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译者按语﹕这是美国华盛顿清真寺大伊玛目尤努斯·欧麦尔在《伊斯兰在线》上公开对读者问题的答复。 美国的穆斯林人口日益迅速增长﹐伊斯兰是美国社会中发展最迅速的宗教﹐到处都有清真寺和超市中清真饮食专柜﹐身着穆斯林衣饰的穆斯林男女在许多城市成为常见的路人﹐但是大多数美国人对伊斯兰存有疑虑﹐成见和偏见深重。]
A﹑引子
我们说﹐伊斯兰是受到最严重误解的宗教﹐因为一般的美国人谈到伊斯兰﹐立即回答说这个宗教的特征有两个﹕恐怖主义和多妻制。 希望了解伊斯兰的美国同胞向有关方面询问什么是伊斯兰﹐这也是我们听到的最多的两个问题。 恐怖主义涉及到许多政治问题和历史背景﹐以及美国世界霸权战略引发的反弹﹐报刊上有许多专论解答这个国际政治问题﹐其中有许多坚持公正立场的美国政治家的评论﹐故在此不做答复。 今天要回答的是另一个问题﹕多妻制。 因为穆斯林的先知至圣是这个问题的关健﹐许多人都想知道为什么先知穆罕默德(祈主福安之)是怎样带头实行多妻家庭的﹐这是我回答的主要内容。
首先“多妻制”是一个错误的用词﹐伊斯兰法制中没有这个术语﹐是从外界错误理解伊斯兰的攻击性用词。 我们不妨用“多妻法”﹐比较合适一点﹐因为前者的意思是﹐这是一个“制度”﹐人人如此﹐而“法”的意思是﹐是在伊斯兰的法制中包括的一个内容﹐指导处理特殊情况的宽容原则。其次﹐当代的美国人思想十分狭窄﹐只是从自己的生活圈子的经验中思考问题﹐对其他国家和历史上发生的事都是依据他生活圈子的标准来解答。 现代的西方国家实行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只不过一百多年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人类文明的一种新尝试﹐是否真的合理和正确还须更长时间的实际检验﹐才能得出结论。 当一种社会制度或流行的服装款式﹐全社会被卷入潮流﹐被认为是“唯一正确”的方式﹐但事隔几十年之后﹐人们在回顾往事时才觉悟到﹐当时的行为实在愚昧无知和荒唐可笑。 现代的西方人文主义﹐其实就是社会文明的大胆探索和尝试﹐是否真的正确﹐还有待于时间的考验。 所以﹐现代的美国人只知一夫一制有法可依﹐则认为多妻的男子必然好色。 这是头脑简单﹑思想狭窄﹑主观武断之故。 这个错误的概念套在伊斯兰先知的身上﹐便产生一错再错﹐误导深重了。
B﹑历史之鉴
一个男子最多娶四个妻子的限制是先知穆圣在63岁那年获得的真主启示﹐在那以前﹐真主对任何民族和宗教都没有下降过限制妻子数量的启示。 请看犹太教的《讨拉特》经卷和基督教的《圣经》都没有这样的启示记录﹐而这些经典中所记载的先知大部份都是家有多妻﹐似乎没有数量的限制﹐例如易卜拉欣(亚伯拉罕)﹑亚古布(雅各布)﹑达伍德(戴维)﹑苏莱曼(所罗门)。 根据历史记载﹐所罗门皇帝后宫有三百位妻子和三百位妃子(参看《圣经》“列王纪上”﹐11﹕1-3)﹐因为当时的习惯是﹐所罗门皇帝每征服一个部落﹐那个部落的酋长必须把一个女儿嫁给皇帝﹐表示臣服。 根据《圣经》的经文﹐戴维王因为获得上帝的喜悦﹐而赏赐他许多妻子(参看“塞缪尔记下”﹐5﹕12-13)。 在犹太人后裔中﹐历代的犹太人首领都是无限量的多妻。
