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的丑化异化与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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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的丑化异化与净化

来源:伊斯兰在线 时间:2008-12-30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一、伊斯兰是不是宗教

 

在今天我们所能搜集到的涉及到伊斯兰的书籍,几乎都是这样讲述伊斯兰:“伊斯兰教是世界三大宗教之一,其信徒人数仅次于基督教,于公元七世纪由阿拉伯的穆罕默德创立……”似乎毫无疑问已成为定论的是:伊斯兰就是众多宗教中的一个。

但许多穆斯林学者都坚决地否认和反对把伊斯兰说成宗教,然而他们的辩解又往往被人们所否决;一是社会大众并不关心和深厚内涵,他们对此几乎漠不关心;二是非穆斯林对穆斯林学者的意见不以为然,因为在他们看来,伊斯兰和基督教、佛教并无太多的差别。甚至他们会因为有许多的基督教和佛教徒,否认自己信仰的基督教或是佛教是宗教。而对伊斯兰也持此定论;三是包括天主教罗马教(或各大文明)间进行对话,这一主张其出发点都是为了把“各大宗教――文明”之间的敌视和冲突通过不定期和平对话的方式予以消除,这一愿望当然是美好的,善良的。同时这些呼吁也强化了固有的“宗教”概念,并且也在无意间否决了“伊斯兰不是宗教”这一观点。

那么,伊斯兰到底是不是宗教呢?

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宗教”这一概念的定义是什么?伊斯兰的内涵是什么?

无神论对“宗教”一词的定义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古代人意识中的扭曲反应。”是“生产力极度落后的原始社会人们对打雷闪电等自然现象难以理解,就以为自然的背后都有神灵在起作用,这就是原始宗教的起源。”是一种“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意识形态,统治阶级借此来欺骗蒙蔽劳动人民的工具。”其最后结论是 “宗教是精神鸦片”是要“随着社会的进步而消亡的。”

在现实中通行的观念中,宗教的概念基本上包括这几条:

1、每一个宗教都有被崇拜的对象。这一对象如基督教的耶和华,三位一体的耶稣基督。道教的原始天尊、土地神、灶王爷、佛教菩萨、罗汉、活佛等等,他们基本上都是和人具有类似的或相同的生理结构。但同时又长生不死。神通广大,能保佑信徒避灾得福或升官发财。

2、 一个宗教都有他的创始人。基督教的创始人被认为是耶稣(其实是圣经的作者之保罗)佛教的创始是释迦牟尼。五斗米教的创始人是张角,等等。

3、 一个宗教都由某一个或某些超凡入圣的人创立的,因此是人类智力活动的产物。

4、 只要是宗教,就有教主和教职人员。教主一职代代相传,拥有很大的权利。如天主教的罗马教宗。教宗之下有神父。如西藏活佛,如寺庙方丈;

5、 每一个宗教都有其宗教仪式。如祈祷、做道场、弥撒。

6、 宗教是精神的寄托。属于个人修心养性的领域。有别于社会制度领域,也和自然科学互不相涉,与理性无关,是与“世俗”相对立的,“世俗法律”与“宗教法律”分属两个不同的领域;

7、 每个宗教都有其特定的教义教规。有其特定的宗教活动场所,如教堂、寺庙、道观等。

8、 宗教是从原始的宗教演化来的,是可以改革的。

正如金宜久先生在其编著的“伊斯兰教与世界观的政治”一书中所定义的:“宗教和政治都是建立在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宗教与政治相比,总是处于次要的、隶属的地位。宗教是政治的工具,宗教只能解决人们的信仰、精神生活、伦理道德、行为规范、价值取向等问题。”

但事实是不是这样的呢?事实的答案是令人惊愕的,伊斯兰与所谓的“其他宗教”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甚至与他们无任何共通之处。

通常意义上的宗教都是反理性的,但伊斯兰是最理性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伊斯兰根本不是他们所说的什么宗教——正如伊斯兰信仰所表白的,“没有神灵,只有安拉。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仆人和使者。”在这里,一切人所虚拟的神灵都被推翻了,只有造物主才是人类唯一值得崇拜的对象,安拉既不是人,也完全不同于人们通常概念中人格化了的神灵,他是创造世界的主宰、养育、维护这个世界的最仁慈、最公正的主。“安拉是独一的,他是绝对的主宰。是万物所仰赖的。他不生产,也不被生产。没有任何与之相等的”万物都不象安拉,他的本体是人所不知的,他是全知一切的。他预定万物,并加以引导,造物主是人所不可描述的,像圣经新旧约那样赋予神以人的形象,人的情感的做法,为伊斯兰所严厉谴责;谁若崇拜某个人物,把他抬高到至高无上的位置,或把某个人神话。这些做法都和崇拜偶像一样,是严重的以物拜主行为。即使是穆斯林所热爱的先知穆罕默德。穆斯林也只肯定他是一个平凡的常人,他具有高尚的人格。伊斯兰并不是穆罕默德所创立的。伊斯兰没有任何所谓的创始人。有的只是人类漫长历史进程中无数前仆后继的先知们。穆罕默德是人类历史上最后的一位先知和安拉的使者。

从组织体系上来说。伊斯兰不存在所谓的“神职人员”更不存在“教主”,哈里凡的本意是先知作为稳麦的管理者和仲裁人的职务的继承者,苏丹是军事领导,艾米尔是主事人,穆夫提的之类的职务的身份是后来哈里凡们创造出来的。伊玛目只是聚礼时领拜的人,阿訇(毛拉)翻译过来是“教师”一词的波斯语称谓。清真寺与所谓的“宗教场所”是风牛马不相及的。清真寺不是佛寺、道观、教堂那样的修行之地。也不像基督教教堂那样纯粹是精神领域的信仰服务的地方。相反,清真寺担负着众多的社会职责与功能。一方面它是穆斯林学习知识进行全民教育、终身教育的学校。另一方面又在事实上扮演着穆斯林地方议会和伊斯兰地方法庭的角色。清真寺不是出家独身的修道院,相反,在整个穆斯林社会中担负着及其重要的职责。

伊斯兰反对纵欲主义。也反对禁欲主义。反对一味追求物质财富和生理感观享受的世俗主义,坚决抵制消极厌世,不负社会责任的出家制和独身主义。在伊斯兰的价值理念中找不到精神和物质、心灵和肉体、世俗与宗教的二元分裂,甚至找不到与之相对应的词汇和概念,穆斯林的礼拜、封斋、朝觐的目的不是为了像佛教那样得道成佛,更不是道场弥撒,而是穆斯林借以强化信仰、净化心灵。借以完善自我品德的手段和方法,是增强穆斯林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最有效的训练途径。

把伊斯兰作为一种宗教来看待是荒唐的,伊斯兰与犹太教、基督教、印度教、佛教、道教是截然不同的。它们完全不在同一个层面,因此呼吁伊斯兰参与各大宗教的对话是错误的。这是由于对伊斯兰缺乏本质意义上的把握,从而造成善良的误会。伊斯兰是真主对人类社会生活多个方面所进行的原则性指导,从思维模式到饮食睡眠,待人接物,从理论道德到法律制度,从政治、经济到文化教育、军事、科技、《古兰经》做了方向性的规范。从个人生活的角度来说,伊斯兰与其说是一个精神寄托意义上的宗教道不如说它是一种人生态度,生活制度更贴切。也更符合实际;从社会角度来说,伊斯兰与其说是一种与社会相脱节的、只关心私人生活领域意义上的“宗教”道不如说伊斯兰自身就是一种明显不同于非伊斯兰社会的自成体系的社会制度。它既不同于东方封建主义。也不同于西方现代文明。更不同于已经完全破产了的苏式共产主义。即便是在“政教合一’这一问题上,伊斯兰与基督教历史也同样有着本质意义上的区别。基督教历史上的神权政治是让教会和神职人员把持统治权,从而设立宗教裁判所,全力以赴打击异己,不惜从肉体和精神上去消灭不同教派,给中世纪的欧洲带来的只是腥风血雨和残暴专制,他们的“政教合”只不过是野蛮的代名词;伊斯兰所要求的,则是社会的彻底伊斯兰化,政治体制和政治运作方式必须符合伊斯兰、宽容、理性、协商、公平、正义、诚实的原则,而不是让“神职人员”去执政,因为伊斯兰根本就没有所谓的“神职人员”。

事实是这样的:如果把伊斯兰看作是一种通称意义上的宗教,那么就不可能深入理解伊斯兰的内涵与本质;如果穆斯林把伊斯兰定位为一种自称“最完美的宗教”,那么,伊斯兰的异化就是必然的。“宗教”是一个狭隘的概念,而伊斯兰却囊括了人类生活的每一个方面。

把伊斯兰当作“世界三大宗教之一”来看待和研究,实质上无异于在从概念上解构伊斯兰。但是不幸的是,伊斯兰在遭受非伊斯兰社会的丑化的同时,它也已被穆斯林世界所异化。

二、对伊斯兰的歪曲

尽管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绝对无法将它界定为通常意义上的宗教范畴,但长期以来,伊斯兰已经被学者们描述成与基督教、犹太教相差无几的“一神教”,但在中国民间,社会大众事实上已经把伊斯兰理解为与佛教道教相类似又相对立的“伊斯兰宗教”,而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则刻意塑造出一个“回族伊斯兰教”来。

