用)。
2、净礼(俗称“洗埋体”),为亡人冲洗大净。
3、殡礼。即站“者那则”。教法规定举行殡礼是“副天命”(Farid Kifayah)。穆罕默德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地为他作祈祷”。
4、埋葬。埋葬亡人的坟坑宜深。旅行者中途死于海船上,按规定的仪式举办后,即可投入水中水葬;战争时期穆斯林战士牺牲后,可免去洗礼、穿殓衣等规定,允许着原血衣举行殡礼后埋葬。坟墓中不准有随葬物品。
中国穆斯林把伊斯兰教葬礼习惯称为清水洗,白布裹,简短殡礼,深土埋葬,简称为洗、穿、站、埋四项副天命。教法规定3日之中,除远来亲友外,不在丧生家中吃饭,以免增加丧家负担。至于中国穆斯林习惯上在亡人入土前后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加占香、传经、诵经,做“都阿”,念“七窍米”、写护心“都阿”,念土块“都阿’、下土经、回头经,过七日、月头、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及生殁之后等纪念活动,多为亡人亲属对死者表示追思怀念的一种形式,或代亲赎补罪过、祈求真主恕饶人生前过失的一种善良愿望,并非教法规定必须遵守的圣行或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