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先知穆罕默德的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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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先知穆罕默德的多妻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8-08-19 点击: 我来说两句

 - 哈吉•王社省 -

    编者按:本文是苏州87岁的穆斯林老人王社省历时三年,三易其稿完成的一篇关于穆圣生平的文章。原文字符过长,为了满足老人的心愿在我刊发表,我们在刊载的过程中,征得同意,做了部分删除和改动。
    王社省字遵五,经名撒利赫,生于1921年,江苏苏州人。为伊斯兰教经学世家,祖先四代均系阿訇。其尊翁王子敦在苏州设铎开学,终生绛帐,桃李满江南,著名阿訇马品三等,皆出自其门下。王社省哈吉幼学庭训,坚守主道,朴实节俭,一生坎坷艰难。1976年退休之前,在北疆海拉尔、满洲里、大兴安岭的伊图里河铁路中学任教。退休后,返回苏州,应邀参加了国家重点社科项目“汉语大词典”的编撰工作并受到奖励。此后数年,王哈吉不顾年老多病,先后为多部穆斯林学者的著作进行校对,认真敬业且分文不取,其精神、毅力令人佩服。
    王哈吉在工作之余,节衣缩食,省吃俭用,利用工作之便,走遍大江南北,深入穷乡僻壤,进行扶贫助学。耄耋之年,王哈吉老骥伏枥,勤于笔耕,在国内数家穆斯林刊物屡屡发表文章,弘扬圣教。同时,还热衷于支持穆斯林文化事业,特别是对于本刊,十分厚爱,不但自己阅读,还积极向其他穆斯林同胞推介。受到编辑部同仁一致的赞扬。
    在新的一年里,祈求安拉回赐王社省老人健康以及更多的福利和吉庆!阿敏!

 
    先知穆罕默德的妻子,由于各种著述的中文译名不尽一致,因此文字记载也就不尽相同。兹将几本有影响的著作中文翻译的名字简单介绍于下。
    埃及作家穆罕默德•胡泽里的《穆罕默德传》所记载的圣妻:赫迪彻、塞吾黛、阿伊沙、哈福赛、宰奈卜、塞里曼、贝尔热(赐名朱韦尔热)、斋乃甫、玛利雅、哈比拜、莎菲娅、梅蒙娜,计十二位。
    埃及博士穆罕默德•海卡尔的《穆罕默德生平》所记载的圣妻:赫蒂杰、莎黛、阿伊莎、哈夫莎、宰娜卜(胡宰迈)、萨莱玛、宰娜卜(杰哈希)、朱韦丽娅、马利叶、海比拜、沙菲亚、迈姆娜,计十二位。
    摩洛哥女博士阿伊莎•拉赫曼的《先知穆罕默德的妻子》所记载的圣妻:赫蒂彻、莎黛、阿伊莎、哈夫莎、宰娜卜(胡宰迈)、赛莱麦、宰娜卜(杰哈希)、朱韦丽娅、索菲亚、哈比白、买依姆娜、玛丽亚,计十二位。
    清代回族学者刘智的《天方至圣实录》所记载的圣妻:赫底彻、琐德、阿以涉、哈甫姒、宰纳卜、馨德(色里墨)、百里叶、哈哲(宰纳卜)、马里叶、锁斐叶、哈比白、买姆纳,计十二位。
    先知究竟有有几位妻子?按以上所述,应该是十二位,而不是九位。其他的有关著述中,也基本都是这样记载的。至于有些著作中提到九位,那是因为先知在世时,已有两位妻子赫蒂彻和宰娜卜(胡宰迈)去世了;另一位玛丽亚是先知的妾而不是妻,她没有获得“信士之母”的称号。但她是先知的儿子易卜拉欣的母亲,故仍享受着先知的钟爱。
    关于圣妻九位,刘智在《天方至圣实录》卷十三中阐述得很清楚:“特以证至圣至全品,更以验至圣之清明,不为物障也。吾圣历九天而直上,不以仙境为得趣;御九妃而守常,不因凡情而累德,此所以为至圣也。”诚哉斯言!

