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醋巷清真寺院 又称古寺,坐落在南昌市醋巷2号,清道光四年(1824年)由马、哈两位穆斯林集资,购得醋巷民房前后两进,在此基础上改建而成,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单层建筑。1929年秋,由信徙外出募捐所得将寺的后进改建成为两层楼房,大殿则移至楼上。抗战期间,南昌沦陷,留城的30余户回民避居寺内,使该寺一度成为“难民收容所”。解放后,住户迁出,人民政府先后3次拨款维修,恢复旧貌和正常的宗教生活。“文革”中该寺再遭破坏,寺内设备和手抄《古兰经》被子毁,部分居民入住。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人民政府拨款5万元修缮并改建,1980年底动工,1981年秋竣工,建成钢筋水泥结构的两层楼房。外墙用玻璃瓦压顶,刻有隶书“清真寺”石碑,楼上大殿可容200人礼拜。修缮后的醋巷清真寺是南昌市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集会议事、殡葬仪式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