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 宏
所谓文化认同,是指特定个体或群体认为某一文化系统(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内在于自身心理和人格结构中,并自觉循之以评价事物、规范行为。文化认同的问题只有在不同文化相遇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出现,也就是说,只有在面对不同于自己的“他者”时,人们才会有“我是谁”的问题意识。通常的情况是,在不同文化的比照之下,对“我是谁”的追问非常容易在排他性情感的驱使下强化文化的自我认同。文化认同的意义在于构筑人类精神与心理安全和稳定的基 础。正因为此,人类的文化认同一定是自发的, 与生存紧密相关的。
回族文化由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相互交织、融合而成。回族在文化认同上表现了极强的两种文化结合的特点,与之相对应的是其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都深受两种文化的影响。回族的这种文化认同及其外在的表现形式与周围人对他们的民族“认证”达成共识———历史上“汉回”的称谓(即“汉族的”和“伊斯兰”的)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回族文化是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高度结合的结果。在中国各民族中,回族缺乏聚族而居的地理优势,但其文化认同的特殊性使回族以与汉族“同中存异”、“异中求同”的生存模式区别于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
中亚东干人是清末西北回族移民的后裔。他们虽然自1924年就已经被界定为中亚地区一个独立的民族共同体,但东干人仍然坚持自己的回族身份。与回族相比,东干人在中亚发展的文化带有更显著的“多元”色彩,但它保留的最基本内涵仍然是回族文化的核心——伊斯兰文化与汉文化结合形成的传统。但由于周围环境不同,在选择认同符号方面更趋向于汉文化的特色以区别于周围穆斯林民族。从东干人反观回族的文化认同问题,可以对回族文化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从而使回族研究更趋思考上的多角度和方法上的多样化。
一、东干人主要生活在中亚吉尔吉斯斯坦、哈萨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历史上这里就是一个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公元6世纪,中亚地区落入突厥汗国的统治之下;公元7世纪,伊斯兰教传入中亚,从此该地区开始了突厥化和伊斯兰化的过程,最终信仰伊斯兰教的突厥语族各民族成为当 地的主要居民。自公元18世纪,俄国人开始向中亚地区扩张,到19世纪末,俄国人成为中亚地区的征服者,并以其沙文主义的立场强迫各突厥语族穆斯林接受俄罗斯文化。
东干人最初定居中亚正是在19世纪下半叶。当时的中亚地区是伊斯兰文化、突厥文化与俄罗斯文化平分秋色,均属该地区的“主流文化”。除了伊斯兰文化外,其余两种文化对于东干人来讲是完全陌生的。所以东干人在新环境中首先面临的就是文化适应问题。他们除继续维持伊斯兰教信仰以与周围穆斯林达成“文化共识”,以频繁的宗教活动来加强中亚地区20多个东干聚居区之间的凝聚力外,开始学习当地人的语言,并在与当地人的交往中开始与俄罗斯文化、突厥文化有了十分密切的联系,在广泛汲取和融合各民族文化精华的同时,创造了自己的新的文化。她不同于中国回族文化,而具有多元文化色彩。如东干人见面,像回族人一样互道“色俩目”,但也习惯用当地突厥民族的方式手捂前胸鞠躬行礼,然后再以俄罗斯人的方式互相拥抱。东干人吃饭也用筷子,但他们不像中国人的习惯,即直接将盘子或碗中的菜夹起来送进自己的碗里或直接入口,而是像俄罗斯族一样,先用勺子或叉子将菜盛入每个人面前的盘子中,然后再用筷子进食。在东干人的餐桌上,有中亚的馕、烤包子、抓饭,俄罗斯的红菜汤,中国西北的揪片子——你能在一顿饭中就体会到其中所包含的文化交融。特别是由于俄罗斯人长期以来在中亚政治上的统治地位及其悠久的文化传统,东干人更多受俄罗斯文化的影响。这种影响不仅表现在语言的使用上,还表现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方面。尤其是前苏联时期成长起来的几代东干人,他们对俄罗斯文化有更强的“趋同”心理,在个人生活方式、实用艺术及审美情趣等方面都表现出较强的“俄罗斯”色彩。