而这许许多多、形形色色的曲解与丑化攻击,其焦点无外乎这几点:(1)伊斯兰教是穆罕默德创立的宗教;(2)伊斯兰教是好斗分子、恐怖主义者的宗教。这些 “说法”发源于西方社会,并且源远流长历史悠久,最起码能追溯到十字军东征时期,当时,教皇为了煽动对穆斯林和伊斯兰的仇恨,用欺骗的方法鼓动基督教徒进行十字军东征,1095年11月26日教皇乌尔班二世在法国东南的克莱蒙发表了基督教历史“最有效”的一次演说。鼓动信徒们“走向通往圣陵的道路,从邪恶的各族手中夺取圣陵,但圣陵归自己所有。”在漫长的野蛮战争中,为了煽动仇恨,他们不惜来用各种手段,包括出版社“翻译”得面目全非的《古兰经》版本,并宣传说每个穆斯林男子按规定必须娶四个妻子,穆斯林女人不够,所有发动对外侵略,掠夺外族女人做老婆。对先知穆罕默德和伊斯兰进行丑化,其中最出名最登峰造极的,恐怕就是但丁的《神曲》,在这部作品中把先知穆罕默德打入了十八层地狱的最底层。“穆斯林是野蛮的恐怖主义分子”的论调也是这一时期的历史产物, 1098年,法兰克将领图卢兹人雷蒙攻克麦阿赖特· 努耳曼,按照圣经旧约《约书亚记》的谆谆教导,进行了“文明”的大屠杀,十万居民男女老幼一个不留,全城被烧成一片焦土;1099年7月,十字军攻克耶路撒冷,“文明的”基督徒猛扑进城,不分男女老幼见人就杀,在阿格萨清真寺一处就杀了近七万人,据他们的记载,当时“成堆的人头颅和手脚在城里大街小巷和广场上到处可见”。

基督教的神学是十分发达的,但基督教的历史学并不十分发达,他们把人类战争史上最野蛮的十字军东征轻描淡写地搁在一边,把天主教会和基督新教之间长期以来相互无情镇压的历史统统“记不清楚了”,因为他们“记性不好,”所有即便北爱尔兰的天主教徒在今天仍在相互的残酷仇杀,他们都统统视而不见,却把穆斯林无可奈何下进行的零星反抗一味地丑化和指责为“伊斯兰恐怖主义”,当他们和他们世俗化了的政治家们在高唱“基督无私的爱”时,无数平民却在遭受他们与“阿拉伯的西方人”的联手进行的经济制裁,衣不遮体,食不裹腹。在非伊斯兰的社会体制下,那些政府和政客几乎都是丑恶的,他们的谎话和谣言尽管经不起推敲,但如果对他们的话不加思考地一概接受,那些就会被蒙蔽。

时至今日,基督教与昔日相比有了很大的改变,但只要圣经仍在沿用,那么,十字军的阴魂就不会从这个世界彻底消亡的,犹太人的“外邦人”概念仍会在世界上酿就无数种族歧视和种族清洗的惨祸。伊斯兰的本意是正义与和平,但和平并不意味着逆来顺受,更不是要人们容忍恶势力为非作歹。

对伊斯兰所进行的这种丑化宣传并不仅仅局限于西方社会,在长期以来。由于及左路线的影响,我国在八十年代以前所出版的有关书籍,对伊斯兰一概简单了,采取了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的办法,许多作者断章取义。在认定宗教是“麻醉人的精神鸦片”,首先从理论上把伊斯兰打入了“宗教迷信”万劫不复的行列。某些教授可能当时过于年轻气盛,在这个方面走的比较激烈表现的革命过头了。创造了一个学说名词叫“伊斯兰的欺骗性”。这种反宗教狂热分子在对伊斯兰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匆匆忙忙披挂上阵,充当了及左势力的排头兵。在文革结束后,这些人逐渐转变了学术风气。开始采取温和的措词,把伊斯兰纯粹作为一种“民族宗教”来解剖,在这样的形式下,一批以“中国伊斯兰教”“回族伊斯兰教研究”“西北伊斯兰教研究”“中国伊斯兰教教派”为题的书籍大量问世。其实,这一批学术成果与文革前期的思路是一脉相承的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前提,即认定随着社会的进步,宗教是一定要消亡的——伊斯兰教也不会例外,它作为“落后的社会的意识形态产物”在他们眼里就根医生在为垂死的病人写病历卡没有什么差别。但事实上,他们对伊斯兰的知识除了十字军留下的陈词滥调和犹太人的唯物论之外,就只剩下他们所杜撰的一些新名词,如“回族史”“回族文化”“回族伊斯兰教”“回族俗习惯”“伊斯兰传统主义”“伊斯兰现代主义”之类云云。他们的著作除了一些平常人难以收集到的资料的生硬堆砌和歪曲之外,还会有什么新的内容呢?

无论是十字军还是西方和东方的“东方学者”,他们对伊斯兰的基本看法基本上沿用了同一个观点。无论其措辞是尖刻的还是温和委婉的,但内容不变,“伊斯兰教是穆罕默德假借真主的名义,颁布自己的法令和教义,以安拉使者的身份吸引信众,进行社会改革建立了阿拉伯民族和阿拉伯国家”。他们的说法比十字军时代委婉了很多,但其本质无法仍在重复十字军的诅咒:“穆罕默德是个骗子,(或者说是个善意的骗子)他根本不是真主的使者。古兰经是他创作的一部著作,安拉、末日、天使、火狱都是穆罕默德从基督教、犹太教那儿借用过来的,是子虚乌有的,用来哄阿拉伯人的。”

经过长时期的揣摩和反思,西方的东方学者对伊斯兰的认识是加深了,对先知穆罕默德和伊斯兰在立论中往往持肯定态度。但即使是这样,他们的肯定也仍是建立在否定的基础上的。德国的赫伯特·戈特沙兢在他的著作《震撼世界的伊斯兰教》中,对伊斯兰复兴运动和伊朗伊斯兰革命作了这样的评论:“日前,伊斯兰化的波涛正在席卷着中东。吸引着人们的注意力。伊斯兰精神像暴风一样突然兴起。穆斯林经过几百年的被迫克制之后。今天他们呼唤着穆斯林前来聚礼的声音冲出清真寺的宣礼塔,回荡在世界各地的上空,这件事情本身并不足为奇,但它来势之凶猛,做法之激烈都使许多人手足无措,尤其是使从这一地区大量进口石油的工业国家的人们感到震惊。伊朗的一声霹雳迎来了伊斯兰教的第十五世纪,信徒们聚集在什叶派教士的周围。宣布社会服从《古兰经》法规,宗教世纪开始,宣布安拉主宰一切以及《古兰经》规定的戒律应再次成为政治的指针。”

 “暂且不谈从《古兰经》的信条就意味着返回中世纪,宣布这种要求的宗教狂热是一种极大的危险,在人类历史上,宗教与狂热性相结合曾产生过一些异端邪说,由此产生的不幸也曾铭刻在基督教西方的罪恶簿上。”

在绝大多数西方人的眼里,伊斯兰就是与基督同类但又有差别的“宗教”;既然都是“宗教”,那么,人们的“宗教狂热”就肯定是可怕的,是破坏性的――因为历史上基督教徒的宗教狂热就直接付诸于惨无人道的屠杀和种族清洗。这是一种僵化到是非不变的历史经验主义思维方式,但他们就不思考,基督教的历史经验是否出现过类似于基督徒由于宗教狂热而发疯般杀戮无辜的情况,凭着残剩的良知而说话,有吗?绝对没有。伊斯兰截然不同于犹太教和基督教,如果说基督教是一种宗教。伊斯兰则完全可以说是一种“非宗教”,如果说基督教的宗教狂热是一头罪恶之野兽。那么唯一能够制服这头野兽的就只能是伊斯兰信仰中对造物主的绝对忠诚和对人类普遍的兄弟姐妹情怀。与基督教截然不同的是,伊斯兰主张“阿丹的子孙皆亲人”呼吁人类共同遵守公平、正义、宽容、理性、协商、怜悯、同情弱者的价值理念,从而以信仰为纽带,超越民族国家和种族主义的攀篱,最终建立起一种全新的社会秩序,实现人类对和平与文明的向往,伊斯兰决不会长期退缩为一种类似于基督教和纯粹“个人宗教信仰”,因为失去了社会关怀就没有伊斯兰。

三、先知穆罕默德与《古兰经》

西方从事伊斯兰研究的学者,他们对伊斯兰的歪曲(或曲解)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把伊斯兰定位为与基督教、佛教相类的“宗教”,二是在先知穆罕默德与《古兰经》的相互关系上。他们明确地否认《古兰经》的天启性,这首先是由他们基督教徒的身份所决定的。赫伯特·戈特沙克是和亨廷顿的说法基本上是有一定代表性的,至少是在西方社会曾产生过一定的影响,其次,这种思想同时也来自于基督教徒对圣经的态度,圣经的作者有数十位,但同时,基督徒又坚持圣经是神的话,每一句都不可变更,这种自相矛盾的复杂而又晦涩难懂的神学体系影响到西方从事伊斯兰研究的学者,他们在骨子里不相信“天启”,他们无法接受一个文盲得到造物主的启示,然后形成一部神圣的经典的事实,而只能接受由许多人“代神”立言书写从而形成一部宗教经典的说法,他们的思想是经验主义的。

