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是必然规律,也是正常现象。《古兰经》中,多次
提到世人从生到死的历程,全在安拉的掌握中。例如:
他创造你们,
先用泥土,再用精液,又用血块,
然后使你们成为婴儿呱呱堕地,
继而使你们健壮,
又使你们老迈无力,
—你们中也有人夭折早殇——
然后使你们达到一定的寿期,
但愿你们理喻。/
他能使人生,能使人死,
当他要处理一件事情之际,
只要说一声:“有!’’
立即就达到目的。
(40:67-68)
引文高度集中地概括了人类在创造过程中从孕育、出生、成长
到衰老、死亡各个阶段的情况<22:5亦有类似内容)。
在成长过程中.从婴儿、幼年、少年,青年、壮年到晚年,疾
病,衰老也是不可免的:
安拉创造了你们,
然后使你们死去,
你们中有人进入最衰迈的年纪,
以致在有知识之后变得一无所悉,
安拉确实明鉴深察,独具威力。
(16:70)
对我使其延年益寿的人,
我能让他肌体衰退,智力降低,
难道他们还不理喻?
(36:68)
人尽管有寿限长短之分,有的高寿,长命百岁跨世纪,尽享天
年,有的短寿夭折,壮志未酬,来不及一显身手就埋葬丘陵;有
的J恰值事业高峰,方兴未艾,正在红火,却暴疾而逝。从历史发
展的长河看,生命本是短暂的、宝贵的,究竟应该如何珍惜、度
过?经文中说,这是个考验:
赞美权柄在握的主,
他对一切事物万能!/
他执掌着死与生,
以考验你们中谁具有出色的善功?
(67:1-2)
指出人在社会上生存,要多多行善,有高尚情操,过得有意义、
有价值,才死而无憾。经文还强调一切有生命的被创造物,都
有生有死,必有一死,谁也不可逃避。穆斯林们从《古兰经》中
常引的一句名言是:“凡有生命之物都要尝到死亡的滋味”,不
仅能复述、背诵它的阿拉伯原文,甚至常被刻在墓碑的碑额
上。这句话在经文中出现过三次,即:
每个有生命之物都要尝到死的滋味,
你们会完全得到相应的酬遇,
—在复活的日期,
(3:185)
每个有生命之物都要尝到死的滋味,
然后,你们都将向我回归。
(29:57)
他是创造黑夜、白昼、太阳和月亮的主,
它们全都按轨道运转于天体。/
我没使你之前的任何人长生,
连你也会停止呼吸,
你们岂有长生之理?/
所有的生物都要尝到死的滋味,
我考验你们—用灾祸与福利,
你们都将向我归聚。
(21:33-35)
这些经文,概括了一切生物有生必有死的至理,尽管寿命有短
有长,但终将死去,追求所谓长生不老、永生不死之道,都是痴
人说梦,枉费心机。特别是第三段引文,概括得更开阔、精辟、
深刻,先讲宇宙万物运转的自然规律,再着重指出任何人都逃
不出、摆脱不了迟早必死的规律,包括先知在内。然后才引出
万物必尝死亡味道的判断。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经文中还说:
任何人停止呼吸,
都只凭安拉的旨意,
〔寿命〕有预定的限期……
(3:145)
你们无论在何处,
死亡也会把你们追逐,
—即使你们是在高楼堡垒居住……
(4:78)
当寿限到来之际,
安拉绝不对任何人延时展期,
安拉对你们的行为周知尽悉。
(63:11)
你说:“我不能为自己避祸趋吉,
除非是安拉愿意;
每个民族〔兴亡〕各有限期,
限期一到,
他们不能稍缓片刻或提前瞬息。”
(10:49)
说明死亡不仅是必然规律,在所难免,甚至形象具体地讲到:
论空间,谁也无处藏身;论时间,谁也不能提前或推迟片刻(还
可参见7:34/15:4-5/16:61等),并且指出,谁也不能预
料自己死于何时,命归何处,当然也就无法防范,如:
……任何人都不知道,
自己明天〔广义,指未来〕将有什么获取,
任何人都不能预期,
自己会死于何地?…
(31:34)
《古兰经》中较多地谈及万物必死、谁也不能逃避,主旨在
