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店主:当正规军太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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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店主:当正规军太贵了

来源:北京青年报 时间:2008-11-19 点击: 我来说两句

  网店店主陈雨在成功申请了营业执照10个小时之后,又把执照注销了,用他自己的话说:“我想当正规军,但是当正规军太贵了!”

  一系列的消息让众多的网店店主心惊胆战。10月25日,在肇庆市工商局召开的听证会上,网店店主高瑞因“未办营业执照而擅自利用互联网做商品销售”被判罚款3万元。同样,北京市规定,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8月1日起,在北京注册的网店也要办理营业执照,这一规定被称为“网店新规”。对此,号称“网商六君子”之一的北京店主“窗花”昨天告诉记者,最迟将于本月底对北京市工商局提起诉讼。

  ●事实:外地先开处罚先例

  广东肇庆网店无照经验被查处的事件,引起了无数人的关注。

  店主高瑞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网店,销售游戏币、手机卡等商品。今年9月5日,肇庆市工商局认为高瑞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没收其所有电脑和货品。9月23日,高瑞接到肇庆市工商局的听证告知书,告知书里还注明罚没款3万元。10月25日,肇庆市工商局就高瑞的网店被查一案召开听证会。在听证会上,调查组仍要求对当事人高瑞“未办营业执照而擅自利用互联网做商品销售”的行为罚款3万元。

  事实上,此前浙江已开出过网络无照经营的罚单。今年7月,海宁盐官的王先生在淘宝网上开了一家名叫“问问”的网店,经营的商品有手机、MP3、手机挂件、手机充值卡等。工商人员在查实王先生没有进行工商注册就对其进行了查处。海宁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认为,其法律依据是《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即“从事生产、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在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这位工作人员说,“营利性的网店从事的是‘经销、服务等经营活动’,当然适用这两个规定。”

  ●追踪:每月税费达五六百元

  网店新规出台后,在淘宝网上经营首饰类商品的店主陈雨,发现已经有几十家信用等级高的商户去注册了营业执照,于是他也来到大兴县工商局为自己的网店进行了注册。但注册成功之后,他却发现每月的各项税费加在一起达五六百元,自己小店每月的利润也就几百元,无法支撑维持。于是当天下午,陈雨又通过工商局把刚刚注册成功的营业执照注销了。

  店主陈雨给记者算了一笔账:“申请营业执照之后,按照国税局的说法,即使按照最低的税务标准执行,我也需要每个月交200元的税费;由于申请营业执照需要有经营场所的注册地址,我只能把家里的地址写成注册地址,而这样一来,我要到居委会进行‘民宅改商用’登记,而登记后直接的结果就是,水电费收费标准要按照‘商用’标准执行,这样我家每个月的水电费要多花100多元;当时还听说需要交纳每年3000多元的工商管理费;这样平均下来,每个月要多支出五六百元。我感觉这个负担太沉重了。”

  陈雨在淘宝上的小店是经营首饰类商品的,因为卖家多了,竞争激烈了,消费者也出现了分流,所以他觉得现在每个月的利润比过去低了很多,算下来每个月的利润也就几百元,而500多元的税费,让他感觉支付不起。“如果各项税费加起来在200元以内,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下,我已经打算开始另外找工作了。”

  由于网店新规是针对北京地区的卖家实施的,于是网上有些店主通过更改“所在地”的方式逃避登记注册,但陈雨觉得他想结识北京的朋友,带来生意,就没有更改。谈到是不是担心被处罚时,陈雨觉得,“比我等级高的店铺有很多,要罚也会先罚他们吧。”

  ●发展:北京店主将于月内起诉

  面对新规,除了大多数选择观望态度的店家,还有站出来说“不”的店家。7月19日,天涯上一个署名“都市醉侠”的网民发帖说:“关于网店收费,我决定向法院起诉工商总局或提起行政复议,请各位牛人来帮忙”,这个帖子很快成了浏览的焦点,短时间内就被顶到近30页,回复者也群情激昂,对“都市醉侠”发表声援。

  号称“网商六君子”的北京六位网店店主也是这样一些人。“网商六君子”之一的“窗花”昨天告诉记者,“近期受到了一些外界阻力,于是我们调整了一下起诉时间,最迟将于月底进行起诉”。

  在北京市工商局推出“网店新规”前,“窗花”通过网络结识了其他五位北京网商,他们撰写了一份要求听证的申请书,一同前往工商部门,没被接纳,继而又被告知应提交北京市人大和市政府。然而,这份“听证申请书”还是没能交出去。北京市人大和市政府信访部门分别以该事件是工商系统执法问题,不在人大立法管理范畴和工商系统是独立监管、不属于市政府系统为理由,拒绝接收他们的听证申请书。

  目前,“网商六君子”准备直接以诉讼的方式解决问题,将于月内提出起诉。“窗花”说:“取证过程已经结束,我们已经做了这么多工作,我们会反对到底。”

  ●调查:八成网民不赞同新规

  截至2008年11月3日,在新浪网关于网店新规的调查中显示,共有47068人参与了投票,其中84.66%的网友表示“不赞同北京工商网店新规”;在回答“新规定是否会阻碍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时,81.5%的投票表示“会扼杀卖家积极性,对发展有害”,有12.23%的人认为“将有利于电子商务健康发展”。

  ●专家:网店办照尚需技术完善

  以上两起发生在南方的网店被处罚的事件,法律依据就是我国2003年施行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370号)。著名互联网分析师吕伯望对该法律是否对互联网有效表示很大的怀疑。他指出,当时的第370号令出台,还没有考虑到互联网这一特殊的领域。如果国务院令第370号对互联网还是有效的话,那么北京网店新规的出台就毫无意义了。对于互联网这样一个新的天地,新的东西,原来的法律是不适用的。而且就目前在我们国家而言,现行的法律条文也没有直接说拿来管辖互联网的。就比如说我们常见的互联网上出现的盗版问题,在查处和惩罚上,也不是直接用原来的法律条文来处罚的,而是首先要对相关的法律条文进行解释之后才能采用的。“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阿拉木斯日前对媒体表示,国内的电子商务发展了十几年,开网店一直都没有明确要求过要办营业执照。如果突然要求对某个个体办照,从执法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来说,都明显达不到要求。开网店要办照的做法尚待技术方面的完善,不能贸然对个体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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