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兰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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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兰经》研究

来源: 时间:2009-11-17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一、《古兰经》及启示
  《古兰经》的定义

  《古兰经》之名“古热阿乃”有诵读、收集、集合之意?,即收集《古兰经》经文的字句,在诵读中编联为一体。如安拉所说:“集合它和诵读它,确是我的责任。当我诵读它的时候,你当静听我的诵读”(75:17-18)

  《古兰经》自首章《法蒂哈》(开端章)至尾章《人类章》,是安拉以明确的阿拉伯语降示给我们的先知穆罕默德(愿主赐他安宁)的。这些经文以记录和口头形式世代相传,因传播中着意保护,从未被篡改、歪曲,安拉在《古兰经》中证实了这点:“我确已降示教诲,我确是教诲的保护者”(15:9)

  杰尔加尼先生给《古兰经》下的定义是:《古兰经》是降示给安拉使者的,并通过毫无质疑的连续传述加以记录。”该定义只是讲《古兰经》有别于其它经典之特点,尚不够全面,最能概括其本质的定义是:“降示先知的超绝文辞,记录在许多册页中,在虔诚崇拜地恭读和连续不断地传播中成书”。该定义的提法是法学家和所有语言学家一致认同的。

  定义的解释及要点说明

  所谓“超绝的文辞”在该定义中是指包括所有语言的一种概念,意味着它是超越并适于人、精灵、天使语言界限的一种奇迹。以“降示给先知穆罕默德”之限定,区别于降示给以前的诸先知的经典,如《讨拉特》(《旧约》)、《引支勒》(《新约》)等。

  所谓“虔诚崇拜地恭读”是把诵读《古兰经》做为功修。以此区别阅读“古德斯”圣训(圣语)?,尽管我们说“古德斯”圣训的言辞也是安拉降示的。因为把诵读做为功修,意即命令在拜功和其它功课中诵读也是功修,而读“古德斯”圣训不作为功修。

  《古兰经》以阿拉伯语降示,因此《古兰经》的译本,不能称为《古兰经》?,它仅仅是直译或意译的一种注释。安拉说:“这《古兰经》确是全世界的主所启示的。那忠实的精神把它降示在你的心上,以便你警告众人,以明白的阿拉伯语”(26:192-195)。按通例法则诵读优于异常读法,如伊本·买斯欧德在誓言罚赎章节的诵读,:“毁约,当‘连续’斋戒三日”(5:89)。

  《古兰经》的各种名称

  《古兰经》有许多特别名称,最常见的如下:

  1.“古兰”(诵读),如安拉说:“这部《古兰经》必引导人于至正之道”(17:9)

  2.“福尔冈”(准则),如安拉说:“圣洁哉安拉!他降示准则给他的仆人,以便他做全世界的警告者”(25:1)。

  3.“克塔布”(经典),安拉说:“我确已降示你们一本经典其中有你们的教诲”(21:10)。

  4.“坦兹力”(启示)安拉说:“这《古兰经》确是全世界的主所启示的”(26:192)。

  5.“泽克热”(教诲),安拉说:“我确已降示教诲,我确是教诲的保护者”(15:9)。

  称之为“古兰”(诵读)其实质是诵读于口的经典,至于称之为“克塔布”,实际是笔记于册的经典,这两个名称都是按意称谓的。称之为“福尔冈”(准则)是因为它是辨别真理与谬误的准则,或是判定《古兰经》降示及各章节中各自独立内容的准则。

  4和5的称谓是由来自安拉的“启示”和“教诲”,从含意中提出的。

  启示之现象

  穆罕默德·阿卜杜教长对“启示”作过这样的定义:“启示是一种自我获取的知识,但可以确信这种知识是借助某种媒介或直接来自于安拉,”而灵感则是人心灵渴求的一种真实感受,是不知其来源的一种直觉认识,两者之间差异显而易见。这种感觉类似于饥饿、干渴、喜怒哀乐、怯懦恐惧的感受。

  我们的领袖穆罕默德还不是最先以启示劝戒的先知,自先知努哈起安拉选择的使者们已相继以这种方式把认主独一的使命传给人类。安拉说:“我确已启示你,犹如我启示努哈和在他之后的众先知一样”(4:163)。穆圣与众先知被启示的现象是相似的,就此目的是一个,根据仍然是一个,这不足为奇,所有这些是强调“启示”在众先知那里的含意。

  启示在语言方面意思如下

  1.人类天生的灵感,如安拉所说 :“我曾启示穆萨的母亲(说):‘你应当哺乳他’”(28:7)。

  2.动物的本能灵感,如安拉所说:“你的主曾启示蜜蜂:‘你可以筑房在山上和树上,以及人们所建造的蜂房里’”(16:68)。

  3.用以“暗示”和启示的“迅速指点”,如安拉在叙述宰凯里亚先知的轶事时说:“他从圣所里走出来见他的族人,就暗示他们:‘你们应当朝夕赞颂安拉’”(19:11)。

  4.《古兰经》同样把恶魔对人的“煽动”、“讽示”、“诱惑”用“卧哈一”(启示)这个词来表达,正象安拉说的:“我这样以人类和精灵中的恶魔为每个先知的仇敌,他们为了欺骗而以花言巧语相互讽示”。

  启示的种类

  启示是以间接和直接方式完成的。直接启示:

  1.睡眠中的梦境启示。据圣妻阿伊莎传述:“最先显现给穆圣的启示是良好的梦境,继而穆圣凡在梦中所见所闻,都是像晨光那样昭明地来临”。《古兰经》的启示中没有此种情况,因为全部《古兰经》都是在醒悟时降示的。证实众先知睡梦中的启示,最典型的就是先知易卜拉欣梦见宰他的儿子易司马仪的故事。安拉说:“我就以一个宽厚的儿童向他报喜。当他长到能帮着他操作的时候,他说:‘我的小子啊!我确已梦见我宰你为牺牲。你考虑一下!你究竟有什么意见?’他说:‘我的父亲啊!请你执行你所奉的命令吧!如果安拉意欲,你将发现我是坚忍的。’他们俩既已顺服安拉,而他使他的儿子侧卧着。我喊叫说:‘易卜拉欣啊!你确已证实那个梦了。’我必定要这样报酬行善的人们。这确是明显的考验”(37:101-106)。

  2.醒悟时安拉自屏障后的直接言辞启示。此种启示形式在穆萨圣人的事迹中得以证实。如安拉说;“安拉曾与穆萨对话”(4:164)。在《古兰经》中同样没有这种形式的启示。至于以吉卜利天使为媒介的间接启示,在级别中,这一命题是我们注意到的最高的品级。因为,《古兰经》就是以此而降示的,称为“明显的启示”。有两种情况:第一,启示到来时犹如叮当作响的铃声,继而启示中断,穆圣已领悟所启示的天命。这种情况穆圣经历最多;第二,吉卜利天使奉安拉之命以“人”的面貌出现下降启示。这种如此和谐融洽的情景在穆圣以前很少出现。其时,穆圣听到来自启示使者的启示感到无限慰籍,两者之间情同手足无限信赖。这两种方式我们可以从圣妻阿伊莎的传述中找到,她说:“希沙里之子哈里斯问穆圣说:‘主的使者啊!安拉的启示是怎样降给你的?’穆圣说:‘启示来临,有时就像激烈的铃声,当我一旦领悟了其要义时,它便中止;有时天使饰以男人的形象,讲述于我,我便领悟所言’。”

  《古兰经》的启示并未局限于安拉与其选择的使者通过启示天使来降示经典的那种玄妙而神秘的联系现象,而是在一节经文中展示着三种情景。

  1.在先知心中授予意念、引以感知。如穆圣说:“天使(指吉卜利天使)确使我的灵魂富有生机,任何生命,除非它的给养告尽,否则绝不会死亡。你们当敬畏安拉,很好地去寻求吧!”

