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十多年前,偶然读到王小波的文字,不知道他写的是些什么。只隐约感觉到他是一个有趣的人,但是他的内心深处仿佛是孤独而寂寞的。又过了十多年,渐渐地有了一些人生的历练,突然感觉到王小波对人生的理解远比鲁迅要好。可惜王小波逝世已经十年了。
我不认识王小波,但是他却比我认识的许多人要更熟悉,就象李白杜甫远比我楼上楼下的邻居要亲切熟悉得多。他写的许多东西是我想写而写不出来的,因此我就从王小波的身上看到了另一个更高级的我。我想,生而为人,大概没有比这件事更惬意的了。正象你看到有的人写出的粗俗文字,正象看到了另一个低下的我而产生愤怒一样。
二
以前还在武汉的时候,就买过一本王小波的《我的精神家园》,还有内容差不多的一本《沉默的大多数》,不知道怎么回事,两本都不见了。到南宁后见到有新出版的《我的精神家园》,连忙又买了一本。这本书我不知读了多少遍,都快读烂了,再这样读下去,不久就要再去买一本新的了。我感到它就象一面镜子,既照着我自己,也照着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
按照小波的自述,他早年其实是不想进入社会伦理问题这个是非领域的,因为他年轻时读了萧伯纳的《芭芭拉上校》,“很以明辨是非的专家为耻”,于是决定“这辈子我干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作一个一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的人。”但是他后来终于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他意识到,“现在我是中年人——一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的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
王小波对我们的生活世界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可能有人不同意,但是我觉得很好,至少可以作为我们反省自己生活的一个假设吧。王小波说:“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呆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
我同意小波的看法。我吃惊的是怎么会这样。小波提出了两项改变它的主张,一是反对愚蠢,一是反对无趣。我认为这两项的确很重要,前一项涉及到的是人的智力,后一项涉及到的是人的品位。
什么是愚蠢呢?王小波说他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而是反对那些把别人当成笨人的人。比如,王小波说,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愚蠢。这是不言而喻的例子。我也可以举出别的例子,比如说我常在一些学术文章中读到“众所周知”这个词,我每次读到这个词,头就要晕眩很久,就象“不言而喻”一样,“众所周知”也是典型的胡话,这个世界上并不存在什么众所周知的事。这也是愚蠢。我知道了这一点,所以我写文章再也不敢用“不言而喻”与“众所周知”这两个词了。
王小波说,把别人当笨人,常常会导致一个结果,就是弄假成真,因此而自己也真笨起来了。这说明,这里存在着一种话语的力量,如果我们不对它加以反思,我们将陷入其中而无法自拔。因此我们会发现我们到底真傻假傻搞不清楚了。
王小波从文学的角度举出了许多例子来说明愚蠢的害处。其实在我们的学术研究中,这种愚蠢也是无时无处不在的。比如法学研究中这么些年来人们起劲地探讨法治,人们把法治打扮成一个美丽的新娘,崇拜得五体投地,什么法律信仰论,什么人本法律观,什么本土资源论,纷纷出笼,昨天又读到这样的文章,“儒家哪些传统有悖法治?”,但从小波的眼光来看,这些言论其实反映的不过是研究者的愚蠢。法治不过是一个概念,犯得上我们这样为它神魂颠倒吗?而且,举国上下,言论滔滔,竟没有一个反对法治的人出来(梁治平可能是一个例外),这是一件有趣的事吗?一点趣也没有。所以愚蠢与无趣总是联系在一起的。为什么会如此呢?按照王小波的看法,是因为这些人自以为是非在手,“人只要争得了论是非的权力,他已经不战而胜了”。
我想,大约是因为王小波实在看不过那些人自以为掌握了“论是非的权力”,自以为“已经不战而胜了”吧,所以年青时代本不想加入是非之争这个染缸里来的,但是他终于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中年人的责任,也自觉地加入到了论是非者的行列。不过我觉得,王小波与那些论是非的人毕竟有根本的不同,王小波之论是非,乃是论是非之是非,因此这对于那些自以为是非在手的人就能起到一种解毒的功效。从这个意义上讲,王小波的工作的意义更多是批判性的,唯其如此,才是更有意义的。从小波这里我反省自己,发现自己就是一个喜欢论是非的人,因此必须常以小波作为一面镜子自我反省。须知是非之为是非并非绝对,而是有条件的,论是非者不明白这一点,乃是许多人生悲剧的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