于提出告诫:立身现世,勿忘后世,应放眼未来,不要太看重或
过于贪恋红尘,例如强调:
今世生活只是暂享安逸,
后世才是永远安居的宅邸。
(40:39)
围绕由于《古兰经》启示而形成的“两世观”,在穆斯林的
生活中,除上述几节所介绍的衣、食、住、行外,即使是在世俗
生活中,从生到死,生老病死,也都联系着、贯穿着儿许伊斯兰
教独特的习俗和色彩。例如:
1.婴儿起经名。穆斯林家庭中婴儿诞生,要给孩子命名,
请阿訇主持命名仪式,先对婴儿右耳念“邦克”(波斯语碱丈匀
Bang的音译,阿拉伯语为“阿咱尼”Adhan,指“宣礼
词”);再对左耳念“嘎麦提”(阿语的音译,指
拜前“招唤词:”),然后,为婴儿用阿语命名,在我国穆斯林中,
称为起经名。阿訇们大都喜欢用历代先知、圣贤、伟人的名字
命名,如男孩命名从易布拉欣、萨利哈、穆萨、优素福、穆罕默
德等先知名字中选用,或从欧麦尔、阿里等先贤,或从阿拔斯、
哈桑、侯赛因等名流之名中选用;为女孩命名,也从历代著名
妇女如麦尔彦、法帖麦、赫底彻、阿衣莎等人名中选取。
由于这一类青史留名的人数量不多,他们的名字总被选
用为经名,因此,经名相同的穆斯林数以万计。在操阿拉伯的
国家,为避免同名字的人不致混淆,多在本人名字中附加上父
名、祖父名,甚至缀以籍贯(出生地名),以便区别;或者,在人
名中嵌入原非人名的词汇,如“阿萨德,’(狮子)、“锡俩勒”(新
月)、“杰拉德,’(蚂蚱)、“赛衣弗"(宝剑)等等。
在我国内地通用汉语的穆斯林民族,从明代起在社会交
往中即改用汉文姓名,经名多在宗教礼仪或对外交流中使用,
.或两种语言的名字并用,茬通用汉文名字之前冠以经名,如苏
莱曼·李海涛(男),萨里玛·王菁菁(女)等。改革开放以来,
对中东、西亚交流频繁,这一类阿汉合璧的名字较普遍地印在
名片上。
成人改奉伊斯兰教者,一般在履行入教礼仪时多补起经名。
2.男孩行割礼。此项礼仪阿语称为“赫特奈”,指“割阴茎包皮”。相传源于古代先知易布拉欣要求
其后裔履行割礼,沿袭下来,先知穆罕默德对此很重视,伊斯
兰教定此为“圣行”,故亦有“作‘损奈’”(Suannah,即
“圣行”之称。
割礼约在男孩7至12岁之间举行,有的邀请阿旬出席。
现代多由穆斯林医院作为外科小手术举行,以防感染。在我国
新疆地区,对男孩割礼更为重视,像喜事临门一样庆祝。
行割礼,可免除包皮过长,不至蓄积污秽,使大、小净更清
洁完善。
3.结婚写证书。穆斯林婚嫁仪式,由男女双方家长、证婚
人与新郎、新娘一起举行,由阿訇或主持人念“尼卡哈(证婚
词),写“伊扎布,’(婚约)。参见本书第13章第2节,不再赘述。
除宗教礼仪外,世俗生活中的宴宾客、闹洞房之类还带有不同
地区民族的色彩。
4.病危作“讨白,’(忏悔)。穆斯林患病时,积极求医问药,
相信科学治疗,先知曾说过:“除了不治之症以外,百病都有药
物治疗”。历史上穆斯林医学就很有成就和影响。因此,病危
时的祈祷、忏悔,不是指以呼告求救代替服药就医,而是作视
死如归的准备,使用汉语的穆斯林把死称为“归真”,就是指要
回归到安拉那里。
穆斯林病势垂危之际,自己回顾以往,即将踏上“归途”、
寻找“归宿”,内心对自己的过错表示忏悔,便诵读经文,祈求
安拉宽恕。如病入膏育,已处于弥留昏迷状态,其亲属好友则
在病榻前请阿旬诵经,或贴近病人耳畔,反复诵读《作证词(清
真言)》,以提醒他在临终之际,牢记“万物非主,唯有安拉”。
5.殡葬循礼仪。穆斯林归真后,应立即按礼仪安排善后事
宜,最好及时安埋,最多不超过3天。其程序应包括:
①为亡人洗礼。俗称洗“埋宜体,’(阿语
的音译,即“亡人”、“死者,’),由专职人员或懂礼仪之亡人亲
属,依照平素小净、大净程序,用水洗尸体。步骤是:先净下,再
洗头部、面部,以白布沾温水擦其口齿、鼻孔(代替漱口刷牙、
呛鼻),然后从上到下、先右后左洗遍全身,并用浴巾擦拭干。
洗亡人遗体时一般由三人合作,供应用水。如亡人为女性,为
