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被告双方签署完调解笔录后握手言和
昨天上午11时,一起涉及巴基斯坦馆建设工程款纠纷案在浦东法院世博法庭成功调解,原被告签下调解笔录,双方握手言和。
2009年6月,上海国康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了世博园巴基斯坦馆的钢结构工程,合同总价217万余元。此后,国康公司组织工人加工制作,嵊州公司也如约先期支付了工程款130万元。孰料,当这些钢结构件送至施工现场后,双方因为图纸规格发生了争执,导致87万余元的钱款“停止支付”。
2010年5月19日,国康公司将嵊州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87万余元及利息损失1.7万余元。世博法庭立即将其列入世博案件“绿色通道”,在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开庭时间。
主审本案的法官王佳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分析利害关系:“本案可能会涉及多个方面的审计,若审计人员进入场馆进行测量,势必对场馆的参观造成影响。”嵊州公司当即表示将积极配合法院,与对方友好协商,避免因不必要的纠纷影响了世博会的进行。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嵊州公司和国康公司在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考虑到嵊州公司的诚意,国康公司主动让掉了4万多元的人工安装费。而嵊州公司也将841500元的支票交到了国康公司负责人的手中。(程怡 严剑漪 黄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