  2.自幔帐后安拉与先知交谈,如安拉自幔帐后召唤穆萨,他能听到召唤。

  3.安拉派遣启示的天使把所负之使命以人的形象或以天使的形象传达于某一位先知。这正是“卧哈一”(启示、默示)一词读出时,意思便立该明白。故此,经文提到:“任何人也不配与安拉对话,除非启示,或从帷幕的后面,或派一个使者,奉他的命令而启示他所欲启示的。

  他确是至尊的,确是至睿的”(42:51)。

  《古兰经》是以零星的方式降示的

  《古兰经》约在二十三年中零星地降 示给穆圣,此段经文证明了这一点:“这是一部《古兰经》,我使它意义明白,以便你从容不迫地对众人宣读它;我逐渐地降示它”(17:106)。

  “零星降示”是为了消除人们的困窘而针对各个事件、各种情况及个人和社会的具体问题,以循序渐进的、人们容易接受的方式而降示。

至于其它一些天经,如《讨拉特》(《旧约》)、《引支勒》(《新约》)、《宰逋尔》(《圣经诗篇》)全都是未分散开而一次降示的,安拉之言证明于此:“不通道者曾说:‘怎么不把全部《古兰经》一次降示他呢?’我那样(零零星星地降示它)以便我凭它来坚定你的心,我逐渐降示它”(25:32)。众学者们都认为这段经文说明以前的天经都是一次性降示的,其证据就是上述《准则章》的经文。假如以前诸天经也是分散降示的,那么这里不通道者就不会因《古兰经》零星降示而感到诧异。

  学者们总是尽量避免把《古兰经》从发音、词义上割裂开来,他们把每次降示的段落称为“奈吉木”(即星辰、零星)。这是因为夜空中的星,着眼个体,每个都能独立发光,放眼群星,却又浑然一体,故他们以此来比喻经文段落。

  实际上零星降示是《古兰经》的特点之一。有别于其它天经,启示不断地答复穆圣的请求,教育他们、矫正他们的陈规陋习、回答他们的问题、解释有关实际难题。从而,不至于使他们对《古兰经》的教育、立法有突如其来的感觉。这些答复现象就是根据需要而零星降示的。这样更便于背记和理解,也是重要的证明原因之一。“健全圣训”的研究者发现《古兰经》是根据具体情况、五节、十节或多或少地降示的,比如现已证实《光明章》里关于“造谣者”故事的十节经文是一次降示的,还有《信士章》之首的十节经文也是再一次性降示的,而《妇女章》“没有残疾而安坐家中的信士,与凭自己的财产和生命为主道而奋斗的信士,彼此是不相待的”(4:95)中的“没有残疾”之辞是单独降示的。

  零星降示《古兰经》之哲理

  学者们对此提出了重要的几点:

  1.坚定穆圣的信念

  启示是断断续续地降给穆圣的,以真理坚定他的心,以宣传信奉清高的安拉所经历的艰辛来磨练他的意志。穆圣对他的民族面临“愚昧无知”的黑暗毫不退却。每当穆圣因被他的同族诋毁、侮辱而感到痛苦悲伤之时,就有《古兰经》降示,支持、安慰穆圣。同时启示他对那些诋毁者予以警告,告诉他们安拉知晓他们的所作所为,并将根据其罪行予以惩罚。像这样为安慰穆圣而降示的经文一次又一次地连续降示,直至他无忧无虑,精神饱满。所以,他在众先知的事迹中树立了一个崇高的典范,而那些背信者的结局是可悲的。每当他出现人类性情所固有的

  忧伤之时,安慰就屡次出现,从而坚定了穆圣的事业信念及对胜利的信心。其哲理就在于安拉以此驳斥了背信者对《古兰经》零星降示的异议。安拉说:“我那样(零零星星地降示它)以便我凭它来坚定你的心,我逐渐降示它”(25:32)。

  2.挑衅击雄辩

  多神教徒执迷不悟,顽固不化,对他们自己悖逆的行径诡谲狡赖,强词夺理。他们提出一些奇异的问题,旨在用其问题考问验证穆圣的预言。为此他们对穆圣提出了所有隐匿于他们中的迂阔之论,从时间概念上,“他们问你复活在什么时候实现”(7:187),于是《古兰经》降示,对所有问题做了实质性解释答辩。每当背信者提出谬误的奇谈怪论,唯有《古兰经》雄辩地揭示真理,对那些诸如“虚妄之行为”、“腐朽堕落之危害”做出了博大精深的解释。无疑,《古兰经》是零星降示的,因为,尽管那些人无法拿出类似的论据,但他们还要进行挑衅。

  3.易于背记和理解

  《古兰经》对任何人都没有隐匿之处,它是降示给一个目不识丁的文盲民族的?。它最早的记录和传播主要依靠人们的记忆力和不具备书写条件的快速背诵。但它却促使这个民族学会书写和背记理解。安拉说:“他在文盲中派遣一个同族的使者,去对他们宣读他的迹象,并培养他们,教授他们天经和智慧,尽管以前他们确是在明显的迷误中”(62:2)。又说:“他们顺从使者--不识字的先知”(7:157)。假如全部《古兰经》一次降示,对一个文盲的民族来说,就不可能非常容易地背诵它和理解它的含意,参悟它的迹象。经文的零星降示更好地帮助了这个民族,使得他们能把它铭记在心并更透彻地理解它的含意。这也是《古兰经》之所以铭记在背诵者心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4.事件层出不穷,法规循序而立

  《古兰经》涉及到了信仰原则,即信安拉、天使、经典、使者、后世和后世的复活、清算以及天堂和火狱的报偿,并对此一一做了论证,拿出了强有力的证据,以至于从许多多神教徒的心灵之中根除了腐朽的偶像崇拜之迷信,而将“讨亥德”(认主独一)的信仰植入他们心中 。《古兰经》以良好的道德准则命令于人,禁止淫荡和作恶,铲除人类心灵中腐朽的罪恶根源而导人于至善、正直与互助之道。同时它还倡导世人以社会进步和人世间权利与义务平等为原则,解释了合法与非法事物。在为他们法定了宗教天命--把忠诚于安拉和崇拜独一无偶的安拉之信仰扎根在他们的心里之后,紧接着它又循序渐进地为该民族立法,以医治人类心灵中根深蒂固的各种社会性痼疾。

  《古兰经》是针对穆斯林为弘扬伊斯兰真谛而在漫长的奋斗历程中所遇到的各种事件,连续不断地降示的。以上要点我们可以在《布哈里圣训实录》中找到。由圣妻阿伊莎传述:“最早降示的章节详细地提及到‘乐园’与‘火狱’,而直到人们忏悔并加入伊斯兰时才降示了‘合法‘与‘非法’的律例经文。因为,假如首先降示他们不可饮酒,他们一定会说:‘我们决不禁酒’;假如首先降示他们不要男盗女娼,他们也定会说:‘我们决不放弃这一习惯’。”

  5.有力的证据证实《古兰经》是明哲、可嘉的启示

  《古兰经》零零星星地降示给穆圣,每次一节或数节,降示时间持续了二十多年。只要人们诵读过它,就会发现其结构严谨、罗织精巧、部章连贯,思想深刻、条理井然,而且在庄重严肃之中又不乏绝妙的修辞。安拉说:“这是一部节文精确而且详明的经典。是从至睿的、彻知的主降示的”(11:1)。倘若这部《古兰经》是人类的语言,把人在连绵不断的战事中,在人情世故的变迁中,在各个不同的环境中表述的所有语言,汇辑成一部书随着时间的流逝,其中定会出现分崩离析、矛盾百出,交替往复、思想抵触等现象。安拉说:“假如它不是安拉所启示的,他们必定发现其中有许多差别”(4:82)。

  二、《古兰经》的汇集整理

  其所以称之为汇集,是因为学者们认为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以背记的内容汇集,其中 《古兰经》的汇集者也都是它的背诵者。

  第二种:以分散的记录数据汇集《古兰经》。所有这些数据只是章节或经文排列次序不同,而整个一章经文记录在一页上是有限的,故根据已知顺序,把分散于许多单页的经文章节排列、并汇总为一部。

  首先是根据背诵记忆的数据汇集《古兰经》

  穆圣是背诵者,也是最先的汇集者。背诵《古兰经》对同时代的一些圣门弟子而言也许容易,因为这些圣门弟子酷爱学习和背诵《古兰经》。为此,穆圣时代的背诵者多不胜数,而依靠口头背诵《古兰经》就成了这个民族的一大特点。伊本·兆兹说:“《古兰经》的传播依靠背记在心间的口碑式相传,而不是汇录在书本上,这是安拉对这个民族最尊贵的特慈。”历代穆斯林们都非常重视背记《古兰经》,这种情况一直延续至今。