 “麦加人满脑子生意经,追逐权势与财富。在他们的生活中充斥着猜疑、忌妒和血案报复。神和偶像是他们致富的源泉。在麦加除克尔白黑石之外,还有三百多个神。远近的阿拉伯人都来这里朝觐。麦加人借此发了大财。穆罕默德把这种行为视为亵渎神明。他暗暗地想,为什么阿拉伯人与犹太人不一样?为什么阿拉伯人没有先知和圣经呢?为什么没有人启示阿拉伯人要按照神的旨意生活,尘世的一切行为在末日都要受到无情的审判,每当莱麦丹月穆罕默德就躲在僻静之处,一面祈祷一面苦思冥想,他不想给他的同胞什么新东西,只希望像伊卜拉欣教导的那样把他们引回他们的祖先的信仰,人们必须改恶从善,去掉小团体和个人的卑鄙腐朽的利己主义,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这一切只有相信独一神和末日的审判才能实现。随着年龄的增长,穆罕默德为本民族的宗教危机更加忧虑”。

在这一段叙述中,赫伯特·戈伯特沙克显然在有意无意地颠倒穆罕默德思想的先后时间顺序,以便于把穆罕默德说成是一个思想家,社会改革家、政治家、但却不是先知,以便于把伊斯兰说成是一种并不优越于基督教的人士创造的匿名“宗教”。而其关键的核心是否认《古兰经》的天启性,而把古兰经说成是穆罕默德苦苦构思而成的,并在构思过程模仿和抄袭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内容。在同书的几处几段叙述中则说的更为露骨:

穆罕默德没有受过教育,不可能提出什么理论。他只有两条指导思想“末日审判――这无疑是从基督教那里搬来的,和向他的人民指出回到信仰独一的神的道路。”

 “虽然如此,穆罕默德仍千方百计地争取他们,如果他们听不进他的话,他就换个方式,例如通过讲解《圣经》或者把阿拉伯半岛各部落流传下来的传说和故事用来宣传他的教义。当时有个远道而来的商人,艾法尔、·伊本·哈里斯在这方面比他高明,他讲古伊朗传说中的故事,吸引了许多听众。”

 “如果穆罕默德宣布某条启,人们并不非难,他就感到内心十分安定,确信自己的话是无懈可击的,他把自己只看作是真主的一个工具,万一有人请他描述一下启示的来历,他就回答说安拉的法律是在天上制定的,人们必须重述传述者的话。以免遗忘,如果解释启示时遇到了不同的意见,他就说真主赐给我们七种不同读法的《古兰经》,每个人可以寻找自己最满意的一种。”

 “穆罕默德在其生命的最后两年把整个注意力都有集中在建立和完善新制度上,他根据情况需要颁布了一些新法令,但没有制定系统的法律,为了克服困难。他常宣布新启示,这些新启示当然与旧时的启示相矛盾,但却具有最后的努力,人们不得违抗。新的启示中包括法律、军事、政治和道德等规则。尽管如此,穆罕默德还是暴露了自己的弱点――缺少理论才能。”

 “古兰经第四十九章第十三节说道:‘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的最敬畏者。’但是穆罕默德的这种虔诚的愿望从来没有实现。因为家族的种种约束是根深蒂固的,同时这也是导致阿拉伯帝国灭亡的原因。”

 “穆罕默德逝世后,信徒们与安拉的联系断绝了,因而这部经书的内容也就到此为止了。这时人们会提出一个问题:穆罕默德的学说能否长久地存在下去而不被人们遗忘,关于这一点,穆罕默德的挚友深知存在着怎样的危险,当他们千方百计地拯救穆罕默德的学说时,似乎已为时已晚了。”“除了信徒必须遵守的戒以外,《古兰经》的很大一部分内容是以各种词句对安拉的赞颂。另一部分内容是末日、审判、警告以及对人类目光短浅和忘恩负义的谴责。《古兰经》中还有传说和故事,大约占其内容的四分之一。这些故事和传说来自基督教和犹太教,部分取才于当地”。

 “虽然穆罕默德用严厉的惩罚来回答犹太人对他的嘲笑。并在《古兰经》中无情地谴责犹太人,但从《古兰经》的内容来看很多地方与《塔木德》和《托拉》有关,不论是安拉还是耶和华,他们都是既慈悲又独尊,除自己外不容许有其他的神灵。两者都被以同样的头衔称呼。《古兰经》用的一些礼仪是模仿犹太教的。例如在祈祷前必须洗手,沙漠中没有水可用沙子代替。

 “像犹太教一样,伊斯兰也规定了礼拜日,只是伊斯兰教的礼拜日是在星期五而不是在星期日。”

 “《古兰经》禁止饮血。禁食自死和或用做祭祀偶像的献牲,同样也禁食狗肉和猪肉。穆斯林的斋戒也和犹太人的习俗相似。”

 “《古兰经》中的许多名言可以看作是闪米特人的共同遗产。”

 “伊斯兰教感人的传教和劝人忏悔,反应了基督教徒以及后来忏悔教士的典型的说话方式。

 “尽管《古兰经》稍欠完美,然而它们仍然不失为世界伊斯兰教的基础。”

 “在谈《古兰经》时,人们会遇到一些明显的相互矛盾的经文。据统计,这样的经文和对他们的更正有二百余处。”

赫伯特·戈特沙尔克在撰写他的《震撼世界的伊斯兰教》时采集了大量的资料。这是现代学者治学难以摆脱的基本方式,在写作过程中,赫伯特显然已自觉不自觉地把穆罕默德当作了现代社会饱读诗书的大学者,尽管他恰恰就忘了《圣经》和《塔木德》(犹太人口传律法书)的浩繁复杂和晦涩难懂的特征,犹太人和基督教的教义是复杂的,一部《圣经》就近六七十万字。文盲的穆罕默德有没有条件能力读完(或听完)并且在充分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将它们挪为己用,这是显而易见的,穆罕默德的一生绝没有条件成为一个精通犹太教和基督教的百科全书式的宗教学者,他仅仅是古代阿拉伯一个曾经放过羊、后来做过生意的普通的文盲,他既没有能力和机会深入了解犹太教和基督教的教义,也没有能力融会贯通诸多学说而自成一家,然后著书立说――即使在今天这个时代,试想又有谁能够达到这样的水平?犹太教与基督教经典教义的复杂性是众所周知的,即便是现代人又有多少人能够全部掌握它?

赫伯特对《古兰经》的批判显然是信口开河的,《古兰经》在穆斯林心目中的神圣性无可比拟,真主的启示一旦为使者穆罕默德所宣示,就具有不可更改一字的神圣权威。因此,赫伯特所谓“据统计”这样的经文和对它们的更正有二百余处此论的根据何在?《古兰经》有没有自相矛盾处,这完全可以直接去看看《古兰经》,而“更正”一说则明显是无中生有的捏造之词。

《古兰经》中记载了一些先知的事迹。但只要稍加辨别,就会发现,同样是对先知事迹的叙述,《古兰经》和《圣训》新旧约的叙述和阐释是有着本质上区别的,在圣经旧约中。亚伯拉罕骗过埃及法老。甚至因为怕死而把自己的妻子嫁给国王。把自己的儿子骗到山上,然后要杀他祭主,大卫王勾结自己的臣民的美妻,并设毒计让她的丈夫死于敌人手中。亚伯拉罕和约书亚都曾攻下城后把城里的居民无论是男女老少杀得一个不剩,挪亚因为一点小事恶毒诅咒自己的小儿子,让小儿子的后代世世代代做他哥哥后代人奴隶……。圣经新约光是四福音书就可以自己打假吵上半天,一个故事的叙述方式都包含着叙述者所倡导的思维定向和价值判断。犹太民族自身不优越于其他的民族,也并不底劣于其他民族,但犹太人为什么比别的民族更加奸诈阴险,更加言而无信也更加残忍?为什么基督教在人类战争史上会写下一笔又一笔罪恶?为什么同是基督的信徒,在天主教和基督教各自执政的时候,竟会相互间疯狂进行清洗和迫害?答案就是在于圣经作者们对“先知事迹”的叙述上。《古兰经》根本就不存在圣经所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古兰经中每一个先知的行为都蕴藏着人性的升华,都包含着许多问题,但这些问题的产生根源与犹太教、基督教截然不同,不是由于《古兰经》不够完美,而是由于今天的穆斯林远离了《古兰经》,是由于伊斯兰已经被人为的异化了,真主在《古兰经》中所说的:“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背判真主和使者,不要明知故犯地不忠于你们所受的信托,”“谁背判真主和使者,谁将被真主所遗弃”。

《古兰经》与《圣经》和新旧约有些相同的内容甚至有些句子都是相同的,这在两者对较着阅读时所能够发现的。但这些相同点不足作为赫伯特、戈特沙克的论据所在,却恰恰证实了《古兰经》的天启性:先知穆罕默德只是一个文盲,他不可能抄袭和剽窃圣经,而真主却在《古兰经》中明确地说:“我降示你这部包含真理的经典,以证实以前的一切天经,而监护之,故你当依真主所降示的经典而判决,你不要舍降临你的真理而顺从他们的私欲。我已为你们中每一个民族制定一种教律和法程,如真主意欲,他使你们复成一个民族,但他把你们分成许多部落,以便他考验你们能不能遵守他所赐予你们的教律和法程,故你们当争先为善。你们当全体的归于真主。他要把你们所争论的是非告诉你们。”犹太人原先所接受的,是造物主降示给伊卜拉欣、摩西等先知的启示,但他们隐匿一部分。昭示一部分,他们甚至亲手写经,说:“这是真主启示的。”圣经在穆斯林看来,是历代先知得到的启示被犹太人篡改和增减后的产物,这其中当然沿用保留了一部分真理,这些残留的真理可以与《古兰经》相互印证,因为,真理是一贯之的。先知穆罕默德并不是一个思想家,他并没有自己的学说,他活着的时候向来禁止人们记载他自己的日常用语。除非是真主的启示。他才要求旁边的人记载它,并且事实上《古兰经》的语言和行文体裁确实是独具一格的,与后来的人们所收集的圣训风格迥异,把先知穆罕默德说成思想家和政治家、社会革命家、宗教改革家。这是西方从事伊斯兰研究的基督教徒或无神论学者惯用的措词。因为这样做事实上能起到否认穆罕默德的先知身份,否认《古兰经》的天启性的作用,同时把伊斯兰降给为一种人为的、并不优越于基督教和唯物论的“一般宗教”,从而否认了伊斯兰信仰中真主和末日的真实性。