在世界许多地方﹐都曾经发生了人类的早期发达文明﹐如在亚洲﹑非洲和欧洲﹐那些地方没有出现过对男子娶妻数量的限制﹐而且往往“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子”是帝王威严的象征﹐深宫后苑中妻妾成群﹐多达数百上千个女子以身体侍奉一个权势超群的男子。 现代的西方国家一夫一妻制只是法律上的空文﹐实际上需要婚外情和娼妓服务给予补充﹐满足部份男人们的需要和一些女人们的生活出路。 先知穆圣是真主派遣到人间的最后使者﹐而他生活的世界是人们熟悉犹太教和基督教习俗的文化地区﹐先知穆圣在进入老年时期以他的首领身份娶多妻﹐妻子最多的时候有九名﹐在历史的当时不是一个问题﹐因为符合社会习俗﹐不足为奇。
C﹑真主启示多妻的涵义
真主的启示下降了﹐“你们可以择娶你们爱悦的女人﹐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地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古兰经﹐4﹕3)真主的启示非常明确﹐伊斯兰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多妻是有条件的﹐并且限制在四妻﹐绝不许可超越。 这是对历史习俗的限制﹐结束了过去的陋习﹐伊斯兰的出现标志着人类新文明的开始﹐以后永远按此规定形成社会管理的法制和道德准则。 在特殊情况下的多妻并非是理想的家庭﹐多妻是因为社会环境的需要不得已而为之﹐是允许的﹐但是多妻会有许多弊端﹐《古兰经》中也有明示﹐例如“即使你们贪爱公平﹐你们也绝不能公平地待遇众妻﹔但你们不要完全偏向所爱的﹐而使被疏远的﹐如悬空中。”(古兰经﹐4﹕129)
伊斯兰的多妻许可﹐是万不得已的条件下的特例许可﹐是因为社会有这样的需要﹐例如当女人的数量超过男子的时候﹐据说在越战之后和韩战之后﹐那两个国家都出现了未婚男子的严重不足﹐比例差距很大﹐政府都采取了相应措施经过几十年才基本上过渡到接近正常的男女比例。 即使在今日的美国﹐一百多年在本土没有发生过内战或灾难﹐但在自然生育的条件下﹐美国社会中男女的比例也不是完全平衡﹐根据民政部门的统计﹐至少有2500万老大难“剩女”﹐无法配上成年未婚男子﹐因为自然的生育比例是女性多于男性。这些“剩女”只有两条与男人共枕的出路﹐一是合法地嫁给一位有妇之夫﹐另一个出路是充当非法情妇﹐当然美国舍其合法之途﹐而许可非法之路。 虽然法律以男女之间的“私人感情”不予追究﹐保护通奸﹐甚至合法夫妻也不能干涉﹐但是男人和女人对“外遇”只能偷偷摸摸﹐秘密行动﹐社会不以此为光彩。 非法同居者永远背着非法勾引别人丈夫的无耻黑锅 ﹐合法的妻子必然要求离婚﹐拆散家庭﹐抛弃子女﹐制造许多社会问题。 遭到名誉﹑利益和感情损害最大的是这些不幸的女子们。
伊斯兰的法度是真主以人性的特征给予制度的宽容﹐启示人们合理地解决一些特殊问题﹐例如在有多余女性的社会中﹐伊斯兰法制引导这些妇女寻求合法的方式﹐与自己真心相爱而且有责任心的男子结婚﹐受到法律和男子的保护﹐同时也维护女子的尊严。 伊斯兰许可多妻的法制﹐是对一部分女子的关怀和爱护。 此外﹐伊斯兰对待多妻﹐从法律上不承认大太与二太太的地位差别﹐没有原妻与后妾之分﹐家有多妻的男子必须以平等对待所有妻子﹐在法律权益和财产继承问题上一律平等。先知穆圣多妻﹐为穆斯林多妻的男子树立了榜样﹐在任何历史记载或野史传说中﹐从来没有听说过有穆圣虐待某个妻子的事件。
D﹑先知穆圣的婚史
