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菲尔教法学派——伊斯兰教四大教法学派之一。该学派的初创者是教法学家、教法学理论奠基人伊玛目沙菲尔(767—820)。他生于巴勒斯坦的加沙,父亲早逝,两岁随母亲迁居麦加,归真于埃及。是伊玛目马立克的学生。该学派在创制教法律例时,汲取哈乃菲学派和马立克学派的长处,兼重圣训律例和类比推理,强调将安拉的启示与人的理性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更明确、系统地阐释了《古兰经》、圣训、公议、类比四大法源理论体系,增强了教法的实践性和效力,并认为类比是运用理智唯一可取的方式。该学派盛行于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巴勒斯坦、阿拉伯半岛南部、东非、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及中国新疆等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