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最后的结果就是死亡,故而,有生就有死。人的生死并不是漫无边际的飘然而来,飘然而去,而是受命而来,复命而去,即生死不由已。《古兰经》中说: “当他们的寿限来临的时候,他们不得延迟一霎时,(当其未来临的时候),他们不能提前一霎时。”(16:61)死亡是人从“顿亚”(今世)到“阿赫莱台”(后世)的必然过渡,任何人都不能避免。真主说:“人人都要尝死亡的滋味。”(《古兰经》3:185)
作为一个穆斯林,应当坦然对待死亡,认为死亡是人生最后归宿,是不可逆转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肉体的消失和精神(鲁哈)的升华,是人生的复命归真,不是生命的终结,而是过渡到后世的开始。生老病死是真主的前定,是任何人不可逃避的自然规律。那末,当一个人生命垂危,即将归主之时,他的亲朋好友应当为他做些什么?
1、立遗嘱。《古兰经》明确告诫:“你们当中,若有人在临死的时候,还有遗产,那么,应当为双亲和至亲而秉公遗嘱。这已成为你们的定制。这是敬畏者应尽的义务。”(2:180)
穆圣说:“凡身负重病的穆斯林,只要他还能活两天的时间,就把遗嘱留下来”。病人临近“无常”之际,其家人及亲友应克制自己的悲痛心情,在其清醒之时,应提醒其是否还留“口唤”、遗嘱,以便事后为其办理(分配遗产),来了却其心愿;家人还应替其偿还债务和施舍,以卸掉其负担;请人们原谅过错,向真主悔罪求得饶恕等。有的人临危时匆匆请阿訇代为念“讨白”,那样做,徒具形式,为时已晚。
2、提念“清真言”。因为“清真言”是“伊玛尼”的总纲,它阐述了穆斯林的信仰基础,作为一个穆斯林时刻诵念,以表白自己的信仰,也是穆斯林“无常”后能进入乐园的保障。我们的贵圣人穆罕默德说:“谁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诵念‘清真言’了谁必定进入乐园”。又说:“你们应在难以开口诵念之前,多多诵念‘清真言’,并应为你们中的临终者提念此言”。因此,在病人弥留之际,家人应在其身旁轻声提念“清真言”。并缓缓进水,一点一滴,使其口腔润湿。如病人自己会念,则更好,但不能强迫病人念,以免病人在痛苦中说“我不念”而获罪。
3、诵读《古兰经》“雅辛章”。穆圣指出:“你们当给临终之人诵读‘雅辛章’。”该章概述伊斯兰教信仰的三大原则,即作证真主,承认先知和信复活日。为临终病人诵读,以便驱逐恶魔,使信士同伊玛尼归主,也使活人受其教益和回赐。
4、病人归真后,脱去衣服,合其双眼,闭其口齿,顺其四肢,整理容发,将头面向天房,覆盖白布单。圣妻阿一莎传述:“穆圣去世时,身上盖着一件花条纹的披风。”然后向亲朋报丧,以便让人们参加殡礼和送葬。
当穆斯林复命归真以后,我们又应当为他做些什么呢?
