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我国房价飞涨,一些热点区域的房价甚至一个月上涨超过10%、一年上涨超过100%。一路“高歌猛进”的房价牵动着每一个购房者的神经,也受到了中央的关注,自今年年初以来出台一系列政策,抑制房价过快上涨,防范金融风险。
== 各部委落实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记者19日从住房城乡建设部获悉,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
央行、银监会敦促各银行落实房贷新政
16日,央行行长办公会要求,央行各分支机构从即日起严格按照国务院政策要求加强房地产信贷管理。同日,银监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实行动态、差别化管理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银监会有关负责人则表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要求,防范房地产信贷业务各类风险。银监会表示,将根据市场、区域和借款人信用状况,贷款利率严格按风险定价,对首付成数实行动态、审慎管理。
== 市场反应 ==
楼市降温各地出现抛售现象 二季度或迎来拐点
谁也没有想到,在国务院14日接连推出一系列打压房地产的重拳之后,仅仅只隔了三天,决策层又出重拳。这一系列的政策严厉程度实属十年内罕见,而三套房停贷措施更是迄今为止最为严厉的控制房价上涨的措施。业内人士预测,如此密集全面的新政策集合首次出台,重拳之后的房价必然会走上回稳态势。
新国四条:国务院常务会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措施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
会议确定了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二是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供应总量,大幅度增加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供应。依法加快处置闲置房地产用地,对收回的闲置土地,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三是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改造各类棚户区280万套的工作任务。
四是加强市场监管。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对存在捂盘惜售、土地闲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限制新购置土地,暂停批准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
== 近期中央楼市调控政策一览 ==
2010.04.13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 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2010.04.11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 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03.10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 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2010.03.18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 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2010.02.20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国十一条:2010.01.10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通知要求,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要适当加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扩大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范围。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各地要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
2009.12.23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 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09.12.17 五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 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国四条:2009.12.14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温家宝总理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启动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在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 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3月份及一季度的楼市数据传递出丰富信息:一方面,房价上涨压力依然较大;另一方面,调控成效正在显现,楼市蕴含着企稳受控的积极因素。14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强调,坚决遏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调控步步推进,“稳楼市”乃各方所期。
新国十条:国务院发出通知 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根据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的消息,国务院17日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切实解决城镇居民住房问题。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住房问题关系国计民生,既是经济问题,更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民生问题。
(二)建立考核问责机制。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城市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
(三)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四)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收益的调节作用。财政部、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五)增加居住用地有效供应。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以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计划,并切实予以落实。
(六)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各地要尽快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明确保障性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建设数量和比例。
(七)确保完成2010年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的工作任务。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尽快下达年度计划及中央补助资金。
(八)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地和融资的监管。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专项整治和清理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
(九)加大交易秩序监管力度。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并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十)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各地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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