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产业结构落后,资本聚集率低,融资渠道少,造成民族地区与东部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差距越拉越大。通过专项基金的扶持来促进区域平衡发展,对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资本聚集有重要意义。
建议建立“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对产业发展比较落后的民族地区给予专项扶持。通过建立稳定、长期的筹资机制,不断壮大基金规模:一是中央财政每年从超收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专门用于补充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金;二是每年从中央所属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中,适当划拨一部分资金,列入民族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基金滚动运行,由财政部统一管理,对地方无偿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