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文化新论)第六章 经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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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文化新论)第六章 经济文化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9-01-05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一、经济文化的主要内容

伊斯兰经济文化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经济理论,二是经济实践。
(一)伊斯兰经济理论。伊斯兰经济理论内容很丰富。它主要是以伊斯兰精神为最高原则,通过各种内在和外在手段来规范个人与团体从事生产、交换、分配以及对产品和劳务的消费行为。而并不关注具体的经济运行规律和微观经济管理问题。因为这些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变化而变化,需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属于“规范经济学”范畴。其经济观可以概括为以下几句话:努力生产、公平交易、合理分配、适度消费。
1.关于努力生产观。在一般人看来,任何宗教都属于一种意识形态,它所追求的理所当然是一种纯精神的东西,它号召人们放弃现实的奋斗和享受,做到清心寡欲,听天由命,等待和向往彼岸的幸福。为此,以“善”为唯一的追求目标,跟生产所追求的效益。利润’、利益无关无缘。这种认识,对于有些宗教而言,有一定的道理;但对伊斯兰教来讲,则失之偏颇。诚然,伊斯兰也讲来世幸福,要求人们为此奋斗,但也不尽然。伊斯兰的价值观有其特点,它认为,人既不同于屈从本能的动物,也有别于无“饮食男女”的天使。人处于二者之间,属于有信仰的思维的动物。因此,人类的需要多种多样,丰富多彩,有对真善美的向往和追求,希望超越纯粹动物的自然属性,使人格得到升华,心灵得到净化,但人总归还是动物,“利”是其最基本的需要,趋利避害,追求物质利益是其天性。顺乎这个天性,就必须开发自然,利用自然,努力生产,增加财富,繁荣经济,改善生活,满足需要。在伊斯兰教的价值系统中,义和利是统一的,对于穆斯林而言没有义利对立的困扰和二者之间非此即彼的选择。为后世幸福而履行的“五功”(念、礼、斋、课、朝)是“善行”“义举”;同样,为现世利益而进行的劳作、奋斗、生产、经营……也是“善行”“义举”。义利统一,不耻于言利,不耻于求利;而且,生产实践、经营活动,其意义之大,价值之高。可与“圣战”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古兰经》73:20)。穆斯林常常引用《古兰经》中关于两世兼顾的一段话向真主祈祷:“我们的主啊,求你在今世赏赐我们美好(生活),在后世也赏赐我们美好(生活)。”(2:20)鱼与熊掌兼得的心理溢于言表,见于行动。穆圣号召穆斯林:“当你们经营现世时犹如永生不死;当你们想到后世时就像明日就死。”“现世是来世的农场。”要求不断劳作,努力耕耘,享受果实。他还说:“谁合法地寻求今世,正直而不乞讨人,为自己的家人生产,爱护同伴,将来他相会真主,面容洁白,如十四夜的满月。”主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反对好逸恶劳,依赖别人。穆圣时代,有人给穆圣叙述另一个人如何如何的虔诚;说到:“我们在一个月当中出外多次,他这个人对于礼拜、封斋从未间断片刻。依我们看来,除了先知以外,没有比他再有教门的啦。”穆圣追问道:“那么,谁供他生活呢?”那些人异口同声的说道;“我们大家。”穆圣则说道:“其实,你们大家比他更有教门。”然后,又说道:“任何人的生活、没有比他自己拿手劳动来维持更好的了。”根据伊斯兰教法。生产获利可分为四种:一是为满足自己和家属的用度而生产营利是主命(夫外勒作);二是超过此限度,稍有积蓄,以备非常,是嘉许的(穆斯特罕布);三是为救济他人或兴办公益而大量生产谋利是许可的(穆巴哈)。四是为图虚名和满足奢侈生活而大量聚敛财富是非法的(哈拉目)。因此,伊斯兰特别鼓励为前三种目的而进行的生产营利活动。不赞成人们以宗教功修的名义而依赖他人生活的行为。中世纪著名的伊斯兰教义学家安萨里在《圣学复苏》一书中说道:“先知的一切圣门弟子不是经商于海陆,便是劳作于枣树园里,他们都是我们的榜样,我们应当向他们学习,而不应仿效那些背离穆圣的道路的人。这些人整天整天坐在清真寺里,两眼瞪着他人的手,期待着施舍。其实,那些努力生产、自力更生的人,才会得到主的宽恕和奖励。”旨在强调努力生产,自力更生,自食其力,丰衣足食。
也正是基于物质与精神结合,今世与后世兼顾,义与利统一的精神,伊斯兰在宗教礼仪方面处处为生产者和经营者提供方便,有时甚至神圣的宗教礼仪让位于现实的物质追求。比如,凡从事繁重体力劳动,并以此为生者,在斋月可暂时不闭斋;远行经商者也是如此;而且远行经商者还可以缩短法定拜功,或两个时辰的拜可以并礼以免增加麻烦,影响经营活动。
伊斯兰教如此重视生产与经营,重视人们的物质需要,那么,那种产业更能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呢?这就不能不涉及到伊斯兰教的产业观。
伊斯兰教的产业观,概言之,就是诸业并举,全面发展。在伊斯兰的价值系统中,既看不到“重农学派”以农业否定其它产业和“重商主义”无限拔高商业地位而轻视农业和工业的产业偏见;也不存在汉文化中所包含的“重农抑商”、“无商不奸”等消极观念。伊斯兰教充分肯定各种产业并存的意义。认为每个产业都有其特定的无法取代的价值,对人类生活缺一不可,不能抑此扬彼,或顾此失彼,而应对每个产业都给予足够的重视、诸业并举,全面发展。还认为,从事各种产业只是一种分工,一种手段,目的都是为了繁荣经济,丰富产品。改善生活,满足需求。因此,从事各种产业的人,只有分工不同,而无高低贵贱之别。一各人只要动机纯正,辛勤劳作,一丝不苟,不但在今世就有收获,而且在后世也能获得主的喜悦,主的嘉奖。
