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回族的文化艺术,有着其显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是一种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回族区域性文化艺术。她与西北回族人民的生存和生活密切相连,并且贯穿、依附、渗透在回族群体的生活和心田中。
一、清真寺、回族民居
清真寺,阿拉伯语为“麦斯吉德”,回族穆斯林称其为“哲玛尔特”,是伊斯兰教的宗教活动中心和回族穆斯林礼拜的场所。清真寺在回族生活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回族穆斯林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也是他们开展社会活动的场所。具体来说,清真寺是回族穆斯林沐浴净身、礼拜的场所,是阿訇宣讲教义和宗教知识的讲坛,是培养新一代宗教职业者的经堂,亦为穆斯林主办婚丧嫁娶及屠宰食用禽畜的服务场所和阿訇等宗教专职人员处理事务的办公场所。此外,清真寺还是回族穆斯林欢度宗教节日的礼堂、纪念先贤的会场、筵宴宾客的厅堂和穆斯林锻炼身体的场所,也是接待外来穆斯林的旅舍。在历史上,清真寺还是回族反抗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的指挥部。如1936年,中国工农红军在同心清真大寺举行豫海县回族苏维埃政府的成立大会。现在,清真寺是宣传爱国爱教、遵纪守法、行善积德、杜绝恶行等的课堂。由于回族穆斯林群众有走南闯北经商的传统,清真寺在当今的消息社会,自然地成为交流消息的重要场所之一。同时,是观光、游览的重要景点。由于清真寺有这样重要的作用,所以,在西北,凡有回族聚居的村镇,都建有清真寺。
回族的清真寺,从建筑风格看有两类:一类是圆柱拱顶的阿拉伯式建筑,其外观造型是在大殿顶上设置一组浑厚饱满的绿色穹顶,周围有四个小穹顶,各居殿顶一角,簇拥着中间一个巨大穹顶。大穹顶上有一弯新月挺向蓝天。另一类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宫殿式建筑。回族的清真寺院干净卫生,清新宁静,古朴典雅,寺内不供奉偶像,也不用动物图形装饰,墙壁上只绘有各种花卉图案,殿门多是古体字《古兰经》浮雕、阿拉伯文匾额、图案绘画装饰,肃穆庄严,别致壮观。反映了回族不批避世俗、注重现实的人生旨趣和乐于改造环境的创新精神。
回族的清真寺其拜殿均为坐西朝东的方位,整个寺院一般都有礼拜大殿、邦克楼或望月楼、经堂、沐浴堂等,是整个清真寺的重要建筑;分前、中、后堂。礼拜堂正殿和米合拉布(圣龛)背向麦加,以示跪拜的朝向,圣龛的右方有敏拜尔。凡回族穆斯林入礼拜堂必须洗大小净和脱鞋,非穆斯林一般不让进去。回族的清真寺有一套制度。清真寺最早设有伊玛目或掌教(领拜)、嘎锥(讲经)、穆安津(呼唤礼拜)。清代以来,所有清真寺互不隶属,形成单一的教坊制度。在奉行苏非主义的教派门宦中,也逐渐构建起以教主为中心,以各层次热依斯为骨干的教坊制度。清真寺一般设有开学阿訇(管事做主,招收学生,开学讲经,处理本坊的宗教事务活动)、学董(清真寺的总管)、乡老(学董的助手)。每个清真寺还有一位寺师傅,在清真寺负责打扫卫生、烧水、敲梆子等,为众人服务。清真寺的阿訇,由于教派和门宦不同,实行不同的方法,有的是委任制,多数是选聘制。大的清真寺成立了寺管委员会,大事由寺管委员会讨论决定。
