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中对买卖经营、市场交易,采取积极鼓励的态
度,认为谋求生计、正常买卖,都是寻求安拉所赐予的恩惠、资
源。反对游手好闲,反对不劳而获。
在号召穆斯林参加聚礼日(星期五)礼拜仪式的章节中,
提出应该放下经营买卖及世俗活动,走进清真寺。但短哲仪式
结束后,立即可以恢复正常交易活动,甚至在聚礼日,恰恰是
生意兴隆红火的高潮。
正常贸易,价格互议;商人当然必有赚取,也容许按市场
价格有所赚取,但转借财物而吃利息、放高利贷,则属严禁事
宜,如:
诚信的人们啊!
你们切不可层层盘剥吃利息,
你们应该敬畏安拉,
但愿你们成功如意。
这是大声疾呼之后开门见山的警告!经文中还将正常贸易与
吃高利贷严格区分开,不容混为一谈,预言对后者要严加惩
处:
那些人在吃利息,
他们将不能挺然站立,
只能像魔鬼缠身一样疯狂地站起,
只因他们曾声称:“贸易等同于利息。”
安拉准许贸易,严禁利息。
谁在获知养主的劝谕后便〔将利息〕终止,
以往所获,可以免议,
.他的事情归安拉处理。
谁要重蹈覆辙,就是火狱的伴侣,
他们将在其中永居。/
安拉将利息取缔,
而把施济物资增加,
安拉对一切悖逆忘恩的人决不欢喜。
<2:275-276)
由于对高利贷的禁令是在此种现象泛滥以后成为社会严
重问题之一,才开始颁布的,因此,经文中考虑到以往的情况,
特动员号召要主动放弃利息,既往不咎,而且认为本钱仍然可
以收回,既不坑人,也不会亏己:
诚信的人们啊!你们应该对安拉畏惧,
应该把拖欠的利息放弃,
—如果你们的信奉出自真心实意。/
如果你们不遵照办理,
须知安拉和使者将对你们征伐抨击;
如果你们悔过自新,
你们的本钱仍归你们自己,
你们不要坑人,也不会亏枉自己。/
如果负债人窘困,应该等候到〔他手头〕富裕,
你们能够勾债而施与,对你们最优异,
—如果你们能深思理喻。
(2:278-280)
这些规定及时煞住了盛极一时的高利贷盘剥之风,也缓解了
社会贫富阶层之间的矛盾。由于这是明载于《古兰经》明文的
律列,迄今很多地区的穆斯林仍然高度重视。例如尽管与利
息、高利贷性质完全不同的银行存款,涉及利率问题,有些穆
斯林不敢储存,或为利息是否“哈拉目”表示关注并争议;在局
部阿拉伯国家,银行存款不付利息,也与对经文的谨慎理解有
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