(1)关于农业。伊斯兰认为,造物主为人类从事各种产业提供了基本资源。农业作为百业之首,基础产业,他提供了土地、阳光。空气和水等必备条件《古兰经》71:19;55:10)。《古兰经》指出:“他从云中降下雨水,用雨水使一切植物发芽,长出翠绿的枝叶,结出累累的果实。”(6:99)“我使大地奇异地裂开,我在大地上生产百谷、葡萄和苜蓿。”(8:24)“他展开大地,并在大地上安置许多山岳和河流,他把每种果实造成两性的,他以黑夜覆盖白昼……大地上有许多邻近的区域,有葡萄园,有庄稼,有椰枣树,其中有二株同根生的,二株异很生的,(这些都是)用同样的水灌溉的,我却使这一部分果实比那一部分佳美。”(13:3一4)”‘真主创造天地,并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产各种果实,作为你们的给养。”(14:32)穆圣说:“任何一个穆斯林,只要栽培了一棵果树,或者种植了一株谷物,继后,被鸟和人吃了所结出来的果实,那么,对这位穆斯林来说,就是一种施舍。”又说:“谁开垦一块无业主的荒地,谁便是最有经营权的。”这些经训都说明造物主为人类在农业方面施行了许多恩惠,提供了许多资源,旨在鼓励人们通过自己的诚实劳动、合理,开发、精耕细作,为人类提供更多更好的农产品,以满足人们包括食在内的各种需要,做到丰衣足食。
(2)关于畜牧业。伊斯兰同样重视畜牧业。《古兰经》多处指 出畜牧业在人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其中有一节很具体地说 道:“他(指真主——笔者注)创造了牧畜,你们可以其毛和皮御寒,可以其肉和乳充饥,还有许多益处。”(16:5)这节经文明确指出了 畜牧业有满足人们衣食方面的意义。含蓄地指出“还有许多益 处”。还有一些经文说明了牲畜作为运输工具对人们带来的便利:“牧畜把你们的货物驮运到你们须经困难才能到达的地方去。”(16 :7)穆圣说:“真主的众使者,大多牧过羊,我也曾牧过羊。” (3)关于工业。伊斯兰教最早的传播地——阿拉伯半岛,尽管其工业并不发达,但伊斯兰并不轻视工业,《古兰经》多处提到炼铁、炼钢、造船和制造铠甲等等。《古兰经》指出:“我确已赏赐达伍德从我发出的恩惠……我为他使铁柔软。我对他说:你应当制造完善的铠甲,你应当定好铠甲的宽度……。”(34:10一亚1)“我曾创造钢铁,其中有严厉的刑罚,对于众人有许多裨益。”(57:25)说明工业的重要性。穆圣则认为,穆斯林若仅仅满足于单一的农业经济,则会导致灾难,甚至会遭受屈辱和威胁。因此必须发展工业,以维护民族的自由和尊严。穆圣说:“当你们一旦从事非法的买卖,以其它名称经营高利贷,或者抓住牛尾巴,满足于农业而放弃奋斗的时候,真主便使屈辱控制你们,除非你们回到正教里来,真主不让你们摆脱屈辱之境地。”他还要求从事工业者恪尽职守,精益求精,造福人群。如此,才算善功建全。他对技术精练的工人怀有敬意,说:“真主喜爱精练的工人。”“真主喜爱有技术的信士。”鼓励人们钻研技术。提高素质。
(4)关于商业。伊斯兰注重商业,人所共知。在穆斯林的历史上,教与商结下了不解之缘。伊斯兰教鼓励商业,而穆斯林的商业活动反过来又促进了教的传播。教所追求的“义”和商所追求的“利”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各得其所。伊斯兰教认为,商业是各种产业之间的桥梁,它促进流通,丰富商品,活跃市场。引导消费,刺激生产,功不可没。因此,伊斯兰充分肯定商业的价值,认为商业是真主最喜爱的产业之一,把远行经商行为称之为“……寻求真主的恩惠……”《古兰经》62:10)还把远行经商与主道相提并论。穆圣对商人十分敬重,说:“商人犹如世界上的信使,是真主在大地上可信赖的奴仆。”“诚实可靠的商人在复活已将与列圣、正义者和烈士同在。”穆斯林学者认为,伊斯兰教把忠实可靠的商人置于殉教者(烈士)的地位,并不足奇,因为:为主道而战斗,并不仅仅局限于浴血奋战的沙场,在经济领域也同样可以为主道而战。因此穆斯林对商业倍加重视,对商人尤其是诚实的商人格外尊重,重商和崇商的价值观成为伊斯兰的价值体系中的一个显著特点,经商成为各穆斯林民族悠久的传统之一。
总而言之,伊斯兰认为,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交换、分配、消费的前提。人类只有通过发展农业、畜牧业、工业、商业等有益的产业,才能增加社会财富,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同进,伊斯兰教禁止穆斯林从事以下几种产业(或职业):种植危害人类的作物(如大麻等),麻醉品和酒类制造业,养猪、雕像业、绘像业、色情行业等等。认为这些职业所得为不义之财,有碍伊斯兰教法和道德,会危害人类。
2.关于公平交易观。生产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但是由交换而产生的商业在人类历史的进程中。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反占有重要地位。因此,伊斯兰在鼓励人们努力生产,增加财富的同时,还鼓励商业贸易,以刺激生产,丰富商品,活跃市场,繁荣经济正如前文所述。
商业如此重要,经商如此光荣,营利理直气壮。不过,伊斯兰教又认为:“营利要合理合法”,“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能利令智昏,不择手段,不能损人利己,见利忘义。伊斯兰对利还有进一步看法,它对穆斯林的商业活动制订了一整套的商业规范和商业道德,以确保商业活动在伊斯兰法制与道德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伊斯兰教商业规范制订很详尽,其核心是“公平交易”,主要有以下几点:
(1)互利互惠,反对损人利己。商品交易中的互惠原则是符合商品流通中的基本经济规律——等价交换规律的。违背互惠原则从本质上讲就违背等价交换规律,因而也就违背了伊斯兰的公平原则,从而受到谴责甚至禁止。穆圣说:“真主使群众互惠互利。”
(2)公平交易,反对投机。伊斯兰教认为,正当的买卖能促进流通,活跃市场,而投机行为则会扰乱市场,影响流通,贻害无穷。因而严禁投机。斯诈、假冒和称量不公等非法行为。(《古兰经》83:1,2:188,11:85)穆圣要求穆斯林做诚实的商人,而不要做奸商。他说:“二人诚实,说明缺点,其交易必有福。二人说谎,隐匿毛病,其交易必倒霉。”这里所说的“缺点”、“毛病”等关涉货物(商品)的质量,旨在警告不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鱼目混珠,投机取巧,坑害他人。穆圣曾经过一个粮食商,问清价格后,将手插进粮袋,拿出来一看都是湿的,于是问这是怎么回事、商人说:“雨淋湿的。”穆圣说。“怎么不放到上面让人看见呢?投机取巧,非我族类。”穆圣又警告人们说:“后世之日,招摇撞骗的奸商同暴君恶霸复活在一起;忠实利人的义商,同圣贤烈士复活在一起。”