西北回族的清真寺好多,据1991年统计,全西北地区有大小各类清真寺7000多所。著名的回族清真寺主要有:西安化觉寺、西安大学习巷清真寺、临夏南关大寺、兰州西关清真寺、临潭清真西大寺、西宁东关大寺、银川南关大寺、同心清真大寺、纳家户清真寺等等[1]。同时,在西北回族地区可见带有苏非主义色彩的道堂或拱北,它们是苏非派门宦教众们重要的宗教活动场所。拱北是西北回族穆斯林对教内贤哲陵墓的专称。西北回族地区较大的拱北有河州花寺拱北、大拱北、穆夫提拱北、毕家场拱北、张家川宣化岗拱北、固原二十里铺拱北等。这些拱北一般都由墓主人的继承人或亲属管理,大多设有管家、帐房和勤杂等管理机构。负责接待教民,收受“乜贴”,维护陵墓,应酬参观访问者等,拱北财产属全体教民,但其支配权,使用权只限于拱北的主管人。
民居是各个民族的家庭成员为了满足其家庭生活的需求,而有意识地建构、创造出来的生活空间它是人们主观意识活动的人为结果。它不仅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经济状况,包括它们的经济发展程度、国民收入及生活水准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还与一个民族、一个国家的文化传统,包括它们的语言文字、思想意识、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等有着密切的关系[2]。回族民居出现及起始,为回族穆斯林提供了一定的生活环境,保证了回族穆斯林家庭特殊的宗教、文化及日常生活得以在其专门的空间进行。
由于回族遍布全国,各地回族民居大都随环境条件而变化,总体上与当地的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民居无多大差别。与此同时,各地回族民居也相应地表现出各自的地域特性。西北地区的回族民居与当地的汉族或其他少数民族民居,有较多的相近性。
西北地区的回族民居,多为平顶房,坐北向南,一般为一字形排列。甘肃西道堂回族民居通常要高于地面几尺多,正屋前廊下两根立柱以红黄两色油漆涂饰,既庄重又大方。前廊下为数层台阶,两旁还有铁制的栏杆扶手,漆成淡蓝,色彩鲜亮[3]。结构形式多样化,有明有暗,按辈分或婚否状况住宿。有的地方回族民居,为了阻挡冬天的西北风的侵袭,在主房的西头,建厨房或其他的房间,形成一个转角,起到一种抵挡西北风的作用。有的地方回族民居还多有水房或吊罐,另建有专门的储藏间、工具房、农机房等,畜圈、、草房、厕所多建在房后或房的一侧。宁夏南部山区的回族习惯在平房上面加盖一小间房子,类似岗楼,俗称“高房子”或“小高楼”,供主人礼拜用,以防小孩或外人干扰,现在,有的作看护场院等时用。除平房外,回族民居中还有一些窑洞住宅,但随着现代生活步伐的加快,砖瓦平房逐渐取代了原来的土平房和窑洞,而且楼房的比重有所增加。
由于回族特殊的风俗习惯及共同的民族心理,一般喜欢本民族同胞住在一起,形成遍及城乡的回族区、回族街、回族胡同、回族村等。回族民居的民族特色主要表现在其装饰和陈设方面,只要你进入回族家,就会感到回族在住宅的设计、陈设、布局、装饰以及生活的点缀等方面,富有独特的民族特色。如传统的回族家庭,进门正面的案桌上,正中有“炉瓶三设”,即香炉、香瓶、香盒,香瓶内插有香筷、香铲。有的在正中放经匣,装《古兰经》等经典,与周旁的电视机、收录机等现代家用电器交相辉映。西北回族的民居,无论是依山的窑洞,还是川坝塬台上的箍窑,抑或土房瓦房,都力求整齐、美观、舒适、大方。有条件的进行木雕或砖雕。回族家庭的室内不置人物或动物画,多用山水风景、花卉、几何图形、植物画代之。室内多挂阿拉伯文中堂字画。挂历一般是印有伊斯兰教历和公历对照的,图案多为著名的清真寺或天房、花鸟等,既便于查阅回族的传统节日,又便于欣赏。一般回族家庭多在清晨、傍晚点燃苏合香、葩兰香,使房间保持空气清新。庭院总是打扫得干干净净,还在院内种上葡萄、牡丹、芍药、玫瑰、月季、石榴、丁香、凤仙花等,在房前屋后种植各类果树,使环境更为优雅,也展示了西北回族人民热爱生活的情趣。