先知穆罕默德有没有他自己的思想?事实是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思想,先知穆罕默德的思想是通过他本人对《古兰经》的身体力行来体现的,而不是相反,《古兰经》只体现了真主对人类的教诲和法律,而不是先知穆罕默德的思想和学说,平心而论,世界上有哪一个人的思想和学识能够达到《古兰经》的高度,就是结合全人类的全部的智慧也达不到。先知穆罕默德只是一个文盲,甚至在其一生的绝大多数时间中,他都是一个贫穷的劳动者,在漫长的二十三年伊斯兰复兴历程中,他要和战友们一起参加与多神教徒艰苦卓绝的战斗。在有限的几场战斗中,他也和战友们一起获取过有限的战利品。假如这样一个人不需要学习就能够写出一部《古兰经》,假如这样一个平凡的人能够构想出一个高度抽象的真主和他的启示,那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熟悉《古兰经》的人都知道《古兰经》行文的优美,诵读声的悠扬动人,《古兰经》是前后一律的,反复叮咛的,是无懈可击的,无论其内容还是形式都是震撼人心的,真主的启示完美无缺。

先知穆罕默德并不是所谓的“伊斯兰教创始人”“伊斯兰”一词的含义是和平、安宁、文明、顺从真主的常道。“迪尼”一词并非宗教的意思,而是信仰生活制度和人生道路,这是每个信仰者的生活制度和人生道路。这是每个穆斯林所应该坚持的基本信念,先知生前从没有说过自己创立了“新宗教”“他们说:你们应当变成犹太教或基督教,你们才能获得正道。你说:我们遵循崇拜正教的是伊卜拉欣的宗教,他不是以物配主者。”神圣的《古兰经》中又说:“你们说:我们信我们所受的启示,与伊卜拉欣、伊斯玛仪、伊斯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所受的启示――穆萨和耶稣受赐的经典。与众先知受赐的经典:我们对他们中任何一个都不加歧视。我们只归顺真主。”难得你们说过伊卜拉欣、伊斯玛义、伊斯哈格叶尔孤白和各支派。都是犹太教徒或基督教徒吗?真主曾在多个时代、多个民族派遣过使者,而每一个使者和先知以及他们的追随者都是穆斯林。犹太教和基督教的前身就是伊斯兰,摩西和耶稣以及他们最初一批追随者都是穆斯林。但在他们死后,伊斯兰被人为地异化成了犹太教和基督教。穆罕默德是真主所派遣的历代使者中的最后一个,因为真主已完美了伊斯兰的生活制度和社会制度。古兰经足以指引人类前行的方向。先知穆罕默德和摩西、耶稣所复兴的都是伊斯兰,但他们所带来的伊斯兰道路都不同程度地遭受到抵制和异化。唯一值得我们庆幸的是,《古兰经》被完整地保存到今天,没有人能够歪曲它――感赞创造天地并主宰它的真主安拉。

先知穆罕默德只是一个普通的人,他不是帝王将相,他也从不曾建立过什么“国家”“民族国家”“国家的雌形”更不是像有些人把先知穆罕默德描写成阿拉伯民族救世主或阿拉伯民族英雄,先知穆罕默德在有些人的描述中不像是一个先知,反而成了一个忧国忧民的仁人志士――先知穆罕默德的使命并不是仅仅针对阿拉伯民族,而是针对全人类,在伊斯兰的价值理念中,“民族”是一个需要淡化的概念,“民族主义”“民族英雄”“民族国家”等观念是与真主的启示格格不入的,“政治家”“社会改革家”“思想家”等等头衔不符合先知穆罕默德的本来面目。穆斯林不需要人们给先知穆罕默德带高帽。穆斯林所需要的就是恢复穆罕默德作为人类先知、真主使者的身份。

四、 伊斯兰的通常策略

应该承认,基督教徒在近两千年历史的绝大部分时间里,在坚持自己的教义方面都是非常执着、非常坚决、非常虔诚的,当他们执掌生死大权时,往往就会全力以赴的运用手中的权力,不惜以暴力从肉体上和精神上消灭他们所反对的异端派别,以其取悦于耶稣、上帝,这一悠久的历史传统从公元三四世纪就已经发端,圣奥古斯丁对民族派别所采取的严厉态度是中世纪异端裁判所的理论依据所在;1207年组织十字军镇压阿尔比派是教皇英诺森三世的大手笔;1095年至1291年的十字军东征,其野蛮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1380年至1382年罗拉德派被英国教会斥为异端。威克里夫的追随者遭到迫害。1428年教皇马丁五世下令挖墓焚尸,将威克里夫骨灰扬撒在斯夫特河上;1414年,康斯坦茨会议审判反对教皇贩卖赎罪卷的胡斯,并将之囚禁,1415年7月以异端罪用火活活烧死,1416年,胡斯的追随者布拉格的耶罗米又被烧死在康斯坦茨,并于1417年组织十字军付伐胡斯派。而胡斯派的群众也于同年7月冲进议会,把他们痛恨的一些议员拉到广场上活活烧死;1498年,教皇把抨击教皇和教会腐败堕落的萨夫那洛拉烧死在佛罗伦萨闹市;基督新教的领袖人物马丁·路德对犹太人的厌恶,直接导致了后来二战时期法西斯主义,对犹太人的全面屠杀和镇压;1529年至1931年期间,由于马丁·路德与茨温利由于对圣餐礼的解释发生分歧,天主教的瑞士西南林区八世发动针对苏黎世等新教各州的战争,茨温利阵亡后被天主教军分尸焚烧;美国的建立直接与清教徒在英国遭受到疯狂迫害有关。

无数的历史事实足以证明基督教对自身的信仰是非常“认真”负责的,同时他们也具有非常出色的历史健忘症,这是基督教至今能拥有大批信徒的魅力所在。我们不得不承认历史上的基督教具有许多种“优秀”的品格,从十字军东征以后,到横跨欧亚非大陆的奥斯曼帝国衰落之际的19世纪,直至1949年的以色列建国。西方殖民主义者撤离中东地区之前这几百年时间里,基督教西方为了消灭相对自己的“异教”伊斯兰采取了众多富有成效的手段和策略。其智慧之出众令人心惊胆颤。首先是垄断舆论宣传工具,制造丑化伊斯兰的谣言、书籍、报刊以及后来的电影、电视、电台都被充分利用,并培养了一大批以歪曲伊斯兰为根本任务的东方学者,把先知穆罕默德说成“伊斯兰教的创始人”把伊斯兰说成是“落后的宗教”,把穆斯林形容成脸色阴森的暴徒;其次是采用各种手段使穆斯林学校关闭、使穆斯林的子孙得不到伊斯兰教育,然后是办一些西式的学校培养出一批阿拉伯的西方人,(殖民主义者撤离中东的一东南亚地区后,这些阿拉伯血统、西方人头脑的人物都成了“民族英雄”纷纷登上了阿拉伯和土耳其、埃及、印尼、巴基斯坦的政治舞台,执掌军政大权,)而这阿拉伯的西方怪胎又制定了一些社会制度和教育方法,以便于他们制造生产出更多“世界主义者”的“自由思考”的所谓“现代知识分子”,以期让伊斯兰在怀疑动摇和糜烂的物质主义汪洋中消蚀贻尽,第三种方法则是给被殖民的穆斯林世界划分许多小块小块的“独立国家”用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的癌细胞在伊斯兰世界快速扩散,从而实现“分而治之,以夷制夷”的殖民目的,这方面最典型最有效的就是巴勒斯坦的以色列和印度的巴基斯坦,以及黎巴嫩。

基督教西方以消灭伊斯兰为目的,他们的传教活动始于1798年至1801年拿破伦战争结束之后,亦即在欧洲普遍和平所致的帝国主义海外扩张过程中。教会和欧洲殖民主义力量相互作用,以行政手段和传教活动双方面配合努力遏止伊斯兰。当时,基督教教士的六个进攻目标。其中包括中国和印度以及东南亚、中东、非洲、北非,为了达到其战略目的,基督教会不惜借助殖民主义的铁蹄和枪炮:正是荷属东印度公司首先决定了哪些领土上要有传教士,用使命语言进行宗教活动。支付多少报酬,以及接受什么职位,1798年后,印度政府亲自来管理牧师事务。而传教士则认为将印尼人改宗信仰基督教,便会成为全心全意的顺民,在这一个时期,基督教徒扮演什么样的一种可耻角色呢?那是文化殖民的一双魔爪,基督教会在殖民政府的资助下开办学校和医院吸引信徒,同时殖民政府想方设法阻止穆斯林去麦加朝觐,他们命令朝觐者交钱买朝觐的许可证。并且朝觐者回来必须通过关于麦加和伊斯兰知识考试,然后,才能获得哈吉的尊称,取消这些措施后,他们又强制要求穆斯林教育者领取寺门传教执照,他们向基督教会学校大量补助资金,但穆斯林学校却一无所得直至办不下去关门大吉。法国在叙利亚的传教活动着重于教育,最后在贝鲁特建立了闻名的圣、约瑟夫大学,为了消灭伊斯兰,殖民者不惜在苏丹南部搞地区隔离,以便基督教免受伊斯兰的“侵袭”和“污染”结果造就了今天苏丹南北的分裂和战乱。在黎巴嫩,法国殖民主义全力以赴扶持马龙派,以致今天的黎巴嫩内战纷起,马龙派民兵与犹太恐怖主义集团勾结起来疯狂屠杀穆斯林平民。