之洗礼者亦应为妇女。洗毕,即将亡人移至裹身白布单上。
②以白布裹身。俗称“穿“克番,’(阿语
的音译,意思是“殓衣”,但未经缝制成衣服)。白布,象征着洁
白素雅古朴,故不用带色布匹或丝绸。男性殓衣“由“大卧单”、
“小卧单”和“衬衣"3件组成,大卧单长如身,上下可略长,各
留5至7寸长度,(小卧单不留余地,按实际身长即可),宽约
4. 5尺,再加帽子。妇女殓衣除与男性3件相同外,另加裹胸
及包头各一件(即共5件),尺寸约3尺左右[①],洗身后将亡人
移到白布单上,裹住全身。
③排班行殡礼。俗称站“者那则”(阿语的
音译,即“殡礼”)。参加殡礼者限于男性,须沐浴、洁衣,象礼拜
一样面对卡尔白、由伊玛目带领,列成整齐横排,统一进行。但
只站立进行,含举意、抬手、念颂和面向右左两侧等动作而结
束礼仪,不鞠躬、叩头、跪坐,故称“站拜”或“站者那则”。行殡
礼时,将装硷亡人之匣具放在参与殡礼者的行列前面。殡礼时
由伊玛目默诵的几段颂词中包括一段为亡人、也为全体穆斯
林的祈祷词,大意是:
主啊!你恕饶我们活着的和已经死去的吧!恕
饶我们现在的和不在的、小的和大的、男的和女的
吧!主啊!你让我们活,就·生活在伊斯兰的道路上,
让我们死,就死在‘依玛尼’的根基上吧![②]
④坟坑速安埋。殡礼后,即将遗体运往墓地,放入已按规
格挖好的墓穴中埋葬。本着及时安埋、葬不择时、硷不用馆、仪
式从俭、入土为安的基本精神进行。
我国穆斯林的坟墓一般为南北向、长方型。土质坚硬处,
墓深五六尺,松软处可深丈许,坟长约2米,宽约1米。坟刨至
“离底部尺许,依两侧穿洞,穴洞口深1尺,长3.5尺,高2尺,
膛内深2-3尺,长5-6尺,高2.5尺,上圆如弓背,下方平如
弓弦,北首作土枕。遇有沙水易溃之地,不宜挖土穴洞时,可穿
直扩,采用无底石停嵌于下,底深约3尺,宽2-3尺,长5-6
尺(无石块可用木料代替,但不宜用火烧过的陶、砖一类制品
代替)”[③]
在规格、模式大体如上述的坟墓中,将亡人移入,按头北
脚南方向使之仰卧于穴洞中,并使其脸偏右,即朝西边卡尔白
方向。再将穴洞堵严,让亡人静躺穴中,再用土填满,安葬程序
结束(上述方向是按我国地理位置在麦加东部而言)。
而后,送葬者或在埋葬现场圆经祈祷,或回到亡人家圆
经。有些地方的习俗,是在亡人归真的最初几天,和40天,100
天以至周年,由家属请阿旬圆经祈祷,或到墓地游坟纪念,“慎
终追远”,求安拉恕肴亡人并摇升其品位,告慰亡灵,寄托哀
思,以尽在世者、后死者之义务。
这是指一般正常状态下病逝或亡故的土葬礼仪。此外,在
特殊环境中,如在航海远行漂流中死亡,及时举行“殡礼"(者
那则)后可就地将遗体沉海底水葬;又如官兵在战场上捐躯阵
亡,可连同战袍血衣一起埋葬,不再改换白布裹身等等。
总而言之,从生到死的整个日常生活中,多伴随着、交织
着源于宗教的习俗礼仪,并且成为穆斯林民族共有的民族特
点。其中尤其是丧葬,即便是本属穆斯林民族成员,但宗教意
识淡化或不一定信仰宗教的人,作为一种民族礼俗,也愿意遵
循老传统。例如我国明代反封建礼教的回族思想家李蛰
(1527-1602),是伊斯兰特征极不明显的人物,甚至入了佛门
当过和尚。但在他临终前留下的《李卓吾先生遗言》,却对其善
后安排非常关注,谆谆叮嘱友人以回回民族的殡葬方式安理,
诸如挖掘深坑、白布加身、速埋土葬等等细节,都非常具体。这
历尽坎坷、至76岁高龄还陷身图圈,以愤然自杀抗议封建迫
害的老人,《遗言》中对遗体处置竟如此重视,且叮吟再三说:
“幸勿移易我一字一句!幸听之!幸听之!”[④]反映了临终前强
烈的、大彻大悟的回归意识。这是明代的情况,直至现代,以至
当代,在上述贯穿一生的各项礼仪中,特别明显而突出的,是
对这表示最终归宿的殡葬礼仪的普遍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