在回族家庭中,最有特色的装饰是用阿拉伯文或波斯文写成的匾额和条幅等,即通常所说的 “都哇”(意为祈祷)。“都哇”的内容以“太思米”和“清真言”等为主。“太思米”即《古兰经》每章之首的“奉大仁大慈的安拉之名”赞词;“清真言”指“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主的使者。”在城市,“都哇”还是回族家庭的标志,主人将“都哇”张贴或悬挂在门楣上,以表明自己是回族穆斯林。
二、“花儿”与“口弦”
“花儿”产生并流行与甘、宁、青、新的的一种山歌,又称“少年”。起源于临夏,传遍西北各地。它是回汉等各族人民用汉语歌唱的、以爱情为主要内容的、其格律和歌唱方式都相当独特的一种民歌(山歌)。“花儿”曲调丰富,唱词浩繁,文学艺术价值较高,被人们称为“西北之魂”,“西北的百科全书”,饮誉艺坛,闻名中外。“花儿”发源于临夏后,由于流行的地区不同,加之在其发展过程中受到西北各民族文化的影响。因此形成不同的流派的艺术风格。按照流传地区可划分为甘肃“花儿”、宁夏“花儿”、青海“花儿”等;根据民族风格可划分为回族“花儿”、撒拉族“花儿”等;根据其规律和特点等又可分为河湟花儿和洮岷花儿两大系列。
回族群众喜爱“花儿”,是“花儿”的创造者、演唱者、继承者和传播者,在西北地区的山乡村落,田间地头,以及喜庆的节日和欢乐的聚会上,都会听到反映回族人民耿直豪爽性格、高亢嘹亮、自由奔放的“花儿”歌声。那富有西北高原韵调、浓郁的生活气息和乡土芳香的“花儿”,闪现出回族人民群众的无比才华。这种民间歌曲有《《尕妈儿令》、《河州令》、《花儿令》等百余种曲调,信手拈来用比、兴、赋的艺术手法即兴唱出,形成生活、爱情、时政、劳动等内容的花儿,优秀者被广为传诵,传承下来,成为具有浓郁特色的回族艺术形式。
回族“花儿”主要用汉语演唱,但夹杂着不少阿拉伯语和波斯语的词汇,这与回族的族源有关,是回族“花儿”的特点之一。特别是部分回族“花儿”旋律音调中已掺入阿拉伯、波斯语言链条的音韵格律(诵经格律)和变化了的调式,因此形成了高亢、嘹亮、深情、修长风格的回族“花儿”音乐旋律。如:“房檐上蹲的是白鸽儿,鸽洞里卧的是皂儿(黑鸽子);你给我做个顶帽儿(礼拜帽),我给你买个镜儿”;“青石头跟里的药水泉,担子担,桦木的勺勺啦舀干;若要我俩的姻缘散,三九天,青冰上开一朵牡丹”。
花儿会是“花儿”荟萃、歌手献技的舞台,是各民族人民同声歌唱倾诉心声的歌会。规模最大的花儿会有10多处,其中以松鸣岩花儿会和莲花山花儿会名扬遐迩。松鸣岩花儿会,俗称“四月八花儿会”,以演唱河州花儿为主。形式有独唱、对唱、齐唱等,演唱内容有历史故事、风土人情、情歌及其它即兴创作等。被赞誉为“河州花儿的故乡”。每年农历六月初一至初六,莲花山周围的汉、回、藏、东乡等各族歌手和游客,云集莲花山,结伴游山,演唱乐曲还是莲花山花儿。
“花儿”,这支连着西北回族等各族人民心血,表达人们思想感情与愿望的花朵,以其朴素、优美、感人的风格,在人民心中盛开。
在西北地区(主要是宁夏南部山区回族聚居的地方),流传着一种叫“口弦”的的民间乐器,据说源于阿拉伯,特别为回族妇女所喜爱,是回族妇女表达心理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口弦俗称“口琴子”或“口衔子”,是一种衔在嘴边弹奏的小乐器,有竹制和铁制的两种。竹制口弦长约10公分,宽为一头3公分、一头2公分,中空,有一剑状薄簧片。弹奏时,口噙弦身,左手握柄,右手扯动另一端的线穗,口弦便随口形、力度发出一串音韵神秘而迷人的悠悠乐声,轻松悦耳,随心所欲。并能奏出“廊檐滴水”、“骆驼铃”、“珍珠倒卷帘”等口弦令调。口弦的装饰很讲究,顶端系挂色彩缤纷的丝穗和五彩珠子,有的回族年轻妇女将它挂在纽扣或领口之间当装饰品。
