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约有24万人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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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约有24万人赴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

来源: 时间:2009-09-23 点击: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9月21日电(记者 贾楠 王晓鹏)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1日发表的《新疆的发展与进步》白皮书说,2008年,新疆约有24万富余劳动力前往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务工。

    白皮书表示,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的人口自由流动日益增多。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受市场导向作用影响,以上学、工作、经商、务工为主要目的的自发、自愿人口流动,在新疆城乡之间、北疆和南疆之间、新疆和内地之间频繁增加。另外,每年还有大量的季节性流动人口在新疆境内和新疆与内地之间流动。每年8月下旬至11月的棉花收获期间,都有来自其他省市的数十万人到新疆从事棉花采摘工作。

    白皮书指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带来的人口频繁流动,导致新疆的民族构成及分布格局发生了变化。一是民族成分增加。2000年,除基诺族外,中国的其他55个民族都有成员在新疆定居生活。二是各民族人口数量普遍增加。1978年到2007年,全疆人口最多的维吾尔、汉、哈萨克、回等4个民族人口分别增长了74%、61%、81%和78%。三是各民族传统居住地的本民族人口比重不断下降。四是城镇多民族混居状况更为明显。城市中的少数民族人口比例增加。

    据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新疆总人口为2130.8万人,其中汉族以外的其他民族1294.5万人,占全疆人口的60.8%。截至2007年,百万以上人口的民族有3个:维吾尔族、汉族、哈萨克族,人口分别为:965.1万、823.9万、148.4万;10万至100万人口的民族有3个:回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1万至10万人口的民族有6个:塔吉克族、锡伯族、满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以及东乡族。其余民族人口不到万人。

    白皮书表示,新疆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今天生活在新疆的各民族都是在历史上先后移居而来的。新疆各族人民在长期共同生活中结下了深厚情谊。60年来,新疆各族人民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共同进步,形成、发展和巩固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这既是新疆发展进步的重要内容,也是新疆发展进步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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