消灭伊斯兰的最有效的方法,莫过于教育和语言,在印度和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印尼,殖民主义者一概采用了大办西方学校的政治策略并大力推行英法语言作为教育语言,结果培养出来的学生都成了阿拉伯的西方人,印度的西方人,东南亚的西方人,北非的西方人,他们的身体是东方人的身体,灵魂却是西方人的灵魂,他们的祖辈是穆斯林。他们却成了疯狂消灭伊斯兰的无神论者。纳赛尔、萨达特、真纳、以及沙特王室。他们都是一方面利用伊斯兰,另一方面加紧对伊斯兰的围巢和清洗。昔日的文化殖民是被西方殖民者强加的,今天的文化殖民则是由阿拉伯人主动去找来的,这种关系就像虐待狂和被虐待狂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与阿拉伯的教育体系的落后陈旧有关。在凯末尔时代,几乎所有的穆斯林的后代们都接受了西方式教育的这一信号:伊斯兰是导致他们国家落后、社会贫穷的万恶根源。他们恰恰忘记了这是西方的殖民势力和自己对《古兰经》的背离造就的恶果。那一时代的后遗症今天仍然还在发作,只要对伊斯兰的丑化和异化仍在延续,以伊斯兰为传统信仰的那些地区也就会仍然陷于令人屈辱的地位。只要还有许多阿拉伯人仍在以学习英语为荣。而鄙弃阿拉伯语,他们就只能成为等待新的伊斯兰复兴力量去解放的对象。

消灭伊斯兰的另一个有效措施是扶植听话的大穆夫提和驯服的伊玛目,这一措施早在大英帝国殖民印度时就被采用了。被穆斯林贬斥为“英国的走狗”的赛义德·阿赫默德法罕是一个典型的个例,他年轻时受过“良好的教育”,曾在英属东印度公司供职。后因在印度反英暴力中营救英国侨民,被英帝国赐封为爵士,从此成为德里穆斯林的官办“民众领袖”,反英暴动失败后,他在德里清真寺大会上代表印度穆斯林感谢英国女王赦罪的恩典,表示愿与英国进行良好合作,做大英帝国治下的守法顺民。他认为印度穆斯林贫困落后,社会地位低下的原因在于他们的愚昧无知,不求进去造成的。而出路则是把英语当作印度学校的教学语言,让学生从小学习英语,便于向西方学习先进的现代科学知识。1874年他在英国殖民政府资助下办了一所“英国伊斯兰教东方学院”,教育穆斯林子孙解放思想弘扬人文主义传统,培养科学的世界观和务实精神为殖民当局输送文职人才。1886年他又创立了与印度国大党相对应的“全印穆斯林教育会议”。印度穆斯林联盟主席阿里、真纳就是“英国伊斯兰教东方学院”培养出来的一个会喝酒的优秀学生。他借穆斯林的名义登上了国际政治舞台,并利用印度穆斯林渴望建立伊斯兰国家的善良愿望建立了非伊斯兰的民族国家巴基斯坦。

以伊斯兰的名义消灭伊斯兰,以穆斯林的名义从精神上消灭穆斯林,这就是殖民英国及其学生阿赫默德罕和真纳先生的绝妙手段,这一手法后来被许多国家所借用,如后来出现的“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纳赛尔发起的“伊斯兰教大会”、沙特国王发起的“伊斯兰世界联盟”以及俄罗斯任命车臣穆夫提共和国临时政府首脑,等等。都是这一类阴谋的产物。

五、种族清洗――宗教改革

正如1609年西班牙菲利普四世强有力的大臣奥利瓦雷斯公爵为了强化基督教势力的统治,采用武力驱逐所有的留在西班牙的穆斯林一样,苏联统治北高加索后也同样采取了全民流放的政策。

在苏俄高层极端思潮的意识形态指导下,苏联政府把伊斯兰视为唯物主义无神论的死敌,加上大俄罗斯沙文主义的历史影响和对山地民族的防范心理,苏联政府对高加索地区的穆斯林进行了大规模的围剿。先是把卡巴尔达、车臣、印古什、契尔克斯、奥塞梯、巴尔卜尔、卡拉恰耶夫等七个民族联合成立山民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但时隔不久又觉得不是安全之举,随即将其再划分为几个实体,卡巴尔达族和车臣先后成自治州,山民共和国被撤消后,又采用两个民族并成一个自治州的办法以期达到集中控制的目的,接着又在1930年前后强制推行建立集体农庄,遭到农民反抗后又在北高加索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军士镇压,卫国战争期间,苏联政府沿用沙俄暴政。对车臣,巴尔卡尔,印古什、卡尔模克、卡拉恰耶夫等11个不忠顺民族借口集体叛变、出卖祖国,采取了民族迁移的做法。一方面通过军事行动取缔高加索兄弟特别党,一方面根据国防委员会第5073号决定,于1944年2月将38、7万多车臣人和9、7万多印克什迁到哈萨克斯坦、中亚和西伯利亚。苏联当局规定每户允许带20公斤的行李。在迁移过程中以达到新的居住地后,由于运输条件恶劣,生活饥寒交迫,缺医少药,疾病流行,死亡无数。据说当时每量火车都严重超载,人和人挤贴一起,就像装鱼罐头一样,火车每到一个地方,就在黑夜里往冰天雪地上扔人。在新的定居点,车臣人与当地居民隔离而居,每月到内务部门进行登记,远出家门要请示汇报,不容许用本民族的文字印刷课本。直到1957年允许车臣人返回家园的时候,他们家早已被大批迁来的俄罗斯人、乌克兰人、北奥赛梯人、达吉斯坦人所占据。在漫长的被迫害时期,穆斯林的信仰教育被强制中断了,苏联政府根本蔑视伊斯兰的婚姻制度,鼓励传统上信仰伊斯兰的车臣人与传统信仰东正教的俄罗斯人、乌克兰人通婚,加速信仰淡化、生活同化、强制推行俄语和斯大林主义教育,以期达到其统治目的。苏俄种族清洗的倒行逆施并未带来他们所预想的长治久安,相反却酿就了日后的车臣伊斯兰独立行动,这是他们所始料未及的。

与苏俄的种族清洗相接近的是,1958年的中国宗教改革运动。由于受到苏联模式有影响,以及当时国内正处于全国性反右派斗争和大跃进,“跑步进入生产主义”的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的政治浪潮之中,由于对迅速到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缺乏思想上的、理论上的充分准备,主观指导上发生了失误,从而给中国穆斯林留下了近二十多年的历史创伤。

1952年7月,由包尔罕、达蒲生、杨静仁、马玉瑰,马坚等人牵头,在首都北京召开了包括各地区各民族代表53人会议,成立中国伊斯兰教协会,筹备委员会,并向毛泽东主席致敬电;后来的事实证明,中国伊斯兰教筹备委员会的这份敬电只是后来中国穆斯林遭受一长串灾难的序幕。

1958年5月27日到6月7日,经过长时期的酝酿。经过中共党中央的批准,在青岛召开了关于回族伊斯兰教问题座谈会。正式提出伊斯兰教宗教的改革,李维汉、汪锋、杨静仁、等到会领导对该问题作了指导性讲话,会议认为:在建国后文化革命和技术革命的新形式下,穆斯林人民的发展几乎处处同伊斯兰教宗教制度相抵触,而群众性的改革伊斯兰教制度的行动日益增多,这说明有领导地、系统地改革伊斯兰教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对于那些阻碍和妨害各族穆斯林发展的,对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会有直接抵触的宗教制度一定要改革。

由一群对伊斯兰毫无知识和体验的“教肓”来领导一场对于伊斯兰的“宗教改革”,这种可笑的闹剧,就这样在战天斗地的大跃进时代展开了。早在1958年之前,《中国穆斯林》就刊登了一些鼓励穆斯林“解放思想”的报道,其中的一篇通讯,报道了一个回族妇女摘下盖头到牲畜场院做配种员,帮助牲畜交配的事业。另一篇通讯则报道了一个老阿訇自食其力种红薯获得几万斤产量的事迹。这里姑且不论伊斯兰是不是宗教。伊斯兰需不需要改革的问题。因为通常“宗教”这个概念是来自于西方,当时的人们并不深究这一概念的内涵,但单凭当时这场宗教改革领导者的狂妄和无知,就令人吃惊。