(3)平等竞争,反对垄断。伊斯兰教认为,在商业活动中,竞争是必然的;在一定合理的范围内也是合法的、道德的,因此,鼓励平等竞争,提倡优胜劣汰。但是,反对垄断和囤积居奇。《古兰经》指出:“窑藏金银,而不用于主道者,你应当以痛苦的刑罚向他们报喜。”(9:34)穆圣说:“谁囤积四十天,他便和安拉脱离了关系了。”“垄断是非理行为,只有小人才干这种勾当。”伊斯兰教也强调市场作用,主张商品的供给与需求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加以调节。穆圣时代,有一部分人发现物价上涨,就请求穆圣定一下物价,而穆圣说:“真主是定物价者,紧缩人者,宽裕人者,供应食禄者。我宁愿见主,也不愿你们要求我对生命财富有所行亏。”但同时又指出,在市场和经济规律的背后隐含着穆斯林所特有的商业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和价值观,这是真正的“看不见的臂膀”。穆圣说:“真主慈们这种人,交易时或办事时均给人方便。”
(4)凭约守信,反对爽约。伊斯兰教鉴于人性的弱点(善变),把包括商业关系在内的一切经济关系用契约的方式加以维持,要求买买成交时,秉公订约,一经立约,则不容爽约,要求恪守不渝。穆圣说。“伪信士有三个标志:说谎、爽约、背信弃义。”
(5)鼓励合法买卖,禁止重利盘剥。伊斯兰教鼓励通过公平交易,互利互惠,但反对重利盘剥。《古兰经》指出:“真主允许买卖;而禁止重利。”“你们不要吃重复加倍的利息。”(2:275,30:39)为何禁止利息呢?据穆圣的说法,收取利息是一种不劳而获的行为。既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也危害社会道德。
(6)规定了一些不准买卖的东西和禁止从事的营利活动。伊斯兰教禁止穆斯林买卖禁食物(如猪肉、死肉。酒类等)和麻醉品(如海洛因、可卡因、鸦片等毒品)。禁止出售未成熟的果实;禁止卖家畜的胎羔。同时还禁止通过色情行业和算卦、赌博等活动营利。
总而言之,由于社会分工而产生的商业活动,是伊斯兰教所鼓励的,同时要求商贸活动要体现伊斯兰教的公平原则。
3.合理分配。分配的合理与否,不仅影响生产、流通和消费、而且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稳定,因此,伊斯兰教很重视分配这个环节,并提出了一些独特的分配观。
在政治上,伊斯兰教认为,一切主权属于宇宙的主宰——安拉。人类只是安拉在大地上的“代治者”。与此相对应,在经济上,认为万物包括世界上所有资源、财富都归安拉所有,人只是暂时代为经营而已。因此,人们占有财产、分配财富的权利受到财产原则 的终极的所有者——安拉的法律的制约。人们可以根据有关的制 度、法规,支配、处理、使用自己所占有的财产。社会全体成员都有占有财产权利。每个社会成员在法律上、人格上都是公平的。因 此,应该公平合理地分配社会财富,反对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以免造成社会上的贫富悬殊。不允许聚敛和囤积财富,以免使穆斯 林之间的兄弟关系受到损害。伊斯兰教在肯定人人都有占有财 产。分享财富的权利的同时,也承认人与人之间存在着能力和天资 的差别,因此,允许在财富收入上也存在差别,不搞平均主义。《古兰经》指出:“我将他们在今世生活中的生计分配给他们;我使他们 彼此相差若干等级;以使他们层层节制。”(43:31)“在给养上,真主 使你们互相超越,你们当安分守己,不要妄冀非分。”(4:32)伊斯兰 教还认为,还应据人们对真主事业贡献大小,人们勤奋工作的程度 来实现相应的财富分配。《古兰经》说:“他们只受自己行为的报 酬。”(7:14)“各人只得享受自己的劳绩。”(53:39)伊斯兰教一方面鼓励诚实劳动,努力生产,以便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另一方面也通过一些法规对社会财富实行再分配,让由于能力强、智商高而收入多的人将其部分财产拿出来,解决社会上贫、病、愚的问题,以便调整贫富悬殊,使伊斯兰社会正常运行,健康发展。《古兰经》说:“在富人的财产中有贫民的权利。”(51:1)但它并不主张实行彻底的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和在此基础上的平均分配,而是主张对贫富差异进行不断的调整,缩小差距,实现相对平均。
人们对财产的占有状况不同,各人谋生的能力也千差万别,社会上必然会出现富者愈富,贫者俞贫的现象,那么怎样调整贫富悬 殊,实现合理分配呢?对此,伊斯兰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1)缴纳“则卡提”(天课)。则卡提,阿拉伯语,意为洁净;旨在使穆斯林通过缴纳财富的一部分达到涤心净虑的月的(因为在伊斯兰看来,财富是对人的一种考验)一伊斯兰教把“完纳天课”作为其“五根柱石”之一,成为穆斯林的一项天职,天课是指每个人每年对自己的财富作一决算,除基本的消费之外,从节余的部分中抽出一定比例(通常钱为2.5%,其它金银珠宝、农产品、畜产品等都有不同的比例)的资财,用于包括接济穷人在内的八种人身上。《古兰经》9:60)这样,一个人除正常必要的消费外,节余的越多。缴纳的就越多。可见,这个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有效地遏制了个人财富的无限膨胀,起到了削富济贫,缩小贫富差别的社会调节作用。
(2)分散遗产。根据伊斯兰教教义,人对其财产只有占有权。没有所有权,他死后对世间财产的占有权即告终止。必须按教法将其财产进行分配。教法对遗产分配的规定相当详尽、一个人在其遗嘱中只能处分其遗产的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必须在亡人的父母、妻子、儿女、兄弟姐妹等人中分配,甚至连在场的亲戚。孤儿、贫民都可获得一份遗产。通过如此广泛的分散遗产,在穆斯林社会中就很难积累起大量的财产而成为巨富。
