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甘肃省经济体制改革的系列新政,包括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全面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规范垄断行业收入、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降低城镇户籍进入门槛等热点问题。
完善高管人员薪酬制度
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
《意见》提出,加快大型省属国有企业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高管人员薪酬制度。积极探索市政公用企业以资产为纽带组建国有城市市政公用企业集团试点,允许社会资本进入国家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鼓励有实力的企业通过特许经营以及收购、参股、兼并、重组、合资、合作等方式,进入城市供水、供热、供气和污水、垃圾处理等领域,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全面推进城市供热计量改革。
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规范垄断行业收入
《意见》提出,健全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预防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将“就业优先”作为缩小收入差距的战略重点,规范垄断行业收入,将收入分配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启动农村养老保险试点
解决社保历史遗留问题
《意见》提出,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和提高保障能力为重点,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省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覆盖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启动全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现被征地农民、村干部养老保险与新农保制度并轨。全面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老工伤”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等历史遗留问题。
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
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
《意见》提出,重点推进水、电、气、热、矿产资源等领域价格改革,建立能够充分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利用效率。加强成本约束,改进电价管理;完善电力分时电价办法,扩大差别电价实施范围,抑制高耗能产业盲目扩张。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逐步规范价格和收费标准。
落实农村教师编制实名制
全面启动新一轮农垦改革
《意见》提出,探索实行转包、租赁、互换经营、入股等多种方式,推动农民承包土地合理流转,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巩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编制实名制,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的化解任务。全面启动新一轮农垦改革,加快农垦企业与地方经济融合。
经营性土地实行招拍挂
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
《意见》提出,严格执行土地资源市场配置制度,经营性土地使用权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加大矿业权审批改革力度,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实现矿产资源规模开发。积极探索地质找矿新机制,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出让。
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
实行零差率销售
《意见》提出,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全员聘用的用人机制。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实行零差率销售。推进服务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实现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5月30日前,在全省28个县市区进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6月起,在全省60%的县市区推进综合改革;年底前在全省推开。
提高小城镇聚集度
降低城镇户籍进入门槛
《意见》提出,以我省新农村建设试点市县为重点,整体推进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小城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服务功能,在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向小城镇集中,吸引农民在镇区就业,不断提高小城镇聚集度。率先在各试点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进入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