                                       先知多妻的环境和原因

    关于先知的多妻,我们不妨来检视一下他的几桩婚姻,这对于我们进一步了解先知的完美人格以及他缔结婚约时的社会环境是很有必要的。就是这种婚姻,引起了很多不必要的误解,导致一些人作出不负责任的和不切实际的结论,损害了先知的清誉。
    先知穆罕默德曾再三强调他是人而不是神,是受真主派遣将其旨意传达给人类的使者。尽管他一生是那么独特和高超,但也是和一般人那样地活着和那样地死去。因此,他的婚姻也是自然而然的,不值得一般人将其视为异端或持有偏见。
    先知在青年的时候,他的完美的品格是家喻户晓的,故而被族人以“艾敏”(忠诚)相称。当时,以他的声誉和英俊,他在婚姻上可以有许多好的选择。但是,在二十五岁时,他却和比自己大十五岁的孀居妇人赫蒂彻结婚。而富有、不乏仰慕者的赫蒂彻只所以追求并选择了先知,也正是看中了先知崇高的人品。这桩看似年龄差距很大的婚姻,却成为一桩最完美的婚姻。赫蒂彻在先知以后的事业和生活中,成为他最忠实的支持者和完美的伴侣。先知跟赫蒂彻相濡以沫、共同生活到他五十岁时。其间,没有其他婚姻,他的子女(不算赫蒂彻去世后先知与玛丽亚所生的易卜拉欣),全都是赫蒂彻所生。
    赫蒂彻去世后三年期间,先知没有再婚;而先知归真之前的三年间,也没有再娶。那段岁月,正是先知身受天启、肩负使命,复兴伊斯兰的最艰难、最重要的时期。这时,伊斯兰教的立法工作正在开展,而伊斯兰教的社会基础亦待奠定。先知身为这许多大小事务的总掌管,这许多巨细问题的总指导,他的其他婚姻又恰恰在这个时期缔结。这确是一个极其引人入胜的探讨课题。这个课题,难怪要引起许多史学家、法学家、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的关注与研究了。
    先知所娶来的这些妻子当中,除了阿依莎是处女外,其余的不是寡妇就是弃妇。其中,有的年龄比他还大,还有几位是为着向他求助、求援、求庇护而来的。再说,先知的日常生活始终是极为简单、朴素、刻苦、耐劳的。在白天,他是社会上最繁忙的人,他身兼国家的元首、政府的法官、军队的统帅、民众的导师等多项职务。在夜晚,他仍是休息最少、奉献最多的人,他在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时间里,谨遵主命,礼拜、讽诵古兰、祈祷和思虑(参考古兰经73章)。虽然他贵为阿拉伯君王,可是他居所中的家具竟只是几张草席垫子、一些粗毛毯子和陶壶瓦罐之类的用品。从这一点,就可看出,先知不是一个骄奢淫逸、贪恋色情的人。凡是有理智的人,完全可以认真思考,并从以下几个问题中寻找答案。
    1.为什么先知直到廿五岁才开始第一次婚姻,而且以前从未与任何女性有过接触?
    2.为什么他要选一个二度为寡,比他大十五岁的女人赫蒂彻来做他的妻子?
    3.为什么他跟赫蒂彻之间的婚姻一直维持到她去世,而他已年届半百?
    4.为什么他身强力壮的青年时期,没有多妻,而在他几近老年的时候,要一再接纳这许多不是孤苦无助的寡妇就是痛苦无依的弃妇为妻呢?
    5.为什么他的条件可以使他过得舒适的时候,他还总是过着非常简单而且刻苦的生活? 
    6.为什么他的大部分婚姻都是在其传教使命与兴教事业最艰难、最忙碌的六年当中所缔结的?
    7.假若先知贪恋房事,他何以有那么多的精力来成就那么伟大的事业,取得那么大的成功?