但是,东干文化也是有着悠久历史传统的文化,她的根在中国,其根本核心是回族文化。在中国,回族文化所以能够在强大的中国传统文化中保持其独特性,其重要原因是这种文化具有顽强的品格及适应能力,这一点也为东干人所继承,在与中亚各族人民交往的过程中,东干人始终在适应新环境的同时,紧紧抓住本民族的个性特点,以自己认定的轨迹发展。显而易见,东干文化中的汉文化成分是他们区别于周围穆斯林民族的主要内容,于是东干人将其作为民族文化的认同标志而极力彰显。如东干语——中国陕甘方言被东干人顽强地保留下来,这得益于前苏联政府的民族政策(如为东干人创制了文字)及东干人相对聚居的分布格局,但最重要的是东干人自身的努力。至今,绝大多数东干人仍然坚持在民族内部用民族语言交流,东干知识分子通过办学、办报等手段传授及宣传东干语。在东干人看来,东干语已不仅仅是一种交际工具,它已经成为一种凝聚民族情感的文化符号。东干人用这种符号将本民族的社会规范和价值观念(包括对本民族的忠诚)灌输给青年人,如自尊自信及自强不息的精神,崇尚节俭、提倡忠孝的价值观等。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乡土情谊也被深深灌注到东干人的民族意识与文化之中,至今以土地为生仍然是东干人重要的生计方式。
有一个非常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中国回族中有一些和汉族相区别的艺术形式,如汉族中所表现的龙的形象,在东干人中则作为一种独特的艺术风格而出现。在东干人自己办的武术学堂,在学校的正面墙上画上了腾飞的巨龙以作为发展向上的象征。甚至在早期东干清真寺建筑艺术中,如建成于20世纪初的普尔热瓦尔斯克清真寺,也在外墙上雕刻着神话传说中的龙的形象。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回族文化本身就是深受汉族文化影响的,东干文化继承了其中的内容并延续下来,这也是符合文化发展规律的。但重要的是,东干文化已经在原有回族文化基础上,加进了更多汉文化的内容,并被东干人视为区别于周围穆斯林民族的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而加以认同。如传统的东干人民间口传文学中多是流行于中国民间的传说故事,包括“孟姜女的传说”、“三国故事”、“唐僧取经的传说”等;汉族的一些传统习俗也为东干人所继承。如东干老人常说:“天旱不下雨,要求雨呢。”东干乡庄中曾有过求雨现象,全乡庄的人摊钱买牛、羊,拿到有泉水的地方,请阿訇念经,并以牛头、羊头“祭龙头”求雨;又如东干人以旗袍为民族服装,以清代宫廷舞蹈为传统的民族舞蹈,周围其他民族也将东干文化作为了解中国文化的窗口。可以说,在东干人对中国的认同意识中,已不仅仅限于与中国回族的认同,而以“中国人”的意识出现。这种 打破中国国内民族界限的现象也存在于其他海外中国移民群体中。
回族形成于中国,但回族在中国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有其特殊性,即她不是由中国古代某个氏族、部落融合、发展而形成的民族,而基本上是以来自域外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族人为主,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吸收、融合了多种民族成分逐渐形成的。回族形成过程中的时间跨度(经历了从唐代至明代几百年)、族源的多元化(包括西亚、中亚的阿拉伯人、波斯人及突厥语族各族人、南亚穆斯林、中国的汉族、维吾尔族、蒙古族等)、回族先民初期入华时所从事主要活动的流动性(经商、参加蒙古军统一中国的战争等)等方面的特点造成这个形成于中国的民族注定不会固着于某一地域,而是适应环境及不同时代政治、经济等方面的需要散居于中华大地,其分布的广泛性在中国仅次于汉族而居于中国少数民族之首(虽然回族人口还不足汉族人口的百分之一)。在中国,几乎所有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内都有回族分布,回族拥有比其他任何少数民族都多且遍及全国的自治地方,包括一个自治区、两个自治州、11个自治县以及众多的民族乡。从人口上来看,据2000年统计显示,中国共有回族人口约980万人,其中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人口是186.2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33.9%;回族相对聚居的陕甘宁青新回族人口约为478万人,只占全国回族人口总数的48.7%。与此相对照,中国其他四个自治区中,蒙古族人口的68.7%分布在内蒙古自治区;约99.4%的维吾尔族人口聚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藏族人口的44.8%分布在西藏,88.3%分布在川青藏;87.8%壮族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而全国的回族仅仅18.9%居住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回族分布上的这种“大分散”格局,决定了回族要与周围的环境相适应并与生存的空间融为一体,也决定了回族要与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汉族发生密切的关系,其文化必然深受汉文化的影响。