根据伊斯兰教教义、教法规定,穆斯林实行厚养薄葬,生前无论地位高低贵贱,无常后,都以白布代衣,其亲朋好友应素服低泣,送至墓地,葬于墓穴,提倡简化,要求节约,实行土葬、速葬、薄葬,庄严简朴的丧葬仪式,体现了伊斯兰教“贫富平等、纯正务实”的精神。
土葬。把尸体放入土中深埋,绝不允许用石头、砖、木头、铁板等非土物质。此种做法,符合安拉用土造人的原理,尸体腐烂后容易被土吸收,这样既经济又卫生。明代著名伊斯兰教学者王岱舆在《正教真诠》中提出:人之本来乃土地,返本还原,复归于土,谓之自然;清净者,乃人之血肉,葬于大地,逆可化而成土。”
速葬。伊斯兰教提倡速葬,在人去世后以尽早入土为好,人们常说:“亡人奔土如奔金”,在对亡人进行完必要的教法礼仪后,应使其入土为安,反对在坟上掌灯守夜。穆圣要求人们“快料理亡者,不要求拘留他在家。”,“如早晨死了,不可停放过午;黄昏死了,不可过夜。”还说:“阿力啊!三种事要忙办,不可蹉跎:礼拜的时间到了的时候,人死了的时候,独身女郎找到对象的时候。”教法规定,亡人停放不得超过三天,速葬为“穆斯台哈布”(即嘉许的行为);超过这个限度,就为“麦克鲁海”(可憎之事)。还规定,在哪里归真就在哪里埋葬,不强调必须回到故乡,这样节省了人力、物力、精力,也避免了尸体因停放而腐朽变质。如果亡故于航海途中,三天内靠不了岸,就用水葬的方法处理遗体。
薄葬。伊斯兰丧葬礼仪是最讲节约的,简单朴素,反对铺张浪费,绝不允许任何陪葬品。亡人待葬期间,不宴客、不服孝,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允许迎合时尚,禁止沿用非教法规定的一切习俗,伊斯兰提倡的是厚养薄葬。
人归真后有四项应尽的义务,穆斯林们习惯把这四项叫做:清水洗、白布包、简短殡礼、黄土深埋,简称为洗、穿、站、埋。
1、净礼(俗称“洗埋体”)
为亡人冲洗大净。男人男洗;女人女洗;妻子可洗丈夫。由三人操作,一个灌水,一人掌壶,一个冲洗。洗时戴手套,按活人洗大、小净的方式从头至脚、先右后左的顺序轻轻冲洗全身三遍或五遍,洗时可用皂角等。然后擦干为亡人用香料。如麝香、樟脑、冰片等,洗浴即成。洗亡人的目的是:清清白白来于世,干干净净归于主,让人觉悟人生一世,死期来临就连身上的污垢都要冲洗干净,因此何必纵欲多贪呢?也是对活着的人一种教育。故此,穆圣说:“死亡,用以规劝足矣。”
2、穿“凯凡”
“凯凡”是阿拉伯语的音译,伊斯兰教丧葬礼仪用物。为包裹“麦依太”之布,亦称殓衣。穆圣说:“真主最喜白色布,生者着白衣,死者用白布作‘凯凡’”。教法学家艾卜•哈尼法也主张用白布作“凯凡”,不宜用色布、丝绸。圣妻阿一莎说:“先知穿的尸衣都是也门产的纯棉质的白布,未穿大衫和帽子”,教法规定,其用量是三丈六尺白布,包括:大卧单、(长如身,身体两端各留余六七寸,宽约4.5尺左右)小卧单、(也长如身不留余布,宽与大卧单相同)“匹拉罕”。(波斯语音译。意即无领衬衫,中国穆斯林常用此语。它的长度自肩至踝骨,领部开口,使头可钻入。)另外妇女再加“遮胸衣”一件,(长由腋至膝,宽可围身);和盖头一件,(长3.4尺,宽1尺余。)为亡人进行洗礼后再穿“凯凡”。先铺大卧单,再铺小卧单在上面。男性亡人,穿好衬衣放置在“凯凡”上,先卷小卧单,再卷大卧单,均先左后右将亡人包好。女性亡人,则先围好胸布,再穿衬衣,将头发分垂胸前,然后戴上盖头,再卷好“凯凡”(卷法同男性),最后将大卧单两端挽起,用白布带子系于腰部,放置尸匣内,待站“者纳则”后埋葬。
3、殡礼