……
    这里,显然已经不能简单地用男女之间的恋情或者欲望来解释先知的多妻。它需要我们以一种严肃而诚恳,公正而不偏颇的态度去进行探讨与思考。
如果我们经过认真的思考,就不难发现其背后的真正原因。
   (一)先知是一位最有慈心的丈夫,一位最有爱心的伴侣。他曾跟一位妻子生活过,也跟好几位妻子共同生活过;他跟性情温顺的和脾气古怪的;他跟具有声望的和出身寒微的;他跟年纪大的和岁数轻的;他跟寡妇和弃妇;他跟俘虏和奴婢,全都一起生活过。然而他始终都是那样地慈爱、和善、亲切。他生来就是要去体验人类行为当中的各种不同情形。这不是一种享乐,而是一种考验,也可以说是相当艰苦的。因为他是作为人类一个完美的典范而来到这个世界的。
   (二)一次次的宗教战争和迫害,使穆斯林们肩上承受着由许多孤儿、寡妇与弃妇所形成的重担。这些可怜人全都要依靠那些生还的穆斯林男人们来保护和赡养。设法将这些孤儿寡母让那些生还者领养娶回,得到安顿,就成了先知需要处理的一项要务。先知以身作则地将这些妇女中的一些娶过来,让其成为自己合法的妻子,以便于公开地照料她们,担起赡养的义务。先知以自己的行为证明他受命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建立一种道德的规范,是为“稳买”拥有安全的保障和正常的生活而进行奋斗的。
   (三)穆斯林在与敌人作战时,抓获的俘虏中有许多的女人。先知为使她们不致沦落街头,成为他人的非法情侣或性伙伴,便鼓励信士纳她们为妻,以保障这些女俘合法的生存权。先知的妻子中,就有两位属于此种情况。
   (四)先知的婚姻当中,还有一部分是基于阿拉伯当时的社会和政治现状,考虑到伊斯兰的未来与前途,希冀以这种方式来凝聚和加强穆斯林内部不同力量和部落之间的团结。籍着这些婚姻关系,去消除阶级制度、种族虚荣和宗教偏见。他先后与艾布•伯克尔和欧麦尔结亲,迎娶他们的女儿阿伊莎和哈夫莎为妻。同时,他还因与哈比拜的婚姻,使她的父亲艾布•苏富扬由当初顽固的敌对者变为后来虔诚的信士,并达到了巩固候达比亚协议的目的;因与索菲亚的婚姻,使阿拉伯境内那些怀有敌意的犹太人,大多改变了对伊斯兰的态度;因与梅蒙娜的婚姻,使麦加的大门开始向穆斯林敞开。此外,还因与玛丽娅的婚姻,同埃及国王建立了友好的关系。
   (五)先知的有些婚姻还有着立法方面的意义,因之而废除了某些陈腐的传统、陋规。比如他娶宰娜卜(杰哈希)就是一例。宰娜卜(杰哈希)是获释的奴隶,后成为先知义子宰德的妻子又离了婚。在伊斯兰教兴起前,阿拉伯人是不允许离婚女子再嫁的;同时,还把义子当作亲生儿子看待。伊斯兰复兴后,则取消了这种习俗并予以谴责。先知就是以自己的行为履行的第一人。他与宰娜卜(杰哈希)结婚,一方面表示和自己以收养方式建立关系的义子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父子关系;另一方面也表示离过婚的女子再结婚是合法的。
    从以上所述,我们将毫无疑问地相信先知具有最崇高的道德品质,而且在各个方面都是世人的典范和楷模。先知的品德,可以说他是已经融入到神性真理之中的人性的均衡。他标志着在人类所有的可能性之间构建和谐和均衡,其中包括肉欲的、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可能性,人类不可能超越这些东西,除非他们逾越人的状态。他展示了这些可能性和力量之间的均衡,并致力于建立一个能自然地引领人沉思并消融于真理的基本原理。他的精神之路意味着接受人性状态,这种状态被标准化、神圣化为最崇高的精神城堡的根基。以先知穆罕默德为其原型的伊斯兰精神,并不拒绝今世,而是通过融入一个“中心”,并建立和谐来超越它。先知不寻常地展现了这些品格,在这些品格中,先知是人类的典范,是精神的尽善尽美,是人性实现之向导,正如古兰经说:“你们有使者可以作为他们的优良模范。”(33:21)

                                    先知所提倡的伊斯兰婚姻的内容