从体质方面讲,回族先民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亚、西亚的穆斯林到中国后,主要与中国的汉族通婚,其后裔逐渐形成回族这个民族共同 体。所以说无论从文化上还是血缘上,回族都带有双重性:“汉族的”和“伊斯兰”的。这一特点在回族的文化认同方面得到了清楚的表达。
首先谈对汉文化的认同。这种认同是伴随着回族的形成过程而产生并逐渐强化的。唐宋时期,大批穆斯林东来中国,其中不少人在中国娶妻生子,永久定居,置产仕官,揭开了回族形成的历史序幕。这些东来的穆斯林牢固地保持着自己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但他们人数很少,也不具备形成为一个民族的条件,与中国是“客”与“主”的关系。为了能够适应新的环境,他们开始了学习汉文化的过程。他们进入唐宋政府设立的主要以学习汉文为主的“蕃学”中读书,甚至有“或取科第”者,如唐代大食人李彦升考中进士,五代时波斯人李成为著名诗人;元代,回回人已逐渐脱去了“侨居”色彩而定居。和入主中原的蒙古人一样,要想在这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地方适应、扎根和发展,就必须学习和接受中国传统文化,首先是汉语和儒学。因为一个重要的事实是,在中国为官求仕必须精通儒学,取仕之途由儒不由蒙、回,即使在蒙古族占统治地位的元朝也不得不接受这种事实。这样,回回人中的上层为了维护他们的既得利益,凭借自己的地位、权势和财富,或入私塾或从里儒学习汉学,或追随名学者进入“书院”学习。有特权的“世宦子孙”、“阀阅子弟”被允许和蒙、汉上层子弟同在国子监中学习。一般百姓的子弟则在普通学校学习。元朝实行民族分等制,色目人在政治法律上享受仅次于蒙古人而优于汉人和南人的待遇,在科举考试时,同蒙古人为一榜,而汉人、南人为另一榜,前者所试较后者为简易。这样,回回人科举入仕者越来越多。据《元典章》所载,元仁宗皇庆三年(1314年)曾公布一项“科举程式条目”(即全国各省区录取名额表),从录取名额情况,可以推知回回人在各地区的文化教育和政治经济地位。如规定云南的名额共为5人,其中蒙古人2名,色目人2名,汉人1名。回回人不仅参加科举考试,有的还做了学官主持学政。如买闾敕授嘉兴教谕;伯颜子中是建昌教授;不忽木是国子祭酒翰林学士;铁木儿塔是奎章阁书学士。还有不少人由于学识渊博而成为有名望的汉学大师、诗人、画家等。如伯笃鲁丁在青田石门洞书院,以儒学教儒生;伯颜子中是东湖山长,四方之来学者千余人;萨都剌、高克恭可与当时汉族一流诗人、画家相媲美;赛典赤•赡思丁是元代著名政治家,《元史•本传》记载他任云南行省平章政事时,面对云南文化教育十分落后的状况,于至元十三年(1276年)“始创建孔子庙、明伦堂,购经史,授学田”。经过他的倡导和实行有力的措施,鄯阐、大理、楚雄、曲靖等地也先后办起了学校,使云南“文风稍兴”。赛典赤去世后,其子忽辛继续倡导教育,在云南一些州县遍立庙学,选有文化素养之人当教师;孙子乌马儿在福建任行省平章政事时,于泉州、兴化两郡设立学校,购置学田,修建校舍。可见,有元一代,回回人不仅接受汉文化教育,而且提倡这种教育,为中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贡献。以后,随着回族的最终形成,汉语已经成为回族的共同语言,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传统文化已经被逐渐内化为这个新的民族共同体的民族意识,回族的价值观念、生产生活方式都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如“忠君”、“报国”、“孝道”等中国传统思想的核心内容同样为回族所认同,并由此延伸出对所居住国的强烈爱国情感。在这种情感的感召下,中国每一次的运动,特别是当国家危急时,都有回族人民的积极投入,并付出极大牺牲。对回族而言,其民族意识与国家意识是不相冲突的,爱族爱国相一致的思想品德始终是回族民族精神中最突出、最集中的表现。