(3)反对囤积财富和禁止高利贷。伊斯兰教认为,囤积金银财宝会使财富闲置,不能进入流通,不能投资而影响生产,因而不能为社会带来益处,也就使财富丧失了为主道服务的作用。而利用囤积的金钱放高利贷更是被严加禁止的,因为在伊斯兰教看来,高利贷利息是一种不劳而获的收人,它会使富人的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多,无限膨胀,而债务人债台高筑,负债累累,永远不得翻身,从而会导致种种罪恶和灾难。
(4)提倡广泛的施舍。天课是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义务而带有强制性,它是按比例缴纳的,有定额;而施舍(索得给)则是一种自愿的奉献,不带有强制性,只作为一种道德实践,行善积德的体现 受到鼓励。其数不定,其形式多种多样,不拘一格,有明施,有暗 施;有多施。有少施。《古兰经》鼓励说:“不分昼夜,不拘隐显地施 舍财物的人们,将在他们的主那里享受报酬。”(2:24)伊斯兰教教导施舍的人最好暗施,施自己心爱的财物,不可示恩于人,不可沽 名钓誉,一切为真主,一切为大众。
伊斯兰教主要是通过上述调节机制来实施社会财富再分配 的,其中有些是法律手段,有些则是道德鼓励。
4.适度消费。生产、交换、分配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满足人 们的消费需要,从某种意义上讲,消费既是四个环节的终点,也是 一个起点,一个先导,消费带动起生产,也带动起分配和交换。再者,消费是什么,如何消费,不光是个经济范畴的问题,伊斯兰教的 消费观是建立在其价值观基础之上的。
关于消费。伊斯兰教有许多论述,许多规定,概括起来,有三点:适度、正当、道德。
首先是要求穆斯林消费适度。既反对浪费也不赞成吝啬,如 前文所述,伊斯兰教是一个今世与后世兼顾,出世与入世并重,物 质与精神统一的宗教。这是它有别于其他宗教的一个特点。它教 导人们,既要为后世的乐园履行善功,虔诚敬主,又要为今世的幸 福而劳作不息,耕耘不止,努力生产,尽享果实。既要投入现实生 活,对生产、劳动、建设、管理一丝不苟,又要超越现实空间和时间,展望后世乐园更美好的永久的生活。在生活享受方面,伊斯兰教 既不要求禁欲,也不提倡纵欲,而是主张节欲,凡事要不偏不倚,不 要过之也不要有所不及。而是留有余地,游刃有余,从容自得,该享受的就要享受。《古兰经》指出:“我在大地上为你们和你们所不能供养者而创造了许多生活资料。”(15:20)“真主为他的臣民而创造的服饰和佳美的食物,谁能禁止他们去享受呢?”(7:32)在伊斯兰教看来,真主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生活资料,其中包括佳美的食物和服饰,这是真主的恩典的体现,人类理当享用之,消费之。伊斯兰教反对逃避现实,隐居山林,出家修行,认为只有在现实生活中,在红尘功名利禄的诱惑中,才能考验人,铸造人,它反对那些整日跪坐拜殿,清心寡欲,无所事事,无所作为的行为,反对放弃正当享受,摧残自己,虐待自己。据说,在穆圣时代,有个叫伊本、阿图尔的人整日封斋(自愿斋),通宵礼拜,不问世事;穆圣知道后,便告诉他说:“你若长此以往,你的视力必衰弱,体力必疲惫。须知,你对自己的躯体应负有的责任,对自己的眷属也有应负的责任。所以,你可封斋,也可以开斋;你可以礼拜,也可睡觉。”在穆圣者来,即便在宗教功修方面,也不可过分,整日沉湎于修炼而放弃正当的权利和享受。
基于此,在个体的物质消费方面,伊斯兰教也主张适度,反对过分浪费和过分吝啬。《古兰经》云:“真主的忠仆用钱的时候,既不浪费,又不吝啬,谨守中道。”(25:67)所谓“浪费”不光是指挥金如土,挥霍无度,而且也指超出正常需要范围的不必要花费。浪费是一种罪恶,即使在海边,一个穆斯林也不应为祈祷而洗脸三次以上,以免浪费水,《古兰经》云:“你们必须穿着服饰,你们应当吃,你们应当喝,但不要过分,真主确是不喜欢过分者的。”(7:31)“你们不要挥霍;挥霍者确是恶魔的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恩的。”(11:16)“不义的人们追随他们所享受的豪华生活。他们是犯罪的人。”(17:26)看来,伊斯兰教是反对穷奢极欲、奢侈豪华的生活的。因此,穆圣禁止男子穿戴真丝织品和金饰,不许穆斯林穿着特别有名气的豪华服装,招摇过市,引人注目。禁止非需要养狗,主张速葬薄葬,入土为安,禁止在墓穴内放置金银器皿。禁止斗富比阔,奢侈糜烂。总之,伊斯兰教认为,浪费和过度消费,不但减少投资比例,使生产萎缩,经济衰退,而且败坏社会风气,把人们引响腐化堕落,助长奢靡之风蔓延。同样,闲置资产,不用于社会财富的流通和增值,也是一种浪费。穆圣规定,任何人不得超过三年占有未经开垦的土地,否则其他人就可以推定该地无主而合法地加以利用。旨在督促人们合理利用资产,加速流通和增值。
过分浪费,挥霍无度是一种罪恶,在伊斯兰教看来,过分节俭和吝啬,是另一种形式的罪恶。因为这样不仅会降低消费水平,减少需求量,削弱对生产和供给的刺激,使整个经济停滞不前,而且也有负主的恩泽(主的恩典原本是要泽及人类的)。《古兰经》告诫人们:“吝惜真主所赐的恩惠的人,绝不要认为他们的吝惜对他们是有利的,其实那对他们是有害的;复活日,他们所吝惜的(财产),要像一个项圈一样套在他们的颈项上。天地的遗产只是真主的。”(3:180)从这一点看,伊斯兰教又是鼓励消费的。穆圣提醒吝啬的人说:你们要远避吝啬,因为先民们因此而灭亡了。”在他看来,吝啬何等可怕,以致会遭灭顶之灾。
其次,消费要正当。所谓正当是指不得从事教法所禁止或谴责的消费活动,如饮酒、赌博、嫖娼、吸毒、吃禁食以及足以导致道德堕落和精神颓废的消费活动,而应将财富用于教法所赞许的范围,如维持家人生活、接济亲属、抚养孤儿、救助残疾、从事朝觐等宗教活动。也可以将钱财用于体育运动,如射箭、骑马、摔跤、游泳、击剑……,也可以用于文化教育活动。伊斯兰教历史上,有钱人赞助学校、图书事业者代不乏人,许多富商大贾和王公贵族或真心尊重知识,扶持文教,或为附庸风雅,纷纷慷慨解囊,或兴办学校、图书馆、医院,或延聘文人学者到其府第讲学研讨,纵论天下盛衰之因,治国安邦之策,尊师重教,奖励学子,蔚然成风。
第三,消费要道德。所谓道德是指鼓励穆斯林积极参与救济穷人等的慈善活动。而不指望任何回报。《古兰经》指出:“他们问你们应该怎样费用,你说:‘你们所费用的财产,当费用于父母至亲、孤儿、贫民、旅客。”(2:215)这就是说,一个人除了自身的必要消费外,如果还有节余,既不要挥霍浪费,也不要一毛不拔,做守财奴,而应该施舍,多兴办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造福人群、利己利人。伊斯兰教把道德消费列入“正义”行为之中。《古兰经》说;“你们把自己的脸转向东方或西方,都不是正义。正义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经,信先知,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履行约言……这等人确是忠贞的,这等人确是敬畏的。”(2:177)事实上,正当消费和道德消费是统一的,相联系的。
