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哈穆德·本·罕百里——罕百里教法学说的创始人,伊历164年生于巴格达,伊历241年卒于该地,一生求学于库法、巴士拉、麦加、麦地那、也门、沙目和阿尔及尔等地,在巴格达时曾向伊玛目沙菲尔求学,一生中跟随的老师超过百个,他后来成为他那个时代在圣训和法学上的权威,伊玛目伊卜拉欣·哈尔比曾评价他说,好像真主把所有前人和后人的知识都给了他。他的教法主张与伊玛目沙菲尔很接近,就是立足《古兰经》、圣训、圣门弟子们的主张,然后是公议、类比等,他的立法特点是重圣训,既便是用欠缺圣训也很少用公议和类比,伊玛目艾哈买德从未在教法上著过书,他的主张都是由他的弟子们从他的言行中得知的,他的圣训著作《穆斯乃德》至今有较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