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为什么不吃猪肉?对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人们存在着极大的误解。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说法:
1,穆斯林的祖先是猪,所以穆斯林不吃猪肉;2,猪曾经救过穆斯林,所以穆斯林不吃猪肉。
其实,人类和猪是完全不同的物种,两者之间毫无血缘关系,人类的祖先怎么可能会是猪呢?其次,猪是没有思想的低级动物,它不可能救人。所以这些说法都是毫无根据的猜测,是完全错误的。
穆斯林不吃猪肉,是由于古兰经的规定:
“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可以吃我所供给你们的佳美的食物,你们当感谢真主,如果你们只崇拜他。他只禁戒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且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2.—173.)
也就是说,穆斯林不吃猪肉,是因为穆斯林要按照古兰经的命令行事,要遵守伊斯兰的教法。
穆斯林不可以吃的东西,猪肉仅仅是其中之一,其他的还有“自死物、血液、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除此之外,那些没有按照伊斯兰的教法宰杀的动物也是不能够吃的,如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觝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以及在迷信者的神石上宰杀的动物,
“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他们问你准许他们吃什么,你说:‘准许你们吃-切佳美的食物,你们曾遵真主的教诲,而加以训练的鹰犬等所为你们捕获的动物,也是可以吃的;你们放纵鹰犬的时候,当诵真主之名,并当敬畏真主。真主确是清算神速的。’今天,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经者(指基督教徒和犹太教徒)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5:1-6)
一般的人,都以为穆斯林只是不吃猪肉,鸡鸭牛羊等等动物,则无论谁宰杀的穆斯林都可以吃,但事实上,如果鸡鸭牛羊等动物没有按照伊斯兰的教法去宰杀,对穆斯林来说,这些食物和猪肉一样,同样是不洁的、非法的,不能食用——当然,这里所说的“不洁”和“非法”主要是从信仰上来说的。
那么按照什么样的方法宰杀的动物,对穆斯林来说才是合法的、可以食用的呢?
人类历史上的最后一位先知穆罕默德(祈求安拉赐福他和他的家属)说:“真主确已规定以至善来处理每件事务。因此,当你们杀戮时,应以至善的手腕杀之。当你们宰牲时,应以至善的方法宰之。你们当磨利刀刃,让被宰杀的牲畜安详地死去。”
也就是说,即使是在对犯人绳之以法的时候,也应当以最人道的方式执法;宰杀动物的时候,要把刀磨得锋利,尽可能让动物安详地死去。同时不要在待宰的动物前面磨刀,不要在其它活着的动物前面宰杀其同类,不要宰杀有孕有乳的动物,宰杀的部位在脖子上,尽可能一刀致死,同时把血液流尽,宰杀时要以造物主的名义进行:“以最伟大的真主的名义。”只有这样宰杀的动物,对穆斯林才是合法的,否则不可食用。\
穆斯林认为,生命是造物主赋予的,任何人的生命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除非是犯有死罪的作恶者。动物的生命也同样是造物主赋予的,也是神圣的,除了极少数的动物(如老鼠、毒蛇、蝎子、蚊子、苍蝇、害虫等等)之外,人类没有权力随意地剥夺动物的生命,就像先知穆罕默德说过的:“任何被无辜杀害的动物,在复活日都要向凶手讨还血债。”先知还说过:“有一个妇女被投入火狱,因为她曾经把一只猫拴起来,不喂给它食物和水,也不让它在大地上寻找食物。”并且说:“有一个妓女在沙漠中行走,她看见一只狗口渴得吐出了舌头,于是她下井用鞋子舀了水喂它,于是真主恕饶了她的罪过,使她进入天堂。”