尽管伊斯兰与马克思时代的宗教观念无任何瓜葛和类同,但在文革前的一二十年间,伊斯兰都被作为“落后反动”的“宗教”来对待、来打击。1962年中共八届十中全会以后,宗教被作为反动意识形态受到批判。信仰伊斯兰的穆斯林群众被作为落后势力受到歧视。“宗教”信仰和政治立场混为一谈。号召群众揭露“揭露伊斯兰的反动性和欺骗性”强迫群众自我曝光,鼓励回民群众中的流氓地痞,“解放思想”吃猪肉、砸清真寺、烧《古兰经》,揪斗阿訇游街,跪玻璃碎片,在清真寺里养猪,许多坚持信仰的穆斯林被投入监狱,穆斯林学者陈克礼被枪决在他家乡的桥头,封斋、礼拜、纪念亡人、给男孩做割礼、过圣纪等在当时都被禁止了。西北地区的回回家家户户被强制性地养起了小猪,夜晚谁家灯还亮着礼拜就被抓起来斗争。当时甘肃省2878座清真寺只保留了31座,152个拱北,7处道堂全部被拆除。宁夏全区1958年前有清真寺1895座,经过1958年和1960年的合坊并寺,各县市最后保留下的清真寺只有109座,保留下来的清真寺大部分都成了人民公社和生产队的仓库、食堂、托儿所、工作组或者政府所在地。大城市里的清真寺则多数被改成厂房,或者被军队占用。

由于宗教改革过程中的冒进和失误,党的宗教政策被人为的破坏了,所有的阿訇统统被划分“剥削阶级”,当成反动分子进行批判斗争游街劳改。批斗中发生了打、捆、绑现象。错斗了许多人,有的地区还补办斗争阿訇。在政治上造成严重后果,逃跑、自杀事件不断发生;同时在穆斯林群众中开展无神论教育和无神论辩论,不许男人留胡子,强制妇女摘掉盖头,梳辫子,和男人一起下地干活,不准给死人缠克凡布,提昌火化,这一时期的工作完全以短期内迅速消灭伊斯兰为目的。使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受到破坏,严重伤害了穆斯林的感情,造成穆斯林群众和党之间的对立情绪,引起一系列尖锐矛盾。并造成了震惊世界的沙甸惨案。

六、中国伊斯兰教研究

早在苏俄的1944年和中国的1974年,这两个地区的穆斯林就认为伊斯兰从此就不会再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了。在埃及的1945年纳赛尔对穆斯林兄弟会进行了全面清洗,留胡须的男人从大街上消失了。1964年穆斯林妇女联合会主席宰娜布·埃扎丽被投入水牢,1966年坚强的穆斯林战士萨义德·库特卜被埃及当局处以极刑,绝望的情绪当时弥漫于那个黑暗的时代,弥漫于整个穆斯林世界。

然而真主并没有弃绝他的仆人,“誓以上午、誓以黑夜、当其寂静的时候,你的主没有弃绝你,也没有怨恨你,后世对于你,确比今世更好,你的主将来必赏赐你,以至你喜悦。”(古兰93:1——4)伊斯兰没有从这个世界上消失,反而却在全世界悄然浮上了水面。历史事实再一次证明,除真主外没有谁能够用暴力消灭伊斯兰。对敌视伊斯兰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已经成为历史陈迹的失败的过去。

武力可以消灭穆斯林的肉体,但是它无法消灭穆斯林的信仰,黑暗的时代已经结束,但由那个时代所遗留下来的思维导向并未完全改变。出于各自的政治需要,一方面包括美国和俄罗斯在内的现代工业民主国家利用庞大的宣传机构,在新闻舆论中大肆丑化伊斯兰;另一方面是一些从事伊斯兰教研究的当代学者用自身固有的思惟框架去套伊斯兰,并利用他们的学术影响无形中误解伊斯兰,从而使人们得到一些关于伊斯兰的错误信息——或许他们这样做的目的只是出自个人的“治学”的需要。但无法否认的是,他们事实上却在给伊斯兰做掘堤之蚁。

那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是最容易迷惑人的。归纳进来,这些关于伊斯兰的错误信息集中地表现在;1、以基督教比附伊斯兰从而使伊斯兰退缩到一种纯粹与社会生活无关、与个人日常行为无关的个人精神信仰,从而把伊斯兰消解为一种可有可无、不疼不痒的肤浅庸俗的“宗教 ”2、以基督教历史上的神权统治比拟伊斯兰的政教合一,使人从心底把伊斯兰看成恐怖主义活动。3、从唯物论角度去评价先知穆罕默德;4、从唯物论和达尔文主义角度去评价伊斯兰。这是当代学者的基本思路,其后两种“治学”方法,我们将在这里展开详细的讨论。

从唯物论角度去评价先知穆罕默德和伊斯兰,这是“宗教改革”运动的一种历史延续,与“宗教改革”时期对伊斯兰进行谩骂式的批判方式相比,今天的伊斯兰教以及学者的口吻显然要文明的多,从李松茂教授接受痛骂“穆罕默德和伊斯兰的欺骗性。”到周燮藩老师把伊斯兰说成:“穆罕默德及其领导的宗教革命是阿拉比亚从部落到民族和国家的历史进程的产物”,显而易见的是两位老师只不过站在同一个立场进行两套不同说词而已,根据历史唯物辨证主义逻辑,任何历史事件都可归结为“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什么叫‘生产力’他们所说的生产力实际上指的就是经济权利,也就是财产或钱的问题。这种犹太守财奴的思维模式是无理性可言的,唯物论者对伊斯兰的复兴也作出了类似的像当然的推断:“伊斯兰教以前的一个多世纪,(5世纪末至7世纪初)阿拉伯社会的基本特征是连绵不断的部落战争……这些大多发生在同宗部落之间的战争,极大地消弱了血缘联系,加速了民族制度和部落宗教的解体,同时也阻碍了生产和贸易。给广大的部落民族带来了深重的苦难……这个穆斯林史学家所称的“蒙昧时期”就是进入阶级社会所必经的野蛮时期。私有制是这一时期的新要素,经过延续百年的掠夺和争夺,这一要素逐渐为向国家过渡做好了准备。迈出了这艰难而又关键的一步,正是穆罕默德所担负的历史使命”。

对于唯物论者来说,人类是没有感情的经济动物,一切都是因为“生产和贸易”“经济所有制的缘故,人类社会的变革取决于拟人化了的“历史”,“历史”走到文明社会的门坎前面,穆罕默德就成了“历史”的代替品,真主末日是不存在的,正义和良知是无足轻重、不足挂齿的。唯物论者不自觉的冷酷和利欲熏心促使他们偏爱民族主义和国家主义,因此他们的自觉不自觉的把穆罕默德描述成一个民族主义者、国家元首,甚至不惜为之信口开河:

 “公元604――611年,阿拉伯人的伯克尔部落在祖卡尔击败一支波斯军队。当消息传到麦加时,据圣训记载。年近四十的穆罕默德非常兴奋,大声宣布说: ‘这是阿拉伯人第一次在波斯人面前扬眉吐气。正是通过我,真主帮助了他们’。如果这是信史。那就显明地显示了穆罕默德的民族意”。(《穆罕默德》周燮藩著)

先知穆罕默德是在四十岁以后才首次接到真主的启示,成为安拉的使者的。然而,周燮藩老师在他的文章中却杜撰或7引用了这么一段根本就莫名其妙的所谓 “圣训”。四十岁之前的穆罕默德只是麦加的一个小商人,他的为人一向是为人们所称道的,他可能会说成“正是通过我,真主帮助了他们”这句巫师式的话吗?斯大林主义的人生信条是“只要为我所用”因此整部人类历史在他们那里都被穿凿附会。

 “但是,由于游牧社会经济条件的限制,氏族制度及其观念的顽强生命力,仍在顽强阻碍由部落向国家的过渡。穆罕默德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顺应历史发展的进程,借助于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一神教资料,通过对部落宗教的改革。首先在意识形态领域取得突破。伊斯兰教规定的教胞的关系,向部落民族提供了一种远比血缘关系更为稳定和广泛的社会纽带,也可能成为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的基础。”(同上)在这里,周燮藩老师把伊斯兰说成了阿拉伯半岛从部落向民族国家过渡的工具。故且不说他对伊斯兰知识的肤浅。至少他忽视了这么一个历史事实,现代意义上的:民族、国家概念是西方人的概念,是在近代一二百年间随着西方殖民势力的入侵,民族国家主义这一病毒才被有意识地植入穆斯林世界,并随着文化殖民而扩散的。在伊斯兰复兴前夕乃至伊斯兰复兴之后的一千多年里,穆斯林从来就没有过“民族”和“国家”的意识,信真主和末日并行善的人就是穆斯林,仇视伊斯兰的人就是卡非尔,人和人之间的差别只在于信仰,整个世界只分成两个部分――伊斯兰的土地和战斗的土地,而从来就没有“国家”“国界”的意识,哈里凡是穆斯林的主事人、苏丹是穆斯林的军事领袖,而不是中世纪以前的欧洲国王,先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构建的是一个伊斯兰社会(稳麦)而不是阿拉伯民族,更不是什么“国家的雌形”因为伊斯兰社会中,国家的存在是非法的。

站在伊斯兰的对立面去研究伊斯兰,这就是当代所谓从事伊斯兰研究的学者们的基本立场,他们无意于去深入了解伊斯兰的内涵和精神,而是需要一些有关于历史发展情况的资料。

这一点在当代中国“学术界”是极为明显的。甚至有些学者无知地把伊斯兰和基督教混为一谈的地步:

