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伊玛尼” 的义务与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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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伊玛尼” 的义务与追求

来源: 时间:2010-02-09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信仰伊斯兰教并顺服地履行伊斯兰教义的人称为“穆斯林”。伊斯兰教主张,一个人只要口头上念了“万物非主,惟有安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并且内心诚信之,那么就算做穆斯林。但是对于生活在社会上的穆斯林来说,仅限于这一点还不够。必须还要理解真正信仰的意义,在伊玛尼的指引下积极深入投入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一、对信仰者的义务要求

  伊斯兰教信仰的义务,阿语音译“瓦吉巴特·伊玛尼”,即“伊玛尼的当然条件”。根据波斯语《教款捷要》一书的解释,这些当然条件就是要求穆斯林本着信仰原则尽自己的义务。该义务共有七项:

  1、结交清廉品学兼优的人。

  2、供饥渴者饮食。

  3、问候及护理有病者。

  4、为穆斯林亡者沐浴。

  5、以有效的方法使贫苦者度过艰难而致富。

  6、抚恤孤幼。

  7、调解纷争,谋求和平。

  那么,哪些是伊玛尼的义务行为呢?

  伊斯兰教中关于伊玛尼的义务,即必须遵行的事情,共分七件:

  (1)履行“威特尔”拜。此拜在宵礼——“虎夫坦”之后,直到东方发白(即晨礼时候)之前履行。

  (2)出散“斐图尔·赛德格”(开斋施舍)。即每年封斋一个月后开斋节的施舍。什么人应该施散“赛德格”?伊斯兰教法规定,一个人除了他日常生活必用的钱财外,如果还有达到应当缴纳天课的剩余,那么,他当缴纳天课;如果没有,那么虽然不必缴纳天课,但是要散“赛德格”(即施舍)。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外出旅行,都应该履行。凡是有条件出散者,也应该替没有成年的子女以及仆人出散。假如子女尚未成年,但在他们名下已有财产,就应当用子女名下的财产出散。应该出散的数量是:每人半升小麦,或者一升大麦、或一升红枣、或半升葡萄干。折合斤两即每升为二斤。

  (3)“宰牲”。是为了接近真主而宰牲的功课。宰牲的条件:除了日常所用外,仍有赢余达“满贯”者,凡是成年穆斯林,不论男女都应当做。做宰牲献祭时,一个人可以宰一只羊,多一个人不可以;最多可以七个人合伙宰一头牛或者一峰骆驼。要求这七个人都要举意做宰牲献祭。牛或骆驼宰后要分成七份,如果分不均匀,该献祭不成。六或五个人宰一头牛或一峰驼更好。

  (4)游转天房。即去麦加朝觐。

  (5)近骨肉近亲。如果断绝与自己亲人的联系,在伊斯兰教中,其罪孽是很大的。

  (6)孝敬双亲。《古兰经》云:“……你应当感谢我和你的父母;惟我是最后的归宿。”(3114)。感谢真主是感谢其创造之恩,孝敬父母是因为父母有生养哺育之恩。

  孝敬老人是一个穆斯林的本分。一个有信仰的人应该是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有仁义之心的人,应该孝敬双亲。凡是虔诚信仰伊斯兰教、忠诚拜主者,必定是一个孝敬父母者,反之亦然。做到忠孝两全才是真正的穆斯林。

  (7)妻子应该侍奉丈夫。所有男人都有养育、引导妻子的责任,而妻子顺从自己的丈夫是“瓦吉卜”。这样才能达到夫妻相敬如宾。

  二、作为穆斯林的条件

  信仰伊斯兰教的条件,也是作为穆斯林的条件。中国穆斯林学者根据伊斯兰教有关经典,综合拟定了这一教义规则(习惯称为“教门原根八件”),并成为伊斯兰教基本信仰和伦理道德规范。

  具体内容是:1、认主独一。2、知主公道。3、信圣人。4、信伊玛目。5、命人行好。6、止人干歹。7、远奸。8、近贤。

  (1)认主独一,就是要认识真主的独一性——没有匹敌、没有似象。正如《古兰经》云:“真主是独一的主宰,赞颂真主,超绝万物,他绝无子嗣,天地万物只是他的。”(4171)。“你说:他是真主,是独一的主;……”(1121-2)。

  (2)知主公道,穆斯林必须诚信真主是最公正者,世间一切都要以公正法则处理,不要有任何亏枉。正如《古兰经》云:“真主的确毫不亏待人们,但人们却亏待自己”(1044)。所以,凡是认为真主亏待了自己、使之遭遇了财产损失、子女损失或者其它不幸,则因为这种想法而成为悖逆者,那么就要求穆斯林忍耐于贫困、病症,以及其它不幸。

  (3)信圣人,包括信使者,就是应该相信我们的圣人穆罕默德是真主派遣的所有圣人和使者的“封印”,其使命是面向全人类的,并且因为穆圣带来的经典而废止了其它经典。正如《古兰经》云:“我派遣你,只为怜悯全世界的人。”(21107)。所以,凡是没有相信穆圣的为圣地位及其使命,也同样成为悖逆者。

  (4)信伊玛目,就是要明确穆圣去世后的几位继承人的伊玛目地位。他们分别是艾卜·伯克尔·本·艾卜·古哈法(632-634在位)、欧麦尔·本·海塔卜(634-644在位)、欧斯曼·本·阿凡(644-656在位)、阿里·本·艾卜·塔里卜(656-661在位),他们均是穆圣之后伊斯兰教的捍卫者。

