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苏菲派思想家、诗人伊本•法里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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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教苏菲派思想家、诗人伊本•法里德

来源: 时间:2010-04-27 点击: 我来说两句
伊本•法里德
(Ibn al—Farid,1181~1235)
 
    伊斯兰教苏菲派思想家、诗人。本名欧麦尔•本•阿里•本•穆尔什德•哈麦维。以舍勒夫丁•伊本•法里德著称于世。祖籍叙利亚的哈马,后迁居埃及。生于开罗。其父为阿尤布王朝继承法法官,颇有地位,免职后避世隐居。伊本•法里德自幼随父学习经训,后从师学习沙斐仪教法,并改奉苏菲主义。起初在开罗东郊穆盖泰姆山岩洞中独居修行,并钻研苏菲派学理。后去麦加朝觐,同巴格达著名苏菲派学者苏哈拉瓦迪结识,深受教益。在麦加苏菲派修道院中潜修15年,写了大量具有宗教神秘主义的诗作。后应埃及阿尤布王朝统治者之邀,返回开罗,建立扎维叶,传播苏菲派教义,培养门弟子,他生前被苏菲派尊为“长老”,去世后葬于穆盖泰姆山中,其陵墓至今仍有拜谒者。他的诗集被称为阿拉伯文学作品的佼佼者,其内容包括宗教赞美诗、劝善诗和抒情诗,表达了他对伊斯兰教的虔诚和苏菲派神秘主义的观点。其中关于赞主赞圣和描述人主合一精神境界的诗篇,成为苏菲派念“迪克尔’的内容。著名长诗《朝觐者的历程》(一译《长塔伊亚特》),共760行,描述了自己作为一个苦行者的思想体验,歌颂了苦修者精神升华后与造物主相融合一时的最高精神境界,诗曰;“既醉又复苏,两体合为一,伊以我为寓,我体昭若揭。”并提出了“真主之光”是世界万物的总根源,被苏菲派奉为经典著作。《酒颂》借醉酒作比喻,抒发自己精神上的快感,阐发了神秘主义的爱主观点。其诗作修辞优美,比喻生动,辞藻艳丽,感情动人,寓有深刻的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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