总之,伊斯兰教憎恶不施济穷人,不为主道而奉献的吝啬之徒。《古兰经》指出:“你们这等人啊,有人劝你们为主道而费用,你们中却有吝啬的。吝啬的人自受吝啬之害。”(48:38)清代中国穆斯林学者刘智在其所著《天方典礼》中指出;“贪积不舍,不仁也。”厌恶吝啬,鼓励施舍。在伊斯兰教看来,“主道”的范围很广,兴建清真寺,宣扬伊斯兰,属于主道;兴办学校、图书馆、医院,筑路,修桥……等,一切利群行为,均属主道。
(二)伊斯兰经济理论对穆斯林经济实践的影响。众所周知,在伊斯兰教产生后,不到百年的时间内,游牧的阿拉伯人及其它穆斯林高举伊斯兰的旗帜,开疆拓土,向外发展,建立起了一个地跨亚欧非三大洲的大帝国,囊括了许多古代文明的发源地。从8世纪以后的几百年中,伊斯兰帝国地域辽阔,文化发达,经济繁荣,与我国的唐朝成为当时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
是什么原因促使一个原始的一盘散沙似的游牧民族不但自身走向统一而且还建立起如此强大的帝国,享受空前的辉煌与繁荣呢?其中的原因很多,有历史的、社会的、地理的等等,这些原因都 留给历史学家们去探索。然而,伊斯兰教的经济思想也是帝国走 向繁荣的一个重要因素,不容忽视。
首先,伊斯兰注重发展生产,主张诚实劳动,反对好逸恶劳的精神,作为一种内心的信仰,注入到穆斯林的灵魂深处。这种精神通过不断实践,不断巩固,不断强化,内化为他们的内心信念,内心动力,内心责任,内心情感,根深蒂固地溶化到他们的血液里面,进而外化为每个人的自觉行为、自觉行动,最后反馈社会而形成整个群体的同构共识,成为一种普遍认同的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这种已成为社会文化和价值观念的精神,极大地鼓舞他们奋发向上的斗志,激发了劳动热情,调动了生产积极性,增强了面对任何艰难困苦的勇气和力量,形成了积极乐观的人生观和崇尚劳动、注重创造的价值观,从而成为穆斯林社会经济发展的一种内在的激励机制。穆斯林觉得,既然今世的劳作生产、奋斗,既可以带来现实的利益,改善眼前的生活,又可以取悦于真主,受到真主的嘉奖、一举两得,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认为,基督教新教伦理观孕育了资本主义精神,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其实,伊斯兰教关于努力生产。勤勉、奋斗的经济观和伦理观,对于中世纪伊斯兰国家经济的发展,何尝不是起了推动作用呢?当时伊斯兰国家不但农业、畜牧业很发达,而且手工业也很兴盛,阿拔斯王朝拥有许多生产各式各样产品的手工业作坊,地毯、挂毡、绸缎、绵织品、锦缎、沙发、垫套子、家庭用具、炊具、各种器皿、毛毡。官服及绣衣料等商品,都能生产并出口。库兹斯坦(伊拉克的东南部)以生产绣有金边的绣花缎子和适合于作帘子的丝绸料,驼绒或羊毛织品等特产著称,这些产品都很畅销。线缎料子是仿造波斯人的丝织品“塔夫塔”而制成的。布哈拉地区最著名的出口商品是该地生产的玻璃器皿,自古以来都很闻名,这种工业产品价格昂贵、产自大马士革,用细工镶嵌装饰起来的,并具有花式图案的砖瓦,称为“卡塞尼”……这个时期,巴格达建造了自己的造纸厂,并开始生产一种纸,它可以与极其驰名的撒马尔罕纸相媲美。巴格达还生产另一些工业品,如肥皂、玻璃器皿等。所有这些,使我们对哈里发国家的产品及其对西部的欧洲和东方的印度。中国的出口有所了解。通过这种商业活动,财富源源不断地涌入,使得巴格达和哈里发国家的其它城镇极其富足。”①
第二,重商崇商的价值观,促进了伊斯兰国家国内外贸易的发展。在中世纪的中国和欧洲,儒家文化和基督教文化鄙视商业和商人,从而阻碍了商业经济的发展。而在伊斯兰国家,由于伊斯兰的价值观和经济观崇尚商业,尊重商人,从而使商业贸易得到了很大的发展。穆斯林商人不仅活跃于伊斯兰国家境内各城市、乡村之中,而且其足迹踏遍亚、非、欧三大洲的许多重要港口和城市。阿拔斯王朝各地有许多商业中心,首都巴格达是当时世界上最有影响的商业大都会,市场上商品种类繁多,琳琅满目。从毛织品。丝织品到玻璃制品、陶器、瓷器,从农产品、水果到金银制品、珠宝。香水等等,应有尽有,丰富多彩。“自8世纪初到15世纪末,欧洲人到东方之前,全世界的国际贸易都由阿拉伯人操纵。”②在西非洲,从公元7世纪后期,穆斯林商人就开通了撒哈拉商道,深入到非洲腹地。开辟撒哈拉商道是一项艰苦的富有挑战性的工作,穆斯林商人冒着炎炎烈日,牵着骆驼,长途跋涉,还要时时提防强盗的劫掠。然而信仰的牵引与现实的驱动,使他们热情倍增,无所畏惧,终于通过撒哈拉商道,第一次将欧洲、阿拉伯半岛与中非洲连接起来。商业贸易与文化交流是相辅相成的。穆斯林的商业活动也促进了伊斯兰文化在非洲的传播。大批非洲人信仰了伊斯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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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巴基斯坦)赛义德·菲亚兹·马茂德著《伊斯兰教简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81年3月版,第 137—138页。
②马坚《中国与阿拉伯悠久的传统友谊关系》,载《回族史论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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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加入到了穆斯林的行列。在东非,穆斯林商人深入到哥达德角,从利比利亚到肯尼亚一线都有穆斯林商人,形成了东非沿海穆斯林商团。13世纪时,商业在这里占据主导经济地位。