阿语称“甩俩台者那则”。教法规定,举行殡礼是“大众主命”(法里则•齐发业),是活人对死者的最后一种祈祷礼仪。穆圣说:“你们为亡人做礼拜时,要竭诚的为他做祈祷”。穆斯林均有参加站“者纳则”的义务,又说:“无论谁死去,(信士)有三班人为他们举行殡礼,真主将恕饶他的过错。”阿依莎传述,穆圣说:“一位死者,有上百穆斯林给他站‘者那则’,真主必看大家情面饶恕他。”尤其亡人的亲属更应参加。凡参加站“者纳则”的人,必须沐浴净身有大、小净,所穿衣服、鞋、袜、处所要干净,否则,不允许参加。其仪不同礼拜,仅有举意、殡礼时随着抬手念“大赞”(四个大赞词),不躬、不叩、不跪坐,分4个程序,从抬手开始,依次再诵《赞主词》、《赞圣词》、《求恕词》,最后以道色兰和捧手祈祷结束。清代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其《天方典礼》中说:“殡礼者,众人代尸拜主,以谢其脱尘归净也。首领对尸胸前而立,男妇皆然。众人分班次于首领之后,一拜,不躬,不叩,不跪,但摹想形仪,全其四赞而已”。“者纳则”有六个条件(瓦哲卜):一、是穆斯林。二、身体洁净。三、放在前面。四、身体大部分尚存。(头部必须在)五、站立举行。六、放置在地上(伊玛目对着亡人胸膛站立)。不能在日出、日中及日落三个时辰内站“者那则”。
4、埋葬
穆斯林历来就有抬送亡人的优良传统,参加送葬被视为圣行,抬送“埋体”为应尽义务。一般埋葬亡人的坟坑宽1米,长2米,深度约达3米,地上铺着细软的黄沙,头北脚南面朝西,教法规定不得超过3日之内将亡人埋葬。然后解下亡人的腰带,封好墓口,坟坑中不准有随葬物品。墓筑为长方形,禁以水泥、石灰、木头等物装饰,最后诵读《古兰经》章节,参加者作“杜阿”,为亡人求恕饶。
许多来自阿拉伯国家的穆斯林在介绍国外丧葬之事时说:穆斯林归真举行丧葬时,只见许多人在亡人架子后面鱼贯而行,互相接替,静静地祈祷着,没有哭声,大家为亡人接“杜阿”,向亡人道“赛俩目”告别。堪称富甲天下的沙特阿拉伯前国王法赫德就是这样平淡而简单举行的葬礼。身着三丈六尺纯棉白布的“凯凡”,数十万人为国王举行殡礼,没有花圈,没有挽联,也没有孝帐。同平民百姓一样,没有豪华的墓穴,更没有树碑立传,墓穴的地上铺着细软的黄沙,一代国王就这样长眠于此。
至于有的地区习惯在亡人入土前后举行的一系列宗教仪式如传经、诵经,念“七窍米”,写“护心杜阿”,念“土块杜阿”,下土经,回头经,过七日、月头、四十日、百日、周年、三年,及生殪之辰等纪念活动,只是亲属对死者表示追思怀念的一种方式,或代亲赎补罪过、祈求真主恕饶人生前过失的一种善良愿望,并非教法规定和必须遵守的宗教义务。
但随着经济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伊斯兰教丧葬礼仪优良传统受到了冲击,一些与伊斯兰教义相悖的陈规陋习,愈演愈烈。例:穆斯林归真后,穿大孝,设遗像,置花圈,行跪礼,哭天堂门,给亡人鞠躬,磕头;出殡时,争阔比富,大操大办,讲排场,哭天嚎地;穆圣说:“哭丧拍脸,捶胸顿足,……追随异教人习俗的人,不是我的教胞。”殡后,宰牛羊,大吃大喝,摆烟设酒;更有甚者,亡人入土后,大造坟墓、树碑立传,在坟前摆放鲜花,果品,供奉亡人,诚信异端,所有之事,实非穆斯林之所为,也无助搭救亡人。
穆斯林兄弟姐妹们!提倡穆斯林的丧葬礼仪,节俭办丧事,量力助丧,是遵经守教,利国、利民之举,更是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表现。我们每个人应从自身做起,丧事从简,革除不符合教义教规的陋俗缛节,使教门正本清源,把伊斯兰教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做一名爱国爱教的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