 “在伊斯兰教中,穆斯林所追求的人生最高的理想和完美的境界是灵魂拯救,类似于基督教中的‘再生’,属于个人道德和形而上学的论证层面的范畴。而要实现 ‘灵魂拯救’则必须经过‘道德实践’和‘道德完善’。穆斯林必须在社会的环境中进行自我道德修养,因之,穆斯林的信条是:万物非主,(真主)——爱之。精神(道德完善)——宇宙之光。(灵魂拯救)”“政治文化的伊斯兰教中,有三个宿命论规约着穆斯林的文化教育心态,遂积淀为特殊的政治文化。一为‘道德宿命论’,认为人生来就是负罪的,但归宿的两种可能,不是升天堂,就是下火狱,只要行善,真主就会拯救他。二为‘生命宿命论’------(《现代政治与伊斯兰》第二页,刘清华著)

谁都知道“灵魂拯救”和“原罪说”是基督教基本教义。伊斯兰既没有“灵魂拯救”的说法,更不承认宿命论和人生来有罪。伊斯兰信仰中有末日复活审判,但末日的复活是“人”这一整体的复活,“人”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后世的报应只是根据每个人在今生的所作所为。“灵魂拯救”“人生来就负罪”云云都是与伊斯兰风马牛不相及的杜撰。但《现代政治与伊斯兰教》的作者们为什么张冠李戴呢?原因只能是这两个,要么是处于刻意的歪曲。要么是处于对伊斯兰的无知。

宗教改革时期的中国伊斯兰教研究主要是为了配合当时的政治运动而展开的,宗教改革的后期目标是在短期内迅速消灭伊斯兰。因此,同时期的中国伊斯兰教学术研究的任务,也是为这一目标服务的。宗教改革后,经过拨乱反正,短期内迅速消灭伊斯兰这一不切实的目标放弃了,但当时遗留下来的意识形态却仅仅只是改革了一个其措词的激烈程度,而没有丝毫实际性的触动。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有其发生、发展和消灭的过程的说法,宗教的产生和存在是由于科学的不发达、社会的阶级压迫以及人民生活的贫困等。这种看法不言而喻的推论便是:只要科学发达了。阶级压迫消失了,人民生活富有了,那么,宗教就会自然消亡。根据这种基本的 “宗教观念”当代中国伊斯兰教研究学者的研究工作都几乎无例外地是为了伊斯兰在中国的自然消亡而进行的。因此这些研究工作必然地走这样一条路子:1、首先,根据宗教改革时期的指导思想;2、伊斯兰在中国是通过阿拉伯、波斯移民,然后通过自身的人口繁殖历史遗传下来的;3、中国的伊斯兰与国外(阿拉伯)除人口血缘关系之外,再没有别的关系,因此,事实上可以撇开《古兰经》和《圣训》(在他们看来这是阿拉伯的东西,与中国伊斯兰教没有直接的关系,)去研究中国伊斯兰教和回族伊斯兰教,然后在根据上面所列的和还没列的一些定论,找一些资料进行填充,然后他们的学术成果也就批量生产出来了。

 “但为一个独立的学科,对其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应该说是近十几年的事情,由于学界同仁、教内研究者、实际工作者和业余爱好者抱有一个共同愿望,筚路褴褛开发沃土,所以于中国伊斯兰教的研究成果还是非常丰硕的,------当然,同佛教、道教汗牛充栋的著作相比,中国伊斯兰的研究作品显得有点可怜--- ---时不我待,愿于同志共勉。”(《中国伊斯兰教和传统文化》秦惠彬著)然而,穆斯林并不希望这类人的中国伊斯兰教研究著作汗牛充栋,1958年到 1974年的历史创伤至今未曾愈合,穆斯林显然不希望那一场过去的一幕在另一个层面上重演,前者是以肉体上消灭伊斯兰,后者却是从学术领域里不痛不痒地瓦解伊斯兰,从本质上来说两者是同一条战线上的两支部队。前者是地面部队。后者是空降突击队。

在上面引的同一本书里,秦惠彬老师打了个比方:“中国伊斯兰教在中国这块土地上长大,它是流——其源在外。”然后,他研究中国伊斯兰教的“流变”。根据这样一种思路,秦惠彬老师得出了许多结论:“一是原始的伊斯兰精神带着明显的游牧、沙漠、商业等特性”;二是“伊斯兰成为被征服地区人民的共同信仰”之后,“多元文化的冲突与融合过程开始了”,“伊斯兰大厦换上了综合性的新骨架——原始精神后退了、淡薄了”,“可以这样认为,凡是追求世界主义的东西都必然要付出一定的代价,受到自身的惩罚,伊斯兰教也不例外”;三是“中国伊斯兰教是中国的宗教,”“中国伊斯兰教的载体也就是信奉这一宗教的各个民族文化遗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秦惠彬老师的这些结论都是站在伊斯兰的对立面提出来的。当然这种论调并不新鲜,但表达方式比较有特色但值得一提的是,秦惠彬老师所提的“伊斯兰精神”又是哪些具体内容呢?它与游牧、沙漠、商业等特性又有哪些特殊关系呢?伊斯兰的“新骨架”和“原始精神”又是什么?以至于伊斯兰付出 “代价”受到自身的“惩罚”?对伊斯兰而言,人类社会的生活制度和文化价值观念只有伊斯兰与非伊斯兰之别,却没有“新伊斯兰”和“老伊斯兰”的说法,伊斯兰就是伊斯兰——和平、平等、宽容、正义、公道、互尊互重的人类共同向往的价值理念和社会文明,它不分阶级、不分民族、不分地域,又何来“中国伊斯兰教” “美国伊斯兰教”之说,“回族伊斯兰教”等概念是1958年宗教改革的遗物,它们是客观上起到了把伊斯兰和伊斯兰的异端混为一谈的作用,那种不厌其烦地考证“伊斯兰教何时传入中国”的作法无疑是这一思路的沿续。伊斯兰何时在中国开始复兴,通过何种方式和途径。这是历史老帐。对今天的穆斯林来说追究这些问题并无任何实际意义和价值,相反却引起了强化回民子弟民族主义情绪的反作用。对伊斯兰的再度复兴有百害无一利。同时也为激化民族矛盾埋下隐患。更何况从学术研究角度来说,现在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治学方法是漏洞百出的,根本不可能给社会大众提供一个相对正确的答案,至于“中国伊斯兰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的说法,更是荒唐透顶。这种说法正如说太阳系是地球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一样可笑。“中华文化遗产”事实上在五四时期就已经遭到了狂风暴雨式的攻击,时至今日传统文化在中国几已荡然无存,用“中华文化遗产”去囊括伊斯兰是逻辑混乱。从伊斯兰的角度而言,人类社会由伊斯兰文化和非伊斯兰文化组成,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从主体上而言只是非伊斯兰文化的一个部分。

七、 伊斯兰的异化及其根源

就像《古兰经》所揭示的那样,人类的整个历史,本质上就是一部伊斯兰的净化和异化相互交接的历史。伊斯兰的异化和复兴都是必然的,亚伯拉罕和摩西所复兴的伊斯兰被以色列人异化为后来的犹太教。耶稣所复兴的伊斯兰被圣保罗和后来的人们异化成基督教,而先知穆罕默德所复兴的伊斯兰也很难避免遭受异化——感赞全世界的养主,他使《古兰经》完美无缺地保存下来,人们普遍都能找到他,并直接阅读它。

伊斯兰被丑化是因为敌视伊斯兰者刻意造谣攻击和歪曲,而伊斯兰的异化则是因为为信仰者的无知和私欲的怂恿。

伊斯兰的异化始自人类诞生的那一时刻,真主在《古兰经》中说:“阿丹的子孙啊,你们绝不要让让恶魔考验你们,犹如他把你们始祖的衣服脱下,而裸露他俩的羞体,然后把他俩诱出乐园。他和他的部下,的确能看见你们;而你们却不能看见他们,我确己己使恶魔成为不信道者的盟友。”恶魔总是借人类欲望而驱使我们偏离正道,因此,伊斯兰在人类历史上的每一次复兴,同时就替伏着异化的危险,因为追求真善美是人的本性,堕落和自我放纵也是人类的本性,所以只要稍有疏忽,人类的堕落就是必然的。伊斯兰的异化并不是由于外界的原因更不是由于伊斯兰复兴过程中“多种文化的冲突与融合”而造成的。伊斯兰文化指的就是真主的启示和真主赋予这个世界的常道(各种物质的属性和内在规律),伊斯兰文化就狭义而言指的就是《古兰经》。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伊斯兰复兴前的阿拉伯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不仅没有共同之处,而且是水火不相容。伊斯兰复兴后,是阿拉伯文化吸收了伊斯兰的内容,而不是伊斯兰文化吸收阿拉伯的内容,伊斯兰在世界各地复兴后,绝不是伊斯兰“换上了新骨架”,而是伊斯兰复兴地的文化换上了伊斯兰的“新骨架”。伊斯兰是纯正和亘古不变的,但伊斯兰的信仰却由于我们的无知和私欲而掺杂了大量非伊斯兰的内容,这就是“伊斯兰的异化”这一概念的真正内涵。