在亚洲,穆斯林商人和其它各国人民共同开辟了两个大商道:一是陆上“丝绸之路”,二是海上“香料之路”。丝绸之路,东起长安,横穿欧亚大陆腹地,西至东罗马帝国首都君士坦丁堡,全长7000多公里。公元8世纪以后,穆斯林商人就活跃于这一商道当中,他们既当商旅,又当文化使者,把伊斯兰文化带到了中国西北,从而促成了维吾尔族、哈萨克族的改信伊斯兰教,也促成了回、东乡。撒拉、保安等穆斯林民族的形成。穆斯林商人还通过海上香料之路来到中国东南沿海城市,促进了广州、泉州、福州、杭州等城市的繁荣。“当时的阿拉伯商人把象牙、犀角、珍珠、宝石、玛瑙,各种香料和药材贩运到中国来换去中国的丝绸、瓷器、茶叶、金银和钱币,又贩运到西方去,以谋取厚利。据未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的国外贸易统计,广州、泉州、杭州三州市舶司所收购的乳香达354449斤之多。8世纪时,巴格达城里有专卖中国瓷器的市场(叶孤比地方)。这种国际贸易的发展,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活跃了各国的经济生活,也促进了中国人民与阿拉伯人民之间的友谊。”①同时,穆斯林到东南亚各国进行商业贸易,最终使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国成为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
在欧洲,仅发掘于本世纪前25年的10000多枚穆斯林古钱币,表明10世纪时,阿拔斯王朝与欧洲国家甚至与遥远的北欧国家(如芬兰、瑞典、挪威、丹麦等)之间的商业贸易十分兴盛。事实上,处于亚、非、欧之间的伊斯兰国家的人民,在东西方经济文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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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马坚《中国与阿拉伯悠久的传统友谊关系》,载《回族史论集》,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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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伊斯兰经济学家从本世纪40年代开始探索解决经济问题的途径,提出以伊斯兰价值观念指导经济问题的主张,学者们从现代经济学的角度对建立“伊斯兰经济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大量的论证,初步形成了伊斯兰经济学的基本框架。
首先,伊斯兰经济学家非常重视对“人”的概念的限定,认为对人的概念的不同理解是伊斯兰经济学与其它经济学的界限。学者们认为,与其它类型的经济一样,伊斯兰经济也是以有限的资源去满足无限的需求;但与众不同的是,伊斯兰的经济主体是有信仰的人即穆斯林,指导经济活动的诸种规则寻源于伊斯兰的诸种价值,调节经济的手段也是多种多样的:既有市场机制、行政干预、法律手段,也有穆斯林的信仰、道德和行为规范。
其次,与人相联系的财产权的概念。世界万物的主权归真主,穆斯林只拥有财产(包括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因此,伊斯兰经济制度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既不是完全的公有制,也不是绝对的私有制,而是一种有限的私有制。所谓“有限制”是指穆斯林对自己财产的权利受真主的主权的制约,受伊斯兰教道德规范的约束,在财产方面必须无条件地承担一些义务。
第三,伊斯兰经济学比较重视国家(政府)在经济生活中的宏观调控作用。学者们认为,伊斯兰经济虽属市场经济,但政府的职能也很重要,它有两个特性,一是奉行“大社会,小政府”的方针,不实行全盘的计划经济,不过分或不适当地干预经济,以致市场偏离均衡状态。二是政府可以在适当范围内合理地干预经济,充分发挥其调节的职能作用。还认为,政府应保证各种生产、交换活动都公平、合理地进行;在分配上政府应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保证那些勤勉但能力差的阶层的正常收入;国家还应依照教法制裁从事违法经济活动者;国家还负担进行对外贸易的任务,等等。
以上是伊斯兰经济理论中关于生产关系的基本轮廓。同时,学者们还着重论证了“则卡提”(天课)税收理论和废止“里巴”的金融理论。
“则卡提”(天课)是穆斯林的“五功”之一。学者们认为,天课制度具有诸多优越性,它完全可以成为当代穆斯林国家财税制度的重要内容。首先,它有助于削富济贫,缩小贫富差距;其次,由于天课用于扶贫和社会的公益事业,因此它具有类似保险制度的功能;第三,由于财产是征税的主要对象,促使人们把闲置资金投放到生产性经营中,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第四,由于天课是宗教课税,信仰促使人们一般不会出现逃税、漏税现象,有利于国家税收的征收和管理。
“里巴”原指前伊斯兰时期盛行于阿拉伯半岛的高利贷利息,《古兰经》和《圣训》都明确禁止里巴。学者们认为,里巴与现代的利息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形式和利率的不同,它们都是一种未经付出劳动的,按一定比例的超过原借贷金额之外的收入,是一种不劳而获的非法收入,不劳而获的行为,无论是工业资本、农业资本。商业资本,还是金融资本,均为非法。
根据现代经济学的观点,没有利息银行就无法汇集到资金,企业也得不到投资的贷款,这样融资活动便会消失,资金无法流通,整个经济活动便会瘫痪。为解决这个问题,穆斯林学者。政府、企业家和银行家,进行了新的大胆的尝试。伊斯兰银行的出现,就是其中之一。”
伊斯兰银行最早出现于本世纪50年代,开始是在巴基斯坦,很快传遍中东地区,1963年埃及出现了第一家无息银行。70年代,又出现了著名的阿联酋迪拜伊斯兰银行、沙特阿拉伯的伊斯兰开发银行、科威特的金融社、埃及和丹麦的费萨尔伊斯兰银行等一批拥有可观资金的伊斯兰银行,现在几乎所有伊斯兰国家都建立了某种形式的伊斯兰银行。此外,在一些欧美国家也出现了一些伊斯兰金融机构或办事处。
伊斯兰金融制度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形式。