  其次,《古兰经》的汇集还包括穆圣时代和穆圣归真后对各种经文的整理记录。这项工作历经了伊斯兰最初的三个时期,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穆圣时代《古兰经》的整理工作

  记录启示是穆圣最先允许采纳的方法,这种方法始于穆圣时代的圣门弟子,如阿里、穆阿维叶、艾比·本·克尔拜、宰德·本·沙比特。每当《古兰经》降示,穆圣就命令他们记录,给他们指出经文在章节中的位置,以便笔头记录与口头背诵相一致。在此之前,历时启示开始时,穆圣还没有命令他们记录,他们自己便开始记录降示的经文。他们常把它记在枣椰树枝上(剥掉枣椰叶子写在叶柄宽的一头),记在肩胛上(骆驼和羊的胛骨晒干后写在上面),记在一些散片上(一些皮革、树叶、纸片),记在白石片上。

  宰德·本·沙比特传述说:“我们曾在穆圣处整理散片《古兰经》。”这些都是穆圣时代记录启示的简易书写工具,这一切只能证实圣门弟子那时记录《古兰经》承受多大的困苦,可当时再没有比这些原始、低劣的方法更为简便的工具。他们把这些书写的《古兰经》章节并入了记录数据。

  吉卜利天使每年斋月的夜晚都和穆圣核对《古兰经》。阿拔斯的儿子阿卜杜拉传述:“穆圣是人们中最幸福的人,最幸福的时刻是斋月吉卜利会晤他的时候。斋月每夜吉卜利天使都要会晤他,给他教授《古兰经》。”当时圣门弟子们都要把他们记录书写的《古兰经》呈给穆圣校阅。穆圣归真后,《古兰经》或者背记于人们心间,或者记录于册本,只是其章节和经文因此分散而排列不同,各章经文自成一体,没有汇集成一部经典,因为这需要时间。穆圣生前时常期盼着启示下降,但由于某个问题或许后面的启示命令停止前面启示的执行,因而穆圣没把它汇成整部。海兑布说:“穆圣之所以没把《古兰经》汇集成册,因为那里他期待着停止一些律例和读法的经文降临。当《古兰经》的降示以穆圣归真而告终时,安拉启迪正统哈里发们履行他为该民族保护《古兰经》的真实诺言。参见“我确已降示教诲,我确是教诲的保护者”(15:9)。这项工作经欧默尔建议,艾卜·伯克尔时代已经开始。

  第二阶段:艾卜·伯克尔时期《古兰经》整理工作

  穆圣归真后由于部分阿拉伯人背离了伊斯兰教,艾卜·伯克尔面临着非常复杂的局面,发生了许多战争。穆圣归真的第二年,发生了“叶麻默战役”,众多背诵者参加了这场战役,伊斯兰军队平息了这次叛乱。但有七十位能背诵《古兰经》的圣门弟子以身殉教。欧默尔对此非常担忧,他担心《古兰经》散失,便找艾卜·伯克尔,向他建议收集整理《古兰经》。叶麻默那场激烈的战斗牺牲了许多背诵《古兰经》的人,他担心其它一些战场的激战也会夺取他们的生命,担心《古兰经》会散失,被遗忘。艾卜·伯克尔憎恶这种想法,对他来说做穆圣没有做过的事是很难的。欧默尔不断地向他建议,直到艾卜·伯克尔认识到此举的重要性。于是他就委派在读写、理解方面有影响的重大事件的见证人宰德·本·沙比特来完成这项工作。当艾卜·伯克尔向他讲述了欧默尔的建议时,宰德对此事也像艾卜·伯克尔以前那样反对。经过反复蹉商最终宰德想通了,接受了这种想法,他深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它将是伊斯兰世世代代凝聚的核心。宰德·本·沙比特依靠背诵者背记的内容和记录者的笔的头数据开始实施这项艰巨任务。整个工作按照艾卜·伯克尔的命令,任何一节经文必须有背诵和记录这两方面的依据来完成。

  艾卜·伯克尔整理全部《古兰经》只用了一年时间。阿里·本·艾比·塔里布说:“愿主赐福艾卜·伯克尔,他是第一个从散片中整理天经的人。”欧默尔被载入史册,他是献策者。同时宰德·本·沙比特也被加载史册,他是这项工作的实施者。

  第三阶段:欧斯曼时期《古兰经》整理工作

  伊斯兰所开拓的疆域十分辽阔,各地《古兰经》读法时有差异。人们大都按照派往他们那里的使节的读法诵读,致使部分读法和内容与《古兰经》原降示的读法大不相同。当他们在某个开拓的战场聚集时,他们惊奇地发现了这些差异,尽管大家认同一切都依靠主的使者,尽管他们尽量使用标准语音,还是导致了争执和矛盾的发生,这一弊端必须摈除。在亚美尼亚和阿塞拜疆征服战役中伊拉克人候宰斐·本·叶曼看到诵读方面差异很大,每一派都各自为政,各行其事,就无可奈何地向哈里发欧斯曼禀报,他说:“在这个民族对天经就要像犹太教和基督教徒那样分裂之前,你赶快设法挽救吧!”。欧斯曼派人去哈福赛那里,要她提供在她那里存放的《古兰经》,抄写几部后再返还给她,哈福赛答应了,就派人把这部《古兰经》给欧斯曼送去。欧斯曼命令宰德·本·沙比特、阿卜杜·本·古伯尔、赛义德·本·阿绥、阿卜杜拉赫曼·伊本·哈里斯抄写数部。欧斯曼对三个古莱氏族成员说:“倘若你们为《古兰经》词语而与宰德的意见不同,那么,你们照古莱氏的方言抄写吧!因为《古兰经》是依他们的方言而降示的”。他们抄完后,欧斯曼把那部《古兰经》还给了哈福赛。遂后给每个穆斯林的城市送去一本由这四人委员会监督整理的《古兰经》,并下令将其它任何单篇或合本的《古兰经》一律焚毁。

  这些影响已证实读法方面的分歧,并不是候宰斐·本·叶曼一个人感到害怕,而其它圣门弟子都有同感。大家所以热衷于此事是担心由此而产生正教变向,正道脱轨。欧斯曼的举措赢得了圣门弟子的一致赞同,他们欣然允诺,继而领命执行。众圣门弟子认为欧斯曼的行动是理智的、绝对必要的和正确的。欧斯曼和圣门弟子协商放弃的原来六种方音,这次就被舍去了,因而世人才得以被团结在一部经典,一种语言上。

  艾卜·伯克尔与欧斯曼整理《古兰经》的区别

  从整理《古兰经》的动机和方法方面可研究出艾卜·伯克尔和欧斯曼整理《古兰经》的不同之处。首先从动机看,艾卜·伯克尔整理《古兰经》的动机是:担心背诵者牺牲,因激烈的战斗夺取了许多背诵者的生命,他们的牺牲也带走了背诵的天经。欧斯曼的动机是:读法方面有很多差异,通过圣门弟子,这些分歧在各地出现并扩展,而且以讹传讹。他本人在麦地那也亲自觉察到这些现象。

  其次是方法方面:艾卜·伯克尔“整理”是把原来散记在一些布片、胛骨、树干上的经文抄写下来,按章节顺序排列,并把它汇集成一部经典。它还保留着没有舍去的读法,包括当初《古兰经》降示的那七种方音的读法。至于欧斯曼·本·阿凡的“整理”则是从七种方音读法中抄写其中一种,旨在把穆斯林大众团结在一部经典、一种语言上,让人们除去另外六种读法,按照唯一的一种语音诵读《古兰经》。

  人们普遍认为欧斯曼是《古兰经》的整理者,其实不然。当时伊拉克人和叙利亚以及其它一些城镇的人在读法上产生了严重的分歧,欧斯曼担心由此会出现混乱,而只是与同时代的迁士和辅士们在《古兰经》读法问题上通过协商,把人们集中到一种读法上。

  追溯当初降示的七种方音的《古兰经》整理者,应是艾卜·伯克尔·笋迪格。史册载入了欧斯曼的功绩,他铲除了弊端、祸根,把它消灭在萌芽状态。给人们固定了一种读法,从而断绝了人们中的分歧因素。随着光阴推移、时局变迁,在节外生枝、背离正道之事层出不穷的情况下保护了《古兰经》。概括地讲,第一部《古兰经》,也就是当今穆斯林通用的经典,是经圣门弟子的建议,在艾卜·伯克尔时期整理的,欧斯曼时期重新抄写数部分发给各地穆斯林。这一点穆斯林一致同意,而这“一致赞同”已证实两者整理的确实是安拉的语言。

