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还补和罚赎的坏斋事项:
1、封斋的人白天同房;
夫妻双方都需还补并罚赎。如果对方是不情愿的,只需要还补,不需要罚赎;
2、斋月期间故意吃饮;
伊本·欧麦尔传述:一个男子来向圣人说:“我在斋月里开了一天斋”圣人说:“无缘无故吗?”该男子回答:“是的”圣人说:“你的行为太可怕了”那人问:“我如何来补偿呢?”圣人回答:“你释放一个奴隶吧”有学者主张,吸烟也和故意吃、饮的判决相同,需要还补和罚赎,因为吸烟和吃、饮一样满足个人的嗜好。
3、在一些行为之后(误以为自己坏斋了,而事实上并未坏斋)吃、饮。例如:亲吻妻子;
罚赎的方式是按照以下顺序排列的,如果没有能力进行第一种方式的罚赎,才可进行第二种,如果第二种没有能力,才可以进行第三种:
1、释放一个奴隶,被用来释放的奴隶无论是穆斯林或非穆斯林,都可以。(由此可以看出伊斯兰教是最早鼓励释放奴隶的,并且不分宗教和信仰。)
2、连续斋戒两个月,其间不可有间隔,否则,应重新开始,除非遇到开斋节、宰牲节和晒肉日,暂停斋戒,待这些节日过去后,接着继续封。妇女月经时,也暂停斋戒。
3、提供六十个穷人两餐,也可以向一个穷人提供两餐六十天。
艾卜·胡莱勒传述:一个男子来对先知说:“主的使者啊!我招致毁灭了。”先知说:“什么事让你毁灭了?”那人说:“我斋月和妻子交媾了。”先知说:“你能释放一个奴隶吗?”那人说:“不能”先知说:“那么你能连续斋戒两个月吗?”那人回答:“不能”先知又问:“你能提供六十个穷人的饭吗?”那人回答:“不能”过了片刻,有人给先知送来一篮椰枣,先知便说:“你拿这个去施舍吧”那人说:“施舍给比我们更穷的人吗?还有谁能比我们更穷的呢?”先知笑了,以至露出了大牙。然后说道:“你拿去吧,让你的家人吃吧。”
需要还补,不需要罚赎的坏斋事项:
1、夫妻间非同房的爱恋举止。如:亲吻、爱抚、性器官磨擦而导致泄精。
2、人为的泄精。(凡因非夫妻间正常的性行为而导致的泄精行为均属于以上两点的范畴。)
3、有意识地让水从两耳或鼻进入体内。
4、刻意地漱口,导致水进入喉咙。
5、吃非食物品,如:土或面,面可以用来做食物,在做成食物之前进食,属于坏斋行为,过后需要还补,而不需要罚赎。
6、心中不情愿、被迫的开斋,如:被迫吃饮,心中极不情愿的被丈夫要求同房。
7、物品进入前后窍。
8、在早晨已经举意斋戒之后,于白天出门旅行,在白天旅行中吃饮或同房。
9、故意吸入烟气。如:吸烟者。如果是被动吸烟者则不坏斋。
发生以上事项,只需还补对等天数。
允许开斋,仅需还补的事项:
1、身患疾病。如果担心斋戒会使病症加剧,可以开斋,过后还补相等的天数。
《古兰经》中说:“你们中有病或旅行的人,当依所缺的日数补斋”(2:184)
2、旅行。必须是长途旅行,行程最低89公里。学者们规定,旅行者必须在黎明前开始出发,如果在黎明后或者白天开始旅行,则不允许开斋,除非在旅途的斋戒当中感到困难,难以支撑,才可以开斋,过后还补,这是因为加比勒传述的圣训:“主的使者在解放麦加那一年出行麦加,他和人们都封着斋,当途经库拉阿半目这个地方时,有人对他说:人们深感斋戒困难,都在等待着你如何做。使者便在晡礼后要了一碗水,当众一饮而尽,大家便都跟着开了斋,有一部分人仍然坚持着,使者知道了以后就说:这些人是违抗的人。”
