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伊斯兰教斋戒的律例是什么?
答:斋月的斋戒是每一位成年男女穆斯林的主命。
真主说:
“信道的人们啊l斋戒已成为你们的定制,犹如它曾为前人的定制一样,以便你们敬畏。故你们当斋戒有限的若干日”(2:183)
除斋月的斋戒外,还有自愿斋戒,其回赐与其它的副功一致,不过许愿的斋戒必须履行其誓愿.
问:斋戒的字面与教法含义是什么?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答:斋戒的字面含义是。禁戒”,教法含义是“举意从拂晓至日落禁止吃饮和房事”。
问:是否允许某些人在斋月不斋戒?
答:短期旅行者或者是担心斋戒加重病情的病人允许在斋月不斋戒,但必须以后还补.然而,对于旅行者如果斋戒不影响其旅行最好斋戒。
问:病人未斋戒在病中去世,旅行者未斋戒在途中去世,应该怎样弥补?
答:无须弥补。
问:当病人痊愈或旅行者定居后,是否应还补斋戒?
答:是的..病人应该像健康者一样还补斋戒,旅行者应该像居住在自己的祖国或居住地一样还补斋戒。
问:除旅行者和病人以外是否还允许其他人斋月不斋戒?
答:孕妇和乳婴的母亲如果担心斋戒会伤害自己或婴儿.那么允许她们不斋戒,但必须在日后还补失去的斋戒.
问:哪些人在斋月不应斋戒?
答:在经期和产后血期的妇女不应该甚至不允许斋戒,因为经血和产血是与斋戒的律例相抵触的.
问:斋月过后她们还补失去的斋戒吗?
答:是的,应该还补。
问:是否有些人无须还补斋戒,而应该纳罚赎呢?
答:衰迈的老者可以不斋戒,亦无须还补,但须以纳罚赎弥补斋戒.
问:衰迈的老者指的哪种人?
答:指在斋月和斋月过后均无能力斋戒.并且终生都无能力还补的人.
问:什么是赎金?
答;赎金就是每日供一位穷人用餐,就像是罚赎时给穷人供餐一样。
问:因病或旅行没有斋戒,直到临终前尚未还补,他该怎么办?
答:他应祈求真主宽恕,向真主忏悔,并嘱托其财产的管理者每日供穷人半升小麦或一升椰枣或一升大麦.
问:斋月的白昼,当儿童成年或异教徒皈依伊斯兰教时,怎么办?
答:他们应该在当天所剩的时间内禁戒吃、完成斋月所余的斋戒.
问:他们是否应还补当日的斋戒?
答:无须还补。
问:斋月里昏晕者的律例是什么?
答:已经举意斋戒者若在斋月的自昼昏晕,无需还补昏晕当日的斋戒,只须还补其后的斋戒即可。
问:当疯癫者在斋月恢复知觉时,其律例是什么?
答:还补失去的斋戒,完成剩余的斋戒。
问:在斋月的白昼,当旅行归来但未举意斋戒或行经者经期结束,应该怎么办?
答:为尊重斋月,在当日余下的时间内禁戒吃、饮和房事.
有关确定斋月的律例
问:什么时候应该履行斋月的斋戒?如何确定斋月?
答:穆圣说:“你们见月封斋,见月开斋。如果月被云彩遮住,你们就全美八月的三十天。”
众人应在八月二十九日寻月.见月即斋戒,如乌云遮住,就全美八月的三十日,然后封斋。
问:如果在八月二十九日天空并不晴朗,但有人作证他见到了新月,是否接受他的证词?
答:关于斋月的新月,可以接受一名公正穆斯林的证词,无论是男、女、自由人或奴隶。
问:如果天气晴朗,在八月二十九日有一个人或两个人作证看到新月,他们证词的律例是什么?
答: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证词不被接受,直至有更多人看到新月,方确信无疑,
问:这是有关确定人斋的律例.那么,怎样确定开斋节的新月?
