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诺言、谨守信用,是《古兰经》中所倡导的处事待人的
重要原则。经文中正面强调说:
你们缔结盟约,就该对安拉的盟约信守不渝,
盟约既订,不可将誓言背弃。
你们以安拉为护佑者,
安拉对你们的所为都深知尽悉。
(16:91)
你们应该恪守诺言,
诺言必须受审查检验。
(17:35)
同时,对违反诺言、背信弃义的行为给予尖锐批评:
那些人在跟安拉缔约之后便破坏协议,·
并且断绝了安拉所命令的联系,
他们在地方土横行无忌,
这伙人才算是亏本失利。
(2:27)
那些人在缔约之后违背安拉的盟约,
断绝安拉所命令的联系,
并造孽于大地,
这些人将被唾弃,
他们应该受后世的恶遇。
(13:25)
这两段引文大体相似,在不同的章节中遥相呼应。此外,
还针对借盟约为幌子以达到阴险目的欺骗手段,严正告诫:
你们不可把盟约当作尔虞我诈的工具,
以免在稳定之后又崴泥,
你们将因阻挠安拉之道而尝到恶遇,
你们将遭受严重的惩击。
(16:94)
守盟约,在社会交往中,包括集团之间、个人之间,是真诚相
待、彼此信任、达到预期目的的根本保证,虚情假意、打小算
盘,设制圈套,轻诺寡信,乃至撕毁协议、翻脸不认账,都是卑
劣的罪恶行为。《古兰经》中谈到的盟约协议,有的是在特定情
况下内部约许的,也有与非穆斯林订立的,有的是在战争中与
敌对势力协议的,其中还有混入穆斯林内部的伪信者与敌人
狼狈为奸、暗相勾结的。一些章节中曾揭露了盟约被破坏而造
成损失与伤亡的事例。对于忠诚信守、执行盟许的穆斯林,《古
兰经》中给予表彰,如:
诚信者中的许多人,
已经实践对安拉的盟许,
他们中有的已殉教成仁,
有的在等待就义,
他们坚贞不屈,操守不移。
安拉将因忠诚者的忠诚而报偿厚遇,
他将随意给伪信者严刑惩击,
或者允许他们悔过自新,
安拉确实宽宏多恕,特慈怜恤。
(33:24-25)
忠诚信守的人,阿拉伯文中称“萨迪格”(al一
Sadig ),这个名词在经文中出现60次,其中有57处是复数
词。在《古兰经》中,常在叙事说理之后,在节尾说:“如果你
(他、你们、他们)是忠诚信守的〔或忠诚者之一〕”,约40处。可
见忠诚信守也属穆斯林应具的美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