据说口弦的来历,是某年六盘山区遇到大旱,草木干枯,禽兽灭绝,人们也奄奄一息。小伙子和姑娘们翻山越岭找泉水,寻找7天7夜,有位回族姑娘找到翠竹丛下的一眼甘泉。姑娘随即折下一根竹子回村报信。当她赶回村时,已渴得张不开口,便用竹片弹出一曲“口弦调”,指点乡亲们找到了救命的水源。后来人们为了纪念这位姑娘,人人做了一只口弦,以表示对她的怀念。(有的认为口弦的来源是由于回族妇女在旧社会深受封建礼教的束缚,“家女不见外男,青丝不见青天”使她们既见不到外边的事情,也难听到外边的声音,只好用梳头的破篾子背,作成一头宽一头窄中间有个簧、两头扯线线的乐器,来消忧解愁,这就是后来的口弦。)现在,每当春夏,在小河边,在山坡上,在柳荫下,在劳动之余,回族姑娘三五成群围在一起,用口弦斗嘴开心或弹奏歌谣。有时独弹,有时一人领弹,众声附和,似淙淙的山泉,如喃喃的燕语,悠扬清远,传情逗趣,魅力无穷。以往只有妇女们才弹口弦,如今放羊和赶脚的小伙子和其他男青年也喜欢弹着玩,他们用口弦宽心、解乏、传情等。
三 、砖雕
回族擅长雕刻,他们把生活中的美雕刻在砖石上、硬木上,甚至在葫芦上,形成回族特有的雕刻工艺。砖雕在回族雕刻工艺中最有特点,也最有影响,且实在我国的砖雕艺术史上占有一定的地位。回族砖雕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唐宋、元时回族先民们所建的清真寺和他们的墓地建筑中,如元代所建的杭州真教寺大殿砖砌的墙面上,伊斯兰风格的砖雕,非常精美,显示了回族先民们高超的砖雕艺术;明清以来,回族在吸收我国汉族传统的砖雕艺术的基础上,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和发展,形成了具有自己民族独特的风格。
西北回族砖雕以河州砖雕为名。回族禁拜偶像,河州砖雕避人物,以飞禽走兽花草山水见长。制作方法分捏活(所谓“捏活”,就是先用配制好的粘土泥巴,用手和模具捏成龙、凤、狮、虎及各种花卉鸟虫等图案,而后入窑焙烧成砖,然后装饰于古典建筑的屋脊飞檐之上。)和刻活(所谓“刻活”,就是在烧成的青砖(称细棉砖)上用刻刀制成各种浮雕图案和画幅,然后块块对接,形成画屏。)两种。河州砖雕广泛运用于甘青宁等地的回、汉、藏各民族的寺庙观庵、官厅公寓、厅院居室等的山墙影壁、屋脊栏杆、甬道门牌等,因物设图,巧施雕镂,美不胜收。近代又吸收绘画、木雕等艺术特长,内容与形式更为丰富。本世纪80 年代以来,水泥钢筋建筑民用之后,砖雕艺术又有新发展。
甘肃临夏市清真寺北寺的黑龙三现、大拱北红园一字厅的泰山日出、东公馆的江山图等是西北回族砖雕中的代表作。北寺照壁高24尺,其顶为仿宋建筑结构,壁正中为浮雕的“黑龙三观”,龙的首、腰、尾三部分展现在浓云之中;壁左右为“凤凰来仪”,象征着盛世一派升平景象。大拱北的砖雕多表现在照壁墙上以及拱北墙上,以立意新颖,构图严谨,造型生动,雕工精巧细腻见长,并且吸收了绘画、木雕等艺术特长,多采用高浮雕的手法。其红园一字厅南侧照壁上的《泰山日出图》,采用国画荷叶皴的技法,两峰魏峨对峙,峭拔挺秀;中间石经奇险,逶迤曲折;更有宝塔耸立,泉水淙淙,崇阁朝阳,轩窗当风,面对这幅艺术珍品,似有身临其境,心旷神怡之感。北侧照壁上的一帧《多子双喜图》更是玲珑别致,惹人喜爱,石榴枝繁叶茂,果实累累,一只喜鹊,已饱尝了那珍珠似的熟透子粒,正用一只爪子擦去尖喙上的残汁,高超的构思,精湛的雕工,把生动的意趣再现在砖上。还有《碧波荷花图》更是巧夺天工,清风徐来,碧波荡漾,那碧波好象要破壁流淌下来,而荷花的幽香仿佛溢满了甬道,熏醉了游人,整个画面是那样传神逼真,那样令人神往。还有一幅《五松图》,描绘了泰山“五大夫松”的典故。五棵虎皮松盘根错节,古干参天,龙鳞虬须,蓊郁苍翠,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正如河州一位诗人描写的那样:“丹心捧日凌琼霄,黛色冲寒不肯凋”[4]。这些砖雕是晚清西北回族砖雕艺术的体现。