为什么学者们规定必须在黎明前开始旅行的人才允许开斋,而不是在白天任何时间开始旅行,就可以开斋呢?这是因为在斋月里,从黎明前开始,每一位有条件斋戒的穆斯林男女都受到了真主的命令,开始斋戒,不能找这样的借口:我一会儿要出门旅行,或者我快要生病了,而不封斋。《古兰经》(你们中有病或旅行的人……)指的是已经身患疾病,已经动身旅行的人,可以暂不封斋,日后还补,到了黎明还没有动身旅行的人,当然应该斋戒。已经开始斋戒的人,在白天就不可随意开斋,因为举意要封这一天的主命斋,在白天开始旅行的人不能以旅行的借口就随意开斋,除非感到特别困难。
如果旅行者白天回到了自己家乡,那么他最好是从回到家里开始止住吃、饮,那么他可以举意并封上这一天的斋。
3、战争。如果出征的战士认为极有可能在这一天开始战斗,而斋戒又会削弱自己的身体和耐力,可以在战斗之前开斋。
4、孕妇和哺乳妇。当医生告诫或据以往的经验得知,斋戒会影响两者或胎儿、婴儿的身体发育,可以开斋。日后还补相等的日子。
艾奈斯·本·马立克传述:先知说:“安拉已为旅行者免去了斋戒和一半的拜功,为孕妇和哺乳妇免去了斋戒。”
5、体力劳动者。如果难以忍受异常的干渴和饥饿,担心因此而丧命,允许开斋。
允许开斋,必须缴纳罚赎而不还补的情况:
1、年岁老迈,再没有能力斋戒者。
伊本·阿巴斯注释《古兰经》“难以斋戒者,当纳罚赎,即以一餐饭施给一个贫民。”时说:“难以斋戒者指的就是年岁老迈的老翁,老妪。”
2、终年不愈的病人。
3、许愿终生斋戒,最终却无力兑现其诺言的人。
罚赎的方式和数量:
按照应当斋戒的天数,每天向一个穷人提供一升枣子或麦子或等价的钱。或者每天向一个穷人提供足以饱足的两餐饭。必须开斋,过后还补的情况:这里指的是月经期的妇女和产妇。她们如果在白天洁净,应当在白天余下的时间里止住吃、饮,尽管这一天仍需要还补。
应当守住斋戒,并且过后仍需还补的事宜:
1、错误地认为还没有到达黎明,而事实上已经黎明,却仍然在吃闭斋饭。
2、错误地判定太阳已经落下,而事实上太阳还未落下,而造成开斋。这两种情况,如果当事人发觉自己判断失误,就应当照常守斋,如果发生在太阳落山之前,在发觉自己失误之后,也应立即止住吃、饮,直到太阳完全落下,如果在意识到自己判断错误之后,仍然吃、饮,就应该在还补该日的斋戒同时,还要出罚赎。
3、漱口、洗鼻时错误地让水进入喉咙内而招致开斋。
4、被逼无奈,情为所迫的开斋。
5、斋戒了一整天,而没有举意。因为举意是斋戒的一个条件。所有这些事项,对斋戒人并没有伤害,因为都是因失误或被迫而导致的开斋。
对斋戒没有丝毫影响的情况:
斋戒者如果犯有以下错误,对其斋不会有任何影响和妨碍,斋戒者无须还补和罚赎,照常把当天的斋戒封结束。
1、因忘记而吃、饮或性交。
艾卜·胡莱勒的传述:“主的使者说:谁封着斋因忘记而吃、饮,就让他完善斋戒,这是安拉给他的吃、饮”
2、梦遗。穆圣说:“三件事情不坏斋:呕吐、拔火罐、梦遗”
3、行为举止(如:拥抱)而造成泄精。如:意淫。
4、点眼药,即使流入喉咙内,并感觉到其味道或看到其颜色。
5、拔火罐。
6、非情愿或难以避免的致使烟进入鼻内。
7、灰尘或小飞虫闯入鼻内或喉内。
8、吞咽唾液或鼻涕。
9、游泳或洗澡时,导致水进入耳内。
10、吞咽牙缝中存留的食物。
11、非故意呕吐,即使达到满口,条件是不得吞咽呕吐物。
12、故意呕吐,没有达到满口。
13、早晨坏大净。
14、虽举意开斋,却没有付诸实施。
15、背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