答:如果没有乌云,伊玛目和法官只接受两名男子或一名男子、两名妇女作证的开斋新月。如果天气晴朗,则应接受众人的证词,以确信无疑。
问:如果某人看到了斋月或开斋的新月,而伊玛目没有接受他的证词,他应该怎么办?
,
答:如果他个人看到的是入斋的新月,他就独自斋戒,如果自己看到的是开斋的新月,他应和众人一起斋戒.此时,自己所见无效。
举意是斋戒的条件
问:当您介绍斋戒时将举意作为其条件,那么,举意的意义及其细则是什么?
答:举意就是内心的意愿,如“我举意为真主履行某项斋戒”。斋戒种类如下:
一、主命斋戒,即斋月的斋戒;
二、特定的许愿斋戒;
三、一般的许愿斋戒;
四、还补斋月的斋戒;
五、还补(因故)失效的副功斋戒;
六、罚赎斋戒;
七、副功斋戒。
斋月的斋戒、特定许愿斋戒、自愿斋戒等,允许履行时在夜问举意,但夜间举意并不是条件,如果在早晨直至午前举意均可。
至于还补斋月的斋戒、一般许愿斋戒、罚赎斋戒以及还补(因故)失效的副功斋戒,必须在夜问举意.
问:享受朝和连朝者.如果未能宰牲而斋戒.其夜间举意的律例是什么?
答:像其它罚赎斋戒一样,必须夜间举意.
问:您认为副功斋戒如果因故失效必须还补.请进一步解释一下.
答:这就是说,自愿者在做一件事以前应自己决定,有始有终.如果坏了斋戒,就应该还补.不仅是斋戒.礼拜或正副朝觐均应如此.
有关坏斋后单纯还补或还补与罚赎并举的律例
问:能解释一下有关坏斋的事项吗?
答:由于接吻或触摸妇女而遗精,吞咽石子,碎铁.枣核;在阴部以外的其它部位发生性行为;遗精,注射,闻鼻烟,滴药于耳中;在腹部或脑部涂药,药物渗入其中;自以为天未破晓实际上已是白昼而吃饮等,所有这一切均导致坏斋,只应还补但无须罚赎。
问:使用肛门栓剂坏斋吗?
答:艾布.哈尼法和穆罕默德认为不坏斋,而艾布.优素福认为坏斋.
问:呕吐或故意呕吐坏斋吗?
答:如果是自然呕吐不坏斋;故意满口呕吐坏斋且应还补.
问:哪种情况下应该罚赎和还补并举?
答:故意在阴部发生性行为者.为营养或治疗而吃、饮者,其斋戒已坏.应该罚赎和还补并举.
问:什么是罚赎?
答:即释放一名奴隶,如果做不到,在除斋月和禁止斋戒的时间以外,连续斋戒两个月。——如蒙主愿,你将了解禁止斋戒的时问——如果无法连续斋戒,可为六十名穷人供餐一日以代之。
问:除了在斋月的时间外,还有其它罚赎吗?
答:只有斋月的坏斋罚赎,除此以外,即使是还补斋月斋戒时坏斋也无须罚赎。
有关不致坏斋的事项
问:能否说明一下偶然发生的不致于坏斋的有关事项?
答:如果斋戒者忘记了斋戒而吃、饮或发生性交,.其斋戒不坏。同样,如果斋戒者梦遗、,看着妻子而遗精、擦头油、拔火罐、点眼药、接吻但能自持未遗精等,以上事项均不坏斋。
有关斋戒者的可憎事项
问:有关斋戒的可憎事项是什么?
答:斋戒者的可憎事项:难以自持的接吻,如能自持则无妨,品尝食物、咀嚼槟榔,用其它东西如牙膏刷牙等.但用“米司瓦克”除外.妇女用嘴爵食物喂孩子也属可憎.但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嘴嚼食物无妨.
注:
‘米司瓦克’是阿语的译音.指阿拉伯人用以清洁牙齿的树枝.
有关还补斋戒的律例
问;是否必须连续还补斋月失去的斋戒7
答:无此必要。既可分开还补.亦可连续还补.