30年代,河州马步青在临夏城建造的三层木结构的私人官邸东公馆,是现存的砖雕艺术遗迹中西北“砖雕集锦”之一,名闻遐迩。也是在居住建筑的回族砖雕中的代表作。其规模宏大,院内亭台楼阁,,曲径回廊,都用砖雕图案装饰。走进东公馆的大门以后,迎面跳入眼帘的是大型影壁墙嵌心画,这是一幅尽自然风光于其上的砖雕力作《红日图》:红日高照,把阳光洒满崇山峻岭之中,巍峨的山峦,郁郁青松都历历在目;江面上白帆点点,桅杆倒影水中,浮光耀金;无垠的碧空飘荡着白云,充满生机的仙境。雕幅上方用刚劲有力的行书刻着题图诗句“间摘柳条编太极,细分花瓣点河山”,使诗书画意,溶为一体;实属砖雕艺术中难得的佳作。另一幅葡萄攀援图,雕工纯熟,朴实动人。
近些年来,回族砖雕艺人在修复古建筑、建设公园等方面,充分显示出高超的艺术才华和聪明才智。有些古典建筑工程队在祖国的大江南北,留下了自己的砖雕作品。
四、民间文学
民间文学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主要反映人民大众的生活和思想感情,表现他们的审美观念和艺术情趣,具有自己的艺术特色。回族民间文学是回族劳动人民社会生活的反映,是回族人民心灵的歌,它的创作和流传,讲述和咏唱,深深打上了回族生活特点和特殊性的印记。透过它,可以接触到回族人民的心理历程,领略到回族社会习俗的独特风光……[5]。回族是以伊斯兰教为纽带的不同种族、民族形成的一个新型民族,同时回族是以“大分散、小集中”为居住特点,因而回族民间文学除了具有伊斯兰教文化的色彩外,还具有汉族等其他民族文化成分的基因和较强的地域性。回族民间文学主要包括回族民间故事(包括民间神话、民间传说)、回族民间叙事诗、回族民间谚语和歇后语等。
在回族群众中流传着内容丰富的民间故事,关于回族有没有神话的问题,学术界颇有争议。杨继国、李树江等人认为流传于回族中的《人祖阿丹》、《阿丹与好娃》、《阿丹与海尔玛》等是属于回族神话[6]。《阿丹与好娃》侧重于讲述阿丹与好娃在天堂里如何受伊布利斯(魔鬼)引诱偷吃禁果,受真主惩罚而来到大地上黑暗中的冰河等过程,以及穆斯林为什么洗小净的原因(冲洗罪过)[7]。《人祖阿丹》讲述阿丹和韩吾(即好娃)被贬降到大地上时的自然景象,他俩用了2个500年时间得以感化真主,真主使天地裂开并出现日月星辰运行,并饶恕了他们。他俩以所生子女互相婚配而在世界各个角落培育后代[8]。这两则神话以生动的想象反映了回族人民关于人类起源的观点等。另一类是反映回族人民与自然界斗争的神话,主要表现的是人与龙的斗争。如《阿当寻火种》、《玛乃与木萨》、《插龙牌》等。《玛乃与木萨》讲述了一个蛇精变成龙王,使回族人民遭受旱涝等自然灾害的侵袭。于是阿訇玛乃带着满拉(学生)木萨到五龙泉杀蛇精。由于木萨的疏忽,玛乃被害。木萨立志练好武艺,终于战胜蛇精,为师父报了仇。此后,这里年年风调雨顺,庄稼丰收[9]。回族不崇拜偶像和图腾,这显然是受汉族及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影响的缘故。这种各民族文化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的结果,使回族民间文学增添了新的光彩,更具独特的艺术魅力。