由此可见,人类是应该尊重动物的生命的。但是,另一方面,造物主创造人类的时候,就已经把牲畜创造为可以供人类食用的,因为食物链也是造物主所制定的客观规律,是不可以更改的,“他创造了牲畜,你们可以其毛和皮御寒,可以其乳和肉充饥,还有许多益处。你们把牲畜赶回家或放出去吃草的时候,牲畜对于你们都有光彩。牲畜把你们的货物驮运到你们须经困难才能到达的地方去。你们的主确是至仁的,确是至慈的。他创造马、骡、驴,以供你们骑乘,以作你们的装饰。他还创造你们所不知道的东西。”(古兰经16:5-8)因此,人类可以宰杀某些可供食用的动物,但同时必须诵念造物主的尊名。因为这一特殊权力是造物主所赐予的。造物主是仁慈的,每一个人都在享受着他的无限的恩典,我们在宰杀动物的时候,也要心怀慈悯,要有恻隐之心,要人道。
上面所罗列的一些穆斯林不能够吃的食物,也是一种相对的禁止,在特殊的情况下,比如为势所迫,饥荒、战争、迫害等等情况下,如果不吃禁物就会危及生命的话,那么就可以适量地食用,以维系生命。
除了上述的一些动物不可以食用之外,圣训记载,先知穆罕默德(祈求安拉赐福他和他的家人)在海巴尔战役那天,还禁止了有犬齿的猛兽,以及射死的家畜、家驴。
和食用“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的动物”、“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觝死的、野兽吃剩的动物……在神石上宰杀的动物”相比,喝酒对穆斯林来说是更严重的非法行为,因为前者只对他自己的信仰造成危害,后者则同时伤害到了别人。因此前者在教法上是相对的非法,后者是绝对的非法:
“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吗﹖你们当服从真主,当服从使者,当防备罪恶。如果你们违背命令,那末,你们须知我的使者只负明白的通知的责任。信道而且行善的人,对于所用的饮食,是毫无罪过的,如果他们敬畏而且信道,并努力为善;然后,敬畏而且信道;然后,敬畏而且行善。真主是喜爱行善者的。信道的人们啊!真主必以你们的手和枪所能猎取的若干飞禽走兽考验你们,以便真主知道谁在背地里畏惧他。此后,谁超越法度,谁将受痛苦的刑罚。”(5:90-94)
对于酗酒,穆斯林要视之为一种污秽的行为、恶魔的行为,不但要厌恶它,并且要“远离”。在伊斯兰的教法里,吃自死物和血液、猪肉等等非法的食物,从经典上是找不到惩罚的条例的,但对于喝酒的人,先知曾经对他们进行了严厉的惩罚。据《提尔米兹圣训》记载,先知曾经对酗酒者处以用双鞋责打四十下、用两根椰枣树枝责打四十下,以及鞭刑的刑罚。喝酒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不但会对自己的内脏造成极大的伤害,会使肝硬化,并且会伤及大脑,使人失去理智,酗酒者动辄在公共场合呕吐、撒酒疯,寻衅滋事,杀人抢劫,或者开车伤人,造成极大的社会危害,任何一个文明人都应当自觉禁酒,任何一个文明社会,都应当对酗酒者处以严惩。
至于抽烟,一方面伤害自己和别人的身体,另一方面是浪费钱财,对社会造成巨大的危害,在伊斯兰教法中同样是非法的,“你应当把亲戚、贫民、旅客所应得的周济分给他们,你不要挥霍;挥霍者确是恶魔的朋友,恶魔原是辜负主恩的。” (17:26-27)抽烟对身体没有任何好处,因而是明显的浪费,烟叶中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麻醉人的神经的,而先知穆罕默德(祈求安拉赐福他和他的家属)说过:“所有的麻醉品都是非法的(不能食用)。”所以抽烟是和酒一样是非法的。烟和酒不是食品。是不可以食用的。
综上所述,穆斯林不吃猪肉,仅仅是穆斯林的禁戒之一。我们应该相信,造物主是仁慈的,他所为我们人类禁止了的事物,肯定是对我们人类有害,才被真主所禁止的:吃自死物、血液,抽烟,酗酒,迷信,赌博,高利贷,偷盗,通奸,贿赂,欺诈,诬陷,迷信……这些行为,哪一样对我们人类是有好处的呢?
我们不吃猪肉的根本原因是单一的,造物主禁止我们吃,我们就服从他的命令不吃猪肉,因为这是一个伊斯兰的信仰者对待自己的信仰所应有的态度。同时,我们也应该相信,我们服从造物主的命令,对我们人类只有好处,而不会有坏处——我们对于禁吃猪肉,也是同样做这样理解的。
也有人把穆斯林不吃猪肉,理解为穆斯林和猪之间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这种理解也是错误的,猪和其他动物一样,也是造物主的被造物之一,造物主是仁慈的,是普慈、特慈的,他不会故意创造一种动物来让人类无缘无故地去仇恨它们,如果造物主要仇恨猪的话,也就不会创造出猪来了。按照常理,如果猪是造物主创造出来让人仇恨的话,古兰经应该规定我们狠狠地去吃掉它们才对——禁止吃猪肉,反而成了对猪的生命的一种保护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伊斯兰不是仇恨,伊斯兰是爱,是怜悯。造物主的怜悯是普及于任何人、任何一种动物和植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