  三、《古兰经》的内容及分类

  《古兰经》之奇迹

  “奇迹”顾名思义,即奇特的迹象,它的反义是“无能”,而这种无能是“能力”、“力量”的反义词即事物能量不足的代称。永恒的奇迹具有超然的能力,就品级而言与我们相关的是指穆圣在论证使命时的真实现象,就是阿拉伯人专对他那永恒的奇迹在与之抗争时一无所能的表现,这正是《古兰经》。而且他们的子孙后代乃至大地上的人类直到末日也同样无能为力。《古兰经》是穆圣与阿拉伯人抗争的思想武器。尽管他们伶牙俐齿,能言善辩。但终究还是不能与穆圣抗衡。《古兰经》在语言艺术、修辞结构及雄辩方面都盖过他们。只要我们谈及《古兰经》的雄辩奇迹,就一定要搞清“穆尔吉宰”(奇迹)的定义。

  “穆尔吉宰”是以竞争来比较的非常规事情,出现对抗时,体现于先知身上。“穆尔吉宰”要么是感性的、要么是理性的。众先知们有许多“穆尔吉宰”,感性的像穆萨圣人之手和他的棍,然而理性的奇迹乃是属于穆圣的理性穆尔吉宰,即《古兰经》。穆圣是最后的使者,他的使命是为了大地上的全人类。睿智的安拉意欲他的“穆尔吉宰”是永恒无尽的理性奇迹。因此感性的“穆尔吉宰”只存于具体的时间、特定的空间,观察到它见证到它才能深信无疑。而理性的“穆尔吉宰”则适宜于任何时间、空间。我们由此得知了感性与理性“穆尔吉宰”的特点。因而,对穆圣凭籍《古兰经》与那些否认《古兰经》的人抗争毫无疑义。安拉说:“叫他们作出像这样的文辞来,如果他们是说实话的”(52:34),接着抗争持续到要他们拿出十章相似的《古兰经》,安拉说:“难道他们说他捏造经典吗?你说:‘你们试作十章吧’”(11:13)。之后这种争辩频仍,安拉说:“难道他们说他伪造经典吗?你说:‘你们就试拟作一章吧’”(10:38)。安拉还说:“如果你们怀疑我所降示给我的仆人的经典,那末,你们试拟作一章”(2:23)。这种抗争达到顶峰时安拉说:“你说:‘如果人类和精灵联合起来创造一部像这样的《古兰经》,那末,他们即便互相帮助,也必不能创造像这样的妙文’”(17:88)。

  这显然证明了阿拉伯人无能,虽然他们中的古莱氏人有雄辩家,语言学家,是最有自尊心的人,且大多是豪门望族。无能之事确不该是他们,但事实证明了《古兰经》是安拉之永恒的“穆尔吉宰”,是来自安拉的、空前绝后的、颠扑不破的真理。鉴于各种“穆尔吉宰”,我们了解到穆圣的预言,《古兰经》就是所有“穆尔吉宰”之一种。

  《古兰经》奇迹的各个方面

  本节不可能详尽地阐述《古兰经》奇迹的各个方面。赞美安拉!这方面我们受益匪浅。还有许多学者对这个课题特别关心。安拉将回报他们的努力,赐予他们恩惠。关于《古兰经》的雄辩有些学者们已精选出许多课题和一些现象,而这些课题和现象因审视者、鉴赏者的角度和观点不同,而相互差异。由此在《古兰经》奇迹的课题中学者们说法不一,其中有人认为《古兰经》奇迹的一个方面体现在对过去、现在、将来幽玄事物的表述上。

  所有穆圣自己不了解的事情,也并不能从别人那里得知的,被认为是一种“呃卜”(幽玄之事)。幽玄之事有三种

  第一种:《古兰经》中过去的幽玄之事,就像众先知和古老民族的故事。

  第二种:现在的幽玄之事,所有联系到安拉之本体和德性、天使和精灵、乐园和火狱及其它有关穆圣无法了解、亦无经历的被造物的奥秘皆属此类。那么你就读安拉的言辞:“我确已用泥土的精华创造人。然后,我使他变成精液,在坚固的容器中的精液,然后,我把精液造成血块,然后,我把血块造成肉团,然后,我把肉团造成骨骼,然后,我使肌肉附着在骨骼上,然后我把他造成别的生物。愿安拉降福,他是最善于创造的”(23:12-14)。

  第三种,未来的幽玄之事,这种幽玄之事在《古兰经》中很多,其奇迹的例证比过去和现在的幽玄之事更为卓绝,针对过去幽玄之事,一些人争辩说是穆圣曾从别人那儿学的并从中受益。针对现代幽玄之事他们争辩说是穆圣捏造的或在别人的帮助不才了解的。安拉在《古兰经》中提到:“不通道者说:‘这只是他所捏造的谣言,别的许多人曾帮助他。’他们已做了不义的事,已说了谬妄的话。他们说:‘这是古人的神话,他使人抄录下来,朝夕对他诵读”(25:4-5)。《古兰经》所表述的未来幽玄之事和以表述的明显之证据而出现的非常规事情,是全人类的奇迹。据此事例之一,安拉在麦加降示的《月亮章》中说:“那个团体将败北,他们将转背”(54:45)。穆斯林读到这节经文时,欧默尔·本·海托卜说:“这是哪一个团体?”在白德尔战役的某一天他听到主的使者重复这节经文,于是他才知道《古兰经》表述他们必定败北的那个团体所指的具体时机。在此我们援引另一个事例,当古莱氏族气焰嚣张,变本加厉地迫害主的使者时,圣门弟子们以饥荒、干渴来诅咒他们,希望他们会向安拉悔罪求饶。

  安拉确已满足了这一请求,正如安拉所说:“你应当等待烟雾漫天的日子,那烟雾将笼罩世人,他们说:‘这是一种痛苦的刑罚。我们的主啊!求你为我们解除这种刑罚,我们确是通道的’。他们怎能觉悟呢?显赫的使者,确已来临他们,而他们却鄙弃他。他们说:‘他是受教的,是疯狂的。’我必定要暂时解除这种刑罚,你们必定复返于悖逆。我进行最大的袭击之日,我必定要惩罚他们”(44:10-16)。背信者听到这几节经文后,开始嘲笑、挖苦,于是他们遭遇了饥荒,甚至他们吞吃了尸体和骨头。他们中有人注视苍天,从痛苦的饥馑中看到像烟雾的状况。他们苦苦哀求对他们解除刑罚,从而归信安拉。安拉解救了他们,他们又重返背信、悖逆之列,直到安拉在白德尔战役猛烈地袭击他们。《古兰经》中表述幽玄的例子数不胜数,谁欲求更深的含意,就应阅读、研习《古兰经》以便亲自了解、领悟《古兰经》中的各种奇迹。有些学者说:“《古兰经》的奇迹在于其中的韵和调,它超绝阿拉伯语的所有习惯韵律。它以清晰的语言、罕见的风格和它的完整与无一瑕疵,而非凡卓著”。

  伊本·阿兑叶说:“论及《古兰经》各种修辞效果时,公众和专家们认为正确的是,体现于其音韵和精义,其次是文辞正规。这三方面可相互比较。因为每个讲话者遣词造句都有其特别方式。众所周知,阿拉伯语的词汇词意广、种类多,有些通俗易懂,有些则生僻晦涩,如此,阿拉伯语的结构和文体就千差万别。每个词随其使用者都有一个范围。且每个地方都有一种方言,就这个领域《古兰经》之奇迹已从它各部分之间达到了顶点,尽管要顾及各种急需应变的情况,但它的言辞、句子,章节间的吻合程度是其它任何语言不可比拟的。对此只有精通阿拉伯语和阿拉伯语修辞的人才能体会到,非阿拉伯人在这方面很难领悟到《古兰经》的奇迹来。