问:假如将还补斋戒施延至下一个斋月。怎么办?
答:首先履行本斋月的斋戒,之后还补失去的.这种情况下无须罚赎.
问:某人在还补斋月的斋戒前去世了,他曾嘱托其财产管理者为他纳罚赎.那么.财产管理者应该怎么办?
答:用死者三分之一的财产实施这一遗嘱.如果死者曾嘱托为其应还补斋月的斋戒而罚赎,其财产管理者为死者每天向一名穷人提供食物定量,即半升小麦、一升大麦或椰枣.
有关自愿斋戒的律例
问:除斋月以外,是否还有规定的斋戒?
答:斋月的斋戒是主命,除此以外的斋戒均为自愿斋戒,如蒙主愿.履行即有回赐.
问:是否规定有几天禁止履行自愿斋戒?
答:是的.一年中有五天禁止履行自愿斋戒。即:
一、开斋节;
二、宰牲节;
三、宰牲节之后的三天.这三天被称为宰牲的三日(晒肉节的三日)。
问:是否有部分斋戒优越于其它斋戒?
答:是的,一些圣训提到了部分斋戒的优越性,如阿依莎传述:穆圣曾在星期一和星期四斋戒。
艾布.胡勒传述:穆圣说:“人们的功绩都在星期二和星期四呈现出来。”又传述:穆圣。在十三、十四、十五日斋戒。
艾布.盖塔代传述:穆圣。说:“我希望真主以‘阿拉法特日’的斋戒勾销去年和明年的罪行。我希望以‘阿舒拉日’的斋戒勾销去年的罪行.”
艾布.安优布传述:穆圣。说:“谁封了斋月的斋,接着封了十月份的六天斋,谁等于封了全年的斋.”
有关坐静的律例
问:什么是坐静?其律例是什么?
答:坐静是举意在斋月的后十天留居在礼拜殿.它是强调的圣行。如果当地部分人履行坐静,其他人可以免去责任,否则就是全体放弃了圣行.
问:此外,还有其它的坐静吗?
答:有。除此以外,还有嘉仪和义务的坐静,嘉仪的坐静最短一小时,每当有人进入礼拜殿.举意坐静,即成为坐静者,直至走出礼拜殿。
问:何为义务的坐静?
答:谁许愿坐静就应该按照所许的愿坐静,从而使该坐静成为自己的一项义务
注:
阿拉法特日。教历12月9日,朝觐者于该日驻阿拉法特山.
阿舒拉日:教历1月10日.真主于该日创造了天堂.火狱和人祖阿丹.
问:许愿坐静数日者是否必须在夜晚也坐静?
答:是的.必须在夜晚也坐静:即使连续坐静不是条件也应该连续坐静.
问:许愿坐静时必须斋戒吗?
答:是的,必须斋戒.
问:坐静中禁止做什么?
答:禁止坐静者性交以及性冲动,如触摸、亲吻等.如果忘记或者有意地性交或由于触摸、亲吻而遗精者.其坐静功课无效,应该还补.
问:坐静者坐静期间可以出礼拜殿吗?
答:坐静期间除大、小净等急需事项外.不得走出礼拜殿.若无故走出一小时,其坐静无效.这是艾布.哈尼法的主张,他的两名弟子认为,超过半天坐静无效.
问:如果在一座不举行聚礼的礼拜殿坐静,在聚礼日.坐静者如何做聚礼?
答:坐静者前往举行聚礼的清真寺.做完聚礼后回到坐静处。
问:坐静期间允许坐静者做什么?
答:允许坐静者在礼拜殿吃、饮、睡眠,也允许坐静者不携带商品在礼拜殿进行贸易。
问:我们看到坐静者都不讲话,他们认为讲话与坐静相抵触,教法学家怎么认为?
答:讲话与坐静并不抵触,但是,只能讲良言.污秽的话语在任何情况下都是禁止的,将沉默妄称是坐静的一部分是可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