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 彬 文一篇
詹 彬
詹彬,字舜辑,号玉亭,幼苦贫,侍父牧庵读书天宁寺,每夜必漏四下始就寝。诗文一宗唐宋,旁及四六小令。书画无不该洽,游邑库以高等食忾。
雍正五年诏举孝友端方,当事以彬应,授贵州镇远县知县,摄篆印江印故苗民杂处,苗性难训,往往旋服旋叛。抚军以彬督军务,彬单骑诣军前,有数苗号于众曰:“公我父母也!”捍卫者相集数百人。未几,苗平。以军功调思南安化。值郡守有宠吏,其势骄横,索苗民规例,几激变。彬执面杖之,启郡曰:“苗乱初平,当驾驭得体,事岂容一奸吏坏?”郡亦不能夺。
有富豪见某氏幼女有殊色,欲得为妾,女以已字不许。豪因先乱其母,与母谋杀其女夫,女不知也。事发,彬蔽罪豪与母。郡欲作女谋杀亲夫论,如律。诬彬故纵。彬一无所顾忌,谓其幕日:“官可不做,杀人媚人我不为也!”车直其女。以秩满,升大定府通判,署知黎平府。升湖北归州知州,旋升山东武定府同知。既之任,一郡肃然。
以年七十告归里,与老友张宛东、梅莱国辈六七人,结社游宴赋诗,追香山洛中之胜,乡党羡之。所著有《黔中吟》、《归日晚稿》。乾隆十八年,郡守秘公、邑侯贵公,举乡饮大宾。寿八十五岁终。
见《宣城县志》卷十五《宦业》,光绪十四年(1888)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