1.盈亏分摊制(穆达拉巴制)。这种制度提倡银行与顾客(储户)结为伙伴关系。双方共同分担经营的盈亏。顾客在银行存款时,便根据其资金数额和存款条件与银行达成盈亏分摊协议,他获得收成的多少取决于银行经营的好坏,甚至有时还可能出现负数。也就是说,银行经营的利润由两家分享,经营时出现的亏损部分也由两家分担。同时,银行向外发放贷款时也实行盈亏分摊,银行贷款的收益也直接与借款人用该笔款项的经营状况相联系。
学者们认为,通常采取这种方式存款得到的收入会高于传统商业银行利息。当通货膨胀率突然上升时,存款人可以得到较好的补偿机会,而且银行方面也减少了破产的危险。
2. 穆拉巴哈制。即银行在资助贸易时,从标高价格中获取收入。例如:一次,顾客需要向银行出资为他买下他所需要的东西,以后顾客或是按期限一次性向银行偿还债款,或是分期向银行付款,或是双方达成租贷协议,无论哪一种情况,经过一段时间后,顾客付给银行的钱都要高于原先物品的价格,这其中的差额就是银行的收益。
3.手续费制①。许多伊斯兰银行在禁止利息的同时,允许在贷款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手续费是对银行职员在经办贷款业务中花费的劳动的报酬。手续费是固定的,对借款人来说,就不会发生因利率变化而手续费上升的情况。
除此之外,各地的伊斯兰银行还实行一些其它的做法,目的都是为了既不违反伊斯兰原则又可以吸纳存款,增加银行收入。但
------------ ①参见杨曼苏、肖宪著《伊斯兰经济理论及其实践》,载《西南亚研究》1987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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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是一些新的尝试和探索,其中有的做法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另一些做法也遇到困难和挫折。
总之,伊斯兰银行制度尽管处在起步阶段,许多方面还很不完善,但比没有银行是一大进步。它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穆斯林群众要求平等、自由,反对剥削压迫的愿望。也反映了属于第三世界的穆斯林国家希望在国际社会中获得经济上、金融上的独立自主,加强相互间的平等合作,打破旧的国际经济秩序的需求。在实践中,伊斯兰银行运动也在一定程序上加强了一些穆斯林国家的金融自主能力,促进了民族金融业的成长,并通过盈亏分担、无息贷款等融资形式,使石油资金向整个伊斯兰世界流动,对发展经济,推动地区经济一体化起到积极的作用。另外,在改变旧的金融体制,建立新的金融体制方面,伊斯兰银行运动也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性的尝试。然而,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情况在变化,伊斯兰金融体制还需要不断完善,不断改革,以解决不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

二、伊斯兰经济文化的现代价值

综上所述,伊斯兰经济文化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在过去的漫长历史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今天,世界各国人民都面临着发展经济,改善生活的重大课题。每个国家的历史文化传统不同,国情各异,很难有一种统一的经济发展模式。但是,从客观上来讲,伊斯兰经济文化仍有一些现代价值,可资借鉴。
首先,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大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是各国尤其是第三世界国家所面临的一个根本任务。因为贫困问题是人类面临的最严峻的挑战之一。最近20年间被联合国列为最不发达的国家由1974年的 29个增至1994年的 48个,增加了近一倍。其中非洲33个,亚洲和太平洋地区13个,加勒比地区 2个。发展中国家生活在贫困线以下的人口增加了 40%,约占发展中国家总人口的1/3。按照联合国绝对贫困线为年人均收入380美元,每天人均1美元的标准计算,目前发展中国家处于绝对贫困状态的人数为13亿,且以每年2500万人的速度增长,平均每分钟增加 47人。他们中大多营养不良,没有受过教育,享受不到基本的医疗服务。贫困是无声的危机,是暴力犯罪和社会失序的主要原因。它不仅给发展中国家带来了严重的社会和经济后果,也是当前世界冲突、不稳定和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因而缓解与消除贫困已成为全世界关注的焦点,成为大多数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及各国政府的主要目标。9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召开了一系列的会议,制订了许多措施,来促进发展,消除贫困。特别是1995年3月联合国在哥本哈根召开的社会发展问题世界首脑会议,集中讨论了消除贫困,社会融洽,促进发展的问题,通过了《哥本哈根宣言和行动纲领》。会议确定1996年为国际贫困消除年,号召所有国际组织,所有国家采取行动,消除贫困①。而伊斯兰经济文化中,强调经营现实,发展生产,主张诚实劳动,勤劳致富,反对好逸恶劳,依赖他人的价值观,可以诱发人们的生产积极性和劳动热情,能够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保持社会财富总量的持续增长,有助于消除贫困,改善生活。
第二,目前许多第三世界国家仍属于农业国,工商业发展滞后,国民经济基础非常薄弱。而伊斯兰经济文化中关于农、牧、工。商诸业并举的产业观,有助于改变比较单一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经营,促进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