  还有学者们提及《古兰经》奇迹的另外几方面,考虑文章太长,我们就删略了。

  总而言之,《古兰经》是个奇迹的集成,产生于各个方面的完善组合,不单是一个方面,也并非是某一种奇迹的单项含意,而《古兰经》是概括这一切的总和。

  最先与最终降示的《古兰经》经文

  前面我们已了解到《古兰经》是约在二十三年中零星降示的过程及其哲理。我们也简略地谈了一点《古兰经》之奇迹。现在简单地谈一点最先和最终降示的经文。

  《古兰经》是于人类的使者穆罕默德四十一岁那年斋月十七日(星期一)夜晚,在希拉山洞天使吉卜利突然来到穆圣跟前,开始降示的。最先降示的经文,学者们讲法很多,我坚持最正确的说法,也就是圣妻阿伊莎 和众学者的观点。最先降示的经文是:“你应当奉你的创造主名义而宣读,他曾用血块创造人,你应当宣读,你的主是最尊严的,他曾教人用笔写字,他曾教人知道自己所不知道的东西”(96:1-5)。与此相同,对最终降示的经文,学者们也有分歧,多种说法中最普遍的观点是最终降示了:“你们当防备将来有一日,你们要被召归于主,然后人人都得享受自己行为的完全的报酬,他们不受亏枉”(2:281)。有人说:“在这之后穆圣只活了七天九夜,”也有人说:“此后只活了二十一天。”

  掌握最先和最终启示的知识的益处:有关这方面的益处很多,主要有以下几点:1.判断辨别中止经文与被中止经文;2.了解伊斯兰法学史;3.研究《古兰经》循序渐进的历史;4.突出表现对《古兰经》的关心和重视,以及穆斯林们了解最初和最终的启示。降示的原因降示的原因就是一节或几节经文所涉及的事件,或是阐明对事件的判定及事件履行的时间。《古兰经》经文是根据各种具体事件和具体情况分别降示的,而这些事件就被冠以“降示原因”的名称。学者们在著作中把它列为一门单一科目。既然开始降示的都是导向正道、导至真理的经文,也就无须每节经文都有一个“降示原因”。至于那些必须明了降示原因的经文,则是那些便于对某项教法律例全面了解的律例经文,立法的积极性哲理就在于对某项律例的限定和中止。学者们强调“降示原因”必须是旨在引导我们正确无误地理解经文。

  了解降示原因的途径是追溯到穆圣的正确传述。当引证降示原因时,圣门弟子的言语是被接受的,因为教法的“创制”没有限度,法规是由追溯到穆圣的传述来制订的,又因距今时间已很远,而圣门弟子所言都是亲身经历。

  降示原因的效用

  在理解和注解《古兰经》时,降示原因的知识至关重要。重大事件及有关事项常常成为真正理解《古兰经》,深刻领悟其奥秘,了解其旨意的真正依据,在此,我们要提及它的部分益处和重要性。

  1.了解安拉降示的法度,特别是每当我们注意到那些教法的立法过程及教法对一个问题渐变渐进的处理方法,如对禁酒,奸淫等的处罚以及禁止高利贷等。都会发现在循序渐进的圣行基础上这些法规在形成最终的法令之前都经过了许多阶段。

  2.帮助理解经文,消除一切疑难。

  3.易于理解,便于背记。通晓了这些“原因”,《古兰经》就会牢记在脑海中。这是因为缘与故、法规与事件、事件与人物、时间与地点都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所有这些联系都能在脑际中产生记忆的影响,并帮助人们去正确地理解。

  降示原因对注释《古兰经》的重要性对《古兰经》的部分经文的理解,圣门弟子之间曾出现过分歧,于是通过运用“降示原因”,这些问题得到了解决。以下实例便清楚地表明的这一点。

  盖达目·本·迈德欧被告发饮酒,而且欧默尔有证据。欧默尔以法律的威严斥说道:“盖达目,我要鞭笞你”。盖达目说:“指主起誓!即便像他们汇报的那样,我喝酒,你也不应对我用鞭刑。”欧默尔问:“为什么?”他说:“因为安拉说:‘通道而且行善的人,对于所用的饮食,是毫无罪过的’(5“93),我就属于那些通道而且做善功,既敬畏主,归信主,又虔诚敬意地做善事的人们中的一员,而且我同主的使者参加了白德尔战役、壕沟战役及各种战斗”。欧默尔对周围的人说:“你们谁来反驳他的谬论?”伊本·阿拔斯便说:“这些经文是为了宽恕亡者,说服活人而降示的。就是说在酒被作为非法物加以禁止之前就已经去世的穆斯林是没有罪过、不被责备的,因为当时禁酒的经文未降示,所以就不受惩罚。而这些经文在对他们宽恕的同时,对活着的人也是一种说服。直到禁令降示,安拉说:‘通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5:90)。盖达目曾是属于通道且做善功的敬畏的行善者,但他是在安拉禁令之后饮酒的”。欧默尔说:“你讲的千真万确”。这段典型的对话显示出“降示原因”是一门至关重要的知识,也强调了它对正确理解天经原文的作用。

  麦加与麦地那降示的《古兰经》“降示原因”同《古兰经》经文的时代背景有着必然的联系,所以它帮助我们理解经文、了解时代背景与当事人的情况。所有这一切都是正确理解、精确注释《古兰经》含意的钥匙。

  众所周知,《古兰经》的降示持续了二十三年有余,即在麦加持续了十二载零五个月又十三天,其余则在麦地那降示。我们要精益求精地解释《古兰经》,那么就要了解麦加章节和麦地那章节,其途径就是一丝不苟地引证“降示原因”中的史实数据。学者们在确定麦加章和与麦地那章时采用三种惯例。

  第一,时间标准:该专用标准在确定麦加章与麦地那章时间差异时,被认为是最常见的。一般依据两者之间的时间差异来判断。麦加章节是在迁徒之前降示的,麦地那章节则在其后。以穆圣迁徒到达麦地那之日划定迁徒的时间。在此基础上,凡于征服麦加年或辞朝年在麦加降示的,或迁徒后的每一次征途中降示的均属麦地那章。

  第二,地域标准:该标准依靠地域特征来分辨两地之间的差别。麦加章节指在麦加降示的经文,即便降示是在迁徒之后。麦地那章节是在麦地那降示的经文。

  第三,文风标准:该标准是以《古兰经》的“乌斯鲁卜”(文体、风格)来确定,麦加章是对麦加人宣读时出现的,麦地那章是对麦地那人宣读时出现的。

  无疑,三个标准中地域标准并非毫厘不差,同样在说明《古兰经》麦加与麦地那章时所用文体风格的标准来辨别两者的差异也不一定千真万确。因此,就辨别两者特点的准确性而言,时间标准便是第一标准。

  内容特点与体例特征

  为便于《古兰经》的学习和研究人员推本溯源,学者们试图找出麦加与麦地那章的内容特点和体例特征,其实学者们所获取的结果,只是绝大部分特点与特征,并非全部特征。

  首先是内容特点:

  1.麦加降示的《古兰经》具有以下的特点:

  A、信仰:麦加降示的经文大都是关于研究一神论、使者、复活、赏罚、乐园、火狱等信仰的阐述。

  B、轶事:《古兰经》讲述众先知、众使者及他们所遭迫害的事实,讲述他们的民族以及为安慰先知和警告撒谎者,所降给他们民族各种各样惩罚的事实。

  C、社会行为:《古兰经》矫正、摒除了多神教徒的许多痼疾恶习,如杀害或活埋女婴、吞食孤儿财产等。《古兰经》采用简洁的劝戒方式,在短章节中处理了这些严重问题。

  2.麦地那降示的经文涉及以下事务

  A、详尽论述了宗教功课、社会关系、法律条例、遗产继承、部族制度等实际生活中的律例法规。

  B、戳穿伪信者的阴谋诡计,揭掉他们的假面具,并以严酷的惩罚警告他们。

  C、引导那些为其腐朽思想辩解的“有经典的人”于康庄的伊斯兰大道上。

  D、宣布为主道奋斗,并解释奋斗的原则。对此,《古兰经》常采用解释说明、条分缕析方式,这些我们已在长章节中见到了。

  其次是体例的特征:

  学者们得出了与名称有关的特征和与叙事有关的特征。有关名称特征的最佳提法,就是一致认同的麦加章有八十二章,麦地那章有二十章,存在争议的有十二章。

  叙事特征:

  1.每章中有“叩首”经文的是麦加章。

  2.每章首是按单字母发音的是麦加章。《黄牛章》、《伊姆兰家族章》除外,这两章是公认的麦地那章。有分歧的是《雷霆章》。

  3.每章里有“坎俩”(绝非)一词的是麦加章。

  4.除《黄牛章》外,每章中有众先知和古老民族轶事内容的是麦加章。

  5.每章里有法律法规及天命的是麦地那章。

  6.每章里有允许圣战、解释圣战原则的是麦地那章。

  7.除《黄牛章》外,每章里有关于阿丹、伊卜劣斯(恶魔)轶事的是麦加章。

  8.除《蜘蛛章》外,每章里提到伪信者的便是麦地那章。

  《古兰经》内容通过我们对有关麦加、麦地那章的特征与体例的研究,显而易见,麦加的立法是属于信仰建设方面的,而麦地那的立法是属于责成宗教功修方面的。《古兰经》114章,约6219节,囊括了所有信仰、教规、道德、功修的准则。有关立身处世准则的经文比其它经文要少,安萨里和伊本·阿拉比估算为五百节左右。《古兰经》集所有法律,法规之大成,阐明了各项伊斯兰教法。它包括总的原则及各项合法事物的基本原则。安拉说:“他已为你们创造了大地上的一切事物”(2:29)。关于造化人的基本法则,安拉说:“你应当趋向正教,(并谨守)安拉所赋予人的本性”(30:30)。健全的圣训也强调了这一原则。穆圣说:“每个生物都被赋予同种本性”。这两项法则是任何一种法律、任何一种自由意识的基础。正像《古兰经》所包括的那多种形式的英明导向,旨在团结统一人类社会,治理人类社会,使人类从错综复杂的矛盾中解脱出来。安拉说:“你们当全体坚持安拉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3:103)。又说:“你们不要纷争,否则,你们必定胆怯,你们的实力必定消逝”(8:46)。号召统一、团结,“你们的这个民族,确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我是你们的主故你们应当崇拜我”(21:92)。《古兰经》号召人类进步,确定了社会关系的重要标准,即权利与义务对等。所有人类都是由阿丹、哈娃以一种方式造化的。安拉说:“众人啊!你们当敬畏你们的主,他从一个人创造你们”(4:1)。又说:“众人啊!我确已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族,以便你们互相认识”(49:13)。

  众所周知,《古兰经》是法律之本,是众穆斯林的宪章,是人类宗教的轴心和支柱,《古兰经》是教法立法的首要依据,是证据之本,它阐明了所有法规。安拉说:“我在天经里没有遗漏任何事物”(6:38)。又说:“我曾降示这部经典,阐明万事”(16:89)。它是安拉对各个时代所有人们的宣示,是以明白的阿拉伯语降示的。每个关心它,思考它的人都可以理解它。

  《古兰经》降示的宗旨,我们的理解是:引导人类、修正人类、兴盛大地,所有这些有赖于精确理解《古兰经》的奥义,参悟其中奥秘。遵循《古兰经 》的训诫,民族才能幸福,才能发展。

  四、 《古兰经》的诠释

  《古兰经》的阐述明白、详尽,注释大相径庭只是由于人们对它的词句理解不同而已。一般没有经过学习的人只知字面意思而不知其深意,对各节经文也仅仅是粗略地了解,有意识并专门研究的知识分子才能体会到它精彩细腻的含义,悟出许多哲理,发觉其功用,汲取其教训。这两种人领会理解的程度和水平不相等。然而,这个民族的儿女们只要注释那些深奥辞句,阐明其整体概要,分析其篇章结构,他们就必须重视对《古兰经》的研究,只有准确无误的理解,才能获益,才能取得成功。无可非议,有意识的学习钻研和理解参悟所造就的觉悟者,必然是我们器重的精英,是我们钦佩的学者。

  “太福西尔”与“太艾维勒”的定义

  “太福西尔”在语意上有“说明”、“探索”、“揭示”等意项,在专业术语中特指解释《古兰经》奥义与相关经文,或用已被证实的辞句解释经文降示原因。此外,还有一些立足《古兰学》的某些单一科目,从各专业角度对其所下的其它定义,有些也有一定影响。在此,删繁就简,不再一一列举。

  “太艾维勒”是最初采用的一个辞句,意思是“追溯到问题的根源”,即“溯源”,在专业术语中是指解释语言,说明含义。

  “太福西尔”与“太艾维勒”对该领域的专家来讲,两词的概念是一致的。伊本·哲利尔·泰伯里曾相互调换使用这两个术语。他说:“在注释(太艾维勒)安拉的言辞时是如何论述……”。

  注释者对一节经文意见不一,其动机就是要“解释经文”(太福西尔),这就是前辈学者所采用注释(太艾维勒)的意思。至于后辈学者特别是当代学者在区分“太福西尔”和“太艾维勒”时有很大的分歧,这是个棘手的复杂的命题,不过只探求词义没有多大益处。

  众所周知,《古兰经》中一些简洁且包含着精深奥义的辞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需要阐明解释。安拉已在《古兰经》辞语中为人类开辟了一个学习研究的领域。

  当初,那些圣门弟子精通阿拉伯语,通晓《古兰经》语言,他们对一些精细问题不懂时就去询问穆圣,穆圣便亲自为他们解释。这些与穆圣同时代的人精通阿拉伯语的修辞,懂得其中的奥妙,熟悉其中的结构,尚且需要注释。而今天我们已不知最初的语法、词句关系,我们的语言已趋向现代语言,这就使得我们更需要《古兰经》的注释与说明。这里有些穆圣为圣门弟子

  解难释疑的例子,列举如下以飨读者。

  1.安拉降示:“确信安拉,而未以不义混淆其信仰的人,不畏惧刑罚,而且是遵循正道的”(6:82),又说:“以物配主,确是大逆不道的”(31:13)。

  2.阿迪·本·哈提目轶事。安拉降示斋月夜间的经文说:“你们可以吃,可以饮,至黎明时天边的黑线和白线对你们截然划分”(2:187)。阿迪在此没有注意到安拉说:“至黎明时”一句的含义,他夜晚颈上带一条白绳,一条黑绳以核实什么时候两者具有光线之别。他一直注视着快到凌晨,可黎明以后也没能分辨出黑白来。于是他便告诉穆圣,穆圣说他没有彻底理解,也没有尽力思考,虽确已努力了,但还是搞错了,于是穆圣纠正了他对这节经文理解时的误解。

  3.欧默尔·海托卜读到安拉说:“水果和牧草(音:艾班)”(80:31)时,他说:“这水果的词我们都知道,可这“父亲”(音:艾巴)一词是什么意思呢?”。(注:“艾本”(父亲与“牧草”字形相同仅迭音区别)。

  4.伊本·阿拔斯解释《古兰经》时,他不懂安拉所说:“天地的创造者(原词意是辟开者)”(12:101)之意,直到来了两个蛮夷之人为挖一口井措找他断官司,其中一人说:“我避开了它就是我先开创它”(我挖的)时,他才领悟过来。由此,我们知道了经注的重要性。从圣门弟子时期直至今日人们都需要它,我们不可否认这一事实。我们讲为这个民族解释说明《古兰经》是穆圣最重要的使命之一,有经文为据,安拉说:“我降示你教诲,以便你对众人阐明他们所受的启示,以便他们思维”(16:44)。

  经注的分类

  当我们提及经注种类时,就必须涉及到经注的基本依据和渊源。据此,可将其分为三类:

  1.以《古兰经》解释《古兰经》的注释。因《古兰经》经文是互相解释的。

  2.以《圣训》解释《古兰经》的注释。经注不可能以相互抵触的见解来注释,因为健全的圣训和《古兰经》两者间绝不会抵触。

  3.以学者思索感悟到的见解而对《古兰经》所作的注释。这些是基于权威学者的仔细研究和精确理解以及安拉的默助。安拉说:“他以智慧赋予他所意欲的人;谁禀赋智能,谁确已获得许多福利”(2:269)。正如伊本·阿拔斯把这种智慧解释为“通晓《古兰经》诸如‘中止与被中止’、‘意义明确与意义隐晦’、‘前期与后期’、‘允许与禁止’的经文即是智慧”一样,这种见解必须具备精确理解语言的内、外在含义、领悟伊斯兰精神和《古兰经》之奥义的条件。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经注可分为两种:传述经注和见解经注。

