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对清真食品市场准入条件进行严格规定
最新资讯:
Duost News
国内 国际 公司 人物 视频 伊朗华语台
行业新闻
您的位置: 首页
资讯回顾

昆明对清真食品市场准入条件进行严格规定

来源:昆明信息港 时间:2010-07-13 点击: 我来说两句

滇味清真在国内外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受市民欢迎。为了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市场,今年年初,昆明市开始着手起草《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草案)》,条例拟规定,今后凡是在昆明市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人都必须取得《清真食品准营证》。

7月12日,昆明市民委组织了该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听证会。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今后,“生产、经营清真食品实行《清真食品准营证》管理制度。”即从事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的个人或企业,除了按照相关规定取得证照外,还要在辖区的民族事务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清真食品准营证》。申领《清真食品准营证》的单位和个人要具备专用场所、加工工具、计量器具、储存容器和运输工具;有清真食品的管理制度;个体户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企业的法人或负责人等主要经营管理者中至少有一名是食用清真食品的少数民族公民;采购、屠宰、保管、主要制作等关键岗位的人员,应当是食用清真食品少数民族公民。《清真食品准营证》有效期三年,实行年检制度。

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有清真食品餐饮店(场)1200多家,从业人员2万多人。目前以发放清真标牌的模式进行管理,已不适应清真食品行业的发展要求。《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决定对清真食品市场准入条件进行严格规定。条例征求意见稿还规定,集贸市场和农贸市场应当设置清真食品专区。清真食品经营的禽畜实行定点屠宰,屠宰主刀人员须持有县级以上伊斯兰教协会出具的资格证明。

另外,条例草案明确了质监、工商、商务、农业、卫生、食品药品、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在清真食品监督管理中履行的主要职责。条例出台后,将有效解决目前清真食品监管力度不够、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

听证会上,听证代表对条例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听证决策人表示,将充分吸取听证代表意见后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马雪荣)
 

分享: 更多
点击排行
人气排行
图片甄选
京ICP备11021200号 本站内容未经允许不可转载 Coppyright2022@duost.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域名版权归北京中清色俩目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