伊斯兰信仰被异化的根源,要追溯到四任哈里发时代。(历史是真主无可变更的前定,对历史的重新思考,只是为了探究世界何以背离真主常道的根本原因。)由于未能及时、妥善地根据伊斯兰的原则处理好政治体制问题,哈里发奥斯曼和阿里先后遇难,奥斯曼的堂弟、叙利亚总督穆阿维叶661年通过武力威胁和金钱利诱取得哈里发职位后,伊斯兰选举制度中止了,专制代替民主,在往后的一千多年里,伊斯兰的政治原则只能有限度地在伊斯兰社会中得以少部分实现;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伊斯兰越来越被极权专制者人为的挤压到民事领域。尤其是767年教法学家艾布·哈尼法被囚禁致死、哈里发买蒙时期对不接受《古兰经》被造说的罕百里所进行的迫害;以及由于隋芬战役和阿里的被刺,导致哈瓦里吉派和什叶派从政治派别最终演变为“伊斯兰教”的两大教派。这些把伊斯兰稳玛搞得四分五裂,并直接导致伊斯兰稳玛演变成世俗的王朝的事件,是促使伊斯兰迅速异化的根源所在,首先伊斯兰从政治领域退却了,再接着是从法律领域退却。伊斯兰法对统治集团失去了制约效力,同时又不得不把刑事法和行政法割让给统治者去胡作非为,留给伊斯兰的唯一领地只有民事纠纷了。到安萨里时代,伊斯兰就已经只剩“六大信仰”“五大功修”和修身养性这三块领地了,安萨里在他那本当时最具批判精神的《圣学复苏》中着重讨论过《古兰经》诵读者应如何使自己在诵读过程中哭泣起来的问题,阿巴斯王朝初期的穆尔太齐勒派采用古希腊哲学来探讨《古兰经》的做法,更是直接把伊斯兰异化为思辩性的空谈,但后来的罕百里、艾什尔里学派、伊本 ·西纳的宇宙流溢说、巴士拉女独身者拉比亚的深爱说,以及阿巴斯王朝前期就已经存在的泛神论,后来作为批判者的安萨里学说,以及中国刘介廉先贤的《天方性理》,他们都是沿着穆尔太齐勒学派的思路走的,伊斯兰精神和伊斯兰社会制度他们舍而不谈,却一味的论证真主的存在,一味的讨论真主的本体和德性,以及真主创造世界的过程,对礼拜封斋朝觐的细节穷追不舍。而这一研究本身就已经背离伊斯兰的方向,《古兰经》说“你们不要探究真主的本体,因为这对你们是有害的。”对于真主的本体和真主创造万物的过程,人类应该满足于《古兰经》的启示。理智是真主赐予人类的恩惠,人应该用理智去思考信仰和万物,但人更应该认识到自身在真主面前的渺小和卑微,追求真主的本体和德性无疑于狂妄自大,并且只能把大众的思维引入歧途和死角,由此伊斯兰的社会功能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了,只剩下六大信条封斋礼拜的赞念诵词,伊斯兰遂被异化为与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司法制度无关的个人信仰。今天,中国的年轻一代只知道“回民不吃猪肉”而不知道“为什么不吃猪肉”,连仅余的“六大信条”“五大功修”是什么内容都一无所知了,想起来实在有点后怕。

感赞真主,他保护了与伊斯兰同为一体的《古兰经》,使我们在经历了长时期的迷离之后,依然能随时抓住真主的绳索,并为我们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先知穆罕默德的言行、并效法之提供了最坚实的阶梯。

在中国,伊斯兰的异化有一个更致命的因素,即对教育的盲目拒斥,尽管《古兰经》强调过“只有有知识的人才能知道《古兰经》确实是真理。”圣训更是强调学习知识的重要性,甚至把学者的墨汁和烈士的鲜血相提并论,但中国穆斯林都在自我封闭中长期拒绝学习和教育,首先他们拒否对汉文化的学习和教育,他们认定对汉文化教育的学习会使子女的信仰消失,但另一方面他们又极少甚至根本不进行阿拉伯语教育,少数有幸送到清真寺“念经”的孩子,则是被作为“未来的阿訇”来培养的:“好好念经,将来走在人前,坐在人上,吃鸡腿、油香”。

自从1952年中国回民被确定为一个“特殊民族”以后,回民子弟的“阿拉伯血统”意识普遍被日益淡化了,伊斯兰这一人类共同的信仰被解构为回族的“族教”。几十年来,回族的形象被直接等同于穆斯林的伊斯兰的形象,少数无信仰的回族人的劣行被当作整个穆斯林群体和伊斯兰的劣行,为伊斯兰在中国的再度复兴和净化人为设置了许多障碍。消除这些障碍必须从教育着手。感赞真主,他赋予我们生命,并指引了我们,伊斯兰在真主的援助下四面复兴,伊斯兰知识的普及教育和信仰的净化已提上日程。

八、 伊斯兰的复兴与净化

近代伊斯兰的复兴与净化,可以视1738年的瓦哈比运动为先声。以净化伊斯兰、恢复伊斯兰早期的纯正的口号,发起了一场规模宏大、影响深远的伊斯兰复兴运动,并迅速席卷阿拉伯半岛。1802年攻占麦加。1804年夺取麦地那,捣毁被装修的先知穆圣的陵墓。并将墓地的全部物品没收,1811——1818年奥斯曼帝国派兵推翻瓦哈比政权,但埃及军队撤离后,瓦哈比运动浪潮再起,并于1926年沙特家族确立了对希贾兹、纳季德的阿西尔的统治地位。

瓦哈比运动的主旨是:在于号召穆斯林回归《古兰经》《圣训》,消除以希腊哲学思想对伊斯兰的人为的异化,坚持伊斯兰信仰独一的真主,反对圣墓崇拜和过分的崇拜先知。禁止占卜吉日等异端,宣布专制统治是非法性,禁止穿丝绸和华丽的服装,禁止佩戴金首饰和吸烟、喝酒、赌博等恶习。这一场运动为世界的伊斯兰净化和复兴开创了行例,并促进了19世纪上半页印度西北的圣战运动和印尼的巴德利运动。并带动了中国西北地区的遵经革俗运动。

由于瓦哈比在运动中并未提及明确的伊斯兰社会政治结构,沙特以及其1926年后代子孙的阿布杜勒·阿齐兹建立的政权都是世袭王国。世袭制导致了当代沙特王室的专制和糜烂。专制和糜烂又导致了愚民政策和新闻封锁,思想僵化,麦加天房附近的店铺就在销售香烟。在国际事务上沙特政府自觉地扮演着“美利坚众合国第五十二个州”的政治角色。

正如伊斯兰的异化是从政治领域开始向法律、理论、信仰逐步推进一样,伊斯兰的净化则是首先从信仰、理论开始逐步向法律、政治领域推进。瓦哈比运动在净化信仰方面迈出了第一步。19世纪下半叶乃至整个二十世纪,是伊斯兰世界遭受压迫最严重的时代,也是伊斯兰复兴最活跃的时代,这一时期首先是阿富汗尼对伊斯兰团结的大声疾呼。唤醒了一批穆斯林思想精英。从而推动了伊斯兰世界的普遍反省。拉西德·里达的沙拉非叶主张,为后来的伊斯兰复兴运动构建了基本理论框架。摒弃异端,回归伊斯兰;效法先知时代,回到《古兰经》中去,完全按照《古兰》和《圣训》建立伊斯兰司法体制。并最终构建伊斯兰政治体制。西拉德·里达的政治理论在浓度的广度上都不及阿布·阿拉·毛杜迪和大阿亚图拉·霍梅尼,但其重建哈里凡制度的思想却富有启发意义,并为伊斯兰复兴和净化运从理论走向运动做好了铺垫。

囊括二十世纪整个伊斯兰复兴的净化运动的基本理论和行动纲领,不外乎下面几点:

1、回到《古兰经》中去,从而首先端正人们的信仰,在价值理念和日常生活摒弃一切与伊斯兰不相符的东西,如崇拜权威人物和偶像,泛神论及非伊斯兰的生活方式,陈腐的圣徒圣墓崇拜和现代的西方物质主义、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思想。

2、反对专制权,反对人压迫人,人剥削人,倡导伊斯兰全人类平等、互助的价值理念。

3、要求全方位地效仿先知和索哈伯时代,从个人品德修养,到社会行为的规范,到社会司法制度和教育体制,经济行为和经济制度。

4、主张立法权在于真主,要实现社会的伊斯兰化。在这方面,矛杜迪提出了“一切主权归于真主”,并区分了“穆斯林国家”和“伊斯兰国家的”概念。霍梅尼提出并实践了“教法学家监视下的政府”以及伊斯兰国家权力分割相互制约平衡的原则。苏丹兄弟会领袖哈桑·图拉比则严格区分了“伊斯兰国家”和“民族国家”。

对这场声势浩大的伊斯兰复兴和净化的运动,西方学者作出了不同的分析和反应,其中影响较大的就是赛缪尔·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他把伊斯兰世界的政治事件以及由西方殖民主义遗留下的地区冲突隐患的暴发和明朗化归因于穆斯林人口增长的经济就业的压力,把穆斯林和东正教徒之间地区性民族冲突以及车臣的伊斯兰独立运动一概视为伊斯兰文明和基督教文明间的冲突。这一言论是由于不同视觉的学者固有的思维模式造成的。而另一种看法则认为,伊斯兰包括埃及兄弟会运动, 1979年的麦加大清真寺的事件,阿尔及利亚伊斯兰复兴力量在选举中全面取胜又被军队镇压,苏丹的伊斯兰的文化运动等信仰复苏是穆斯林面对西方文明和现代化的压力而作出的向传统文化回归的一连串反应。但不论是,非穆斯林事件对伊斯兰事件所发生的现象作何种评价,伊斯兰复兴和净化运动却自始至终在真主的前定下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地悄然进行着,这既包括了穆斯林聚居地区有大规模群众性社会运动,也包括穆斯林大众信仰意识的复苏,以及非穆斯林纷纷归信伊斯兰而成为伊斯兰复兴运动的新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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