  传述经注

  无疑,经注学是伊斯兰各学科中诞生最早的学科。在经注学中,这种传述经注法的创始人是艾卜马立克·本·吉勒哈(卒于穆圣归真后139年)。的确,穆圣已经注解了《古兰经》,也允许圣门弟子从事这项事业。例如:穆圣曾亲自为伊本·阿拔斯祈祷道:“主啊!你在圣教中启发他,教导他注释《古兰经》”。因此,人类最为荣幸的工作便是被赋予注释《古兰经》,这是敬畏安拉的伟大而崇高的工作。这项工作无论其内容、目的抑或需求都是神圣的。就目的而言,在于紧握“坚固的把柄”(伊斯兰教)导人于那无穷无尽的真正幸福的追求之旅;就内容而言,它是安拉语言所启示的内容,是所有智慧的结晶,是一切美德的源泉。诚然,无论宗教事务或世俗事务,其完美性在于合法与否,而判断其合法的标准,就取决于有关安拉经典的这门学科,这便是此项工作的需求。

  1.传述经注的方式

  传述经注主要是依靠《古兰经》、“圣训”注释《古兰经》。因为“圣训”是为解释安拉的经典而传述的,它实质上就是经注的范本。同时传述经注也引用了最了解天经的圣门弟子的传述和知名的再传弟子的言论,因为他们绝大多数接受的穆圣或圣门弟子的传授。诚然,在经注中,不一定要求引用的传述皆为聆听穆圣训论所得,比如伊本·阿兑叶曾引用过圣妻阿伊莎的传述注释过几节经文。我之所以在此强调这个事实,就是为了说明并不是所有圣门弟子的传述都必须追溯到穆圣那里才可能用来作传述经注。

  经注家们多采用过这种模式。哈斐孜·伊本·卡西尔在注经时就曾采用过这种模式。他在其经注的序言中说:“如果我们在《古兰经》中没有找到解释,在“圣训”中也没有找到,我们就可引用圣门弟子的言论。因为他们正是那个特定时代和特殊环境的见证者而且其理解较他人正确而又为人忠诚,所以他们最了解事实的真相。”

  2.传述经注的来源

  传述经注有许多出处,最主要的如下:

  (1)伊本·哲里勒·泰伯里的《古兰经注大全》。其后的所有经注家都信从于这部经注。其特点是:A.罗列了各圣门弟子及再传弟子的言论;B.对传述谱系进行了编辑修正并择善而取;C.采取了演绎推论的方法。

  (2)伊本·卡西尔的《古兰经注释》。其特点是:A.选材严谨;B.语句简洁;C.思路清晰;D.侧重于传述及言论,并对其修正核实;E.注意到“传述经注”中被曲解的现象及犹太教徒的传述;F.批评一些教法问题,同时提出了论据。哲俩伦丁·苏尤兑编撰《传述经注的宝藏》时曾得益于伊本·卡西尔的方式,因此采用了正确的传述,从而使得其著作比引用一般人的注释更能准确地体现伊斯兰思想。

  (3)伊本·阿兑叶·安德路斯的《简明古兰经注》。其特点是:

  A.语句浅显易懂;B.多以阿拉伯诗句为旁证;C.注重阿拉伯文学中的语言现象;D.注重语法。这部经注比扎姆赫什里的经注《降示事实揭秘》更为重要,引用更为准确,因他摒弃了异端的论述。

  此外,还有一些学者侧重于其它一些“传述经注”。

  显而易见,传述经注在当今这个时代,绝大多数容易受到严厉批评,原因在于正确的传述常被疑误的传述混淆。另一个原因就是未对某些破坏性观点加以分析便采用一些证据不足的传述,比如一些党派和政治组织以宗教为屏障来掩盖其真正目的,而各宗派在传播中的宣传都是以他们的私欲解释《古兰经》,以他们的门户之见宣传他们的观点。

  所以,当代的传述经注者,必须认真研读分析这些传述经注,从而做到正确理解、准确解释。引用传述必须谨慎,对传述谱系更要循名责实、慎之又慎。同时,不专门研究经注的普通读者,也应认真仔细地阅读经注,对一些传述只有探源考证,才可去伪存真。总而言之,对每个研究人员和读者来说,传述经注是一笔巨大的学术财富,它是见解经注的基础,是注释《古兰经》奥义的第一源泉。

  见解经注

  见解经注就是“伊知提哈德”(创制)的经注,古代学者对它的合法与否看法不一,而大多学者对此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它是受贬责的,要予以反对和禁止。另一种认为它是被许可的,可接受的一种经注,认为只要依靠正确的思维,而且要与语言含义、《古兰经》宗旨、伊斯兰精神及时代的需求相吻合,力避愚昧和迷误的传说,这种见解经注是可以被接受的。试图以见解注释《古兰经》的学者们完全赞同这种方式。在这种情况下的注解已不是见解注释,而是注释中的一种见解,无所谓允许与否。

  如果我们讲《古兰经》本身就倡导这种方式,他并非言过其实,这种注释实际上是对经文的思索,对经文教诲的领悟。安拉说:“他们怎么不沉思《古兰经》呢?难道他们的心上有锁”(47:24)如此安拉又说:“这是我所降示你的一本吉祥的经典,以便他们沉思经文中的节文,以便有理智的人们觉悟”(38:29)。

  假如这种见解注释是不允许的,那么以前的教法“创制”方法就绝对不能成立,教法的许多律例也必定要废除。可是“创制者是有报酬的,如果他错了,所付出的努力有一份报酬,如果他尽力后正确了,便有加倍的报酬”又如何理解呢?

  至于认为是受贬责而不允许的另一个理由,认为它起因于愚昧、异端和迷误的传述。诸如,没有真凭实据就断定“安拉的话意欲着什么--什么的”。以及注释的人不懂注释的方法,不懂语法、教法原理及我们当今所谓的方法论,便试图注释《古兰经》。同样注释者试图用《古兰经》经文虚妄而荒诞地来为一些私欲、异端和各种破坏性观点服务也属于这一种。

  反对见解经注的学者们的理由正在于些,其依据是圣训,“谁以个人意愿讲解《古兰经》就让他坐火凳子”。还有艾卜·伯克尔曾说:“对安拉的经典如果我讲了我所不知道的,天地不容我”。由于这种原因一些圣门弟子、再传弟子及他们的门生后辈都忌惮涉及这类经注,其目的在于敬畏和谨慎,因为他们担心自己不具备注释家应具有的注释条件而出现错误与过失,所以不主张这种注释。

  见解经注的来源

  1.法赫勒·拉齐的《幽玄的钥匙》,这部经注被认为是可接受的见解经注中最著名的,其特点:A、注重解释经文的因果关系;B、维护正统派的观点,驳斥异端派的奇谈怪论,在驳斥之前惯于运用穆尔太齐赖的注释方法。不管怎么讲拉齐的经注称得上是一部集认主学、法学、词源、语法、修辞于一体的学术百科全书。此外,这部书还有许多哲人贤士的警句名言。

  2.拜达维的《降示之光经义之秘》,其特点:注重以正统派的方法、原理推敲论证,对语法现象条分缕析,毫不含糊,然而,拜达维在论及《古兰经》若于章节的尊贵时引证了不可靠的圣训,其中许多传说是不正确的。如果我们避开这个,使拜达维经注不含有谬误之处,那它则是最重要的而且是必不可缺的经注之一。

  3.伊本·苏欧德的《正确理解〈古兰经〉的指南》,其特点:A、注重说明有关《古兰经》奇迹问题。B、赏析了《古兰经》的完美修辞。

  4.纳菲斯的《启示之悟经义之实》,其特点:A、支持正统派的理论观点;B、反对异端学说;C、注重语法与阅读规则。

  上述几部分都是古代见解经注的最主要来源。那么当代见解经注又如何呢?