第三,市场经济是目前世界各国经济的基本发展趋势。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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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参见《向贫困宣战》,载《世界知识》1996年第8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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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观念仍然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比如在我国传统文化中就有“重义轻利”、“重农抑商”、“无商不奸”的观念,这种观念使“道德与经济二元论”的思维方式成为不少人自觉不自觉的思维定势,把义与利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认为“非此即彼,此消彼长,不能两全”。这种旧观念至今还困挠着不少人的思想,成为发展市场,搞活经济的一大思想障碍。而伊斯兰经济文化中义与利统一,鼓励经商,主张流通的价值观可以增强人们的商品意识、市场意识、竞争意识和效率意识,从而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
第四,市场经济归根结底是法治经济。法治经济的特征是自由、竞争、开放、效率、平等、有序、公平,关键是有序、公平,然而,现实生活中我们又不情愿地发现,有些人对市场经济不是恶意利用,就是善意误解,认为市场经济,就应该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不择手段。不少人从“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视金钱如粪土发展到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金钱的作用被无限夸大,社会的公正和市场的有序受到严重威胁,为了金钱,贪污、受贿、偷盗。诈骗姑且不论,有人甚至制造假药,致人死亡,以同胞的生命获取钱财。这是一种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货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本身也许还不可怕,最可怕的是有刺激而没有约束,货币拜物教如狂潮涌来,而平等竞争和市场秩序,有效的民主和健全的法制尚未形成,于是欺诈与腐化难免盛行,公正与德行难免受损,公共利益难免受到侵害。在这种情况下,伊斯兰经济文化中关于公平交易,反对投机,合理竞争,反对垄断,诚实经商,反对欺诈的主张,作为一种商业道德和商业规范,恰似另一只“真正看不见的臂膀”有助于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保护市场主体和消费者的正当权益,从而对建立法制经济起到一种辅助作用。
第五,共同富裕是人们的一个古老的愿望,但是共同富裕不是指同步富裕而是指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然后带动大家共同富裕,
这里就牵涉到经济公平的问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公平不是指平均主义,而是指:①承认个人以及由个人结合而成的行为主体的能力(包括智商、适应性、生产率等)的差别,承认行为后果的差别及其在收入分配上的相应体现;②力图给各行为主体提供一个相同的起点,尽量为行为主体创造一个平等待遇的环境。总之,经济公平的含义,关键是指“起点相同,少劳少得。多劳多得,促使起点相同,承认并维护结果不同”,以区别于过去的“不劳亦得,人道救济,差距拉平”的经济公平概念。伊斯兰的经济公平观也体现了这一点。它主张应按人们贡献大少,能力强弱来分配财富,承认人的天赋智商和能力的差别,以及由此带来的财富收入的差别,不搞绝对平均,这与我国传统文化中“不患寡而患不均”的观念截然不同,有助于提高人们的生产和经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强化效率意识,增强进取精神,推动经济发展。
与此同时,经济公平还有另一层意思,即在强调根据人们的贡献来分配财富的时候,必须要有一个前提,其他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应得到起码保证。人们的贡献大小有时不取决于一个人的能力和态度。有时是社会分工造成的,总要有人从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大的工作。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通过税收的、经济的、行政的手段调节过分悬殊的收入是必要的。在这方面,伊斯兰经济文化中也有反对贫富过分悬殊,遏制个人财富无限膨胀的经济伦理原则,这对于形成团结互助的人际关系,缩小社会差别,缓解社会矛盾,增强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有积极的影响。
第六,发展生产力的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比较低,生产出的产品还不够丰富,这就必然要求国民的消费水平与这种生产发展水平相适应,超前消费和消费早熟,会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和社会问题(目前,我国有些地区有些
人的红白消费、赌博消费、享乐消费已经出现了严重后果),而过低的消费水平又会抑制经济的发展,出现市场疲软,生产萎缩的现象。伊斯兰经济文化中关于适度消费的原则与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符合我国的国情,既能刺激生产,又能满足消费,有经济和社会的双重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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