再谈回族对伊斯兰文化的认同。就回族而言,历史上来自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回回先民所以能在历史的偶然中聚合在一起,形成回族这个民族共同体,很大程度上是伊斯兰教“发挥效力”的结果。伊斯兰教的共同信仰,不仅是回族共同体相互联结的纽带,而且也是回族产生共同感情的源泉。伊斯兰教不仅在回族的精神世界占统治地位,是一种沟通回族成员之间社会关系的主要渠道,而且已成为回族世俗生活的准则,形成回族特殊的风俗习惯。这种特殊的风俗习惯也是回族与其他民族(主要是汉族)文化差异的重要内容。明代以前,无论是唐宋时期的穆斯林“蕃客”,还是元代东来的回回人,他们虽然也感觉到文化差异而带来的压力,但由于他们能够在宽松的社会政治环境中既保持民族的宗教信仰与生活习俗,同时积极、主动地汲取汉文化以适应所生活的环境,根本不用考虑伊斯兰文化和汉文化的平衡问题。明代以后,情况发生了变化,统治者的“同化”政策,使刚刚形成的回族面临着被同化的处境,而明代“海禁”政策又隔绝了穆斯林与原居地的联系,加之“回汉通婚”及分散居住等各方面的原因,回回民族完全处在汉文化的包围之中。如何确保回族文化的传承和特色以求得回回民族的生存和发展?这个问题现实地摆到了回回人面前。另外,封建统治阶级的“同化”政策和一系列挑动、助长和扩大民族偏见的做法,也严重地伤害了回回民族的感情。这一切,都使回族人民从心理上要求应该加强伊斯兰文化认同,将其作为保持民族个性的重要标志。特别是清代,回族人民遭受了空前的劫难,他们为此进行了一系列反清斗争。这些斗争是在专制政治压力下民族生存受到威胁、民族尊严遭到侵害的情况下为捍卫民族利益、争得民族生存权利而进行的斗争。这些斗争均以失败而告终,之后一部分回族移居中亚,从此回族成为跨国而居的民族。另一方面,在回族内部开始出现分化。一部分人或者为环境所迫,或者由于本人的地位和思想的变化,开始主要以维护儒家思想为己任,对伊斯兰教多不认真遵守,与教义日益疏远,甚至隐瞒自己的穆斯林身份;另一部分人则对回族文化中的伊斯兰文化大力彰显,并将其作为抵制同化、保持民族个性的工具,其极端表现是在一些回族地区出现了阻止青少年接触汉文化、进普通学校读书而要在宗教学校“习经”(指学习阿拉伯文和波斯文、研习伊斯兰教经典者)的做法。以上这种分化进一步导致了不同地区、不同个体回族之间文化认同的差异性。
三、东干人是和中国回回民族同宗同源的,虽然从地域上来看,她是中国境外的一个独立民族,但从文化源流、民族特征、民族观念甚至从族群认同上讲,是回族文化的一个分支,因此我们应该把东干文化研究作为回族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对回族学研究领域的丰富和扩展。这样的研究,能让我们在不同地区回族文化的比较中,进一步加深对回族文化的品格、特性和价值的认识和理解。
与回族所处的环境不同,东干人处在远离汉文化的伊斯兰文化的氛围内,但东干人并没有因环境的关系或在周围居民以穆斯林为主的前提下逐步淡化汉文化的因素而向当地民族趋同,而是继续以回族先民初入中国时的方式,既学习、吸收一切能为我所用的因素以求得生存,但又牢固坚持伊斯兰文化的基本准绳,即使接受的汉文化内容也附上了特有的“伊斯兰色彩”,如其使用汉语时夹杂着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穿汉服但又戴“礼拜帽”等。东干人则正处在一个伊斯兰文化氛围中,她同样面对民族适应、生存、发展及保存民族个性的种种问题。当然,由于同是穆斯林民族,适应似乎容易得多,如他们很快穿上了突厥民族的袷袢、吉尔吉斯式的连衣裙,扎起了各种颜色的花头巾。但最重要的不只是适应,深厚的回族文化底蕴也不允许他们融合于当地文化而不自知,他们要突出本民族文化的特有内涵。由于参照文化体系不同,东干人在选择“认同符号”上必须是本民族传统文化中有别于当地文化的因素。如在衣饰上,回族的小白帽在中国是与汉族区别的标志之一,但在中亚穆斯林民族中,这种小帽随处可见,其不同只是款式、颜色上的区别,不能作为东干人文化认同的特有符号,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选择了中国的旗袍作为本民族的民族服饰。这种服饰在中亚是东干人特有的,成为东干人的文化特色之一。
民族文化是一个历史范畴,它既不是先天就有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既有一旦形成,便具备稳定性、传承性的特点,同时也有着不断进行充实、调整、丰富、相对变化的特点。东干文化说到底是具有中亚地域特色的回族文化,或者说是回族文化在这个特定环境中的延伸和发展。但一个令人感兴趣的事实是,当回族先民从遥远的阿拉伯、波斯及中亚来到中国时,为了适应中国的文化环境而求得生存和发展,他们或自愿或被迫(如明代的强制政策)舍去了“胡服”、“胡语”、“胡姓”这些文化表层特征,只在文化深层埋下了伊斯兰教信仰的根本;而经过几百年之后,当回族的一部分又从中国西迁到中亚广袤土地上的时候,恰恰又经历了“胡服”、“胡语”、“胡姓”的回归。