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省、市民宗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实施意见》下发后,我市伊协积极响应,认真贯彻落实,将“和谐寺观教堂(伊斯兰教)”评比的八个标准转发各寺,结合“和谐中国,全民全运”的主题,及时在全市范围的五十余座清真寺内掀起了“我为全运做贡献,争创和谐清真寺”的活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和谐清真寺”的创建工作,力争在全省评选中有所中的,市伊协领导自10月28日至11月4日先后分别对商河、市中、长清、槐荫、济阳、天桥、章丘及市管重点清真寺,按照省民宗局制定的《山东省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考评标准》的五项内容逐一进行了检查。
从本次自查的情况看,大多数清真寺都能够积极响应,认真对待,在清真寺内外通过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和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全面发动教职人员、寺管会成员和信教群众骨干等参与创建活动,多方面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但也有的清真寺限于自身经济状况等客观条件,在创建活动中做得还不到位。对此,市伊协领导为他们出主意想办法,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整改意见。这次检查得到了当地民宗局(办)的高度重视,他们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表示立即弥补和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