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镇回族信仰伊斯兰教,是坚定的爱国主义者,热爱自己的祖国。确信真主安拉,遵崇穆罕默德圣人,遵循哈乃斐教法学派,坚守“六大信仰”、践行“五大功修”。以清真寺为中心,在伊斯兰教协会指导和组织下开展各项宗教活动,广大穆斯林过着正常、自由、和谐的宗教生活。
清真寺处于金南居委会,座西向东,是一座古建筑群,大门有三个浅绿色阿拉伯风格的拱门,上层是绿色琉璃瓦庄严肃穆,院落南北长约
清真寺建于何时已无确切资料可考。仅据(乾隆年间)《金岭礼拜寺重修碑》记载在明成化年间已建成。成化年间应是公元1465年—1481年间,清真寺可能在1481年前已建成,至今已540多年。
起初清真寺只有中间大殿五间,清代初期扩建后殿五间。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
礼拜大殿座西向东前出厦高
“文革”中,原大门、二门碑碣等均遭破坏。从1979年省政府拨款进行维修。1981年、1984年又由政府拨款和群众两次集资进行修复。1984年后又分两期工程修缮。第一期工程修复大殿、配殿、讲堂、二门楼子。第二期工程改建大门、新建女礼拜殿、新建望月楼,到1993年10月完工,投资72万元,后期又进行美化、装修等工程,形成一个配套齐全、现代化的清真寺。先后十几年总投资150余万元。使清真寺环境优美、庄严肃穆,清真寺现有场地4576平方米,建筑面积2176平方米,现有阿訇16位,海里凡2人。现任教长马厚元哈吉,青年阿訇都是经过省伊协培训考试合格后聘用。
1984年7月被列为淄博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98年被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授予“模范清真寺”称号。
临淄区伊斯兰教协会在清真寺内办公,日常寺务工作由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
二、改革开放使古镇旧貌换新颜
金岭镇回族和全国人民一样在解放前没有政治地位,经济上贫穷,文化水平较低,在受三座大山压迫的同时还受反动统治阶级的歧视、侮辱、迫害,为了维护自己的尊严与人格进行了英勇的斗争。抗日战争中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积极宣传抗日救国,开展抗日救亡,动员回族青年参军、参战。在1939年3月,金岭镇的回族群众参加了八路军,对敌胶济铁路从金岭镇到益都间的铁路破袭战,一夜间炸毁日军火列车三列、涵洞数个,拆走部分钢轨,使胶济铁路瘫痪月余。
解放战争期间,在解放区开展了反奸与土改运动,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回民群众的政治觉悟和革命热情,在1946年6月金岭镇200多名回族群众组成担架队冒雨配合八路军参战,为战争胜利做出了贡献。
建国后回族的民族平等权力得到了充分保障,从1950年起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相当数量的回族代表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力。回族干部队伍也不断扩大;各级政协组织也有一定数量的回族成员;回族干部有的任乡、镇长。在政权建设中建立了“金岭回族镇”更加有力的保障了民族平等,更加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促进了经济文化事业的发展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在经济方面过去金岭镇主要是农业生产,小农经济,土地少、土质差、产量低,农作物多是小麦、谷子、玉米、高梁等。解放前几乎没有工业,土改时金岭镇97%以上是贫下中农,60%的人以农业生产为主,兼营小本生意,做小商贩,或经营牛羊屠宰、皮毛加工和饮食服务等与回族生活习俗相近的行业维持生活。较大规模的商号过去有“复兴永”、“义兴恒”、“信昌和”等。还有“好生堂”药店、“恒兴点心铺”以及少量货栈、客栈、小作坊,以满足人民生活需要。
建国后社会经济制度发生了深刻变化,回族人民的经济逐步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特别是1978年“中共中央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的集体所有家庭承包,专业分工、双层经营的经济体制由单一农业生产向农工商综合经营转变,由自给半自给经济向社会化,商品性生产转化,进入生产专业化、服务社会化、经营企业化阶段。政府鼓励发展多种所有制、多种经济形式的经济给以优惠政策。鼓励发展外向型经济,对外向型企业、对少数民族民营企业给予比一般进出口企业在外汇额度、企业留成和税务方面给以较大的优惠,为一些企业向外向型发展,给民族民营企业的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山东齐旺达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是中外合资,有自由进出口权的民族民营企业。从1998年4月开工筹建到当年9月份建成投产。主要产品向德国、英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香港等十余个国家和地区。曾获得“山东省私营企业综合经济实力一百强”的称号。“山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淄博市消费者满意单位”、“淄博市五星级文明生产服务企业”等称号,2003年被评为“山东省著名商标”。产品质量高于国标,获得ISO9002和英国皇家认证机构的认证。在创汇、利税方面均获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还积极安置下岗、失业工人、待业青年。向清真寺赠送依维柯车一辆公用,每年以巨额资金赞助公益事业,同时带动周边地区小型企业20余家,如围绕公司产品衍生的“编织布厂”、“缝纫线厂”、“油墨厂”、“胶带纸厂”等。附近出现许多饮食服务企业。齐旺达集团公司董事长王志清同志,被山东省2006年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会授予“模范个人”称号。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鼓舞下,回民居住较多的金南居委会1301户回民3422人,占全镇人口的36%以上,在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方面都有较大发展。发展集体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开展横向经济联合,以建筑安装企业为龙头,以化工和第三产业为重点,围绕服务于大企业上项目实行集体、联合体、个体“三个轮子”一齐转。组织了建筑安装、石料、化工,副食品加工、清真糕点、塑料制品、商贸批发零售等行业。在1994年时居委会总收入达1550万元,居民收入全年人均收入2250元。发展个体企业448家,从业人员800多人,经营饮食服务屠宰加工、运输等30多个项目。
由集体投资270多万元对居内7条道路全长3000多米的泥土路修成水泥、沥青硬质路面,使环境整洁通行方便。
现有回民小学与幼儿园。对儿童从出生到16岁、对老年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残疾人实行定期发放生活补贴费每人每月20元,居委会的干部实行退休制。
在构建和谐社会,加强回汉民族团结方面,他们也注意发扬互相帮助、互相友援的风格。曾先后以20万元现金,无偿借给汉族村庄和青州、泰安、肥城等地的回族村庄发展经济。蒙古族村庄“刘营村”受特大风雹灾害时,居委会派车送去化肥2吨,无偿支援他们抗灾。沂水县上流庄受龙卷风袭击后捐赠给他们现金5000多元,支援他们恢复生产。还有三个汉族村庄发生小麦虫灾,一时无钱购买灭虫药、械,当即购买19部喷雾器无偿赠送,使他们夺得小麦丰收……
金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王清老同志被山东省第五次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大会授予模范个人称号。
随着回族人民的政治、文化水平的提高,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亦取得很大成就,选拔出:市民委副处长1人;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文化局长各一人;正副镇长、镇党委委员4人。先后选出全国人大代表2人,省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委员2人,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各2人。
镇政府借款4万元建立了区医院、金岭镇分院门诊楼,在院内专设回民病房与清真食堂,方便了回民群众的医疗要求,同时建立了回民公墓。
现在全镇回族群众正在贯彻中共十七大精神鼓舞下,满怀信心的为构建和谐社会,奔向小康社会阔步前进。
(作者系本市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