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大法官赞同伊斯兰法制
来源:中国清真网
时间:2009-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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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英国《卫报》7月4日报导﹐英国最资深的大法官尼古拉斯?菲利普勋爵发表意见说﹐英国的法制可以容纳沙里亚﹐使伊斯兰法制在英国社会中发挥功能。 这是他对坎特伯雷大主教罗旺?威廉姆观点的支持。
大法官菲利普在对伦敦伊斯兰理事会的演讲中说﹕“我们没有理由排斥沙里亚或其它宗教法制﹐让它们对民众进行协调﹐或给民众多一种法制选择。” 但是﹐他说﹕“必须声明﹐伊斯兰法制在协调中对败诉一方的任何处罚必须符合英格兰与威尔士基本法精神﹐这是国家大法。”
菲利普大法官说﹐英国的公民享有多种法律选择﹐人民有权选择自己相信的法制﹐沙里亚应当是其中之一的合法法制﹐应受到最高法庭的承认。 他说﹕“凡是居住在这个国家的公民﹐都必须遵循英国的基本大法﹐即英格兰与威尔士法。 只有最高法庭﹐有最终裁决权。”
英国正在进行法制改革﹐根据多方提议﹐诉讼双方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自己社团的法制调节纠纷﹐例如沙里亚或犹太法﹐社团法制的判决为大法庭认可﹐但制裁方式不得超越英国基本法准则。 议案一旦在国会通过﹐便成为正式法律原则﹐伊斯兰法庭将有权协调各种民事诉讼﹐判决结果有效。
在讨论中有伊斯兰法制(沙里亚)的地位问题﹐遭到某些社会势力的激烈反对﹐但是坎特伯雷达主教和英国最高大法官先后表态支持容纳伊斯兰法制。 大法官说﹐大多数英国人对伊斯兰法制不理解﹐以讹传讹﹐真相受到歪曲。 他说﹕“其中误解之一是被西方媒体误导宣传的结果﹐认为沙里亚判刑就是剁手﹑乱石砸死或鞭子抽打﹐十分野蛮。 确实﹐有些伊斯兰国家执法严厉﹐但是这样的事不会在英国发生﹐在这个国家不会有这些问题。”
沙里亚法制是根据伊斯兰人道主义原则十分仁慈和公正的法律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主义﹐而对各种社会都有适应性。 大法官说﹕“譬如在处理家庭纠纷方面﹐沙里亚并不严厉﹐而是很温和﹐人性十足。 (在沙里亚没有成为正式承认的情况下)我们国家的法制早就允许沙里亚实际存在﹐在英国实施已有很长历史。 因此﹐这使接纳沙里亚成为可能性﹐让民众有更多的法律选择﹐为他们之间的民事纠纷达成满意的协议。” 他说﹕“例如穆斯林妇女在沙里亚法庭上被判决离婚后﹐嗣后就可以再婚﹐但是英国的普通民事法庭比较复杂﹐她们不能很快再婚。” 英国大主教和大法官都提议容纳沙里亚是合理化的建议﹐但是﹐鉴于英国国内政治势力﹐这个提议会受到阻力﹐受阻的原因不是沙里亚不合理﹐而是立法者不公正﹐受别有用心的政治目影响。
大法官在伦敦伊斯兰理事会的演讲受到热烈欢迎﹐在他演讲之后理事会顾问﹑伦敦中心清真寺大伊玛目奥斯曼?哈桑发表评论。 他说﹕“菲利普大法官所说的沙里亚客观存在的问题﹐是早就实施的事实﹐一直在为穆斯林社会有效地服务。 大多数穆斯林家庭都选择沙里亚调节他们的家庭纠纷﹐因为沙里亚法庭的调节不影响他们的在英国居住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