回族的民间传说在回族民间文学中占有突出的地位,伴随着回族的形成和发展而存在发展的。其可分为以下几类:一类是取材于民族历史的,关于回族源流的传说,如《灵州回回的传说》、《回回的来历》、《宛尕斯的故事》、《回汉自古是亲戚》、《识宝回回的传说》等,前三者形象的反映了回族先民的来华经历,《灵州回回的传说》讲述唐肃宗时“安史之乱”中前来助唐平乱的大食人留居长安、奉旨“抢亲”成家后,进入宁夏灵州一带繁衍后代,最终形成回回民族的历史实事。后者传神地描写了回族早期的经济生活,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认识价值。一类是歌颂本民族杰出人物及伊斯兰教中“圣贤”人物的历史故事,如《穆罕默德的传说》、《赛典赤的传说》、《郑和的传说》、《马来迟的传说》以及《穆罕默德与蜘蛛鸽子》、《圣人遇险记》等,他们生动地描述了民族杰出人物的传奇故事和英雄风貌,表现了回族人民对他们的深厚感情。一类是回族地方风物传说,如《缠河的传说》、《发菜姑娘》、《凤凰城》、《焉耆马》、《宰牲》、《朵儿茶》等,他们与本民族所处的地域,所固有的风俗习惯密切相关,对于回族聚居区的江湖河海,高山奇峰,自然风物做了形象的解释。回族地方风物传说想象丰富,幻想性很强。往往与同一地方汉族及其他民族同类传说既有相似之处,又有不同之处,反映了回汉等传说相互影响交流的特点。
回族民间故事丰富而多彩,它直接取材于回族人民的现实生活,具有较强的现实性并富有想象力。他们一为表现劳动人民反抗封建剥削、压迫的斗争故事,如《小克里木》、《木萨端泥》、《弯弯棍》、《金不换》等;二为描写劳动人民纯真爱情的故事,如《不见黄河心不死》、《清水河》、《麦燕》等;三为反映家庭、社会关系的故事,如《孝顺媳妇》、《抢枕头》、《丑妈妈》、《后悔》等;还有描写回族机智人物的故事,如《阿卜杜的故事》、《赛里买的故事》、《伊玛目的故事》等等。
回族民间歌谣情真意美,形式多样。其是回族劳动人民的口头诗歌创作。他们虽采用了汉族传统歌谣的各种形式,但具有自己浓郁的民族特色。在形式上,回族歌谣的主体部分以“花儿”为主。“花儿”又名“少年”,是流行于西北回族聚居区的一种民歌,它以独特的语言、结构、比兴赋手法即兴唱出,是回族民间文学中的一朵奇葩。回族劳动人民创作了难以数计的“花儿”作品,以它来抒发情感,表达爱情,憧憬理想。“花儿本是心上的话,不唱是由不得自家;刀刀拿来头割下,不死了还是这个唱法”。此外,还有“五更调”、“四季调”、“十二月调”等。回族民间叙事诗亦佳作纷呈,美不胜枚。著名的回族叙事诗《马五哥和尕豆妹》讲述清末光绪初年,在河州莫泥沟有一位叫尕豆的回族姑娘,她与青年长工马五相爱,并立下了海誓山盟。村子里的恶霸地主马七五想霸占尕豆,便强娶其为自己不满10岁的儿子为妻。一天,马五来尕豆家私会,被小丈夫发现,马五情急之下掐死了小丈夫。马七五告官并贿赂官府,使马五和尕豆双双被斩的曲折爱情悲剧。反映了他们勇敢反抗封建礼教的斗争。类似的叙事诗还有《吆骡子》、《红杜鹃》等。歌颂回族历史英雄人物的叙事诗《歌唱英雄马化龙》、《歌唱英雄白彦虎》等,则取材于真人真事,形象地反映了回族人民革命斗争的光荣历史,出色地塑造了马化龙、白彦虎等回族英雄人物,堪称回族生存斗争的史诗。此外,还涌现了《穆萨与海哲》这样的长篇叙事诗,显示了回族人民的创造力。回族民间叙事诗在回族文学发展的历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它的广泛流传不但起到陶冶人们的情操、唤起人们的觉醒、鼓舞人们的斗志的作用,而且深远地影响着促进着本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10]。