  四大正统哈里发的在位时间共三十年,正如穆圣曾预言:“在我之后的继位者时间是三十年,之后就是凶残的暴君”(《教典诠释》第127页)。

  (5)命人行好,就是要知道真主所命令的一切都是善事,作为穆斯林要谨遵不悖,执行真主的命令是“正主命”,除此之外的所有善事,履行之是副主命。

  (6)止人干歹,就是禁止他人做真主所禁止的事情。作为穆斯林远离真主的所有禁令是“正主命”。正如学者们说:“伊斯兰教就是顺从真主的命令、远离真主的一切禁止事项”。至于禁止除此之外的坏事情,则是副主命。正如《古兰经》云:“信道的男女互为保护人,他们劝善戒恶……”(971),穆圣也说过:“谁看到一件恶事,他应该亲手改变之,如果不能够,就用口舌,如果仍然不能,则用心去憎恨——这是最起码的信仰”(穆斯林圣训辑录,艾卜·赛义德·胡德里传述)。

  (7)远奸,就是应该以真主的朋友为友、以真主的敌人为敌,正如《古兰经》云:“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以我的敌人和你们的敌人为朋友……”(601)。

  在穆斯林与非穆斯林杂居并交往密切的地区,由于彼此间有许多社会公共利益关联,理应礼尚往来,但是需要保持信仰的独立与完整,不要做一些诸如崇拜偶像、抽签算卦、看相看风水等迷信行为。

  (8)近贤,就是要求穆斯林通过敬畏真主,热爱真主的使者、使者的弟子们及其家眷,不能对他们存有丝毫的不敬念头,如果从心理敌视他们,就会成为悖逆者。近贤也包括那些遵从正道的贤哲、德高望重的学者、正直善良的人。

  上述八项条件,就是正统伊斯兰教对穆斯林的基本要求,要求每一位穆斯林知之、信之、遵之。

  三、关于伊玛尼的断法

  穆斯林学者用伊斯兰教禁止“杀”、“拿”、“歹”、“坏”、“奴”、“妄断”几个字来作为伊玛尼的断法,即六条禁令。

  1)禁止“杀”,即禁止滥杀无辜。严禁信士无故杀害信士以及滥杀无辜;

  2)禁止“拿”,即禁止掠夺他人财产,严禁信士无故掠夺穆斯林信士的财物以及他人的财物;

  3)禁止“歹”,即严禁信士无故歹猜穆斯林与非穆斯林;

  4)禁止“坏”,即严禁信士毁谤穆斯林与非穆斯林;

  5)禁止“奴”,即严禁信士以他人子女为奴隶,或用各种方法奴役他们;

  6)禁止“妄断”,即不可断犯了罪的穆斯林永居火狱。

  四、怎样成为全美的信士

  作为信仰伊斯兰教者,除了诚信“伊玛尼”的“总信”和“分信”内容外,还要做到下列规定:

  (1)必须相信真主造化万物是有意义的,同时相信人类生活除了肉体方面和物质方面的需要和活动外,还有更高的目的,就是崇拜真主。

  (2)必须相信人类在世间万物中享有一个特殊地位。因为人类被赋予理解事物的智慧和实现理想的能力。而人类的阶层越高,其责任相对越重。

  (3)必须相信每个人都具有“穆斯林”的潜质。就是说,每个人出生是依照真主的旨意、计划,依其命令而进行的,那么,就意味着每个人生来都具有成为穆斯林的精神潜能和心智倾向。

  (4)必须相信每个人在出生时都是无罪的,本性是善良的。随着逐渐成人,只要其发育正常、神智清晰,就会开始对自己所作所为负责任了。

  (5)必须相信,人类应该由真主引导而得到拯救。即,一个人要想使自己心安理得地生活,必须将信仰和行动有机统一。

  (6)必须相信真主将正道提醒给任何人之前,并不要其负什么责任,但是若明知故犯,则要予以惩罚。

  (7)必须相信,在真主所造化的人类本性中,善的成分多于恶的成分。真主接受改过自新者的忏悔,不希望人们失望地堕落。

  (8)必须相信盲目跟随的信仰是不完美的信仰,需要个人在信仰认识和功修方面加倍努力。一种信仰的优劣、是否值得建立信念,需经过理智地思考。由于家庭传统的使然,由于受到强迫或者盲目模仿而接受的伊斯兰信仰,在真主面前不能算最优秀的穆斯林。

  (9)必须相信《古兰经》是真主的语言,并且明确《古兰经》与“圣训”的关系。

  除此之外,作为穆斯林必须对伊斯兰教的一些要求谨遵不悖,而且要做到下列几条:

  (1)诚信目所不能见者。绝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或观点去看待或评判宗教里的说教。

  (2)诚信“幽玄”惟真主至知。诚信目所不能见者,或者只有真主能知道的秘密,都属于“幽玄”。

  (3)以伊斯兰教法规定的“合法”(哈俩里)为合法。

  (4)以伊斯兰教法规定的“非法”(哈拉目)为非法。

  (5)畏惧真主的惩罚。穆斯林一方面要对未来充满信心,另一方面也要时刻担心因自己的罪过,或者因世俗的诱惑丧失正信而导致真主的惩罚。

  (6)渴望真主的慈悯。要虔信真主的仁慈,期盼真主的仁爱、宽容,渴望真主的赏赐、恩泽。

  上述种种意识中起决定因素的是忍耐精神。穆斯林的忍耐精神充分表现在对人生旅途中的任何不幸、坎坷和磨难的承受之中。根据这一信条,穆斯林应学会去承受一切意外的困难和打击,从而对自己的前途充满信心与希望。由此而总结出来的“穆斯林既希望又惧怕”这一思想意识,不仅符合伊斯兰教理,而且也是社会道德思想建设的有价值的精神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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