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中强调成年男女应该结婚,不提倡孤傲自守的
独身主义;双方离婚或配偶逝世,可以另娶或改嫁;特别是妇
女改嫁,任何人不得干预,没有“从一而终”的封建礼教束缚,
也没有僧、尼出家修行那样的禁欲主义。而是正面提倡、积极
鼓励男女婚配:
安拉让你们从同类中娶妻,
又使你们通过婚配把儿孙生育,
还赐给你们美食佳肴,
他们怎能信仰虚妄而否定安拉的恩裕?
(16:72)
你们要让你们中未婚的男女,
让你们中淳朴的奴婢相嫁娶。
如果他们贫穷无倚,
安拉将以特恩使他们富裕,
安拉恩深泽广,明鉴详悉。
(24:33)
这是提倡男大当婚,女大当嫁,生儿育女,延续子嗣,促进人类
向前发展,尽到社会责任。还提出不要因担心贫穷、怕生活窘
困而不敢结婚。于此之外,还指出婚姻是男女相爱的结晶,是
维护夫妇、家庭情感和睦的举措:
主的征兆之一,
是为你们创造同类中的配偶,
以便你们眷恋相依,
在你们之间产生爱慕和怜惜,
这,对能参悟的群众含有许多征迹。
(30:21)
说明婚姻的美满,以男女相爱的感情为基础,以眷恋相依、彼
此疼爱维护着家庭的和谐,夫妻关系是平等的,《古兰经》中比
喻式的提法是:
她们是你们的衣服,
你们是她们的衣服。
(2:1$7)
原文中使用相同的措词“里波斯"(Libas)即“衣服”
作比方,正表明夫妻间有一种互为表里、彼此依存的密切关
系。这是安拉创造人类始祖阿丹,并让他同哈娃婚配以来世代
延续的一种正常关系,这种关系推动着人类社会和历史不断
发展。《古兰经,妇女章》章首说:
人们啊卫你们应该对养主敬惧,
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
并从他创造了他的伴侣,
更由他俩繁育了许多男和女。
你们应该对安拉敬惧,
—你们曾借他的名义而相互求取,
对于血亲〔要不断联系〕,
安拉确实对你们监督仔细。
(4:1)
如果由于经济状况拮据困窘而不能娶自由民为妻,也应
设法量力而娶正派的女仆:
你们中如有人对娶女信士中的自由民无能为力,
就不妨娶权限管辖的、奉教的奴婢,
安拉对你们的信仰深知尽悉。
你们彼此相联系,
你们聘娶她们,应征得她们的主人同意,
要按规定交给她们聘礼,
—他们必须光明磊落而不淫邪,
也不能私通情侣……
(4:25)
可见对结婚嫁娶,大力提倡,不要由于贫穷而不敢正视并解决
婚婚大事,也大可不必讲究门当户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