历史实践表明,正是由于东干人所负载的回族文化是域外文化和本土文化的有机结合,它的开放性特征更突出,更容易吸收其他民族文化成分。所以在适应新环境的过程中,东干人自始至终在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以滋补本民族的文化血脉,东干人的文化适应,是在多元文化的影响下进行的。这种适应,改变了东干人的传统文化,也带来了民族文化的交融、进步。与回族相比,东干民族的历史要短得多,但她却在这短短的历史中,几乎重演了回族历史的整个过程:在战乱中万里流徙、被迫东来,经过困境中的生存奋争和痛苦磨砺,形成了回族共同体;数百年后,她的一部分又悲剧性地向外迁徙。他们载着伊斯兰文化和中国传统文化融合而成的回族文化,载着回族的伦理道德和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计方式进入中亚广阔的土地上,给这个多民族交汇地输入了新的文化血液,并在长期与中亚各民族以及俄罗斯文化相互撞击与磨合、相互影响与交流的过程中,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与此同时,也在广泛汲取和融合各民族文化精华的同时,在传统文化基础上创造了自己的现代文明。
东干文化向我们证明:地域的不同,不但创造了一定的民族在特定地域里的文化,也酿造了生存在不同地域的同一民族文化的不同的地域特色。特别是东干人在文化认同方面所表现出的强烈的对中国文化的认同倾向,让我们能够对回族与中国社会的密切联系有更进一步的理解。由于中国历史上是一个以儒释道为核心的传统社会,伊斯兰教传入中国后并没有与中国传统文化形成一种互动,而是一种单方面的适应过程,具体说就是伊斯兰文化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微乎其微,伊斯兰教自从传入中国即未曾停止与主流文化的接近。回族历史上影响最大的一次思想启蒙运动——明末清初的“以儒诠经”运动,就是回族学者面对汉文化的强烈影响及回族民族性的弱化而发起的一场文化变通,其结果是创立了既不同于一般的儒家学说,又有别于传统伊斯兰教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回族伊斯兰文化思想体系。它表明一种文化体系要移植于别的国土和民族,必须采取一种积极主动的态度。特别是像中国这样古老的国家,儒家文化源远流长,而作为伊斯兰文化的实践力量的回族穆斯林,也已经使用汉语文,要使产生于西亚的、带有阿拉伯风格的伊斯兰文化为形成于中国的回族穆斯林所掌握,民族形式和语言风格的问题,就显得更为重要。回族 学者正是凭借着对中国传统文化融会贯通的理解和在儒家思想理论方面的深厚功底,才恰当地吸收、运用中国传统文化资料,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阐述伊斯兰文化的内涵和深奥哲理,从而把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结合起来。而作为这两种文化结合的载体的回族,既认同伊斯兰文化,也认同中国传统文化,只是在不同时期、不同场景及不同政治环境中,这种认同的表现形式不同,从而造成回族文化的复杂性。这种复杂性进一步引发了我们对回族“民族性”的思考。由于回族形成的特殊性及分布的广泛性,以及使用汉语、着汉服等特点,使得回族与汉族的界线很难界定,所以在社会上、在学界,有关回族的“民族性”一直是一个争论不休的话题。以往研究中为了证明回族的“特殊性”,多强调伊斯兰教在回族文化中的重要意义。但不可否认的事实是,中国许多地区的回族(特别是东南沿海地区)除了因强调祖先的阿拉伯身份而认同自己的民族成分外,在社会生活中几乎与伊斯兰教失去了任何联系,但他们的认同不仅为其群体所认可,也被国家制度化和合法化。这其中,历史的记忆至关重要。
从东干族反观回族的文化认同,我们看到,虽然伊斯兰教同回族的关系非常密切,但它并非永远对每一个社会场景中的回族认同表述都具有同样意义,如同中亚东干人那样。在每一个场景中,回族都要向与其互动的他者强调他们认同的标志——那些最能表述他们自己的意义标志——他们独特的民族性。无论是东干人对汉文化的彰显,还是东南沿海回族对其阿拉伯祖先身份的强调,以及西北聚居区回族对伊斯兰文化的坚守,都有一点是共通的:他们在心理上都认为自己是回族。也就是说,民族存在的实际意义并不因为民族成员内部的认同差异及地域差异而被忽略。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民族的特征与其心理联系更加密切,外在的特征可能会淡化甚至消失,但心理的认同则更显得重要。
本文摘自《中央民族大学学报》 2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