    伊斯兰的法律体系﹐是从先知时代开始﹐逐步走上了完整的道路。现实生活中的一切﹐大至两国交战,小到见面问候,都有法可依。 婚姻和家庭是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伊斯兰婚姻法在《古兰经》的指导下,通过先知的亲历而为,最后成为伊斯兰维护女权的实质性的法律依据。因此伊斯兰法制的完备﹐超过任何世界文明。这样,既加强了对真主的敬畏和服从﹐也保障了民众生活的公正和平等。 英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伯纳德•路易斯尽管是一位对伊斯兰怀有偏见的东方学家,在他的著作《激荡在辉煌的历史中—中东》一书中论及伊斯兰教的法制秩序时也不得不说:“在伊斯兰教秩序之下,最理想的境界将不会有神职人员、没有教会体制、没有王公贵族、没有任何形式的特权会社组织或是种姓阶级和社会阶层,惟一剩下的高下之别,就只有接受真理者相对于刚愎自用、拒绝真理者的那一份自明自见的优越——当然,也包括了自然世界与现实社会中明显的男尊女卑与主崇奴贱。但就是连这些不平等,新的教义也将它软化,使之符合大道。伊斯兰教世界不像古代的世界,在此,奴隶不再是动产,而是一个人,有着受到认可的法律与道德地位。妇女虽然还处在多妻与妃妾的制度下,她们却拥有一些财产权,这些财产权在西方世界,一直到现代才有可资比拟的权益。不信伊斯兰教的人士虽然在财经和社会上的利权被削,却也能得益于伊斯兰教政权的宽容与安全保障。这些宽容与保障,与中古时期大批非基督教徒的遭遇,甚至于今日基督教世界的一些同等情况相较,都是尖锐的对比。”
   (1)鼓励结婚,反对独身。与其它一些禁欲主义的宗教相反,伊斯兰提倡男女之间过正常的合法的夫妻生活,防止淫乱。“安拉为你们造化同类的配偶,为你们从配偶中生出儿孙,并供给你们各种美食佳肴。”(16:72)“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他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恤。”(30:21)“我在你之前已派遣过许多使者,并使他们有妻室儿女。”(13:38)先知所提倡的伊斯兰婚姻作为文化的表现形式,在整个伊斯兰文化中占有很重要的地先知穆罕默德指出:“结婚是我的道路(圣行),不力行圣行者,不是我的教民。你们应当婚嫁,不要学基督徒那样出家修行。”他还曾对一些单身汉们说:“你们当中有婚娶能力者应当结婚;没有结婚能力者应当封斋” 。
   (2)男女双方都有婚姻自主权。伊斯兰婚姻法规定,穆斯林男女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都可以自主自愿地选择配偶。解决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干涉和限制。鉴于妇女在婚姻方面的自主权往往受到世俗文化的限制,伊斯兰特别强调妇女的自由选择权利。先知说:“凡是成年而理智健全的女子,无论是否处女,任何人不经她的同意,不能依法为其订婚;哪怕父母或国家元首也不能干涉其自由。” 
   (3)提倡一夫一妻,允许有条件有限制的一夫多妻。《古兰经》指出:“如果你们怕不能公平地对待孤儿,那么可选择你们所喜爱的对象,两个,或三个,或四个;如果你们怕不能公平对待,那么只可娶一个。”(4:3)伊斯兰的婚姻法原则上规定一夫一妻,如遇特殊情况便允许变通而多妻。例如大战以后,男人伤亡过多,女子过剩。两性比例严重失调,这种情况下允许有限制的多妻,至多四个。但条件是能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否则,只可娶一个。 
   (4)禁止近亲结婚。伊斯兰婚姻法规定,一个男子不得与下列亲属通婚:a.母亲及所有女性后代;b.女儿及所有女性后代;c.同胞姐妹、异父姐妹和异母姐妹;d.姑母及任何后代的姑母;e舅母及任何后代的舅母;f.侄女和外甥女;g.乳母与同乳姐妹。(参考《古兰经》4:23) 