回族民间谚语、歇后语是回族劳动人民的语言艺术结晶。由于回族与汉族使用汉语言、以及有共同的生产和社会活动等,因而回族中流传的不少谚语和歇后语在汉族和其它民族中也广泛流传。但回族人民群众中大量流传的民间谚语、歇后语,其内容和语汇呈现出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它一般以本民族最熟悉的事物为依托点,通过谚语的形式表现出来。其中所包含的内容有许多是与回族的日常生活、生产习俗和经营方式等密切相关的,如“大买卖不要宰牛,小买卖不要贩油”、“若要壮,牛羊满山逛”、“回回两把刀,一把卖牛肉,一把卖切糕”等等;有的谚语反映了本民族的民族感情和心理特征,如“老回回没有隔夜的仇”、“天下黄土,埋天下回回”、“回回亲套亲,砸烂骨头连着筋”、“走不完的路,维不尽的人”等;有些谚语教人勤俭节约,如“细水长流,断顿难挨”、“靠千座金山,不如靠两只手”等。歇后语的内容,无论是描绘生活情景,还是反映心理状态,都是非常生动、富有情趣的,如“三间房子挂绑锤——由你甩”、“要乜贴的背了个醋葫芦—穷酸”、“骆驼装进匣子——全是故事(骨尸)”、“穆民没有伊玛尼——丢了根本”等等,其用语虽少,却是非常耐人寻味。回族歇后语诙谐而形象,想象丰富大胆,民族特点非常显著,成为回族民间文学园地中的一枝奇葩。
五、当代回族文学
新中国成立后,回族在政治上获得新生,且随着经济的发展,文化水平的提高,回族文学步入了新的发展时期。在50年代后期,西北涌现出一批回族作家,写出了许多有影响的回族文学作品。如王世兴的《光荣花》、《光辉永照宁夏川》等;丁一波《亲如一家》、《福福》等;哈宽贵的《夏桂》、《金子》等短篇小说,塑造了鲜明、生动的回族人民形象,丰富了中国文学的画廊,并在小说领域内开了“回回写回回”之先声。60年代末期的“文化大革命”,使回族文学处于停滞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饱经磨难、蓄势已久的回族文学步入了一个兴旺发展的时期。回族作家队伍得到发展壮大,涌现出一批多层次、多梯队、“全方位高产作家”的回族文学大军,他们使回族文学创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局面。如马知遥、查舜、王世兴、高深、杨少青、杨继国、杨建国、冯福宽、于秀兰、石舒清、贾羽、丁朝君等等。回族作家们坚持深入生活,爆发出巨大的艺术生产力,创作发表了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难以数计的文学作品。如查舜的《月照梨花湾》、《穆斯林的儿女们》,高深的《大西北放歌》、《路漫漫》、《军魂》,冯福宽的《回坊风情录》、《穆斯林之歌》、《黄土魂》,杨少青的《阿依舍》、《豫海英杰》,贾羽的《北国草》,于秀兰的《芳草落英》、《流逝》,杨继国的《回族文学与回族文化》、《回族文学创作论》等等。此外,回族文学在创作题材、体裁的突破和创作质量有所提高。创造出了“花儿”体的新诗、“花儿叙事诗”等新的创作形式,从而丰富了中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宝库。回族作家们创作的许多作品在文坛中获得了好评,有力地张扬了回族文学的地位。
随着当代回族文学的发展繁荣,回族文学的评论、研究日益活跃,同时,回族民间故事的搜集、整理以及出版和研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呈现出空前繁荣的局面。先后研究、整理和出版了《回族古代文学史》、《回族民间文学史纲》、《回族当代文学史》、《回族文学与回族文化》、《回族民间故事集》、《回族民间故事》等,还有其它一些地区性的民间故事书和有关刊物发表的大量回族民间故事作品。如《宁夏民间故事》、《青海回族民间故事》,以及《朔方》、《回族文学丛刊》、《六盘山》等都成为回族文学作品面世的重要园地,有力地推动了回族文学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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