先知穆圣的一生都过着艰苦朴素的生活﹐即便最后的十年﹐身贵为一国之君﹐但家庭生活依然艰苦﹐家庭成员每人都分担一部分劳动﹐穆圣本人也在工作之余参加家务劳动。 所有的妻子都是自愿与穆圣成亲﹐没有一人因为奉承权势或贪图财产和享受而嫁给他。 先知穆圣身担重任﹐日理万机﹐经常不在家中居住﹐他的妻子们在家分工合作﹐照料家庭和子女﹐各尽其能。 这些妻子都不是在他年轻的时候成亲﹐而都是在穆圣老年时﹐才陆续娶进门成为他的伴侣。先知穆圣在25岁前是单身汉﹐没有娶过亲。 25岁时与富裕的寡妇赫蒂彻相爱﹐妻子比他年长15岁﹐为他生儿育女﹐直到妻子年迈归真。 他们婚后十五年﹐穆圣40岁那年接受真主命令成为使者﹐开始了他的神圣事业﹐他的妻子赫蒂彻以她的家族威望和财富给予穆圣全力支持﹐并且归信了伊斯兰﹐成为最早的穆斯林女子。夫妇相爱长达25年﹐直到先知穆圣50岁﹐事业刚刚起步走向胜利之时﹐悲痛地看到妻子永别人世。赫-蒂彻归真后的两年﹐先知穆圣无心续弦﹐守单身两年﹐与女儿们相依为命。从53岁开始直到60岁﹐先后娶进十一位妻子﹐每位妻子的进门都是一个可歌可泣的壮举﹐证实先知穆圣的高贵品性﹐这个过程将在下一节介绍。 在他这个体能衰退的年龄﹐并且在他神圣使命的高峰期﹐先后纳妻﹐绝不可能是因为性欲旺盛﹐转向色情的迷恋﹐因为这时的每位妻子都因为特别的原因而来﹐甘愿侍奉他的家庭。在先知穆圣60岁那年﹐他接到真主的启示说﹕“以后不准你再娶妇女﹐也不准你以她们换掉别的妻子。”(古兰经﹐33﹕52) 真主命令他停止继续迎接新娘﹐他的妻子再没有增多。
赫蒂彻是先知穆圣第一任妻子﹐成婚前﹐穆罕默德是一个年轻女子们都羡慕的身强力壮﹑足智多谋﹑忠诚老实的美男子﹐他与赫蒂彻良缘天成﹐是真主的意欲﹐因为在他们婚后十五年﹐穆罕默德从一个普通人变成真主的最后使者。 当外人都把他当作胡言乱语的疯子时﹐唯独爱妻赫蒂彻最了解他﹐相信他﹐安慰他﹐给予他全部支持﹐鼓励他勇敢地争取事业成功。 他们夫妇二人度过了最美好的婚姻和家庭生活﹐先知穆圣在恩爱和思念中为贤妻告别送终。在先知穆圣53岁至60岁期间﹐娶进家门十一位妻子﹐每一次婚礼都与传播伊斯兰事业有关。 主要原因有四﹕
第一﹕传播信仰﹐保留珍贵的圣训。 先知穆圣成圣之后﹐他的思想活动和生活状况都与常人不同﹐他大多数时间在外人看来都是处于精神恍惚的状态﹐真主的启示密集颁降﹐而且身边许多事要他当机立断按照真主的启示做决策﹐用行动阐述和落实真主的启示。 一个男子身边最贴身而且最亲近的人莫过于妻子﹐因此他的所有妻子都有接受和保存他传播伊斯兰信息的使命。 全部真主的启示都是通过先知穆圣的口述﹐身边的书记员原文记录成文﹐反复诵读给他听以求校正无误﹐但是对先知穆圣的日常起居生活﹐最能注意他行为的人非妻子莫属。 在先知穆圣归真之后﹐世界上收集最完整的圣训记载中﹐圣妻们所贡献的圣训多达三千多条。 娶多妻为保留圣训也许不是先知穆圣事先的意图和规划﹐但是众多的真实圣训就是这样保留了下来﹐造福于穆斯林后代﹐利益无穷无尽﹐更可能是真主的意欲﹐这是当时的社会和技术条件下唯一最佳方法。
第二﹕开创一个新的民族。 当时的阿拉伯社会﹐以部落和血亲为近族﹐一盘散沙﹐联姻是增强互相凝聚力的方式之一。 那里人们的心理就有以许配女儿为妻当作效忠首领的表示﹐不计年龄大小﹐例如五十多岁的先知穆圣接受好友阿布·伯克尔九岁妙龄的少女为妻﹐这是友好和忠诚的表示﹐在当时的阿拉伯人看来是一件大喜事。 在先知穆圣之后﹐从穆圣弟子中选举产生的最忠贞的弟子担任继承人“哈里法”﹐阿布·伯克尔的女儿阿依莎和欧麦尔的女儿哈芙莎都是先知穆圣的妻子。其它两位继承人都是娶了先知穆圣女儿的女婿﹐奥斯曼与阿里。 他们这些人原先都不属于一个部族﹐但通过联姻﹐他们形成了一个关系密切的亲属﹐这个亲属的网络笼罩着更多更广的社会关系﹐形成了一个圣门穆斯林的亲属﹐他们是当初创建穆斯林新社会的中流砥柱﹐力量核心。
