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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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新华网 时间:2010-06-08 点击: 我来说两句

6月5日第39个世界环境日,为呼应今年环境日的中国主题“低碳减排·绿色生活”,环境保护部主办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启动仪式7日在京举行。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据统计,2008年我国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电脑产量分别为9015、4600、3900、13800万台,移动电话6亿部。专家估算,目前,我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淘汰量数以千万台计。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张力军在启动仪式上说,目前,我国一些地区还存在为数众多的手工作坊,为追求短期效益,采用露天焚烧、强酸浸泡等落后方式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和电路板,随意排放废气、废液、废渣,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实施《条例》,对规范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活动,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保障人体健康等将有重要意义。

据悉,国务院制定并公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记者李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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