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实守信”一直是每个穆斯林处人处事必须遵循的准则,穆圣对此也特别强调:“不守信用者,没有伊玛尼(信仰)”。但关键时刻,能否坚持诚信,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对此,我深有感受。
那还是几年前的一件事了,那时候我刚到这个单位,当时的情况是:这个单位刚发生过车毁人亡的重大交通事故,负债几十万,人心浮动;同时设备也陈旧老化。
要作的事情很多,但购置车辆是当务之急。
经过几天的奔波,最后终于在一个单位联系上了,虽是二手车,但车况还不错,价格也合理。
那天,我带着财务和车辆主管来到了这个单位,办妥了购车的手续(只剩车辆过户待办)。随后,我们就开走了车。
谁知,刚出大门几百米,就接到了该单位车管主任的电话:“新调来的总经理刚回来不同意原售车方案,要求将车开回重议”。收到这个来电,我的人都炸锅了:决不能将车辆开回去。正当我们议论时,主任的第二个电话又到:“此事很复杂,已影响到我了,望你们务必把车开回,就算给我个人帮个忙。”
我陷入了沉思,这个车管主任(也是个穆斯林)在购车期间,虽然和我们争执很大,在原则问题上轻易不让步,但处人处事很讲诚信:是他力排众议,坚持先来后到的规定,将车售给了我们;而现在,他们单位另一名职工因为来得晚,未拿上这辆车,因此向新来的总经理奏了他的本。
怎么办?如果返回,有可能失去这辆车,而我们现在急需的就是车;如果不去,将失信与这位办事公正的主任,让他为难。
考虑再三,我决定:将车开回,宁肯失去这辆车,也不能失去人与人之间(尤其是穆斯林兄弟之间)的诚信。
车辆又开回来了,出乎大家的意料。而我们的作法既解脱了车管主任的为难,又使得该单位负责售车的副总有话可说了。最后,总经理表态:“作为一个正规的企业,不能出尔反尔,说话不算数;人家都能诚心诚意的将车开回,难道我们还好意思将车收回吗?”
就这样,因为坚守诚信,使我们购回了急需的第一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