第三﹑显示妇女是传播伊斯兰的力量。 在先知穆圣后来娶进家门的妻子中﹐有寡妇﹐也有孤儿和奴隶﹐许多都是受社会歧视和虐待的女人们。 她们进入圣门家庭﹐不是吃闲饭﹐争风吃醋﹐无所事事﹐而都必须学习﹐并且帮助先知穆圣传播信仰。 先知穆圣的妻子们为周围邻居和麦地那穆斯林社会的女子们做了榜样﹐她们经常出外参加劳动和社会活得﹐展示了穆斯林女子的尊严和自立精神﹐和对伊斯兰事业的责任感。 在先知穆圣的家庭关系与妻子们的影响下﹐许多弟子们的妻子纷纷效仿﹐形成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社会风气。 阿拉伯女子的崇高地位和相夫教子的社会使命是从伊斯兰新纪元开始的﹐她们的最好榜样是先知穆圣的妻子们。 请看现代美国的那些孤寡女子们﹐被社会遗弃﹐亲戚冷落﹐生活艰难﹐无依无靠﹐没有社会地位﹐或者孤独而死﹐或者沦为娼妓或情妇。 伊斯兰社会中不存在这样的孤寡女人们﹐她们都应当是社会的积极力量﹐并且享有完整的人格和自尊。
第四﹑先知穆圣是多妻好丈夫的榜样。 在先知穆圣的十二位妻子中﹐只有阿依莎是一位同穆圣成婚的处女﹐其它女子都是结过婚的遗孀。 先知穆圣从来没有因为哪一个女子年轻貌美而娶之为妻﹐而多数是年纪一大把﹐孤独无助﹐愿意投靠穆圣家门而被接纳﹐然后明媒正娶﹐成为家中享有平等权利和地位的妻子。 先知穆圣多次对他的弟子们嘱咐说﹐“你们中最优秀的男子是在家中善待妻子的人﹐我就在家中善待我的妻子们。” 他以身作则﹐成为穆斯林社会好丈夫的榜样﹐证明一个男人能够同多位妻子共同生活在一起﹐而且平等和善良地对待她们。
F﹑先知穆圣的家属
先知穆圣一生曾经有过十二位妻子﹐但是在他临终时﹐只有九位在世。 穆圣的所有妻子都是受全体穆斯林尊敬的圣母﹐没有例外﹐她们的光荣事迹和庄严形像永远活在世界穆斯林的心中﹐栩栩如生。 她们都是在先知穆圣老年时期与他最亲近的人﹐得到他的直接教诲和培养﹐《古兰经》是穆圣家庭的必修功课﹐所以每位圣妻都熟知《古兰经》﹐都敬佩丈夫接人待物唯《古兰经》是准则﹐并且从中获得智慧的道德修养。 她们的名字是﹕赫蒂彻﹑萨乌达﹑阿依莎﹑哈芙莎﹑载娜伯·;胡宰玛﹑乌姆·赛拉玛﹑载娜伯·贾赫什﹑珠维丽雅﹑乌姆·西比邦﹑莎菲亚﹑麦穆娜﹑玛丽雅·科普特。在所有圣妻中﹐现代的西方社会攻击先知穆圣家属的一个最热点是年轻的妻子阿依莎﹐他们根据现代人的观念攻击穆圣纳年幼的妻子﹐当时阿依莎才九岁。 这个问题已在本文前节中提到过了﹐我们必须从当时当地的历史状况和社会心理理解这个问题﹐而不是根据今日的美国法律和社会规则﹐对古人妄加批判。 在那个时代和那个地区﹐女子从月经开始时就被认为是“成年女子”﹐可以成婚﹐九岁的阿依莎大概就是被这样认为适于结婚的年龄﹐无可厚非。 历史记载﹐在阿依莎同意嫁给先知穆圣之前﹐就曾经与一个名叫祖白尔的男子订过婚﹐后来发现这个家庭拒不接受伊斯兰﹐为此解除了婚约﹐这说明阿依莎已进入成婚的年龄﹐这是阿拉伯热带地区女孩早熟的特征。
先知穆圣的这位少女妻子也同他第一任妻子赫蒂彻一样超出后代人认为的“常规”﹐但是阿依莎嫁给先知穆圣之后﹐她为伊斯兰传播和穆斯林社会所起到的巨大作用是其它人无法代替的﹐因此﹐也应当理解为是真主的意欲﹐需要阿依莎这样特殊的女子辅佐伊斯兰事业成功。 阿依莎幼年聪慧﹐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父亲阿布·伯克尔是阿拉伯部落家世学专家﹐深谙各部落家系和历史﹐而且对诗词歌赋无所不精﹐他为女儿在出嫁前奠定了坚实的阿拉伯文化基础。 阿依莎九岁成亲﹐嫁给了真主的使者﹐其实等于进入了一所最高级的学校﹐天天必须学习﹐背诵《古兰经》﹐理解经文奥意﹐有先知穆圣亲自指点。 