   (5)禁止异教通婚。鉴于共同的信仰是家庭生活幸福的基础,伊斯兰禁止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通婚,"你们不要娶以物配主的妇女,直到她们信道。……你们不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以物配主的男人,直到他们信道。……”(2:221) “信主的贞妇和从前接受过经典的人们的贞妇”(5:5)(指基督教、犹太教女子)除外。
   (6)伊斯兰提倡主张夫妻双方互敬互爱,尤其要求丈夫体贴妻子,爱护妻子。《古兰经》指出:“他从你们的同类中为你们创造配偶,以便你们依恋她们,并且使你们互相爱悦,互相怜悯。” (30:21) 
   (7)丈夫有义务负担家庭费用,妻子有权支配自己的财产。伊斯兰法规定,丈夫必须抚养妻子,负担家庭开支,妻子有权自由支配自由继承、结婚聘礼及其它正当收入而得的财产,丈夫不得干涉,除非她自愿。 
   (8)允许离婚而又讨厌离婚。伊斯兰认为,离婚是一件令人厌恶,而又不得已为之的事情,要求人们谨慎再三,不准草率从事。先知指出:“离婚是一项在真主规定的所有合法事物中最令人厌恶的事情。”要求离婚应尽力避免绝离,力戒粗暴反目。离婚后,丈夫给予妻子的聘礼不得收回。妻子也有要求离婚的权利。伊斯兰法还制定了“待婚期”。所谓“待婚小期”,就是丈夫提出体妻后,把离婚时间向后推迟,一方面便于丈夫回心转意,另一方面观察妻子是否怀孕,若怀孕,离婚必须延迟到分娩以后。待婚期间,妻子有权得到丈夫的供养。可见,“待婚期”是教法对妇女的一种保护措施。
               
                             西方学者对先知婚姻及人格的评述

    英国哲学家卡尔列利说:“穆罕默德决不是好色的人。因为仇恨和恶意而冤枉他,所以我们的臆断统统都失败了。人们说:‘他是好色之徒,欲多得妻室,以满足其需求。’其实决不是这样。他并不需要多妻,他曾离开家庭,入山静修,日常起居、衣服器具,一切生活状况都很简朴。饮食是普通的饼和水,有时屋里几个月不点灯。他还亲自缝纫。那么他怎会有三这些奇异的征兆呢?可以说,穆圣是高尚的人。”
    英国学者托马斯•卡莱尔说:“虽然人们对他议论很多,但穆罕默德本人绝不是贪恋声色之徒。倘若我们把他看成是一个普通的只把精力用在庸俗的享乐上的人,那就大错特错。……他是一个很好的人,在他身上有一种更好的品质,否则那些野蛮的阿拉伯人不会跟在他的后面征战23年之久,总是寸步不离,如此尊敬他。……我们确实在那23年的艰苦磨难的考验中发现了作为一个真正的英雄所应具备的品质。”
    英国宗教学家蒲改说:“穆罕默德把他的本民族团结一致后,普遍地发展到中东全部,给居住在那里的人一个宽大、廉洁、簇新的,充满了活泼精神的政治与理想的社会。……他遵循了他固有的生活方式。他不知奢侈为何物,他的俭朴生活是家晓户知的事实,也是用不着辩论的。在日常生活中,他常自己去操作。他是清白无暇的人,他未带过金饰业未穿过绫罗。”
    英国政治家希提说:“穆罕默德是孤儿出身,自幼贫苦,因此他所制定的法律特别地照顾孤儿、奴隶、懦弱无能和被欺压者。穆罕默德在极显赫的时代,仍过着默默无闻时代的那种艰苦朴素的生活,居住在泥土筑成的只有几个房间的一所小屋里。前面有一个院落和一道围墙,像现代阿拉伯和叙利亚的旧式房屋一样。常常有人看见他在家补缀自己的衣服。他的人民随时都可以到他那里去访问他。”