  当代学者的一些经注做了一些新的尝试,其中部分经注已获得了成功,而另一部分也赢得了赞许和接受。这些经注的成功者有坦塔威·焦海里的《焦海里经注》,其中有其它经注中所没有的注释。

  至于穆罕默德·拉希德·里达的《光塔经注》则是以独特的形象式注释安拉的语言,注者以大量篇幅回顾先辈的业绩,欲使这些见解与当今时代要求、社会需要相协调相适应。不时遇到一些证据不足的意见他就据理相辩,告捷为止,他在这方面成就最大。总之这部经注的重要意义不亚于它的学术价值,注重采用的观点证实了这一点,也奇迹般地体现了他在《古兰经》理解和研究方面的精深造诣。

  赛义德·古图布的经注《在古兰经的绿荫下》,对《古兰经》文体风格的体会与理解,体现于注者的精彩表达与形容中。或许注释者阐明《古兰经》和各项原则的目的在于宣传。然而,这种倾向比单纯的说教更近于他的目的。

  见解经注的学术价值

  尽管见解经注已具备了“被许可,可接受和不受贬责”这方面所应有的条件,然而,当它与经文注释的传述经注相左时,没有人为见解经注辩护。因为见解经注是一种个人见解和没有经文依据时的创制。在这两种经注内容不发生抵触的情况下,它是可以接受的,而且还可以相互理解、相互印证。

  那么什么是示意经注呢?

  示意经注就是不以经文字面意思注释,而是遵照苏菲派的宗旨,以替心参悟出的体会对经文作出阐释。采用这种方式注经时若陷入玄妙莫测的揣度中,其注释就会成为一种误导的臆说。只有做出符合阿拉伯语明文的合理推论,没有人对其证据提出任何异议的情况下,才可被人接受。

  学者们把人们注释的种种倾向归纳为三类:

  1.按字面意思注释,后人倾向此种;

  2.按含意注释,这是前三辈论及的;

  3.示意注经,大多苏菲派热衷于此,最终以四个条件为尺度;

  A.未与经文整体意义相矛盾;

  B.本意必须正确无误

  C.注释必须含有原词的意项;

  D.注释与经文意思必须保持必要联系;

  具备了上述四个条件,并做出合法推理的示意经注,仅仅是不被拒绝而已,并非是必须使用。

  法学家与经注

  由于牵扯到经注的分类和法学经注的种类,回顾其形成与发展及最主要的“出处”,也许非常必要。而这种注释集传述经注和见解经注的各种特点于一身,以注释律例法规经文而独具特色。

  形成与发展:穆圣归真以后,由于对《古兰经》经文的理解不同,教法方面出现了许多矛盾,这种经注由此而产生。那里圣门弟子中的法学家负责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宗教法律事务,每当发生新的问题,首先查找《古兰经》、《圣训》中的有关阐述。例如:圣门弟子就关于丈夫去世的孕妇的待婚期产生分歧,期限是到分娩为止,还是要等待四个月或是比这两个时间更长呢?安拉说:“你们中弃世而遗留妻子的人,他们的妻子当期待四个月零十日”(2:234)。安拉在另一节经文中说:“怀孕的,以分娩为满期”(65:4)。这些及另外一些情况,是理解律例性经文时出现的法学分歧。随着这些事情屡次发生一些问题层出不穷。因而,在关于一些法规经文的理解方面矛盾日益加深。证据所处角度各异,这又并非是门户之见。许多人坚持法学家所认为是正确的观点,一旦他们知道别人是正确的,就遵循正确的,他们并不认为这样有伤体面。

  当法学“创制”时代来临之际,法学权威们创建了制订各项律例的总则,并为此制定了各项具体原则,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创制之门关闭”之时。

  法学经注的来源

  古往今来,学者们都非常重视对律例经文的注释,视之为头等大事。

  1.吉萨索的《古兰经律例》

  它被认为是哈乃菲派的重要经注之一,其风格是按《古兰经》中有关法规律例经文的排列顺序注释律例经文。许多方面涉及到细节问题。其特点是立于法学原理注释律例经文,尽管法学家按照他的理论,采用他的证据,但还存在着分歧,认为吉萨索的观点严重的倾向于哈乃菲思想。

  2.齐亚·海拉斯的《古兰经律例》

  它被当做沙斐仪派最主要的法学经注之一,其作者只涉及各章中的法规律例经文。

  3.盖尔托比的《古兰经律例》

  它是法学领域中最重要,最有益的经注。其作者在注释中避免采用故事、史话,重视《古兰经》法规律例,引用许多证据,涉及到读法和语法及中止与被中止的经文。

  4.伊本·阿拉比的《古兰经律例》

  它被认为是继盖尔托比经注之后,马立克派重要的经注之一。其特点是在解释《古兰经》奥秘是采用了律例演绎的方式。其风格是按各章出现顺序列出律例经文,同时,还论述与第一节经文有关的律例。

  5.当代爱资哈尔大学学者穆罕默德·阿里·萨义斯长老的《律例经文注释》。

  该注释特点:语言简明,分歧问题集中,证据充分。众多观点中择善而取。该注释不包括所有律例经文,仅仅是按爱资哈尔大学法律系学生必修课教学大纲而选编注释的。

  审定经注的“来源”是当代最为重要的课题,这是为了解经注的方针和注释方法,阐明它的学术价值。倘若某部经注注释达到一 定 的水平且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必定得到赞许和信任。如果其中既包含着有益的内容,也掺杂着无益的臆度,对此就持谨慎态度。因此,研究者应注意所引用经注的性质,不要被其前言的辞藻或作者的声誉所迷惑,被其流传广泛所蒙蔽,就不假思索,不去鉴别地抄袭引用。

  《古兰经》律例的研究者及愿了解其奥义的人,必须核查经注的原始数据的来源及出处,从而发掘《古兰经》中的法规律例方面的财富,以《古兰经》所包含的总体法则和人类一贯的原则。对注释《古兰经》所依据的资料来源及出处进行核查研究,它的现实意义超过了其学术价值,它提醒读者和研究人员注意释文内容和注释方法中的缺点与应谨慎的疑点。从而使他们发现这些缺点和问题,免受其不利影响。比如:从“认主学”方面分析“异端”和“嫌疑”的方法及驳斥这种方法的例子。

  我个人并不主张读这类书,也不鼓励非专业人员去阅读,就有关这些对普通大众构成危害的一系列问题,长篇大论地赘述或许会导致他们丧失信念。伊玛目罕百里·本·艾赛德说得多好啊(这段话是因哈里斯·本·艾哈迈德按他的伙伴的方式阐述“认主学”,为此,罕百里拒绝和他同座,当他离开哈里斯时批评道):“难道你不记得“异端”和“异端”的嫌疑吗?我认为法赫勒·拉齐就陷入了这种窘境,读过他的经注的人会发现‘要确定嫌疑之事,就得深入其中,这本身要比排除嫌疑更难’。”这是个非常明显而十分严重的问题。

  其它涉及到这种情况的一些传述经注,也未被接受。在见解经注方面,一些注释者试图根据他们派别的需要,为迎合他们的观点,达到他们的目的,在注释中过分渲染夸张,这与其说是倾向于真正的培养和正确的教育,毋宁说这更接近于他们固有的思想。事实上《古兰经》是安拉对全人类的教诲,对《古兰经》意义和法规的理解没有理由局限于某一文章作者的说法或某位注释家的注解中。而我们每个人都应重视“方法论”,它有助于我们理解经文,有益于我们宣教与立法。(阿卜杜·赛拉目·谢立夫 着)

  注释:

  ?.“古热阿乃”,是“给拉艾”(诵读、收集、集合)一词的词根。

  ?.“圣语”即“哈迪斯·古德斯”安拉的启示,是穆圣以自己的语言表达的,不属于《古兰经》,其地位介于《古兰经》与《圣训》之间。教法上具有权威性,现有《圣语》专集上下册。

  ?.《古兰经》是安拉的语言,任何语言的翻译只可以“译解”、“大意”称之。如王静斋的《古兰经译解》,时子周的《古兰经国语译解》,马坚译本扉页阿文为《古兰经汉语意思》又如英译本为《The Meaning of The Glorious Quran》(即《古兰经大义》)。--译者注

  ?.此处原文为“温敏叶”(文盲)源于“温目(母亲)一词,喻以“脱离母腹时那样蒙昧无知,”指不识字、也未受过文化教育。穆圣说:“我们是一个不知计算、不会书写的文盲民族”。《泰伯里经注大全》和当代经注《古兰经绿荫下》解释道:“阿拉伯人大多数不会读写、不懂文学,所以称自己原是文盲的民族”。“因他们是一个无一部经典著作可读的民族。故安拉降经、差一个不识字的圣人于他们。”--译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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