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的人不适宜守斋戒:
因守斋而会严重影响其健康的病人,在生病期间可以延期守斋,待康复后照数还补﹝欠一天,补一天﹞。
旅行中的人﹝那些离开了家正在途中的人,或是当他们抵达目的地而打算在数天内回程的人。﹞这些人在旅途中可以暂时停止守斋,待日后照数还补。 但正如古兰经所指出,如果他们在旅途中可以守斋而无额外困难的话,他们最好依旧守斋。
孕妇及喂哺婴儿的母亲都可以不守斋戒,待日后照数还补。
月事来潮﹝最多十天﹞,或是产后休养﹝最多四十天﹞的妇女都不应守斋戒。 她们必须把斋期延迟至这些时期过后然后照数还补。
年纪太老和身体虚弱以致不适宜履行这义务和忍受这艰苦的男女,可免守斋戒。 如果经济许可,他们必须在斋月每一天没有守斋的日子里,供给起码一个有需要的穆民一顿普通的饭餐﹝或它的同等价值﹞。他们何时可以守斋,即使只是该月中的一天也好,都应该守斋戒,并且应该照数还补。
未成年的儿童都不必守斋戒。不过,在他们达到守斋戒的年龄之前,最好鼓励他们在斋月中守斋数天。
神志不正常的人都免守斋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