    法国文学家马赛尔•佩鲁东说:“当他以胜利者的身份进入麦加时,他本可以对古莱氏人进行一次正当的报复,可以因他们是偶像的崇拜者和长期的敌人而予以惩罚。可是,同他的助手们意见相反,同当时的习俗相反,他宽恕了他们,只想到要感化他们,使他们成为更好的辅助者。无疑这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然而这也是他生性仁慈的不容置辩的证明……他显然已经是一个显要人物,并在苦难中生活过来,,却仍像父亲一般地爱他的人民,知道他们的缺点,考虑他们提出的要求。在那变化无穷、动摇不定,既是贪污腐化者又是贪污腐化的受害者的阿拉伯人中间,他这个阿拉伯人却坚定而又廉洁,他从未丧失过他的威信,他是一个既有礼貌的人。”又说:“穆罕默德用革命方式改变了阿拉伯妇女的命运。在他以前,一条唯一的律例是:男子的随心所欲,在任何情况下,不管他们怎样干,都被认为是无可非议的。作为立法者的穆罕默德把合法的妻子限制为四个,他为家长规定了对每一个配偶的义务——帮助、公平、爱悦,甚至教养。他曾提出增加一部分保留财产,在家长死亡时,分给每一个配偶。他使得人们对母亲更加崇敬。他取消了阿拉伯古老法律中单方面可以离婚的最坏的规定,‘安拉所倡导的只是:他最喜爱的莫过于解放奴隶,最憎恶的莫过于离婚。’”
    美国作家詹姆斯•米切纳说:“他(穆罕默德)一生下来就成为孤儿,他总是特别关心穷人和需要帮助的人;他关心寡妇和孤儿,关心奴隶和被压迫、被践踏的人。25岁时,雇主(赫蒂彻)发现了他的才能,向他求婚。尽管她比他大15岁,他娶了她,在她活着的时候,始终是一个忠实的丈夫。……穆斯林认为当西方作家指控穆罕默德建立了骄奢淫逸的宗教时,是极为具有讽刺意味的。在醉汉中,他废除酗酒,即今天所有的优秀的穆斯林都是禁酒者。在懒汉中,他规定每日每人五次礼拜。在一个有狂饮暴食习惯的国度里,他明确了每年长达一个月的严格的白天禁止饮食的教规。西方国家的指控,主要是针对妇女问题的。在穆罕默德以前,男人可以娶无数个妻子,而他限制他们至多只能娶四个,而古兰经表明:不能平等地对待几个妻子的丈夫,要把娶妻的数目限制在一个。……人们试图把穆罕默德的死加以神化,而那位即将成为他继承者的艾卜•白克尔发表了宗教历史最杰出的一次讲演,制止了这种歇斯底里的举动:‘如果你们崇拜的是穆罕默德,穆罕默德已经死去;如果你们崇拜的是真主,真主永远存在!’”  
    法国政治家拉马丁说:“不管是存心或者无意,在人类中尚找不到能完成了这个抱负更大的人。……如果把目标远大、条件缺乏、成就惊异作为衡量人类奇才的准绳,那么,在现代历史上还有哪一位伟人能与穆罕默德相提并论?……他集哲学家、雄辩家、传道者、立法者和勇士于一身;他改变了民众的观念,恢复了合理的信条,否定了对偶像的崇拜,用任何人类奇才的准绳去衡量,除了这位完人外,谁能达到这样超绝的境地呢?”
    俄国文学家托尔斯泰说:“穆罕默德圣人,是服务人类社会的最伟大的维新家,这是毫无疑义的。他引导全阿拉伯人于正道,使阿拉伯人在和平安静方面达到成功而享受廉洁的生活,既为他们避免流血与牺牲,又为他们开辟了一条文明进步的大道。像这样的工作,没有强大的能力是断不能肩负的。如穆罕默德者,是应受人们的尊重与敬仰的。”
    印度国父圣雄甘地说:“我曾想知道拥有若干前往永远不变心的人类那位导师的个人生活最美点在哪里?……我确定了过去伊斯兰教能征服人心,不可能是由于利剑成功的;而是由于穆罕默德至圣的极朴素、极严肃与无我的精神所得来。他坚持执行他的诺言,对朋友与门徒诚实、仁慈、正直不苟;他以大无畏精神毫无疑义地崇拜安拉,他以全副精神来担当他本身的使命。这些方面是他克服了万个障碍的终因。”
    美国天文学博士迈克尔•哈特说:“我将穆罕默德列为影响世界百位人物之首,定有许多读者感到惊讶,甚至还会提出质问。然而他的确是人类历史上在宗教领域和社会生活方面取得绝对成功的唯一伟人。……正是宗教与现实之间的如此紧密结合,使我们确信穆罕默德是全人类历史上最有影响的人。”

参考文献:
    刘智《天方至圣实录》
    马天英《介绍伊斯兰教》
    时子周《伊斯兰教义百问》
    陈克礼《从穆罕默德看伊斯兰教》
    穆罕默德•胡泽里《穆罕默德传》
    穆罕默德•海卡尔《穆罕默德生平》
    阿伊莎•拉赫曼《先知穆罕默德的妻子》
    哈穆达•阿布德拉提《伊斯兰教精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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