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组一行对银川市德胜工业园区泰丰生物有限公司、宁夏安优卜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敬一泰食品有限公司、宁夏新华百货老大楼超市清真食品销售区、宁夏百盛王朝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等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民委政法司司长石玉钢,国务院法制办政法司副司长彭高建,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主任马力,天津、辽宁、云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等省区及银川、南京、昆明等市民族工作部门的同志,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和吴忠市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等40多人参加了座谈。
这次调研主要内容:一是调查清真食品行业发展现状,了解清真食品市场存在的可能影响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主要问题和隐患;二是了解清真食品管理的历史、现状,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地方性立法情况及需要国务院立法解决的问题;三是对《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中有关清真食品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民族工作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社会团体作用、法律责任等方面规定的建议和意见。
宁夏回族自治区民委主任马力代表自治区民委向调研组和与会人员表示欢迎。他说,清真食品管理立法调研,是我国民族工作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回族及有清真餐饮习惯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回族等少数民族生活风俗习惯的尊重。多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一直把清真食品管理作为民族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全区各级民族工作部门会同工商等部门认真贯彻《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加强对清真食品的管理;建立了民族工作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实行清真食品前置审批制度。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管理,规范了清真食品市场,促进了清真食品业健康有序发展,清真食品餐饮、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企业增长迅速,截止2009年底,全区共有清真食品餐饮、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主体10382家,其中从事餐饮的8018年,生产加工、销售经营2364家,有效地满足了各族群众对清真餐饮和清真食品的需求。他感谢国家民委多年来对宁夏民族工作的信任和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