她跟随先知穆圣为圣妻的7年﹐是她刻苦学习伊斯兰深刻知识的学期﹐她在先知穆圣归真之后继续生活了47年﹐是整个穆斯林社会公认的最有学识的女子﹐各地来的伊斯兰大学者们无不尊称她为圣母和伊斯兰的导师﹐千里迢迢走来向她求教。 据说﹐在她以后在世的47年中﹐亲自教诲和培育了数千名著名的伊斯兰学者。 从她那里开始﹐伊斯兰逐渐形成了一门科学和学术﹐包括古兰经学﹑圣训学﹑穆斯林社会学和法制学。 先知穆圣曾经说过﹐在地球上他最喜爱的一个人﹐就是阿依莎﹐这不是夫妻关系的性爱﹐也不是排挤和冷落其它妻子的偏爱﹐而是爱阿依莎敬畏真主和聪明才智。 阿依莎被后代的学子们尊称为伊斯兰知识的泰斗﹐享有最高的学术权威和地位。在先知穆圣婚姻生活中传为历史佳话的另一位圣妻是玛丽亚·科普特。 科普特是她的种族性﹐她是埃及人。 先知穆圣向埃及国王派去了一个使团﹐规劝国王归信伊斯兰﹐埃及国王为了表达对穆斯林领袖的赞赏和祝贺﹐要求使团带回去国王赠送给先知穆圣的礼品﹐其中有一位年轻的姑娘玛丽雅﹐她是埃及国王后宫中的一名女奴。 在归国的途中﹐玛丽雅抓住了学习伊斯兰的机会﹐因为她知道这些阿拉伯人是来埃及向国王传播伊斯兰的﹐这些人中有几位是伊斯兰知识丰富的学者。 从开罗到麦地那的路途上﹐风餐露宿﹐学习大有长进﹐玛丽雅决心归信伊斯兰﹐她变成了一位新穆斯林前来晋见先知穆圣。 使团的弟子们向穆圣汇报工作﹐交代受埃及国王之托带来了一名侍奉他的女奴。 当先知穆圣同玛丽雅交谈时﹐她表示遵从埃及国王的圣旨以身相许﹐但是她是埃及国王的礼品﹐拒之不恭﹐恐怕损害两国关系﹐但伊斯兰法制已经废除了蓄奴制度﹐因此﹐先知穆圣决定以正式婚姻仪式娶玛丽雅为妻子。
G﹑今日的伊斯兰妇女
西方国家攻击伊斯兰社会﹐总离不开针对穆斯林妇女地位问题﹐说穆斯林妇女不自由﹐不解放﹑多妻制﹑受压迫﹑受虐待等等。 在许多伊斯兰国家﹐妇女的地位和现状确实很不理想﹐有很多问题﹐但这些问题一个也不是伊斯兰造成了﹐而是他们没有遵从伊斯兰的制度造成的。 其中有许多历史和文化的原因﹕许多民族归信伊斯兰后﹐他们继续保留的古代歧视妇女的传统﹐这是其一。 许多伊斯兰国家遭受过一二百年的西方殖民地统治﹐西方殖民主义统治者对伊斯兰国家的社会改革根本没有兴趣﹐希望他们越落后越好﹐遏制穆斯林的教育﹑文化和社会发展﹐使许多国家愚昧落后的陋习更加严重﹐这是其二。 第三﹐西方现代文明的腐朽风气吹进伊斯兰国家﹐挑动她们争取女性解放和自由﹐破坏传统的家庭观念和婚姻关系﹐造成许多历史上没有的新问题﹐成为不东不西不伦不类的殖民地文化。 大多数伊斯兰国家实行崇洋媚外的独裁统治﹐一般的民众都是深受剥削和压迫的对象﹐妇女是压在不公正社会最底层的生灵﹐没有人权可言。回顾世界妇女解放运动﹐西方的许多妇女权益因为市场经济的需要从一百年前刚开始﹐而伊斯兰的妇女解放运动早在一千四百年前就根据真主的启示制定为成文的法律制度﹐如妇女的财产权﹑选举权﹑受教育权﹑婚姻自愿权﹑妇女和儿童保护法等。 例如西方妇女至今结婚时女子必须放弃娘家的家族姓氏﹐因为女子婚后放弃拥有财产的法律权利是欧洲的古老传统﹐这是欧洲一百年前才做的法律修正。 在婚姻问题上﹐伊斯兰不但保证新郎与新娘有同等的婚姻志愿和选择的权利﹐而且限定丈夫在特殊情况下的多妻不得超过四位妻子﹐无论地位高低。 伊斯兰的多妻法是对女子人格尊严和生活条件的保护和尊重﹐并且杜绝任何可能发生的不正之风﹐防止女子受到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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